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的人权 本质就是三件事
老年人的人权 本质就是三件事
旅泉
朋友的父亲是北京副部级老干部,年事已高,曾经不经意的跟子女们说过,“以后别给我插管”,但许多事情光说是没有用的,前年他94岁住院,先后插了食管气管尿管,已经说不了话。年底医院的账单比一本书还厚。医院和病人家庭在利益和传统面前,都选择沉默,至今96岁,还是维持三管齐下。
与此同时,收到了加拿大医生诊所给65岁以上人群的问卷表格电子邮件,其中有两条:当失去意识的情况下:
一,需要插管时,你是选择插管还是放弃?
二,需要人工心脏起搏时(有可能会击断肋骨),你选择做还是放弃?
这个问卷,会在家庭医生处存档,也可以随时可以根据本人意愿修改。为了防止救护人员上门时无法联系家庭医生,要把这个选择后的表格,打印一份放在家里冰箱上面,那是救援人员查找的指定位置。
我选择了不作为,还好奇地打听,有多大比例的人与我做同样的选择?家庭医生说大约10%。
联合国在1991年通过了一个《联合国老年人原则》(UN Principles for Older Persons)。其中包括有独立收入来源,获得医疗和社会服务,这两项加拿大都做到了,老年人的看护,明确是政府的责任。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即便和子女住在一起,洗澡、购物、上门验血等日常生活都由政府派社工定期上门。直到最后的疼痛控制,临终关怀,都有具体的应对和管理。
前面提到的填表插管、心脏起搏选项,是对老年人人权的进一步细化, 是否接受某些照顾或治疗,不但要知情同意,选择权全在本人。属于《联合国老年人原则》中的尊严条款。
老年人的人权,本质就是三件事:
不被忽视、不被控制、不被剥夺选择。
从开头的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不讲人权,医院可以变成自带酷刑的牢房,即便是体制内的领导,也都在被虐之列。
| 哈梅内依之死联想起毛魔头之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