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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問題解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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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問題解答 (第八課)

馮秉誠等

 

第八課 信主之後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是否就如童話故事所講的:「從此過著快樂、平安、幸福的日子」?

這雖然是人的共同理想,但對於一個因耶穌而信仰上帝的人而言,是可以成為事實的!其中的關鍵在於以下兩點:第一他取決於你生活的中心和態度,是以神為中心並為他人而活,或是仍然以自己為中心並為自己而活。如是前者,那麽他就是!反之則不然。第二是他對幸福、平安和快樂的定義和看法的認識的程度:是取決於世上的價值觀,還是在神的面前,從永恒的角度來看。如是後者,那麽即使一個人在極大的痛苦中,在漸漸瀕臨死亡之中也會是快樂、平安和幸福的。

而且,成為基督徒後,可以過著「喜樂、平安、幸福的日子」,這只說對了一半,因為平安、喜樂都是從主而來。然而,還有另一半的真相,也必須要知道,就是在這末世的時代,接近主的再來,撒但對基督徒的攻擊也是會越來越厲害,但在聖經中早已有應許:

「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面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十六33)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4-35)

「凡立誌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後三12)

「這都是災難的起頭。那時,人要把你們陷在患難裏,也要殺害你們。你們又要為我的名,被萬民恨惡。」(太廿四8-9)

因此,我們可以靠著主的恩典勝過這黑暗的世代。

一個人信主後會有哪些明顯的改變?我如何確知自己已是個基督徒呢?

(一)有一些人經歷得救是有戲劇性的改變的,有一些人信主以後的改變是慢慢的。保羅得救後的改變非常明顯:那一天,那一秒,那一刻,在那裏,同誰在一起,光照他,怎樣跌倒,什麽地方痛都記得;但有一些人是在潛移默化中,慢慢地在福音的大能中改變過來,那個經歷是不一樣的。

比如你問:「給我看你的出生證明,我要知道你是什麽時候生的?」他把出生證明給你看,你就說:「哦!我證明你生出來了,因為有物質證明你什麽時候出生。」但你用這個原則,不能推行在那些將出生證明丟掉的人,並且妄下結論說因為他沒有報生日,所以他從來沒有生出來。因此,覺悟你經歷得救與不覺悟你經歷得救,兩樣都可能是得救。因為,有一些人是在恩典中長大,他沒有那些特殊的經歷,但從他的生命中看見他愛神的話,愛過聖潔的生活,恨惡情欲的事,也能知道他是一個基督徒。另外,也會有以下這三方面的改變:

第一是對神──人生觀變了:他知道他的人生是神在掌管,而非自己在掌管。他活著是為神,也就是為他人而存在,而不是為自己。同時他對神的話──對聖經有渴慕,有一種特殊的感情:喜歡讀,喜歡聽。

第二是對他人的改變──是服事他人,而不是利用他人:是以聖經的教導來對人、待人。他會因聖靈的感動,常常看見自己的缺點和罪性。

第三是對自己──不會為自己而患得患失,乃會站在神的觀點和他人的角度來考慮。


(二) 如何確知自己是基督徒?

第一個方法是:以神的話為確據。

1.自己要先打開心門接受主。

約翰福音一章 12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啓示錄三章20節:「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2. 有聖靈的印記。

羅馬書八章15-16節:「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圣灵与我们的心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

3. 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就必得救。

羅馬書十章9-10節:「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4. 得救是神的恩典,是憑信心接受,而非靠自己的努力、行為或積功德來得到。

以弗所書二章8-9節:「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 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第二是裏面有了爭戰。特別是在犯罪的時候,裏面有聖靈的責備,也有兩個律的爭鬥。這是非基督徒沒有的經歷,卻是神的生命的開始。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如何從相信神到經歷神?

一個人成為基督徒後,日常生活中,無論在大事小事上都要依靠神、仰望神,並按照聖經的教導去實踐、去生活。這樣就會經歷神的信實!首先是藉著個人的禱告生活及其應答來確知。其次是在患難中,因著對神的信靠和神的拯救確知。

禱告交托主,就可以經歷平安,不再憂慮。

腓立比书四章6-7節  「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

 要行道,就可以嘗到主恩的美善。

雅各書一章22-25節:「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在思想、行為有改變。

歌羅西書三章2-10節:「你們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祂顯現的時候,你們也要與祂一同顯現在榮耀裏。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當你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譯:陰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憑著神的應許禱告。

馬太福音七章7-8節:「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

所以,每個人都會有不同經歷神的經歷。比如,有些人是先在頭腦上有了關於神的知識以後在生活上經歷了神自己的作為,才加增了他信靠神的信心。但也有些人是沒有神的知識,而是先遇見神跡奇事或有超自然的經歷,然後有人給他解釋,他才認識神。所以認識神是需要經歷過,才是真正的認識神:比如,一個人生病,藉著禱告主,被醫治,經歷到神是大能的主,生命的主,神的能力在身體上運行勝過病魔,得勝疾病權勢。

 

作業(討論題目):

試著自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一至十三節、希伯來書十二章五至十三節、詩篇二十三篇三節,以及詩篇二十五篇中,整理出一個人信耶穌以後所得的好處。

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一至十三節: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 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他豈不更要把聖靈賜給求他的人嗎?」

希伯來書十二章五至十三節: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祂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祂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祂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或譯:差路),反得痊癒。」

詩篇二十三篇三節: 「他使我的靈魂甦醒,為自己的名引導我走義路。」

詩篇二十五篇: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啊,我的心仰望你。

  2. 我的神啊,我素來倚靠你;求你不要叫我羞愧,不要叫我的仇敵向我誇勝。

  3. 凡等候你的必不羞愧;惟有那無故行奸詐的必要羞愧。

  4. 耶和華啊,求你將你的道指示我,將你的路教訓我!

  5. 求你以你的真理引導我,教訓我,因為你是救我的神。我終日等候你。

  6. 耶和華啊,求你記念你的憐憫和慈愛,因為這是亙古以來所常有的。

  7. 求你不要記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記念我。

  8. 耶和華良善正直,所以他必指示罪人走正路。

  9. 他必按公平引領謙卑人,將他的道教訓他們。

  10. 凡遵守他的約和他法度的人,耶和華都以慈愛誠實待他。

  11. 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

  12. 凡敬畏耶和華的人,耶和華必指示他當選擇的路。

  13. 他必安然居住;他的後裔必承受地土。

  14. 耶和華與敬畏他的人親密,他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15. 我的眼目時常仰望耶和華,因為他必將我的腳從網裡拉出來。

  16. 求你轉向我,憐恤我,因為我是孤獨困苦。

  17. 我心裡的愁苦甚多,求你救我脫離我的禍患。

  18. 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赦免我一切的罪。

  19. 求你察看我的仇敵,因為他們人多,並且痛痛地恨我。

  20. 求你保護我的性命,搭救我,使我不致羞愧,因為我投靠你。

  21. 願純全、正直保守我,因為我等候你。

  22. 神啊,求你救贖以色列脫離他一切的愁苦。

從人心的需要看,人有幾層的需求:生理上的、安全上的、愛、歸屬感、被尊重與自我成就。

人信了耶穌之後,就被稱為神的兒女(約一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歸屬於神。身為天父,神不僅會滿足我們在地上的物質需要(但不保證會大富大貴),而且要將聖靈賜給我們,使我們裏面有平安、有能力、有恩賜,且被愛所充滿。

神不但照顧與保護我們,神也給予我們管教與磨練,使我們的生命能更操練成熟(來十二11: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這是我們生命上的成就。

(完)

(轉自https://wellsofgrace.com/bible/qna/bible_wenti/wenti2/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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