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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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引发的十三年冤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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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引发的十三年冤案(4)(胡述安)

 

 

4.  离开山西与被平反

 

好在整个中国的政治形势随着毛泽东死亡、江青垮台而日益宽松。报纸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对毛江的倒行逆施的批判文章,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理论体系也在逐步崩毁。虽然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还没有开展,更没有深入到基层,但趋势却是非常明显的。

 

1977年开始恢复高考招生,1977年底、1978年初先是中国科学院、后是高教部相继宣布招考研究生。我两处都报了名,这样到785月我到县教育局参加初试时,教育局管事的说你有中科大、南京大学的两份考卷。我选择了南大而放弃了中科大,毕竟我在中科大是出了名的"反动学生",虽然我选的导师曾肯成先生不会对我有反感,但倒底是导师、还是数学系总支说了算呢?还有数学系总支有哪些人呢?还有校级还有什么极左的人也会阻碍我呢?总而言之,完全没有把握。相反对于南京大学,我完全是个"陌生人",干部、老师对我的了解只有考卷与我报名时填写的表格,不可能调我的档案,也不可能派人到山西看我的档案。最后事情的发展完全符合我上述的分析,我被录取为南京大学数学系研究生,还被系总支指定为数学系研究生班的班长(当时的文革后第一届研究生的政治条件都不怎么样,南大数学系近20名研究生中,绝大多数连团员都没当过,何况我还有"长治县三中团总支副书记"的头衔),颇有一点儿喜剧色彩。

 

上面一段除了有喜剧色彩,也似乎有一点阴谋诡计的味道,但对于当时的我,这只是无奈的选择而已。随着形势的推移,我越来越相信,我的那个"一字之差"会被更多的人看成是典型的冤案,得到平反只是时间问题。果不其然,1978年底、1979年初我就接到中科大官方(具体是什么机构忘掉了)的一封信,让我凭这封信会同单位负责人(对我来说,就是长治县三中的书记史校长)一起到存放我的人事档案的机构(对我来说,就是长治县组织部)取出我的档案,把有关在中科大的表现评价的材料全部抽出销毁。这样我就有机会看到自己的档案,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

 

史校长看到这些材料时表现出很吃惊,这当然在我意料之中,不必多讲。

 

档案里一共有三份材料,第一件就是那张引来大祸的有"一字之差"的我写的大字报,从科大教学楼前厅墙上揭下来折迭好放在我的档案袋里;第二件就是贴在我的大字报旁边的说我这样做是故意的大字报,有物理系642学生V的签名,也是揭下来折迭好放在我的档案袋里(直到这时,我才知道,642学生V是我的第一加害人);第三件是有十多页的我在文革中的"罪行"的总结,整理签名的是当时数学系的蒋姓年轻女老师、文革初从四川大学分来的。我不提她的完整名字,因为我谈不上感谢她;我也不用英文字母,因为我也谈不上谴责她。她的行为完全是中性的,是科大安徽工军宣队指定的。

 

她在写于1970年左右的这份总结中,只是重复了我的"一字之差大字报"的来龙去脉、时间地点,既没有同意那位物理系学生V的看法,也没有反对V的看法,换句话说,对这张大字报,工军宣队不表态。这也反映出1966年文革开始时与1970年的社会气氛的差别。经过四年多的运动,类似的荒唐冤案很多很多,相当左的安徽工军宣队大概也没为底气仍坚持认为我的"一字之差大字报"是故意的。这份总结对我同情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同情陈毅等"二月逆流"代表人物,对欣赏《早春二月》、《桃花扇》、《清宫秘史》等当时被批判的电影,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一条条的,某时某地对某人讲的,或者各种批判会上我自己交待的,作为证据。如我在第二节猜到的,这份总结完全没提我在铜陵看封资修黑书《约翰·克利斯多夫》。凭心而论,她写的这份总结还算是客观公正,上纲是非常之高, 比如"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反文化大革命", 但没有编造什么够杀头的罪名如"恶毒攻击毛主席、恶毒攻击林副主席、恶毒攻击中央文革、恶毒攻击江青同志",所以还是"敌我矛盾作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销毁了这三份材料,悬在头上的剑没有了,13年的恶梦过去了。当然要感谢当时执政党中的贤明人士如华国锋、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等推翻了其前任毛江的暴政。比起文革后揭露出来的形形色色的冤案,我的冤案真是小之又小,但因此而受到的身心痛苦同样是刻骨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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