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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绝学:功能/对象/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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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绝学:功能/对象/因果关系

如果要问,范例绝学和哲学的区别是什么(请用一句话说出)?我的回答是,后者是研究实体的学问,而前者是研究功能的学问。

哲学关心的是,什么是“reality”?绝学关心的是,什么是“潜在”,“功能”或“可能性”等问题。也可以说,在绝学看来,哲学的“实在”追求,都在绝学中可以用一个“功能函数”来表达,绝学 = f(s,t) = 哲学 = 实体。其中,变量是时间和空间。其实,正是因为哲学的这种性质,即使语言也脱离不了时间和空间的维度(维特根思坦充分地认识到此)。想想看,存在(being),是不是以时间和空间为“潜在”的前提(海德格尔)?如果没有时间和空间作基础,我们能说存在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作为绝学的先行,犹如经典力学作为相对论的一个先行学派一样,绝学将哲学收入于更大的范围了。真正的发展,都是继承下的发展,都是涵盖以前发现的真理,开拓新的领域,发现新的真理,这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牛顿)”。

另个方面,如果说绝学最关心的问题是功能,既范例,的过程,一个很明显的问题是,那么功能和其对象是什么关系?功能的基础是什么?也就是问,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功能”这个结果呢?比如,世界上的人类分为男人和女人。女人的功能之一是生育。那么生育的基础是不是女性的身体特征呢?再比如,万物生长靠太阳。那么太阳的光和热,难道不是其中的原子裂变造成的吗?这些都是因果链条的例子。

我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是,因果关系,是我们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状态。我们几乎总是可以找到“原因的原因”,并由此上溯,如同一个调皮的儿童爱不断地问“为什么?”一样。因为因果关系的“线性”形式,使我们可以追溯到很远。这样我们就有走到“终点”的时候,既,无法再继续追问下一个“为什么?”了。也可以说,这最后一个原因是“没有原因的原因”,等于“unmoved mover”。我们此刻一般就称这最后一个原因为“上帝”。从作学问的角度看,绝学称其为“绝对”范畴。

没有更进一步的原因,既等于没有此原因的基础了。因此这一最后的原因就是“原因自身”了,这就是绝学的本体追求之终的“绝对”境地。也就是说,作为功能的存在,绝对是最后最大的功能,它没有“实体”或“something”,或任何“存在”作为其基础。而绝对的功能对象还是“实体”或“something”或“存在”。这就是绝学“三位一体”:“绝对,思维和意识”,这三者的情况。它们三位是统一的,性质相同,功能相同。仅是“形式有别”。三者都作为功能,绝对的对象是世界(和自身),思维的对象是思想,意识的对象绝对,思维和世界三者。也可以将“对象”解释为“结果”的意思,这样我们就有了“世界因果关系链条”的开始。

理解“三个绝对”的划分,理解“功能”性取代“实体”性 - 是理解范例绝学的钥匙。哲学的核心是本体论,最困难的部分是本体论。同样在绝学,绝学的本体是“The hardest of the 'hard core' in this philosophy - which is,I named it, called ‘Absolut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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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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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unmi
    谢谢博主的哲学到绝学的介绍分析,让我相对容易地解读佛学《愣严经》。经解说,真理真知正觉是宇宙世界所有的本元,一般人看不见摸不着("空”说),而我们认为的物质世界(包括无意识无意识的思维)都是本元所具有的功能产生的。《金刚经》更明确地解说,其实"空"都没有。希望博主将"绝对"
    的"绝对"…也想办法唤岀来。给博主恒河沙般多的大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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