东田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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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视频尽量客观地还原一番自己当年“文革”中所亲历所见所闻有关红卫兵的客观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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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视频的链接中所反映“文革”历史中,针对性不分红卫兵的历史性人和事,俺不妨必要性有所针对性正本清源小编所谓当年历史上的所谓“红卫兵”的发展事实:

   第一,1)尽管当年红卫兵的发起的具体客观历史的时空阶段,约如小编所说的那样。然而,客观事实性并非小编所谓“鼎盛时期的红卫兵高达一千多万”!这纯属道听途说而以讹传讹的歪曲和误导视听!所谓以中学生年龄段的“红卫兵”,以及后来的小学年来段的“红小兵”,作为具体历史时空里,被认可的合法组织,实乃贯穿于整个“文革”十年!遍及全国的中学!所以,根本不止所谓“一千多万”!包括当年所有的当年毛刘邓林陈宋等所有高干子弟在内,全都戴过红卫兵袖章!全都算是广义上的所谓“红卫兵”!且别说,毛主席曾被某个高干红卫兵给在天安门城楼上戴上了而红卫兵袖章,即便刘、周、朱、林、邓、陈毅等人,全都戴上过红卫兵袖章!这全都有着客观性历史记录客观事实!谁也篡改不了!

    2)然而,红卫兵(含红小兵)这么个全国性具体历史时代性的政治组织,既然是一个庞大的人群组织,那么,它就必然跟任何政党政治的组织、抑或企业机构组织、抑或军队机构组织一样:充实好人或由好变坏的人。而所谓“好”或“坏”,我们不妨以客观司法的中立性角度来就事论事,而无需刻意从政治衡量之。因为,其政治性及其宗旨性,原本没啥大逆不道的初衷。然而,一旦其中,有那么一小撮人或极少数人,涉及违法犯罪性质,那么,就必然式毁誉性破坏!这就犹如国民党或共产党或其它什么党,抑或西方这个党、那个党等,无论其政治宗旨什么,然而,一旦发生具体的人,干了具体涉嫌违法犯罪的事情的话,那也纯属由该具体人来承担其具体性被依法追责。而并非要整个组织来为其承担个人之违法犯罪性的责任!否则,就无异于法盲,而非公非正!

   3)既然依法论事,那么,就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透过现象看本质来论证红卫兵组织及其历史!涉及红卫兵的激情和热烈程度,客观具体而实事求是地说,那就是1966年“文革”开始之后没多久直至1968年开始,期间在毛主席强烈要求“复课闹革命”之后,逐渐回归校园上课而逐渐冷却。而尤其是1969年的九大召开了之后,便更是客观实质性自然而然地冷却而释然,转为了校园内的类似红领巾或共青团性质,而任由其正常地作为具体运用于青少年阶段的政治教育和激励性组织机构,而在校方的领导正常运作。而不再有当年轰轰烈烈、普遍性的马路大街上那种高呼口号式的活动。

   而初期的红卫兵自1966年“文革”开始之后没多久直至1968年之间,确实轰轰烈烈、基本上就是法理规范、政策规范之下:大鸣大放大字报,充分民主言论自由,游行自由式,具体有根有据有佐证揭露高层官僚那些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的人和事。

   然而,同时,由于开始各自立场的说理斗争的辩论,首先,北京高层阶级斗争激烈而出现了“保皇派”和“非保皇派”之间的政治立场和观点矛盾、演变到了激烈程度,这就演变到了涉嫌完全违反“文革”的具体政策所明文规范、违反了党章国法性质的肢体动粗性侵权,而武斗、打砸抢、打群架;而且,还蔓延到了个别大中小城市。这也是客观事实!然而,却并非代表着全国所有红卫兵组织机构或个人,参与了武斗打砸抢或违法侵权行径。这也是客观的历史事实,而必须客观性地就事论事、实事求是。而不能个人情绪化式一概而论、好坏捆绑着武断法盲式不分是非黑白。

   4)所谓的“保皇派”,就是北京中央级别的一帮以高干子弟为首的所谓“红卫兵”。带着“红卫兵”的袖标,标榜着最革命、最拥毛、最爱党的红色幌子下,实乃为了自私自利地捍卫自己的父辈不受其他群众性背景的红卫兵的、客观事实性、有根有据有佐证的揭发批判,而仗势欺人、而暴力动粗别人的那帮所谓“红卫兵”!就是他们首先带头干了涉嫌违法犯罪性之侵权、武斗、打砸抢事件嘛!结果,后来被汇报到毛主席那里,被毛主席指示周总理要严惩之,并具体将这些北京高干子弟所组成的红卫兵组织,什么“西纠”、什么“联动”、什么“井冈山”等之类,定性为刑事犯罪性质黑社会组织,并具体关押或判刑某些具体闹事最凶者.....

   故而,将整个红卫兵的具体发展过程及其具体人群、具体事物的过程,做断章取义历史性全盘诬陷性磨合,全都是不合适的,不客观的!

   也就是说:从客观事实性、法理逻辑性而言,并非“文革”民主政治运动的政策条款里,具体明文规范或指示任何谁,可随意干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事情,来当作合法来干。故而,谁涉嫌违反“文革”民主政策、违法犯罪,则谁就自行因果自负!同时,也并非红卫兵组织从成立那天起,就明文涉嫌违法犯罪性条文章程,要求大家去干涉嫌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具体谁涉嫌了违法犯罪的人和事,当然,也就必须具体有谁来承担其因果恶效的法律责任了。怪不得整个“文革”民主政治运动,也怪不得当时整个全国性合法合规之政治组织的红卫兵组织以及绝大多数人了。

   这就是法理逻辑性之所谓“实事求是”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来重温历史政治之具体人和事之所在了.....

   5)而即便他们这些极少数且头目性,所带具体的历史时空内,短暂性的所谓“经济文化”损失,也是历史性、局部严重性的问题!然而,却根本无法客观事实性篡改得了:“文革”的政治宗旨和具体形式,确实就是民主政治,却确保实乃国民经济得以突飞猛进的大发展,并在工农业、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的发展和建设上,令当时整个具体历史时空的十年期间里:整体客观事实性国泰民安而民生安居乐业;客观史载性:既无外债,又无内债。从而,开始了全面改革开放性质启动和奠基及其后续指延续。客观事实就是:今天的中国客观事实综合性国家硬实力的强大,恰恰归功于始自于毛泽东时代的改革开放,归功于“文革”民主政治改革性之十年确保。

   故而,视频中小编所谓康生亲自唆使谭姓红卫兵去砸孔庙的说法,抑或,什么江青具体指使红卫兵闹场的说法,则纯属以“死无对证,缺席审判”式、闭门造车凭空捏造而“孤证性”的一面之词式捏造诬陷!否则,为什么不具体附上相关的白纸黑字性质的官方凭证!荒唐可笑!连起码的事实逻辑都说不通!试问:康生那么高的地位,他有必要政治愚昧性地到下面亲自面授机宜吗?完全就是主观臆想、瞎编杜撰!即便后来公审江青的时候,连这类具体部分红卫兵违法犯罪性闹事的事情,也根本没有在法庭上公开调查!那不就客观事实的逻辑性坐实了:无论江青,抑或康生,全都与这类涉嫌违法犯罪性质人和事,毫无任何的事实性关联了嘛!否则,具体客观事实性佐证在哪里呀?附上来佐证之嘛!否则,毫无任何硬道理性说服力!唯有文盲法盲才会轻信之!

   6)而孔庙之被非法犯罪性砸烂之后,造孽者被依法严惩的客观因果恶效,就恰恰客观事实的逻辑性,反过来坐实:“文革”之合法合规的民主政治性根本就法理不容任何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和事!而违法犯罪的人和事,那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大革命时期里,都会发生的事情!根本不会是仅仅由于“文革”民主政治的发动!即便没有“文革”,也照样发生类似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人和事!例子比比皆是:最大犯罪分子就是后来否“文革”民主政治,而效仿蒋介石独裁暴政的代理人邓小平了:践踏司法而滥用国家机器镇压“文革”式民主言论自由的游行示威、而和平形式“造反有理”的老百姓......

    第二,而蒯大富之与王光美之间的个人恩怨,则完全就是王光美首先以违反文革政策性而被作为工作组派驻校园后,仗势欺人而践踏司法、违反文革政策,而暴力关押蒯大富在先。结果,被周恩来亲自调查准确之后,给释放之后。他蒯大富又以同类手法报复回王光美所致!所以,唯有依法依规地各打五十大板罢了!

   而刘少奇“文革”初期,本来任命他来主导文革小组的。然而,他和邓小平又再次重蹈当年大跃进期间那种: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的手法,违法违规地派工作组进入校园,挑逗群众都群众,而导致武斗打砸抢等,再度明显地严重犯错,而被撤职!根本就没有被冤枉!而他刘少奇的政治挫折,却倍受蒋统国民党极右政治势力的文宣舆论的同情和支持,被为之站台,而拥刘辱毛等客观事实,就恰恰客观逻辑性反过来变相坐实了:刘少奇历史性三次被捕、三次变节叛徒历史客观事实!而且,还周恩来亲自调查而具体有着人证物证俱全地确认了客观事实!那么,彻底打倒刘少奇,也就根本没有冤屈他了。

   而至于蒯大富在“文革”中,后来的那种政治行为质变性走向涉嫌违法犯罪,而被依法严惩,则纯属其个人性质犯罪性活该。而与“文革”本身之基本合法合规性、基本经得起实践的检验性而言,“文革”民主政治产物的红卫兵组织,及其绝大多数人的行为举止而言,毫无政治颠覆性打过,与实乃瑕不掩瑜性功大于过!因为,设若没有当年绝大多数那些合法合规行事的红卫兵年轻人们,有根有据有佐证的大胆揭发、告密和批判,就根本不可能将当时隐藏极深的蒋国民党极右政治的代理人性质刘邓集团给民主性公平公正地给打倒,尤其是彻底曝光了刘少奇的历史性三次被捕、三次变节的客观历史真相!而这一切,可不是口空无凭、瞎编杜撰的凭空捏造!而完全就是:经过周恩来亲自立案主办,而深入细化性调查尘垢性的历史中,具体的有根有据有佐证的人和事的最后鉴定性结果。而且,再经过“九大”上,全体中共党员的代表大会上,几乎一致性压倒的绝对民主民意所举手而法定性通过.....

   至于后来之被所谓“平反”,那纯属以邓小平为首的伪共叛徒修正主义党,篡位上台之后,其所代理的蒋国民党极右政治势力的政治立场,而迎合之罢了!纯属背叛整个毛泽东时代的党中央的集体官方性、法定性决策,而反毛反共性颠覆之举罢了!

   而蒯大富等人出狱之后,却被邓小平治下的政府,到处政治歧视性悖论人权性不给予其基本人权的谋生出路,却又客观事实性透视出了:邓小平等人完全法盲性,而毫无起码的人道主义!而这种法盲性政治公报私仇的做法,就恰恰从法理逻辑上透视出:邓小平非但法盲独裁暴政,还丧失了起码人伦常理的涵养.....

   蒯大富等这类由于“文革”时期涉嫌为犯罪被依法判刑,受了牢狱之灾,在出狱之后,在倍受社会政治性非公非正、非法非规地重重打压之下,还能凭借个人的综合能力,重新适应着变化了的社会,而赢得个人谋生之成果的客观事实,却又事实逻辑性反过来印证了:毛泽东时代,确实能培养出后来居上性德才兼备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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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Beijing

    复课闹革命始于196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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