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财产,都不能独有
权力和财产,都不能独有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否则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
这句话常被认为出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政府论》,它表达了近代西方自由主义政治哲学对公权力来源与私有财产权的核心主张。
权力私有,财产公有,人类就进入灾难之门。这不言自明。
但是,即使权力公有了,财产私有了,也不能防止人类的灾难。
也就是说,权力公有,财产私有,并不是防止人类灾难的充分条件。
美国(包括美国建国前的殖民时代)的历史,就是最有力的佐证。
美国的奴隶制度,始于1619年的殖民地时代,虽然那时还没有美国这个国家。奴隶制终于1865年内战结束。接下来,是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政策。它直到1965年才被废止。
毫无疑问,从殖民时代起,值到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就一直实行了“财产私有”制度。
从美国立国的1776年起,美国就是“权力公有”的世界典范。
但“权力公有,财产私有”的美国,照样产生并维持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邪恶无比的奴隶制度,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制度,和残暴的对土著的种族灭绝。
也就是说,“权力公有,财产私有”,并没有防止人类进入灾难之门。
真正能防止人类进入灾难之门的,应该是:
不管是权力,还是财产,都不能独有。
需要说明的是 ,这里说的“独有”,并不是指一个人或一家人独占。而是指集中程度。当权力或财产高度集中于社会的极小部分人,而不是分散于社会整个群体时,就可以认为是“独有”。至于这个“集中度”以什么为指标,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等等,可以进一步讨论。
权力的独有,就是独裁统治。
财产的独有,就是丛林法则,弱肉强食,赢者通吃。
权力的独有,必定导致财产的独有。权力独有之下,不可能有真正的财产私有。
反过来,财产的独有,也常常导致权力的独有。当财产私有的“集中度”极高时,私有财产就会腐蚀,甚至凌驾于“权力公有”的各项保障,譬如选举,新闻自由,甚至立法司法的独立。当马斯克以一己之财力把床痞送进白宫时,“权力公有”就成了个笑话。当几大电视报纸等传媒公司都被几个超级富豪掌控时,新闻自由也就成了笑话。当绝大多数的众议员参议员都从几个大财团拿取竞选费用时,民选也就成了笑话。
只有当权力和财产同时摆脱独有时,人类才能真正走向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