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历的三次”全过程民主”
我经历的三次”全过程民主”
在深圳工作生活二十多年,我从来没有被“来了就是深圳人”这句官方宣传口号感动过。
虽然2000年就在深圳成家买房,户口很早也迁到深圳,但很长时间里,我始终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居住者,而不是这个城市真正的主人。直到三十多岁儿子出生后,我对深圳才多少有了一点“家”的感觉。
不过要说参与感,我倒是经历过三次社区居委会选举,印象格外深刻。
这些年官方提出“全过程民主”概念,大意似乎是民主不能只看投票那一天,而是要贯穿酝酿、协商、决策、管理、监督等全过程。我以前没认真研究过这些理论,直到回想起自己的三次社区投票经历,突然觉得:原来我也是“全过程”的亲历者。
每次社区张榜公布居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我都不认识上面的人,也从来没听说过他们是谁,不知道其为何方神圣。
既然如此,我当然不会投票给他们。
于是,我在候选人名单之外,另外郑重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理由很简单:在本选区,我唯一真正了解的人,就是我自己。
记得前两次选举,社区还公布了投票结果。
结果很有意思:我榜上有名,得票一张。
那一票当然是我自己投的。
现在回想起来,我忽然意识到,我其实完成了一个完整民主流程:我先了解候选人,再经过认真思考,然后自主作出判断,最后庄严投票。至于候选人为什么是这些人,我不知道;他们如何产生,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值得被投票,我还是不知道。
但程序上,我确实参与了。
后来的一次选举,没有再见公布结果;再后来,基层社区居委会选举也消失了。
小区隔壁邻居们大概觉得我有点狂妄,一个普通人居然还选自己。有时候能感受到别人若有若无的指指点点。家人也责备我,说我不该总这么特立独行。
我只是笑笑。
多年后,因为参与社会治理项目调研等工作,我开始频繁接触所在街道及社区党委和居委会。接触多了,慢慢知道,那些候选人大多是事先安排好的。
这时我才明白,当年自己那一票,其实不是为了当什么居委会主任,也不是故意搞行为艺术,只是因为面对陌生候选人时,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投。
刚到深圳不久时,我曾看过一些蛇口早年的历史。那时候蛇口还不是特区,而叫工业开发区。据说初创时期,袁庚除了自己由上级任命之外,其余管理人员都实行过选举。我不知道后来为什么没有继续。
至于为什么后来基层直选越来越少,也有各种民间说法。坊间甚至流传一个故事:说新时代伟大领袖在福建时,某次被事先安排好的候选人都居然落选了,从此对选举的不确定性留下深刻印象。故事真假,我无从考证。但我知道,选举这件事最大的特点,也许恰恰就在于它不应该完全可预见。否则,那就更像考试答案,而不像投票结果。
我只记得,在深圳经历的三次社区选举中,我曾连续三次投票自己。其中前两次都有张榜公布,我得一票;后一次没有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