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谷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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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社会的道德基础是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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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美国社会公民道德的基础是信任,一点儿也不为过。


比如购物,无论在大商城还是小商铺,你不用担心存在价格欺诈,更不会去想是否买到假货,需要考虑的只是,这个东西是否是你所需要的,价格能否接受。除了吃的东西,其他的生活用品大都可以无条件退货,不需要说明理由。


在美国餐馆吃饭,不担心会吃到地沟油,含有过量抗生素、生长素的猪肉、牛肉或鸡肉,甚至大量农药残留的蔬菜,只需要考虑饭菜味道是否是自己喜欢的。


在美国住店,不管是大饭店还是小宾馆,退房的时候只需交还房卡即可,不必等服务员查房完毕之后才能结账。服务员最多会问一句: 小冰柜有消费吗?如果回答没有,可以立刻走人。住店流程也很简单:出示网站的预订号(没有预订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保证有空房间),按照网站标明的价格交钱就可以了。住宿不需要押金,店方从不先查房、再结账。


在美国,信任几乎无处不在。下面是一位游客在美国的经历:

有一次,这位游客办理完饭店入住手续,稍事休息后到咖啡厅聊天。刚伸手进口袋里掏钱,他突然大吃一惊:钱包没有了。如果丢失,这意味着旅行中断。不过不用着急,很快,他想起最后一次用钱是在前台,于是赶紧跑回饭店前台询问。幸运的是,钱包在前台保存着。服务员说,她在大堂的一张桌子上看见一个钱包,不知道是谁的,所以帮忙收了起来。这下他才回忆起来,交钱之后,他拖着行李到大堂休息,没有把钱包塞进兜里,而是放在桌子上。


还有一次,晚上到了酒店,刚想上网,突然发现电脑没有了。经过仔 细回忆,认为在前一个酒店的可能性比较大,可问题是,即便电脑在前一个酒店,几天之内无法回去取了,因为是自驾游,开车毫无目的,往往一天就跑1000多 公里。打电话和酒店联系,酒店说电脑在床上,而且是塞在被窝里。看来这家酒店入住率不是太高,房间依然还在空闲。


最后和酒店商量,等回到洛杉矶之后再去拿电脑,酒店表示没有问题。9天之后取回电脑并把车归还,然后飞往圣安东尼奥。


下了飞机,朋友发现他的墨镜丢在洛杉矶租的那辆车上了。墨镜的价格比电脑还贵,丢了多少有点可惜。打电话去租车公司,问了半天没有下落,看来这次不会再如此幸运了。


之 后从圣安东尼奥飞到圣地亚哥,在机场租车开往洛杉矶。到了洛杉矶国际机场,我们问了车辆验收员,是否看见一个墨镜。她拉开抽屉,找出一个墨镜,问是不是这个?朋友回答是,女验收员马上把墨镜递过来,没有办理任何交接手续,而我们清楚记得,上次还车的时候,接收人是个男的。


那么,美国社会的信任环境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呢?

信任的第一块基石是法治。法治是源自外力的一种有效威慑,如果不遵守法律,贪图别人的钱财或通过 欺诈手段损害别人利益,就有可能承担法律后果。


比如,朋友的墨镜丢在车上、电脑忘记在房间里,这些物品丢失的地点明确,如果非法占有,一旦被客 户报警的话,相关人员很难说不负法律责任。当然美国人并不知道,中国人一般来说懒得去打官司,一方面是语言障碍,另一方面是中国不少人认为,在美国打官司太费钱,时间长,程序复杂。


但是,如果你认为美国人之间的互信仅仅是因为严格的法治,那你就彻底错了。试想,你的钱包尽管是丢在酒店大堂,但那是公共空间,很难界定法律责任。再说,工作人员可以不管。因此,就很难用法治来解释美国人的“高尚”行为了。他们这么做,不是因为外力的震慑,而是来自内心的善良,这是第二块基石。


的确,工作人员主动把钱包捡起来保存好,应该不是怕事,而是出自内心的善良。

常言说,做好事不难,难在一辈子做好事。那么,不欺诈、不损害别人最根本的动力是什么呢?应该是美国基督教精神里的“真”,美国人说:in God we trust。这是建立信任的第三块基石。


总之,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天然的、不经意的信任,让美国社会充满了光明。

当然,这并不是说,美国社会就是天堂,它还有很多缺点,但在相互信任方面,确实是首屈一指的国家,这种信任是建立在高度文明的基础之上的。


信任是人与人之间的润滑剂,更是社会美好和谐的钥匙,信任创造出来的美,可以让心灵得到抚慰和升华。虽然信任不是万能的,但有了信任,起码能保证社会处于和顺和平稳的状态。


@什么叫“永恒”?基督教关于“永恒”的解释是这样的:永恒决定了人的想象力、悟性、理解力。“永恒”不是一个目标、不是一个目的地,也不是一段时间。它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所有亚当的后代,也就是人,都诞生于永恒中。它的名字叫耶和华就是上帝。

实际上,美国独立宣言的“人人生而平等”,应该来自基督教的这一段教义。上帝对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同样看待的,没有任何外界的“权威”。


@宪法规定"宗教自由",是由有信仰和没信仰的人们在政治上相互妥协的结果。

宪法是后制定的,按先后次序,《独立宣言》在前。里面明确说明:人人生而平等,生来具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力。还说:这是不言自明的真理。这些是不是与基督教义相合值得商榷。独立宣言的主旨在于否认一切外界的“权威”。再说,基督教之外,当时还有别的宗教存在,这些宗教有没有共同点也很难说。最早一批登上波士顿罗德岛的是英国天主教派的一个分支“清教徒”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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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卡尼说“加拿大不是基督教国家”,在法律层面是对的,但在历史和文化心理层面是危险的。因为 “公民国家”是一个极高维度的文明产物,它需要高度的理性、自律和妥协。 这种特质并非凭空产生,而是生长在特定的土壤上(包括希腊理性、罗马法和基督教改革后的世俗化)。

    如果把地基抽掉,换成一个“什么都是它需要以下几层“土壤”同时存在才不会崩:希腊理性传统:公共辩论、逻各斯、追求客观真理的习惯。

    罗马法传统:契约精神、法治高于个人/群体意志。基督教改革后的世俗化:个人良知至上 → 政教分离 → “人人平等于法律面前”的道德直觉(这其实是“人人平等于上帝面前”的世俗翻版)。

    这些东西在西方是几千年层层累积、反复试错才长出来的。它们提供了理性、自律、妥协的心理基础:人们愿意为了抽象的“公民权利”而克制自己的部落冲动、宗教激情、文化特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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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现代国家能合法运作的方式

    阿富汗、索马里、海地的问题;这些国家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国家暴力垄断失效!腐败系统化;武装集团替代中央权威(墨西哥,哥伦比亚毒贩,索马里海盗)

    并不仅仅是“多元本身导致泥潭”的单一因素,而是国家结构塌陷导致泥潭。中央政府无法在全境征税、执法、提供基本安全。武装集团(塔利班、军阀、海盗、毒卡特尔)成为事实上的“地方主权者”,它们自己收税、自己立法、自己执行。腐败系统化后,政府本身变成“另一个武装集团”,只是披着合法外衣,进而加速合法性崩解。

    一个更精确的结论;一个更稳健的制度命题:多元可以存在,但必须满足三个硬条件:法律不可让渡;公共秩序不可谈判;冲突必须被国家压制,而不是文化合理化!

    否则,多元会变成碎片化。解决方式不仅仅是“排除材质需要时间,循序渐进”,而是分形,和强化结构是优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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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历史上的"泥潭化"案例

    案例1:罗马帝国晚期早期(成功的马赛克):严格的公民制度必须学拉丁语必须接受罗马法必须融入罗马文化结果:强大帝国

    晚期(泥潭化):大量蛮族进入不要求融合形成平行社区保留原有忠诚结果:476年灭亡

    案例2:奥斯曼帝国米勒特制度(多元主义):允许各宗教社区自治不要求统一法律每个群体保留传统结果:持续的族群冲突20世纪初解体

    巴尔干战争、亚美尼亚大屠杀案例3:南斯拉夫铁托的"兄弟团结":强制多民族共存不解决根本矛盾用强权压制结果:1990年代内战种族清洗国家分裂

    案例4:黎巴嫩曾经的"中东瑞士":多宗教、多族群精英多元主义结果:1975-1990内战15年混战至今未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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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chun

    大杂烩或屎坑,马赛克或泥潭

    卡尼回应卢比奥的欧洲讲话,明确表示“加拿大不是基督教国家”,而是基于多元文化之下的大杂烩。。。有人说是:马赛克一样的拼图的大杂烩。 美国与欧洲曾经是以基督教为主体信仰的国家,问题在于大杂烩也好,马赛克也罢,大杂烩必须能够烩出来,如果是老鼠屎,狗屎与大米饭,能够大杂烩成为什么呢?马赛克拼图,也必须都是相同,相似性的材料,质地,拼出图案,花色。而不是烂泥糊不上墙哪一种,掺杂其中?所以,并不是多元的问题。是相容性,匹配度的问题。例如:中国的儒释道就是马赛克,或者多元。条件是彼此不会绝对排斥,绝对不相容,不共戴天的关系。伊斯兰教就是绝对的排斥所有其他。因此,无法形成马赛克,或者大杂烩.如果材料不相容,就像“老鼠屎、狗屎与大米饭”混在一起,最终烩不出好汤;或像“烂泥”掺在马赛克里,糊不上墙,整个图案就崩了。这不是反对多元,而是提醒多元需要一个共同的框架来“烩”或“拼”出和谐。前提条件是信仰自由的基础,是否大家都存在。我就没有明白?为什么大家在多元的问题上抽象,剥离基础的各执一词。而不是在多元的具体化,和途径,可能性方面考虑。如果仅仅停留在抽象概念的争执,回避具体途径,就是一种话术和欺骗。不是讨论多元本身。为什么大家总爱停留在抽象概念的拉锯战(“多元好不好”“多元是进步还是分裂”),却很少深入到具体途径、操作机制、边界条件、成功/失败案例的细化分析?这确实常常给人一种“话术大于实质”“回避核心矛盾”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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