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妞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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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眼下的中东战争首先必须称呼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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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眼下的中东战争,首先是称呼要正确:这次不是巴以战争,更不是以巴战争。也就是说,不是以色列对巴勒斯坦发动战争,也不是巴勒斯坦对以色列发动战争,而是以暴力胁迫挟持控制加沙的巴勒斯坦恐怖组织哈马斯,在国际恐怖势力与别有用心国家支持下精心准备发动的一场针对以色列国家与平民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以色列为了自己的生存进行全面反击。所以这场战争正确称呼应该是“哈以战争”

哈马斯目的很明确:长远来说是和伊朗宣布的那样,把以色列从地球上抹去,具体来说是通过制造大规模恐怖袭击,保持自己对加沙乃至整个巴勒斯坦的控制统治,获得源源不断的外部赏金。以色列这次的目标也很明确:全面攻占加沙,彻底铲除哈马斯,以捍卫以色列的国家安全与人民尊严。从战争性质目标上来说,以色列是出于自卫反击。

哈马斯与以色列是不对称的,前者是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集团,后者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民主自由发达国家。因此,哈马斯领袖说出来的这种话虽然完全表露他们山大王心态,但是并不无道理:“我们哈马斯是战斗组织,只负责消灭以色列。巴勒斯坦民众的安全,需要美国与以色列以及国际社会负责。”人家坦率承认自己就是一伙匪帮,谁能够对匪帮有什么道义规范?

而美国西方以色列,则必须肩负国际道义责任,不但不能用无限制的战争手段对整体加沙民众进行攻击打击惩罚,而且还要肩负最大限度保护加沙巴勒斯坦民众安全,乃至今后善后治理的责任。因此,以色列和美国必须听取必须关注这种国际国内的道义呼声,确保最大限度保护加沙民众免遭残酷战争虐杀虐待,还必须负责平民安全撤离,还有难民安置,必须遵守国际法战争法,不能以魔鬼手段对付魔鬼,因为大规模伤害无辜平民的,就是魔鬼。

俺这次回墙国,观赏了好几部关于国共内战谍战大片。经典之处是共产党的间谍特工打入国民党内部如鱼得水,而一旦回到解放军部队,到处受憋受气挨整。剧中人讲了一句经典台词:与鬼混惯了,回来难做人啊。其实潜台词就是:国民党哪怕都是坏人,也是一群人,但是“娘家”不是人呆的,这里不行人道不讲人性。所以国民党败了。不知道这样的台词如何哄过了党的编审。

对付哈马斯这样的恐怖组织,确实应该杀无赦,尽最大力量铲除剿灭,哪怕俺一再说过,哈马斯是铲除不了的。无论如何,以色列不能用哈马斯的手段对付哈马斯,以色列的国家军队必须尽最大努力避免伤及无辜平民,必须遵守战争法国际法,必须对巴勒斯坦民众生命安全负责。

这就是美国选择把两颗原子弹扔在广岛长崎,而不是东京京都大阪的经典时代意义:胜之有道而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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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共有86条评论
  • 阿妞不牛 回复 马科长

    如果真要交给丛林规则,加沙就已经成为无人区了,哈马斯也不存在了。美国人造价极为高昂的原子弹,就不会浪费在广岛长崎了。现代文明国家的警察,就犯不着那么费尽心机精力去解救人质了,至少都会用普京对待劫持莫斯科剧院恐怖分子的方式,哪怕死掉几百人质也要打死恐怖分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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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科长 回复 阿妞不牛
    呵呵,我不认为以色列很文明。开战前以军高层就说要把加沙夷为平地,要把加沙变成地狱,说加沙人应该为06年选上哈马斯负责。然后就是断水断电断粮,无差别轰炸。内坦亚胡甚至把旧约上帝命令以色列人屠城的经文搬出来给军队鼓舞士气。这种“集体惩罚”其实和哈马斯跑到以色列境内杀人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方法不同。也不认为以色列这种方法能解救人质,搞不好有些人质已经被以色列炮弹炸死了。至于哈马斯把平民当人盾,难道以军轰炸的上百所学校和医院里都有哈马斯士兵藏着?就算有,可以为了杀一个哈马斯而牺牲100个平民吗?如果哈马斯人盾可以成为以色列不被国际法约束的理由,那呼吁以色列遵守战争规则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既然被迫要“以毒攻毒”,把他们交给丛林规则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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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eeHiker 回复 must

    是的,這個恐襲開始時以色列引以自豪的軍情部門集體stand down數小時的現象很難解釋,更別提那些裝備是怎麽運過邊境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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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ust 回复 阿妞不牛

    对你我而言,也许需要“开脑洞”;但对“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之类(人以类聚),就不是脑的问题,而是“心”和“手”的事情了。殷鉴无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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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hanechen

    也就是说内塔尼亚胡通过摩萨德与哈马斯高层秘密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惜用1400以色列平民的生命和把加沙轰成废墟的代价换取 “解脱自身危机”

    这个猜想 must 赞的,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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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妞不牛 回复 must

    这个怀疑是可以的。因为民主国家里面也是什么鸟都有啊。不过,如果以色列国内这种势力能够控制摩萨德以及一切情报军队系统,放手让哈马斯来杀死自己那么多国民,美国或许也可以有人有能耐放手让中俄核武扔进来呢。这确实需要开脑洞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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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ust

    从"一周回复最多博文”一栏中看到这篇阿妞博文。提一个问题。此次“哈以战争”确实是哈马斯开了第一枪。但是,“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有没有这样一个可能性,是以色列极端激进派为了解决自身极其严重的内政危机,“引狼入室”?从现象上说,在战事初起时,这个问题就已经明确被人提出了,那就是,世界上、历史上最顶尖的以色列和美国情报系统早就知道哈马斯的动向,但却“掉以轻心”,让哈马斯打了个措手不及。

    难道曾经暗杀拉宾和阿拉法特的极端激进分子,就没有“引狼入室”解脱自身危机的可能性吗?——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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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妞不牛 回复 马科长

    谢谢你的深入认真讨论。原子弹的使用,美国原子弹之父奥本海姆当时就有极为强烈的道德自责。历史发展到今天,包括奥本海姆这样的反思都是极为重要的。重要的是人类必需避免这种大规模无差别的残杀毁灭战争,而不是纠结于当时美国是否应该或者必须对日本扔原子弹,尤其对于日本人,他们最重要的是反思自己国家的军国主义集团如何把自己国家民族连带世界拖入这个血海,而不是要去继续这种对美国和世界的血海深仇。至于以色列,俺一再强调了,对以色列不能与哈马斯等量齐观,因为哈马斯本来就是恐怖组织,也就是以绑架人质屠杀妇孺为本职工作本性的匪徒,而以色列作为现代文明国家,世界对其一切国家行为,尤其是战争行为,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战争法来要求。因此,包括美国欧洲都在明确支持以色列铲除哈马斯的同时,已在要求以色列开放人到走廊,尽最大努力避免伤害平民。而哈马斯把指挥部弹药库建在清真寺学校医院内部下面,本身就是绑架巴勒斯坦民众做人质牺牲的毫无道义彻底违反国家法战争法的匪徒行为,以色列即使投鼠忌器不消灭哈马斯,如何解救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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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妞不牛 回复 广东人.

    完全赞同你的历史梳理以及现实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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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人. 回复 广东人.

    把以色列视为光复圣地的阿拉伯人,自然不会顾忌巴勒斯坦人的生存和利益,只将其视为工具。阿拉伯国家大都富有,支援巴勒斯坦的钱财都用于武器,并没多少于经济和建设。并且还要保持巴勒斯坦难民形象,保证贫穷,才可获取国际舆论同情,“正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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