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詩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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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類生命,你選哪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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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105:1-6,23-26,45;12:9-21;16:21-28

(2020830日)

兩類生命:

無靈的生命和有靈的生命

 

我常常思考一个問題,全球有二十多億基督徒,占全部人口的三分之一,為甚麼上帝的愛和基督的福音沒有得到相應的彰顯,世界上仍然到處充滿欺詐、仇恨、衝突和暴力?尤其是從今年(2020)1月起,新冠大流行,造成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的巨大災難。特別是美國,感染和死亡的人數全球第一。

與此密切相關的是經濟大衰退,以及最近幾個月,美國國內發生的激烈的暴力沖突和社會動亂。在這期間,人們大有世界末日就要來臨,人類文明即將崩潰的感覺。雖然有人沒有如此嚴重的危機感,但至少會深深感到整個社會都日益沉淪、走下坡路。

怎麼會走下坡路?就人的本性來說,沒人想走下坡路。大家都知道這麼一句話:“人向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人都要走出更好的人生,追求更高的理想。但是,“人向高處走”,究竟甚麼才是“高處”?“高處”在何處?換句話說,究竟甚麼是更好的人生和更高的理想?

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目標。在大多數人看來,人生的“高處”就是成功、成就,還有中國人常說的“心想事成”,就是滿足各種願望和需求。說得具體和直白一點,許多人認為成功就是得到權力、地位、金錢、美女師哥。對新移民來說,一定要加上美國身份。

但是,權力、地位、金錢、美女師哥這些資源非常有限,人的慾望卻是無底深渊。人人都要“向高處走”,就一定會為爭奪資源明爭暗鬥,大打出手,頭破血流。因此,有人把人與人之間的這種殘酷競爭,稱之為人類社會的“叢林法則”The Law of the Jungle;以此比喻人與人之間就像叢林中的動物,為爭奪食物、搶佔地盤, 把“弱肉強食”当作最高準則来奉行。

其實,“叢林法則”所體現的,正是人性中最黑暗的部分,即是不擇手段爭奪一切。因為欲望是無底洞,所以做事就無底線。有時當狼,有時做羊,即披著羊皮的狼;或者如拿破自我標榜的,“有時是狐狸,有時是獅子”。不过,按照“叢林法則”行事,任何“強人”,都会有失敗的時候。任何人追求幸福的計畫,都難免有破滅的一天。

最能說明問題的例子,是在中國反腐運動中落馬的成千上萬的貪官汙吏。其中許多都曾經是“人向高處走”的典範,但最終卻淪落為不齒於人的罪犯。看起來,他們似乎都經歷過“順風順水”的風光歲月,但實質卻是順著“水往低處流”的勢頭向下走,最終形同瀑布,一落千丈。

其實,生活中像這樣似乎是“向高處走”,但卻是“往低處流”的事例,大大小小,不計其數;有些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甚至在自己身上。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說:“凡要救自己生命的,要喪掉 (《馬太福音》26:25);就像是指著這類故事說的。耶穌又說:“凡為我喪失生命的,要得著生命”(同上)。在這短短一句話裏,耶穌四次用到“生命”這個詞,但其中所說的“生命”,有兩種不同的涵義:那就是,無靈的生命和有靈的生命

我們都知道,《創世記》記載:“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這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2:7)。被造之後,夏娃亞當卻信從魔鬼的誘惑,違抗上帝的誡命,破壞了上帝與人所立第一個聖約。於是他們墮入罪惡,靈性死亡,他們的生命成了無靈的生命。從此,人類與無靈的動物一樣,按照“叢林法則”生活;區別只在於,人比動物更加陰險狠毒,正如《聖經》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利米書》17:9)。又如中國成語所言:人像“衣冠禽獸”、甚至“禽獸不如”。

但是,上帝愛祂所創造的一切。上帝愛人,是真正的愛,要叫人類脫離罪惡,回歸到上帝所造的有靈生命。這就是聖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的使命。耶穌宣告:“凡要救自己(無靈)生命的,要喪掉(有靈)生命;凡為我喪失(無靈)生命的,要得著(有靈)生命”(《馬太福音》16:25)。得到有靈生命的唯一途徑是跟隨耶穌。但是,跟隨耶穌不只是嘴上說說,心裏想想,而是要付諸行動。

付諸甚麼行動呢?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甚麼是“自己的十字架”?許多傳道人和熱心教友喜歡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是作門徒必須付出的代價,是為主受苦;“十字架的大小種類,各有不同,但是每一個都是痛而且重的”(《荒漠甘泉》914日)。但在我看來,十字架的真正意義有兩個,一是重生,一是舍己。第一,十字架意味著重生。門徒受洗,就是原來有罪的無靈生命和基督耶穌同釘(同死於)十字架,並藉著主的復活,得到新的有靈生命;這就是重生了。

第二,耶穌為救贖人類脫離罪惡,首先在十字架上捨去自己,為我們作出偉大的榜樣。願意並且能夠效法基督的,才配稱為“基督的門徒”;因此,耶穌要跟隨他的人也和他一樣己。己並非一定要死在十字架上,而是棄絕自我,尊主為大;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不再以一己之私,我行我素,而是順服遵行上帝的旨意;“我”不再屬於我自己,而是如《聖經》所說,“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14:8)。

因此,“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跟從耶穌,就是重生和捨己,就是“喪失(無靈)生命,得著(有靈)生命”。所謂“人向高處走”,那高處就是有靈生命;人應當向有靈生命進取。

可能有人覺得“有靈生命”既抽象、又縹緲,看不見、摸不著。怎麼樣、或從哪裡,能夠看到具體的“有靈生命”呢?在今天的書信《羅馬書》中,保羅列舉了有靈生命的一些重要表現,都是非常具體的行為。

“愛,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相親相愛;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侍主。在盼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聖徒有缺乏,要供給;異鄉客,要殷勤款待。要祝福迫害你們的,要祝福,不可詛咒。要與喜樂的人同樂;要與哀哭的人同哭。要彼此同心,不要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可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各位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但如此,「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12:9-21

因此,基督的福音不只是一套教義,更是一種生活方式,是一種完全不同於“叢林法則”的生活方式。基督福音的生活方式,至少能夠讓人類不至於在仇恨、衝突、惡鬥中同陷災禍,一起滅亡,而要在仁愛與複和(即“重新和好”)中共同生存,得到上帝所賜的祝福和恩典。

基督福音的生活方式才是“高處”的生活方式;追求這種生活方式才真正是“人向高處走”。我們不僅要自己向有靈生命的高處走,而且要向那些正在“往低處流”的人們發出生命的邀請,讓他們也脫離無靈生命的黑暗和陰霾,和我們一起行走有靈生命的光明道路。


(20208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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