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圈流传:张婉莹案:欢迎习近平访美的人危险了!

张婉莹案最值得海外“爱国群众”读懂的,不是她有没有偷到美国机密,而是美国检方为什么可以抓她。
检方指控她违反美国法典第十八编第951条。这个罪名不要求她潜入军事基地,不要求她窃取国家机密,甚至不要求她是职业间谍。
检方要证明的核心很简单:她同意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外国官员的指挥,在美国替对方办事,却没有依法申报外国政府代理人身份。
按照法院文件的说法,中国官员让张婉莹去西雅图盯梢赖清德的儿子。她就坐飞机、租车、蹲守住宅,拍摄房屋和家人,记录汽车牌照,再把消息、照片和视频交回去。
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那些在习近平访美期间负责拍摄抗议者的亲中人士,现在也危险了。
妖妖酱这次在华盛顿报道抗议习近平访美,现场有不少欢迎习近平的人,把手机镜头对准抗议者的脸,近距离拍摄。妖妖酱本人也遭到这种拍摄和威胁。
单纯站在路边欢迎习近平,当然不是犯罪。真正危险的是手机背后的指挥关系。
如果有人接受中国使领馆官员,或者替中国官员传达任务的侨领指挥,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结,领取旗帜、交通、餐食或者补贴;同时又被要求拍摄抗议者的脸、车牌和活动情况,最后把照片、视频或者名单交回去,那么这套行为与张婉莹案的法律结构就没有本质区别:
都是接受外国政府官员指挥,在美国替外国政府执行任务,却没有依法申报身份。
这不是妖妖酱凭空吓唬人。美国司法部已经办过一个几乎可以对照着看的案子。
2023年蔡英文访问南加州时,亲中政治活动人士孙耀宁向中国驻洛杉矶领事官员实时报告蔡英文的动向。他还拍摄现场支持和反对蔡英文的人,再把照片传给这名中国官员。
除此之外,他还接受中国官员指令,在美国传播亲中共宣传,并曾向中国政府申请八万美元,准备在华盛顿组织亲中共示威。
孙耀宁后来承认,自己在美国充当中国政府的非法代理人。2026年2月,美国联邦法院判了他四年监禁。
所以,拍摄抗议者并把照片交给中国领事馆,不是一种抽象的法律风险。已经有人因此坐牢。
张婉莹案又把这条边界画得更清楚:你是不是美国公民,不是护身符;你拿了多少钱,也不是关键。检方首先会查,是谁给你下了指令,你替谁完成任务,拍到的资料最后交给了谁。
聊天群里的通知、侨团负责人的安排、车辆和餐费记录、八十美元补贴、手机照片的拍摄时间、照片转给了哪个微信账号,都可能成为证据。
你在现场举着手机拍别人,FBI调查的却可能是:谁让你拍的?
那些负责下指令的中国官员,出了事可以躲在使领馆里;组织活动的侨领,可以说自己只是联络同乡;最后留下姓名、转账、聊天和手机记录的,往往是拿着旗子站在街头的人。
张婉莹已经被铐进了美国法院。介绍任务的老同学和杭州学长,姓名仍然被遮在法院文件里。
所以下次再有人叫你去欢迎习近平,许诺一天八十美元,再送一个盒饭、一面红旗,先问清楚:谁在组织?谁在付钱?为什么要拍抗议者?照片最后交给谁?
如果答案指向中国政府官员,你换来的可能不是一张“爱国证明”,而是一项最高可判十年的联邦刑事指控。
别为了八十美元和一份盒饭,让自己做十年的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