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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官方对马兴瑞案情的披露中不称其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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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新华社发出一则消息,“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正文比标题多不了几个字,只是加上了他的最后的头衔和“目前”二字。“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兴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些人诧异为何不称马兴瑞为“同志”。其实这没有什么奥妙,就看通告中有没有“违法”,“国家监委”和“调查”几个词。有,就不再称为“同志”;没有,就仍称为同志。

因为仅是违纪,就只需要中纪委介入,国家监委不介入。虽然这两个机构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但性质不同。中纪委管“违纪”,对应“纪律审查”或“审查”。国家监委管“违法”,对应“监察调查”或“调查”。如果在案情初期,仅掌握违纪的线索或事实,可能最后违纪不严重,只是给予党内处分,降职或记过,仍然保留党籍,那还是党内“同志”。所以,在没有掌握其违法线索或事实时,仍要在对外通告中,称审查对象为“同志”。

而如果已经掌握了其违法事实,肯定要开除其党籍,那对外通告中,就不称审查调查对象为“同志”。

例如新华社对孙政才案情通告,“鉴于孙政才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仅是违纪,仅中纪委介入,使用“审查”。

又如新华社对薄熙来的案情通告,“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但当时,在中共的话语体系中,还没有严格区分“审查”和“调查”,将“审查”归中纪委专有,“调查”归国家监委专有。

其实马兴瑞案情的看点不在称其为“同志”或不称其为“同志”,而在于案情披露的时间点。中纪委对马兴瑞的审查早就开始了,从他失踪已久就可以推断出来。4月3日的通告中,则明明白白地说,他“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可见对他的审查调查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如果中纪委对他一立案审查,官方就对外公布,那时还没坐实其违法事实,那也要称其为“同志”。薄熙来和孙政才后来都有违法的事实,如果也是审查调查过程中才对外公布,那也不会称他们为“同志”

从落马高官的案情披露时间点的不同来看,基本上,凡是习近平做决定清洗其它派系的高官,那就第一时间,一立案,就对外公布消息。因为没有悬念,肯定要查个水落石出,甚至“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比如对孙政才、张又侠和刘振立的案情,都是第一时间披露。对张又侠和刘振立的案情披露一上来就定性为“违纪违法”。

如果是习近平的亲信或他一手提拔的高官,其违纪违法线索或事实暴露,习近平不得已批准立案审查的,就尽量拖延对外公布。如果最终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那就可以不对外公布某高官被中纪委审查。比如对秦刚的处理,秦刚肯定也被中纪委立了案,接受了中纪委的审查。但没有查出秦刚有多严重的事,习近平就保住了他,只是受到降职处理,没有被开除党籍和移送司法,就不必对外界公布。这有利于减少对习近平权威的损害。因为秦刚是习近平力排众议,一手提拔的,习近平负有失察的责任。公开对秦刚和他亲信的调查,必然损害习近平的权威。习近平也想保苗华、何卫东和马兴瑞,想保他的这三个亲信,希望他们能平安落地,就可以不对外公布他们被立案审查。所以迟迟不公布案情,但最终被专案组把案子做实了,拿出他们违纪违法的确凿证据,不得已,拖延不下去了,就不得不公布了。因为不公布,就没法走后面的程序了。

中共内斗必然以习近平的失败而告终。习近平和反习势力都在拆对方的台。但习近平的亲信在党内是极少数,反习势力搞掉一个是一个。而反习的官员,包括不同派系和不支持习近平政策的官员和军队将领数量庞大。习近平执政十多年来,政策失败,没有收服大多数的中共官员和军队将领;其亲信仍然限于他过去工作经历中与他有密切联系的官员,他把他们提拔到了关键岗位;和一些他上台后投靠他和他提拔的官员,后两者的忠诚度并不高。习近平注定打不赢这场消耗战,最终会成为孤家寡人。在中共历史上仅仅是一个政治符号,中共不会公开否定他,但会改变他的政策和淡化他的影响。

2026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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