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治正确”到底是啥?
包括美国,世界上政治没有正确,所以也无所谓不正确。如果将政治学作为真正的一门科学,那么政治学者就应该至少像人类学家那样,不能也不会去设立一个标准的漂亮的人种模式,去研究欧罗巴人亚细亚人谁长的更漂亮,埃及法老的女人与秦始皇的宫女,谁最符合当今世界政府确立的选美标准。
美国的政治正确,至少有一点:言论自由表达自由。而这就是中国以及不少专制和极权国家绝对不承认不接受的。在美国,谁表达了冒犯别人的言论,大体上被冒犯的不喜欢他,走开就行了——但是也可以引发“路怒”,被人一枪给崩了。而这也是美国同样可以成为专制极权的人类基因。正是因为这个基因,美国不要皇帝,宪法的分权制衡才这样坚挺坚实:提防任何一个政客甚至警察掌控了公权力随便杀人,这比盗匪横行还可怕,因为那就是让土匪当家。因此,对掌握公权力的人,言论表达自由要比普通公民有更多的限制,因为他们被关在笼子里。
在美国,正常情况下,思想言论自由有这么广泛:可以说月亮是热的,太阳是冷的,不犯法。因此不需要为了这样的言论去打架。政客在竞选时享有更广泛更大的言论自由,不但比台上的官员言论表达自由幅度大,甚至比普通百姓的言论表达自由幅度还可以大许多:他们竞选时的任何言论,不会被追求刑事责任甚至民事责任——那叫“政见”。政治上,共产党与三K党都合法: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或者被依法依照程序制裁。
但是,共产党与三K党至少到目前为止,还不能推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共和党民主党,都是骂对方是共产党或者希特勒,而没有一个候选人公开说自己就是希特勒或者列宁毛泽东,再说一遍,这样声明并不犯法。有这个就构成你我他在美国和平共处生活生存甚至发达的基础,而不是要偷渡回中国。而这个最低底线与实际上极高极宽松的限度,就是二战与冷战的胜利成果。只要稍微回顾一下,就在上世纪30年代,这些在美国都是有政客公开标榜的:老子喜欢希特勒,老子喜欢斯大林,老子认为黑人要继续做奴隶,私刑合法;老子认为黑人要解放只有搞暴动;老子认为爱尔兰人不是美国人,老子认为意大利人都是黑手党,老子认为中国人永世不得成为美国人,等等。
那时候的美国,还是比苏联以及第三帝国大日本帝国伟大。不信可以去问普京与任何一个今天的日本人德国人。
当然不要去问习近平金将军与塔利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