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提出“维权”这一共同标签(系列四)
为何提出“维权”这一共同标签(系列四)
回过头来看,中国社会最深刻的问题之一,并不是权利受到侵害,而是权利受到侵害的人彼此孤立。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一个遭遇不公的人都以为自己面对的是一个特殊问题。
工人认为那是劳动问题,农民认为那是土地问题,拆迁户认为那是拆迁问题,宗教人士认为那是信仰问题,记者认为那是新闻自由问题,知识分子认为那是思想问题。
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事情奔走。
每个人都在孤独地抗争。
他们之间很少产生联系。
他们甚至没有共同的语言来描述自己的处境。
当时我逐渐意识到,这种孤立状态本身,就是问题的一部分。
一个个案件看似不同,但在更深层次上,它们都指向同一个事实:公民权利缺乏有效保障。
如果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遭遇看成特殊事件,那么所有人都将继续孤立下去。
必须有一种新的语言,把这些彼此分散的个案连接起来。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维权”这一概念开始获得特殊意义。
维权不是某一种具体诉求。
它既可以包括劳动权益,也可以包括财产权利;既可以包括宗教自由,也可以包括言论自由;既可以包括程序正义,也可以包括人格尊严。
它所强调的不是案件的性质,而是一个共同事实:
权利正在成为公共议题。
“维权”这个词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第一次为不同群体提供了一个共同身份。
过去,人们首先是访民、工人、教师、律师、记者或者宗教信徒。
而现在,他们还拥有另一个身份:
维权者。
这种身份超越了职业、地域和具体诉求。
它使不同的人开始意识到,自己面对的并非完全不同的问题,而是同一个权利问题在不同领域中的表现。
于是,一种新的连带开始出现。
当某个拆迁户遭遇不公时,声援者不仅仅来自拆迁群体。
当某位律师受到打压时,关注者也不仅仅来自法律界。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与自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事件。
这是一种重要变化。
因为在此之前,社会更多建立在熟人关系之上。
人们关心亲人、朋友、同乡和同事。
而维权运动所催生的,则是一种陌生人之间的公共连带。
我帮助你,不是因为我们有血缘关系。
我支持你,也不是因为我们拥有共同利益。
而是因为你的权利与我的权利属于同一种价值。
今天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明天也可能发生在我身上。
维护你的权利,也是在维护我自己的权利。
于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不再只是一句道德口号。
它逐渐成为一种现实的社会实践。
一个人的案件成为许多人的关注。
一个人的呼声得到许多人的回应。
一个人的抗争获得许多人的支持。
在这样的过程中,一个新的共同体开始形成。
它不是建立在民族主义激情之上,不是建立在意识形态信仰之上,也不是建立在组织纪律之上。
它建立在对于权利的共同理解之上。
这种共同体也许并不庞大,也并不总是显而易见。
但它改变了许多人对于社会的认识。
人们开始明白,自己并不是孤立无援的个体。
在自身遭遇之外,还有许多人关心同样的问题,追求同样的价值。
而这,正是“维权”最重要的意义。
它不仅是在维护具体权利。
它更是在培育一种新的社会关系。
通过这种关系,孤立的人们彼此发现;通过这种关系,沉默的人们相互鼓励;通过这种关系,分散的个案汇聚成公共议题。
最终,人们开始从“我”的处境出发,走向“我们”的命运。
而一个真正具有公民精神的社会,也正是在这种“我们”的诞生过程中,逐渐成长起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