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面前人人平等:首提毛泽东思想也并非可护短刘少奇先叛党后乱政罪过的挡箭牌
—— 尽量客观性地从党纪国法的脚或层面,客观地透视这篇网络论坛上题为《【深度】刘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中,其通篇法盲性歪理谬论的实质,及其完全类似蒋统国民党中那些极右政治势力那种逢毛逢共必反的政治文宣那种欺骗性假话谎言的口吻。
客观地说,还真是:到了国外洋人主流社会的职场中谋生多年之后,才深刻地体会到:原来全世界所有进步文明、科技发达、民生经济环境健康良好的国际或地区,无不处处体现毛泽东思想精髓中,那无处不透视出的民主与法治的政治统治理念及其相应先进的统治软实力的体系。即便港台地区,也无不如此这般!
为什么说这篇题为《【深度】刘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之所以法盲性外流谬论、且纯属出自于蒋国党政治文宣欺骗性假话谎言的遣词造句和口吻呀?那完全就是归咎于蒋国党政治文宣之历史以来,那惯性效仿纳粹戈培尔式重复些:要么,空口无凭而纯属子虚乌有的谎言;要么,法理逻辑性偷换概念式颠倒黑白或本末倒置而悖论客观事实的忽悠嘛。所以,也就必然透视出其法理准则、客观事实上,其道理逻辑漏洞百出,而无法自圆其说的笑话了嘛!
第一,该文作者开篇便这么所谓道:“刘少奇曾经天真的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我提出的,老毛的个人崇拜权力集中也是自己的手笔,自己能够把他捧上天,也能够把他拉下马?这种想法非常幼稚,把他捧上天容易,他高兴,把他拉下马他高兴吗?他掌握更大的权力与影响力,在你还没有把他拉下马之前,他就把你绞成为肉酱番茄酱了。而且,在毛方式暴力的红卫兵面前‘拿出宪法’为自己‘维权’(这些暴徒,还有法治意识吗)。天真之处:以为党内“战友情”可以抵御毛的政治清算。以为体制是可以‘自我修复’的,而不是一人独裁的工具。天真之处:以为‘权力地位’可以保护他,忽视毛早已完成了‘组织外夺权’的准备。刘少奇的天真,是一位‘体制内理性主义者’在面对‘毛式非理性统治逻辑’时的全面失效:他:把党当成组织;把权力当成契约;把毛当成合作者;把人民群众当成理性力量......”云云,反而客观性非但极尽透视出其隔空海峡那主观臆断式对客观历史之道听途说而不懂装懂、肤浅无知之能事,还尽显其法盲式将本来政党政治就该公共事业之必须客观性就事论事的性质,竟将其视为小农经济式自私自利性质的政治商品之买卖交换性弄虚作假。
1)且不说那所谓“毛泽东思想”的正式提法,客观史载性也根本并非始自于刘少奇,而是另有其人;其客观的科学真理性,也并非刘少奇个人可定论,而是,完全经由客观性实践检验真理的标准,所被无数客观性因果效应的事实所印证了的科学真理的法典法宝性的。
然而,客观性法理逻辑的问题却是:无论于党章抑或国法的法理客观性明文规范而言,即便就假设性为刘少奇所首先提出,那也并非刘少奇可以由此拿来作为非法庇护他自己在执政岗位上,屡屡违法违规、逆反政策而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地干些伤害无辜老百姓、败坏自毁执政党信誉而背叛执政党政治宗旨而祸国殃民的倒行逆施或胡作非为的罪过!
而刘的具体史载性罪过诸如:
一,1947年其主导的所在根据地土改中,擅自欺上瞒下地滥用职权而践踏司法般滥杀一些政治无辜的地主或富农,甚至中农等,而倍受争议和诟病!后来被别人投诉到了毛主席那里,才被毛主席所严厉制止;
二,主导中央一线工作期间,擅自欺上瞒下、阳奉阴违地悖论“三面红旗”大生产建设运动中的法理政策以及客观科学规矩,而胡作非为地另起炉灶而搞“极左”教条主义或主观主义的命令性质的“共产风”、“浮夸风”等之类,好大喜功、弄虚作假而谎报军情式所谓“亩产万斤”、“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之类,因果性挫败民生经济的倒行逆施;
三,背叛法定社会主义性质而搞复辟倒退式愚昧落后的什么农业“三自一包”;还长官命令式压制老百姓的不同意见并打击报复;甚至还在大权在握之后,悖论法理而乱政乱纲地架空毛主席的追责职权,而阻拦毛主席参与相关会议,而迫使毛主席不得不当即出示党章宪法而反抗式维权之!而根本并非该文作者所不懂装懂而移花接木地胡说八道式所谓“在毛方式暴力的红卫兵面前‘拿出宪法’为自己‘维权’”!而所谓民主政治,就是:谁都可以依法依规、有根有据地为自己所遭受的非公非正的遭遇而所谓“维权”!唯有蒋国党那些政治独裁暴政心态的人,才会以至于对此不懂装懂地质疑!
四,根据周恩来在基于基层群众有根有据有佐证的依法“告密”性揭发,而亲自立案调查后坐实了刘少奇史载性三次被捕而变节的客观事实真相。而却被刘少奇一直刻意隐瞒不报而坐实了其触犯了政治欺诈罪,且客观性人证物证俱全而确凿,铁般无法事实无法否定!这也正是为何周恩来最后鉴定其为“此人该杀”之根本所在了!那是后人能死无对证式主观臆断地捏造成所谓周恩来的什么“违心话”的托辞,可以诠释得了的吗?
五,而“文革”民主政改大运动初期,其首任“文革小组”组长之位而领衔主导“文革”时,又再次故技重施其政治叛变性欺诈行为,而违反“文革”的具体政策以及其上级领导毛泽东所一再严厉提醒其不得强权政治性滥用职权介入或干涉群众民主运动等。而他刘少奇却一再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的悖论法规政策,而组队“工作组”干涉打压、甚至挑逗群众侵权式互相斗争,而将“文革”民主政治运动的矛头由上转而向下,而转移斗争大方向而沦为了专门对付普通干部或老百姓,而试图恶化局面、毁誉“文革”。等等......
试问:在党章国法面前人人平等,而政党政治事业本来就该实质性公事公办的前提下,那是他刘少奇们、抑或今天该题文为《【深度】刘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的作者,可以明知故犯式知法犯法,而损公利私、包庇罪过性质般,居然法盲文盲性异想天开地搬出那什么“刘少奇曾经天真的认为,毛泽东思想是我提出的,老毛的个人崇拜权力集中也是自己的手笔,自己能够把他捧上天.......”的邪门歪道说法的吗?
试问:难道当年或当今的美国或加拿大或英国或其它任何国家、甚至包括港台地区等,都这么法盲愚昧式搞司法人情“报恩”交易化般所谓“将功折罪”的吗?请能拿出具体的客观法理依据,以及相关事例来佐证之吗?否则,不就等于在承认自己在法盲文盲而愣头青情绪化般胡说八道了嘛!
2)而毛泽东执政性质,实乃为民执政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性的民主政治性质!又不是以党国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作私人物品般可做私人赠送或交易的法西斯独裁性邪门歪道政治。又何来该文作者所主观臆断、凭空捏造刘少奇心态而所谓刘少奇“天真之处:以为党内‘战友情’可以抵御毛的政治清算。以为体制是可以‘自我修复’的,而不是一人独裁的工具.....”之类的说法呀?试问:该作者有什么刘少奇生前的具体遗嘱可佐证之吗?
3)该作者还接着重复法盲式混乱政纲概念而所谓“天真之处:以为‘权力地位’可以保护他,忽视毛早已完成了‘组织外夺权’的准备......”的说法,那就更是荒唐可笑了!当年的毛泽东,本来就是法理性名正言顺的党国最高统治者,本来就具备法理性有根有据而依法依规地或取或舍刘少奇职位的决策者,却又毫无起码法理逻辑和依据的所谓“忽视毛早已完成了‘组织外夺权’的准备”的说道呢?当年刘少奇的地位,完全是毛泽东一手依法提拔所致!而根本不是什么“民选总统”!他刘少奇具备什么法理性权力可以凌驾于毛泽东主席之上而乱政乱纲式喧宾夺主呀?
而且,还不妨客观法理性反过来试问该作者的是:难道刘少奇还能政法文盲愚昧性地果真“以为‘权力地位’可以保护他”自己吗?试问:即便不妨假设性排除毛泽东的存在,他刘少奇又可以具备哪一条具体的党章国法,可援引来确保其“权力地位可以保护”呀?即便蒋统国民党的政治,也远非如此吧!否则,又该如何解释那曾经亲如手足的蒋介石之将张学良终身囚禁、以及将白崇禧迫害性软禁台湾后半生的客观事实呀?所以,作者那番废话不就典型的政治法盲而愚昧无知性的笑话了嘛!
4)而该作者接着的这一段所谓“刘少奇的天真,是一位‘体制内理性主义者’在面对‘毛式非理性统治逻辑’时的全面失效:他:把党当成组织;把权力当成契约;把毛当成合作者;把人民群众当成理性力量......”的说法,不就客观事实真相性、法理中立逻辑性地透视出:当年的“文革”运动,其客观实质性,确确实实就是百分之百的、后来被全球所接轨成所谓“普世价值”的民主政改大运动了嘛!而他刘少奇之倒台,非但因果性与毛泽东所依法治国性执政而竟被敌对势力以试图化公为私性质而法盲式所谓“毛式非理性统治逻辑”毫无任何个人恩怨性质的因果逻辑关联,而反倒纯属民主民意的绝对力量所致了嘛!
这不就客观史实性佐证了毛泽东主席生前在位统治期间,完全体现其民主与法治之公平公正理念;而同时,反而衬托出该文作者这类逢毛逢共必反,而逢蒋逢刘伪共必拥的国民党右派政治文宣的性质了嘛!那么,这不就客观性变相坐实了:当年刘少奇被揭露其三次被国民党抓捕而三次变节的客观事实之成立,而周恩来对他的立案鉴定结果,根本没有冤屈他;那么,毛主席也就根本没有冤屈他,而涉嫌任何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之举了嘛!且毛、周之举,完全合法合规地在理了嘛!即便搁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党政治的运作逻辑里,也照样法理性“放之四海而皆准”嘛!
第二,而作者接着如此政治常识性文盲地所谓“但毛的政治现实是:党是他的工具;但毛的政治现实是:党是他的工具;权力是个人崇拜加暴力清洗维系的;合作者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群众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合作者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群众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就更是政法逻辑常识性不通的笑话了!因为:
1)即便全都依着他这通遣词造句口吻的逻辑而言,那么,客观现实逻辑下,不妨试问:世界上又有哪一个国家或朝代的执政党之政党政治中的政治人物,不是赖于政党这么个政治平台,来所谓“工具”性的施政的呢?难道美国或其它什么西方国家并非如此吗?抑或当年蒋统台湾时期的国民党,抑或今天执政台湾的民进党等之类的政党政治等,不正是这么无一例外地,通过政党执政这个政治平台,来合法合规代表民意而“工具”式执政统治的吗?试问:该作者能具体地举例说明其与常识逻辑背道而驰的观念中,普遍性的客观事实来佐证自己的这类无厘头式歪理谬论吗?
2)该作者还闭门造车式主观主义地歪理邪说所谓“权力是个人崇拜加暴力清洗维系的;合作者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群众是一次性使用的打手”的话,那么,试问:所谓的“权力是个人崇拜”的话,那么,为何今天整个中国的老百姓仍在自发性、由衷地言行上继续我行我素而群体不谋而合地集结性、人山人海地缅怀毛泽东、歌颂毛泽东、崇拜毛泽东呀?而且,这种绝对民主民意性的社会现象,从未间断过!官方也拦不住!这不就恰恰客观性反过来坐实了:当年毛泽东合法执政地位的权力,完全就是民主民意所赋予!而对他的所谓“个人崇拜”现象,完全就是法理客观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信仰自由、民主言论自由的典型而具体的表现了嘛!那不就客观性反过来衬托出:该文作者这类拥蒋必拥其中共代理人刘少奇,而必反毛之流,那种政法文盲性的主观臆想的表现了嘛!
3)而该作者之所谓“合作者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的这类政治文盲式说道,就更是荒唐可笑了!否则,试问:难道该作者的遣词造句之所谓“合作者”,已经在政治背叛政党政治宗旨而公然违反党章国法、祸国殃民,甚至还叛变性违抗作为他刘少奇上级领导毛泽东合法合规发出的、客观性完全正确的指示等之后,那还能继续有名无实、自欺欺人地所谓“合作者”;而他刘少奇自己咎由自取地被打倒,还居然能倒打一把而“恶人先告状”般地所谓被“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了吗?
难道客观的历史事实真相,不正是他刘少奇,早已首先阴谋诡计性质地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地联手邓小平、彭真等党羽,而类似另立中央般架空了本该以毛泽东作为党魁为首的党中央,而变相地将形同毛主席有名无实般地沦为了“变成牺牲品”式,而毁掉了毛泽东之前对他的提拔性“合作”了吗?
否则,当年的毛泽东,怎么会以至于,连想参与刘少奇主持召开的会议也受阻、想在会上说个话也不让发言、而想在北京日报上、人民日报上发表个文章也百般阻挠而不容呀?而却要被迫转移到上海文汇报或光明日报之发表文章呀?这是该作者之白纸黑字的所谓“合作者”的客观事实吗?那不整个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而伪造历史、假话谎言的事实了嘛!
而客观史载性真相之关乎毛刘之间的政治矛盾的因果关系,不正是:完全就是刘少奇违法违规、乱政乱纲性质的喧宾夺主篡权夺政式动手在先,而作为法理性上级的毛泽东,被迫还手反击在后嘛!难道还能非法非规、非公非正地本末倒置式反陷毛泽东于其所谓的“合作者随时可以变成牺牲品”的境地,才算得意之作吗?那不就不打自招性地客观性承认刘少奇本身,其客观性实乃政治反动而反毛倒共了嘛!那么,老百姓民主民意而普遍性呼吁打倒刘少奇,还冤枉他吗?还能今天以非法非规性质的“死无对证、缺席审判”而孤证式反怪毛泽东吗?显然就是违法违规而无稽之谈!
第三,而该作者紧接下来这整段如下之所谓:“毛式政治暴力逻辑的精准还原.......对政治生态的误判:刘没有预见到文革这种极端运动的破坏力,误以为党内机制和群众理性能够约束毛的意志”等,之整大段落,就更是逻辑自相矛盾而自我打脸式无法自圆其说的可笑了!否则,试问如下:
1)该作者这一遣词造句之所谓“刘少奇刚露出‘不再完全听话’的苗头;毛就立即发动‘夺权式斗争’......”的说法,不就客观性意味着:不打自招地客观性反过来坦诚了,本草民之前所客观性鉴定其因果关系的那样:完全就是刘少奇违法违规、乱政乱纲性质的所谓“不再完全听话”,而阳奉阴违、喧宾夺主地篡权夺政式动手在先,才因果效应性导致了,作为法理性上级的毛泽东,被迫还手反击在后嘛!而毛主席之举,则合法合规、合情合理而吻合事物运作之逻辑规矩,更何况还完全公事公办了嘛!
2)该作者还所谓“......利用群众运动与文革话语,把刘打成‘叛徒、内奸、工贼’,剥夺其一切组织保护”的说法,不就恰恰客观事实性地反映出了:所谓的“群众运动”之本来就是全球民主国家的民主政治性具体表现了嘛!而所谓“文革话语”,不就客观性坐实“文革”的民主政治性而实乃还政于民般将民主人权性批判的武器,回归于人民大众老百姓的合法合规之举,而法理性“放之四海而皆准”了嘛!而唯有蒋统国民党极右独裁暴政心态的人,才以至于无法苟同民主与法治的政治了嘛!同时,也就客观性反过来坐实了:凡属否毛、否“文革”者,必反民主与法治的政治体制,而必然与人民群众、老百姓根本利益的意志相互对立,而客观逻辑性站在了人民对立面了嘛!这也正是为何今天的台湾老百姓社会的民意基本性、绝对性地抛弃了国民党执政地位之根本所在了嘛!因为,其政治言论之劣根惯性之假话谎言、胡说八道的胡作非为,早已自废武功式毁誉其政治言论可信度,而根本不值得起码的信赖了嘛!他们还在继续自欺欺人地自以为得计呢!
所以,这又跟其接着所谓“林彪,周恩来,朱德,彭德怀难道不也是如此吗?谁逃离了网罗?没有一个真正逃脱”的说法,有啥必然的因果逻辑关系呢?因为,且不说其所提及的周恩来和朱德,与违法违规、乱政乱纲的乱像,毫无任何史载性逻辑关系,即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分别涉及到林彪和彭德怀身上,在民主与法治的前提下,也照样属于法理逻辑性,政党政治性质之公事公办而遵规守法于”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逻辑道理!而决非可徇私枉法!林彪属于主动性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阴谋武力政变和谋杀未遂,必然国际惯例般受到司法追究和声讨;彭德怀的问题,就更是客观实质性之刘少奇与彭德怀之间明争暗斗,而毛泽东实乃尽量确保彭德怀不至于被彻底打倒的客观事实了!所以,该作者搅和这类答非所问而文不对题的人和事,来混为一谈之本身,就已经尽显其疑似蒋国党政治之盲目机械性逢毛逢共必反的盲目性畸形政治心态,而典型的不懂装懂了!
3)他那不懂装懂式所谓的“......彭德怀:最早‘觉醒’的元帅,最早遭灭顶之灾。庐山会议(1959)**公开批评大跃进,提出‘人民吃不上饭’,本意是忠言,但毛认定这是‘组织反党’;从此被打入冷宫,软禁多年,文革中惨遭批斗殴打;1974年病死时已完全失去自由,死后多年才被平反。评价:第一个说‘不’的人,成为最早的‘政治死刑犯’.....”云云,就更是空口无凭式无稽之谈了!一,所谓彭德怀的什么“公开批判大跃进,提出‘人民吃不上饭......”之类的说法,纯属移花接木、颠三倒四的虚无历史而根本没有任何史载痕迹可佐证!
客观事实上,且不说彭德怀从未效仿过当年大陆境外那些港台反毛反共政治文宣口吻而胡说八道过所谓“人民吃不上饭”之类的遣词造句(当年大陆的老百姓从来就没有境外蒋国党政治文宣所诬蔑性胡说八道的所谓“吃不上饭”!而是有吃有穿!客观性、普遍性比同时代的港台地区强多了去了!),即便彭德怀当时所具体针对性批评的人和事,也恰恰正是当时刘少奇、邓小平等一线中央领导,所主政的“大跃进”过程中,擅自悖论政策而倒行逆施、胡作非为的“极左”政治式主观主义的“共产风”、“浮夸风”等,所导致的后续民生经济问题。而彭给毛主席私下写信之举,却意欲混淆公事公办性质的原则,而将本该光明正大的政治准则概念,试图通过其与毛泽东的私人关系做告状式,投诉刘少奇、邓小平等人的同时,还意在拉拢毛主席为他站台,打倒刘邓、甚至周恩来等人。而毛泽东政治本性就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而光明正大,所以,便视之为客观性公事公办而转发给了与会的全体成员,来公开性讨论之。以免任何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那所谓“暗箱操作”的成份。
然而,当时刘邓周等绝大多数中央一线领导,客观事实上,都早已与彭德怀等人,共同在会上充分地检讨并讨论过了彭德怀后来对毛所重复性提出的那些问题,且也已经共识性地通过了决议,予彻底纠正错误、痛改前非之了!而全体当着彭德怀等人参与其中的面,而共识性做出了正式决议之后,而你彭德怀,却还自恃战功欺人而凌驾于整个法规政纲之上,搞出尔反尔、言行不一而否定自己之前所参与民主议政的结果,此举这本身就已经客观性违规违纪而显然不太地道,而足显其政治性战略战术之不合时宜了!
而当时的彭德怀们其私下里的目的,于其说看似为公,实乃疑似更多于动机不纯,而还试欲借刘邓周等人此番出错的天赐良机,而试图尝试着尽量拉毛为其站台,看可否搬倒刚刚当选国家主席不久的刘少奇及其人马。
然而,问题是:当时,且不说所议之事,非但大家主体民意全都已在民主性针对性议论了之后,而达成了共识性解决,并形成了正式决议;同时,当时的刘邓等人在多年再被另行揭露的政治问题,也未被揭露出来!故而,彭等人之举,那不就典型政治肤浅、刚愎自用,而出击火候欠准而不合时宜之根本所在了嘛!而其此举因果恶效,这不正是彭德怀后来那手政治动机不纯且手段愚昧拙劣之具体表现,却反而被刘邓周等一干绝大多数民意的人马,给“反将军”了彭德怀自己;彭自己还被外交部检举揭发其之前,访苏期间,触犯了“里通外国”罪过之嫌等问题。
结果,彭德怀们当时的庐山会议上,所挑起的政治突发事件的败仗,不正是完全吻合党章里所具体明文规范的那什么“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铁律了嘛!这不就反而落得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被动结局,而咎由自取了嘛!而到了最后,即便连那仍想挽救彭德怀的毛主席,也不得不在客观事实性的人证物证面前、在党章国法的庄严性面前,必须以身作则地遵规守法,而被无奈地接纳了高层绝大多数人的意见,而无奈地撤职彭德怀了嘛!
然而,即便如此,彭却依旧被毛所力保,其党籍和政治委员身份。而不至于被刘少奇等人所强烈要求开除彭党籍的呼吁所左右!由此可鉴:该文作者对中共党史之实乃一知半解或不求甚解而不懂装懂的表现,尽显无遗!所以,该作者便唯独可主观臆断、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式无稽之谈,而逻辑漏洞百出、自取其辱了嘛!
4)而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地涉及到林彪问题时,该作者文中之所谓“但‘九一三事件’暴露毛的极端猜忌,林彪试图‘先下手为强’失败”的说法,就更是罔顾客观历史真相,而尽显其跳跃历史演绎之细节过程,而断章取义历史式不懂装懂了!因为,林彪试图违法政纲性质地预先架空毛泽东,而暗地里搞家族式、三头主义式拉帮结派而形同另立中央,以此背叛毛泽东的战略部署而对着干;且还居然,走向极端地违法犯罪性质的武装政变和密谋杀害毛泽东之举等,这一切,都是客观性具体有根有据有佐证地坐实性摆在客观历史尘埃里硬道理因果关系性的事实真相。难道还能反过来诬陷性怪罪成所谓“毛的极端猜忌”吗?凡事都有其因果关系。故而,设若没有林彪集团那种种先手预置性图谋不轨的自我暴露,那么,还会有毛泽东作为政治家本能性后手被引起的高度警惕而针对性反制之举吗?难道毛泽东还必须傻乎乎地束手就擒,才算是该作者所认为的正常反应吗?难道作为党国最高领导地位的政治家毛泽东,必须具备起码的政治敏感度和警惕性,就触犯了什么大逆不道之举而反被怪罪成所谓“极度猜忌”了吗?那么,如此一来,毛泽东还能算得上公认性视为“料敌如神”或“料事如神”的伟大、英明、正确的战略政治家、军事家吗?而作者那客观性所谓“林彪试图‘先下手为强’失败”的说法本身,就已经客观而实事求是了地佐证了:毛主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而依法依规的反应及其举措,法理逻辑性无可挑剔,而准确无误了嘛!
该作者所谓林彪是毛主席的什么“吹鼓手”的说法之本身,就是自我打脸的笑话!试问:林彪本身,在出事出事之前,一直就是毛泽东思想最为忠诚、最为出色、最为优秀的活学活用的好学生。并且,还以其卓越地运用毛泽东思想而战场上屡战屡胜,而威震军中上下者!那么,他那么聪明睿智的林彪,会傻瓜或没脑到无根无据无佐证地所谓“吹鼓手”的地步嘛?这种不动脑子的情绪化说法,不就反陷林彪于政治道德卑鄙无耻的小人了嘛!那不就客观性反而佐证了毛主席完全就是依法依规、有根有据有佐证、而顺应民意地针对性反制林彪集团之举,非但根本没啥大逆不道,且利国利民般为民除害了嘛!
试问:假设毛泽东果真的没有任何过人之处的话,那么,即便林彪再如何的所谓“最忠诚的吹鼓手”,会有人听信之、学习之、效仿之吗?根本就不可能嘛!否则,逻辑性无法自圆其说了嘛!
5)而作者这段所谓“彭德怀曾在私下和党内小圈子中,批评毛‘沉湎女色,不修身律己’,称其‘君王做派’。有内部回忆提到,彭德怀在1950年代对文工团制度、高级干部‘特供女性’现象,表达了道德上的强烈不满。‘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将……他说领导干部不能搞女人当奖励,不能玷污党的形象。’绝不仅仅是‘个人意见’,而是对其绝对威权与‘皇帝生活方式’的挑战”的说道,就更是百分之百的另一个纳粹戈培尔式、类似那地摊野史性的什么“大饥荒饿死人”式假话谎言,而空口无凭、无稽之谈,而无根无据无佐证得荒诞可笑了!
所以,该作者这类人纳粹式谎言制造者,就必然以其惯用的扑风捉影而主观臆断式捏造杜撰的手法,而遣词造句上做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式似是而非的口吻来表述了!什么“听说”、“据说”呀等之类词汇口吻。而毫无任何官方性质的、站得住脚出处而纯属瞎编乱造!连个起码的那什么“沉湎女色”的当事人之姓名出处都没有!连起码的官方正式出版的毛泽东年谱、抑或彭德怀年谱里,“挖地三尺”也找不着任何客观史载性痕迹!
非但如此,即便毛泽东和彭德怀去世了这么多年之后,整个大陆执政党高层,早就被那些蒋国党政治代理人性质的、极度否毛否共反民主的邓党乱邦集团篡权专政了几十年以来,即便他们如何滥用职权,而翻账历史、篡改历史、伪造历史以来,不也早该逻辑性顺理成章地能翻找得出任何一些,有关作者所谓“彭德怀曾在私下和党内小圈子中,批评毛‘沉湎女色,不修身律己’,称其‘君王做派’......”等之类说法史载性痕迹,而完全可以不妨借此理直气壮地彻底官方正式文件性清算毛泽东、打倒毛泽东了嘛!怎么一点起码的痕迹都没有呀?而作者这类试图借彭德怀的口吻,来得逞其盲目反毛反民主本质之情绪化式空口无凭、无中生有地瞎编杜撰,却还始终无法佐证之,那么,不就客观性反陷彭德怀于毫无起码人品道德的尴尬境地了嘛!
再则,既然作者都白纸黑字、信誓旦旦地鉴定而所谓“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将……”的话,那么,试问:怎么那晚年里如此“痛恨毛泽东”的彭德怀,却为何不干脆白纸黑字地写个遗嘱性的东西,而专门客观性、细化性、佐证性点名道姓地揭发毛泽东,到底都何曾“沉湎”于哪位具体的“女色”了呀?否则,作者这不就典型的空口无凭而信口开河式自毁言论公信力的胡说八道了嘛!
同时,不也就客观性反过来以其遣词造句之所谓“彭是唯一不怕毛的老将......”的说法,反而佐证性充分坐实了毛主席果然就是:足够民主政治而开明,宽宏大量而根本不会计较任何私仇了嘛!那么,该作者那通篇试图痛批毛泽东而标题所谓《【深度】刘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不就白写、白说了嘛!
第四,而作者这段所谓“毛泽东对彭德怀的打压之残酷程度远超其他政敌,尤其体现在以下几点:政治定性极恶毒:在1966年文革爆发后,毛亲自圈定彭为‘叛徒、野心家’,加上‘资产阶级司令部’,并要求‘往死里整’;生活待遇极其恶劣:彭德怀被单独囚禁、反复审讯、毒打,严重骨折不治;软禁期间无人照料,死后几乎秘密掩埋,数年无人知晓其死讯;在他已生命垂危时,毛仍拒绝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议。这种不依不饶的处理手法,不只是因为政治立场问题,更像是私仇。有毛的贴身警卫回忆:‘主席对彭最恨,恨到骨头里’......”云云。假设这一切果真全都是客观史载性事实的话,那么,不妨试问:
1)既然作者那些所谓“官方内部”信息能量,那么神通广大而有渠道的话,那么,何不干脆附上几份有着毛泽东亲自手令或签字画押地指示下面的相关人员,必须有如作者所陈述的那样而所谓“毛亲自圈定彭为‘叛徒、野心家’,加上‘资产阶级司令部’,并要求‘往死里整’......”之类的影印件来佐证一番上述说法嘛!否则,凭什么可以轻易盲从般采信作者这类另版式重复“大饥荒饿死人”式手法的胡说八道呀?毕竟,凡事历史政治的人和事的学术问题,都必须得依法依规地附上相应的法理逻辑性硬道理的佐证,以证明之嘛!
因为,假设毛泽东果真的何曾所谓“亲自圈定彭为‘叛徒、野心家’,加上‘资产阶级司令部’,并要求‘往死里整’”的话,那么,试问:还有必要依法人身保护性隔离彭德怀,并配备军警保卫之,且还配有随时上门服务就医、送药的医护人员吗?而其最终死因,还以至于会被官方反复正式地强调为:完全属于因病不治而亡吗?
2)而作者还煞有介事地所谓“生活待遇极其恶劣:彭德怀被单独囚禁、反复审讯、毒打,严重骨折不治;软禁期间无人照料,死后几乎秘密掩埋,数年无人知晓其死讯;在他已生命垂危时,毛仍拒绝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议”的说法,有具体官方性证据吗?假设是那所谓彭或毛的什么“贴身警卫”所说的话,也请不妨将该什么“贴身警卫”之具体姓甚名谁,民主光明正大地说出来,以便读者自行上网查阅一番,以佐证之,也好心服口服地采信之嘛!怎么佐证就始终无法出示这类关键性的佐证,以支持自己言论的可信度呢?这就奇怪之所在了!
且不说,根据那官方所客观史载性涉及那当时被策略保护性隔离生活的彭德怀,非但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所谓“生活待遇极其恶劣”,而实乃护身警卫、医护、秘书配备齐全!故而,客观性、逻辑因果关系性,根本不可能发生该作者之所谓“......被单独囚禁、反复审讯、毒打,严重骨折不治;软禁期间无人照料,死后几乎秘密掩埋,数年无人知晓其死讯;在他已生命垂危时,毛仍拒绝任何‘赦免’或‘改善待遇’的建议”的说法!这也正是作者这类人永远都提供不出具体的人证物证俱全的法理性佐证之根本所在了!
然而,这并不能否认,“文革”初期,在尚未得到中央对其人身提供保护性隔离之前,他确实曾经遭受到一帮举着“文革”招牌、穿戴着红卫兵装扮的、高干背景的什么“红卫兵”们,给违反党章宪法和“文革”民主政治政策地侵权式挂牌暴力揪斗的客观事实和情景!而这些少数人性质自恃高干背景、而仗势欺人的所谓“红卫兵”们,其当年欺上瞒下而无法无天的侵权性胡作非为,其非法暴恐行径,早已倍受历史的诟病和谴责!相关可佐证的照片,即便今天也可以从网上搜索得到!就这一点而言,完全就是客观的历史事实。
那在客观法理上,又与毛泽东有啥客观逻辑性的因果关系呀?完全就是典型的纳粹邪门歪道黑暗政治的那类:栽赃陷害、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具体表现!这不正是为何历史上凡属纳粹法西斯的政党邪门歪道暴恐政治,无不以失败告终之根本所在,以及而当年那貌似再强大无比的蒋国党黑暗政治,也就顺理成章地同样以失败步其后尘等,之根本因果效应所在了嘛!因为,他们全都是政治文宣上之:自毁政治信誉而假话谎言、造谣杜撰式“莫须有”罪来陷害无辜的老百姓,然后,在打着“正义”的幌子来军事镇压之的嘛!
第五,彭德怀当年其政治性战略战术之失策而受挫,却还反倒被后来不少军事高层们,纷纷客观事实性而具体有根有据有佐证地揭露他彭德怀过往时期的一些自恃战功和地位而仗势欺人、目空一切、忘乎所以的言行。
根据客观性官方史载性有关军中众多高级将领的分别回忆:彭德怀当年从朝鲜战场上荣耀归来、而在进一步大权在握之后,就开始滥用职权而居高临下地以批判军事“教条主义”的名堂,先后非公非正地整肃了刘伯承和粟裕,一帅一将,令他们军中几乎终身被排挤;尤其是他在对待包括毛泽东、周恩来在内,军中人和事,所不敬、不屑的粗言秽语,十分伤人自尊!彭德怀此举,反而倍受诟病和谴责!甚至还被揭发其:狂妄到了,居然还曾私下里煽动推翻毛泽东的地位的政治愚蠢言行!而这种行径,即便搁在蒋介石手下,即便搁在任何当今民主与法治健全的欧美国家里,也照样法理、情理、道德所不容,而必然法理逻辑性顺理成章地被撤职、打倒!!所以,彭德怀当年被刘少奇们整倒,其前因后果,一点也不冤枉!
当年庐山会议后的刘少奇等人,恰恰正是紧紧抓住这一切党内客观真实的汇报信息,准确地把握这一关键的时机,而打造否彭反彭的政治舆论,而整体性一致地将彭德怀给批倒批臭!明确地给彭德怀口述那什么“里通外国”间谍性罪责的人,并以此严厉声讨和批判彭的人,全都恰恰正是刘少奇!无人会为刘少奇背这个黑锅;当众、当面对彭德怀宣布所谓“谁的案子都可以翻,唯独你彭德怀的案子不能翻”的定论,也是刘少奇;曾主导整个中央上层定罪彭德怀为什么“反党集团”或“军事俱乐部”的定论,也是刘少奇!因为,毛泽东根本没有在这类文件上为刘少奇们所拟就的文件签字背书。只不过是无奈于必须带头以身作则地服从党章国法中所明令规范的“少数服从多数、全党服从中央”的民主与法治的制度罢了!就这么客观事实性而简单!
而后来,即便“文革”初期,当彭德怀在被那帮高干子弟背景的红卫兵,从三线地区带回北京的火车途中,在双方闲聊话题里,彭还主动对那些孩子们坦诚:当年庐山会议上,他之所以写那封“万言书”,其政治矛头所指的人,恰恰就是“文革”中被批判、打倒了的刘少奇!而并非别人!
所以,该篇题为《【深度】刘少奇的天真在那些方面?》文章的作者,还试图牛头不对马嘴地翻出彭德怀案件,来为刘少奇之咎由自取而被民主与法治政治运动给打倒的案件来粉饰、漂白着狡辩,完全就是法盲式罔顾客观历史的事实真相,而不懂装懂式客观性地反过来弄巧成拙、自我打脸,而自取其辱!
第六,故而,该作者这段歪理谬论式狡辩完彭德怀案件之后,又如此这般地所谓“刘少奇的天真根植于他作为‘体制内理性主义者’的思维模式:理论家的局限:刘少奇作为理论家和组织者,习惯于通过制度、规则和理性分析解决问题。这种思维在相对稳定的建国初期有效,但在毛的非理性政治暴力面前完全失效。对毛心理的误读:刘低估了毛的猜忌心理和对权力的病态执着,以为自己与毛的长期合作能换来信任。对政治生态的误判:刘没有预见到文革这种极端运动的破坏力,误以为党内机制和群众理性能够约束毛的意志”的说道,完全就是作者自身法盲性之毫无起码的法理逻辑之根基的伪命题谎言!才以至于刻意地颠倒或混淆问题之主次,而本末倒置般自欺欺人,一厢情愿而自取其辱!
起码,刘少奇历史上,确实客观性三次被捕、而三次变节!已经被客观性硬道理性诸多佐证所坐实!谁也无法睁眼瞎般熟视无睹!而且,这还是周恩来亲自立案调查落实,并亲笔鉴定后递交毛泽东主席最后依法依规、客观实事求是地定夺的!
根本并非他周恩来何曾所谓“说过一些违心的话”的伪造历史性说法可狡辩得过去!否则,那就逻辑性该被视为:那就该是毛、周反过来公然地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性质地政治欺骗了自己同志、自己的政党、自己的军队、自己的人民老百姓而罪过......
最后,作者还是试图继续其“牛头不对马嘴”或“风马牛不相及”式地搬出什么当今人工技能的“Google AI”,来做一刀切标准式解释那纯属涉及到每个人三观政治立场,客观上永远、根本不可能完全一致的现象之举,完全就是典型的书生政治幼稚病式类似“闭门造车”或“空中楼阁”的那种不懂装懂的具体表现!令人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