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家印被判:权力支配资本的宿命
2026年8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恒大集团及许家印案作出一审宣判。数罪并罚之下,这位前中国首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与判决一同公布的,是恒大集团88.2亿元、恒大地产70亿元的天价罚单,两家公司合计领下158.2亿元罚金。法院认定,2016年至2021年间,许家印与恒大以持续、大规模财务造假虚增资产、隐瞒负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欺诈发行证券、单位行贿等八项罪名。他的两个儿子许智健、许腾鹤,以及同案56人也一并获刑。

曾叱咤风云的中国前首富,就这样在满头白发中走完了他的财富传奇。三年前他被拘押时,恒大负债已逾三千亿美元,成为全球负债最重的房地产商。鼎盛时,许家印身家近三千亿,出入前呼后拥,是全国政协常委,是扶贫表彰大会上的座上宾。而泡沫破裂后,留给他的是遍布全国的烂尾楼盘,是百万购房者毕生积蓄烂在工地上的哭诉,是供应商被拖垮的债务链。从首富到囚徒,不过短短几年。当财富建立在权力的恩赐之上,恩赐的收回便意味着财富的清零。这结局令人唏嘘,却并不令人意外。
哈耶克有一句被反复引用的话:“一个富人掌权的国家,远远比一个掌权之后才能成为富人的国家好得多”。这句话看似平淡,却点破了一个国家秩序的根本分野—究竟是资本和财富支配权力,还是权力支配资本和财富。
如果一国国民对“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有牢固共识,那么这个国家必然就是富人掌权。谁财富多,谁就能拥有或支配更多的权力,进而促进财富进一步增长,形成良性循环。在这样的社会里,富人不必向权力低头,权力也不敢轻易染指他人的财产,因为那会触犯全社会共同信奉的底线。资本会自然地流向能创造更多财富的领域,权力则退居规则守护者的角色,二者各安其位。反过来,如果权力可以随意干预、掠夺资本,财富的生产就会受阻,社会也难以持续繁荣。更危险的是,当掠夺成为常态,资本要么外逃,要么学会与权力共谋,整个社会的创新与活力便随之枯竭。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要不要保护财富,而是财富能不能独立于权力而存在。
中国文化中,恰恰缺乏“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根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所有的土地和财产都属于皇权,臣民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个人创造的财富随时可以被更高的权力收走。中共建政后,这一理念实质上转化为“溥天之下,莫非党土”。因为缺少私人财产不可被公权力侵犯的共识,可靠的私人产权制度始终建立不起来。所谓保护,不过是权力暂时的恩赐,而非法律与共识之下的保障。
在这样的秩序里,要致富,资本就必须依附于权力。商人在致富的同时,往往要充当权力的“白手套”。不借助权力的保护与背书,几乎无法做大;而一旦做大,又难免引起权力的警觉。官商勾结、相互利用,几乎是这条路上的标配。财富由依附权力而来,也常被权力掠夺而去。依附得越深,被清算时摔得越惨。这是依附型资本共同的命运。
胡雪岩是晚清最著名的“红顶商人”,靠左宗棠的庇护富甲一方,又在盛宣怀和朝廷的联手打压下轰然倒塌。他囤积生丝、操纵银钱,盛宣怀只需买通其客户、断其资金链,再加上朝廷查抄的雷霆一击,财富大厦便在数月间轰然倒塌。胡雪岩的兴衰,几乎就是一部资本依附权力的经典案例。
一百多年后,许家印重演了同样的剧本,只不过这次“庇护者”与“清算者”是同一个权力。恒大能够做到两万亿的规模,离不了地方政府的土地、银行的信贷和监管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当泡沫破裂、民怨沸腾,这些曾经的支持者便转身成为清算者。这正是权力支配资本时,资本难以逃脱的宿命。资本从未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它只是权力棋盘上一枚可弃可留的棋子。
更值得深思的是,胡雪岩倒下时,世人尚知是盛宣怀与朝廷的联手;而许家印倒下时,已无需任何人出手,制度本身就会在需要时启动清算。八项罪名、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一切都显得程序完备、于法有据。只是,这套法律在过去十余年许家印虚增资产、疯狂举债时,始终未曾真正启动过。法律的利刃落下与否,取决于权力的需要,而非罪行的轻重。
但中国民间资本的悲剧命运,并不全是被动的。即便马克思主义也认为,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专制、推动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中,也具有难以替代的领导作用。《共产党宣言》充分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革命作用。然而中国的资产阶级,无论是过去的民族资本,还是今天的民营资本,始终没有担负起引领社会走向进步的责任。他们更多时候是权力的附庸,而非社会变革的推动者。
原因主要有二个。其一,现阶段的民间资本普遍认为,自己之所以能够存活和发展,是出于专制政体的“开恩”。他们把生存本身当成恩赐,自然不敢对施恩者有任何异议。其二,他们发现,向权力献媚、行贿,远比靠正当经营获取财富来得轻松。当依附的收益远高于独立的风险,依附当然是更轻松的选择。
另一方面,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将民营企业家纳入其中,给了他们一定的政治地位和体面。于是,他们虽不尽满意,却安于现状,甚至乐于现状,并没有产生变革的强烈愿望。许家印本人就曾头顶全国政协委员的光环,风光时与各级官员把酒言欢,落难时却无人为他发声。这种“政治地位”的本质,在判决书落下的那一刻暴露无遗:它从来不是商人与权力之间的契约,而是权力单方面的恩赐,随时可以收回。
政治上的消极和不作为,使他们始终没能争取到独立的政治地位。在“三个代表”的框架里,他们的地位是依附性的、被赐予的,缺乏独立的政治基础。他们坐拥巨额财富,财富的根基却脆弱得不堪一击,顷刻间便可倾覆。许家印曾贵为首富,一朝宣判,全部财产化为乌有,便是明证。当然,民间资本要争取独立的政治地位,确实极难。那需要不屈不挠的精神、玉石俱焚的决心,以及众志成城的集体行动。而这些,恰恰是依附性生存最难以培养的东西。
中国的民营资本家并非完全没有尝试。1993年前后,由联想的柳传志、四通的段永基等人发起的“泰山会”成立,成员皆是资产过亿的商界巨头,一度是中国最神秘的富豪圈子。它或许承载过某些抱负,但稍有政治压力,便顶不住了。2021年初,这个运行近三十年的组织正式解散,成员各自散去。富人不仅不敢挑战权力,连彼此抱团取暖都难以维系。一有风吹草动,便作鸟兽散,这是依附者最真实的写照。
如果中国大多数民营资本家,能像香港的黎智英那样挺身而出,不惜以财产和自由为代价去争取自身的政治地位,局面未必没有改变的可能。黎智英本可安享富足晚年,却选择了一条明知艰难的路。他因香港国安法案件被判处20年监禁,成为该法实施以来针对异议者最重的刑期之一。他失去的不仅是自由,还有毕生积攒的财富与事业。一个人、少数人的牺牲当然改变不了大局,但它至少证明了另一种可能性的存在—财富并不必然与依附相伴,商人也可以有超越短期利益的担当。
中共需要民间资本创造财富、支撑经济,这是双方博弈中的筹码。如果大多数民营资本家能够联合起来,以集体行动争取独立的政治地位,不惜两败俱伤,权力也未必不会作出妥协。问题在于,当每个人都在计算“搭便车”的收益时,集体行动就永远不会发生。“泰山会”的解散,与其说是被外力击垮,不如说是富人们在风险面前选择了各自逃生,或听天由命,或远走他乡。他们宁愿一个个被清算,也不愿一起站起来。
许家印的结局,表面是一桩经济犯罪案的宣判,实质是“权力支配资本”这一秩序的必然结果。在私人产权得不到根本保障的地方,资本只能依附权力而生长,也必然在权力需要时被收割。胡雪岩如此,许家印如此,下一个倒下的“首富”,恐怕也不会例外。
只要资本仍须仰权力之鼻息,只要“溥天之下,莫非党土”的底色不变,民间资本就永远只能在“依附—做大—被清算”的循环里打转。今天倒下的许家印,昨天还是权力的座上宾;今天未倒的富豪,明天也未必能逃过同样的循环。差别只在于,谁先轮到。打破这个宿命,靠的不是某一个人的悲壮,而是整个资本阶层对“独立”二字的集体自觉。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