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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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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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从者言》
文/林长信

1)
适逢路经示威的队伍旁
他们的旗捍或道具将我勾跌、断腿
不负责的革命家勉强赔了根拐杖
2)
从此人家喊我带拐杖的女的
拄拐杖的大娘
今也,升等为有武器的巫婆
3)
就这样以三只脚走过一辈子
形象明确、内容空虚、生活不轻松
命定要立下遗嘱:与杖同葬
它是我,本人仅是它的随从//
  参-《与阶梯和好》
林长信/2011-4-23#1107.《马太福音10:10》《路加福音10:3》

    2026-2-10#2622(隔行押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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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思:若以拐杖喻
张大千先生的太阳眼镜、长髥、泼墨画;则张大千先生在此可喩指:名人、达官、明星、企业家、有成之人、没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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