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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 大选舞弊 的 折衷方案,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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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防止大选舞弊的法案,确实是会导致大选的过程和投票方法的比较大的改变,带来的不便,是肯定有的。

因此我想到了一个折衷的法案,称为“抽查法案”。具体来说,就是允许参选人,对大选的结果,提出抽查诉求。但是,不是所有的结果,候选人可以提出对某两个选区,或者州的结果,进行抽查。如果结果出现翻盘,就继续抽查更多州,可以扩展到4个。以此类推。如果没有翻盘,那么就 接受结果。这些运作,必须在官宣大选结果前完成。抽查啥呢?就是 某选区参加投票的是不是公民?是不是该选区居民?应该用不了太久吧。都不用AI, 查一下数据库就能快速得出结论。几分钟?顶多是1个小时吧。而且不扰民!

这个思路是从排球比赛的挑战方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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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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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草 回复 白草

    应该推的是全公开的电子实时选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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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草

    匿名选举就是为了舞弊而设计的制度。一旦选票无法象一式两份的商业合同一样追溯到个人,就不可能杜绝舞弊环节。特别是邮寄选票使得选举过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扩大到无法监管的程度,抽查也没有用。对于五五波的选举,只要极少量的假选票就能翻盘,以总选票数量为基数抽查,根本无法找到可能仅有的万分之一的假票。


    防止舞弊等于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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