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田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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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化侮辱周恩来遵规守法的职业道德表现为所谓“极其卑微”等,无异于漠视民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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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江青、陶铸.jpg

 (周恩来、陶铸各佩戴红卫兵袖章于天安门城楼上正与江青聊天)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之后,那形同蒋氏国民党在中共党内代理人的伪共政治人物的邓小平,得逞其对整个执政党国的假话欺骗性质的忽悠而篡权上台之后,全国性以否定那后来被全球立法接轨而所谓“普世价值”的“文革”民主政治运动,而作为政治锲入点,而在官方媒体舆论上,公开性大肆无底线而造谣污蔑式否毛、反毛的非毛化现象,在胡耀邦、邓小平为首的伪共党执政集团的暗示和纵容的推动下,一直甚嚣尘上。

       然而,“文革”政治运动整个过程中的时任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却又客观事实上一直由衷地信仰和支持毛泽东主席所有重大的政治战略部署和决策,一直忠心耿耿地遵规守法,而与王、张、江、姚等毛泽东思想派的其他党国重要领导集体一起,密切地协同互助,而高度一致性地配合着贯彻执行毛主席在“文革”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

       由于周恩来这个人,却由于其个人政治背景和革命资历等综合原因,而在党内外的社会上,普遍性倍受爱戴和崇敬,而令那些图谋政治上推进非毛化步伐、以便得逞其贪功诿过的图谋的邓党伪共集团,倍感投鼠忌器,而难以轻易地对周做悖论客观性政治否定之举,以跨越周生前始终不渝地忠于毛政治路线的崇高威望,这座大山。便唯有似是而非式捏造是非而所谓:周“说了不少违心话”;抑或,周“封建愚忠”;或,周“在毛泽东面前及其卑微”呀、“奴才”呀、小人”呀之类,等等,而极尽对伟人周恩来总理的羞辱、诬蔑、抹黑。完全就类似“死无对证,缺席审判”般,任由他们怎么胡说八道。从而得逞其那:无论在客观历史事实的真相上,抑或在法理逻辑规矩的层面上,都根本站不住脚的、试图政治刻意篡改历史、或伪造历史般全盘否定“文革”民主政治运动之合法性、正当性以及正确性的客观历史事实!

       因为,客观性“放之四海而皆准”法理政纲的逻辑规矩却是:

       1)文革之本身,就是一场地地道道的包括美国、加拿大、欧洲在内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也包括港台在内都在接轨或早已接轨了世界性民主政治的运动!唯有当年那些害怕“文革”民主政治过程中,被“民主”到自己头上的那些独裁专制的刘邓官僚集团们,才特别心虚害怕,而煽动自己子女打着群众的身份、参加文革民主运动的幌子而出面去保护他们;并以武斗打砸抢的手法来保护他们不被群众冲击批判的同时,以此败坏文革民主运动的声誉。试图以此为难毛泽东,而迫使毛主席立即收回成命,中止“文革”那种群众性的民主政治运动,以免搞得他们这些、或那些所谓“学术权威”、所谓“战功彪炳”的老革命威风扫地,没了面子。

       而客观的事实上,今天,只要实事求是求是地透过现象看本质、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话,当年那些被其底下群众,在政治上所揭发、批判,甚至被打倒或被撤职的所谓“学术权威”或“专家教授”们,抑或那些刘少奇、邓小平、彭真、胡耀邦等所谓“走资派”或“当权派”们,有哪几位不是被冤枉诬陷的呀?比如刘少奇、或邓小平等的问题,他们被冤枉了吗?被诬陷了吗?被殴打性的所谓“迫害”了吗?根本没有嘛!而历史真相在具体问题上的客观性佐证,全是他们涉嫌违法违规、乱政乱纲之错嘛!然而,后来他们得势之后的所谓“平反冤假错案”,却无一不是弄虚作假、篡改历史性质的贪功诿过而自毁自废政党政治本该具备的道德操守的公信力,而招致毁誉历史,遗患无穷的诟病!

       然而,这场民主政治运动,其客观性历史真相之被披露而印证的是:那毕竟本来就是高层集体民主程序中一致民主通过,而合法合规的运动。那可并非毛泽东一人可随便罔顾法理政纲,而独裁专制可“一锤定音”般可中止的。完全并非类似毛去世、而再接着华国锋被阴谋架空式推翻,而邓小平篡权夺政地自诩“核心”之后,那样完全违法违规、乱政乱纲地败坏起码民主程序而独裁专制般,啥都被自我打脸而自以为是的所谓“一锤定音”。

       难道不正是毛泽东那民主政治性伟人之举嘛!假设“小人”的话,还能具备那么宽宏大量的胆量和魄力,主动发起搞“文革”民主运动的动议,而放手发动群众,令其自发性揭发批判包括毛本人自己在内的,自己的执政党内,任何被视为违法违规、乱政乱纲性质胡作非为、倒行逆施、祸国殃民的人和事,并由此顺应群众的呼声而将其打倒或撤职吗?不可能吧!起码,之前从未见过或听闻过。

        2)而周恩来的言行举止完全依法政纲下之尊重上级而充分体现着起码的行业道德操守。与全世界先进文明国家的做法完全一模一样。即便蒋介石手下那些高层官僚,也无不如此;即便蒋介石在孙中山健在时其面前,也照样如此。有啥所谓“极其卑微”的呀?即便蒋经国主政时,李登辉不也照样毕恭毕敬地遵守上下级规矩嘛。

       而后来李登辉主政台湾时,连战、马英九、宋楚瑜等,一干台湾高官,不也照样毕恭毕敬地为李登辉马首是瞻嘛!

       我们在海外谋生的职场里,不也照样必须毕恭毕敬地对待老板或上级经理嘛!难道还能造次呀?难道还得类似邓小平对付华国锋那样悖论法理政纲而喧宾夺主呀?那不就放之于四海也就荒谬、而根本无法普遍性被接受而纯属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犯上作乱了嘛!还与法理性民主政治,有啥必然的逻辑性关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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