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美国官员将明尼阿波利斯(MH)枪击事件受害者称为“恐怖分子”,是否合适或正常?
官员的表态
在涉及ICE探员的明尼阿波利斯(MH)枪击事件发生后,高级美国官员在调查尚未完成时,就将该事件公开定性为恐怖主义:
国土安全部部长Kristi Noem 称其为 “一宗国内恐怖主义行为”(2026年1月8–9日)。
总统 表示受害者 “使用车辆作为武器攻击联邦官员”(2026年1月9日)。
副总统 称联邦探员遭到 “攻击”(2026年1月9–10日)。
这些言论是在视频证据仍在审查中、且独立调查尚未发布结论时作出的。
“国内恐怖主义”的法律定义
美国法律对国内恐怖主义有严格定义。根据 18 U.S.C. § 2331(5),国内恐怖主义需满足以下条件:
对人类生命构成危险的行为
旨在恐吓或强迫平民或政府的意图
具有政治或意识形态目的
意图和强迫动机是核心要素。仅凭混乱或有争议的事件不能推定为恐怖行为。
在调查前这么说合适吗?
不合适。
在致命使用武力事件中,标准做法是承认事件并宣布调查——而不是在调查完成前给事件贴上刑事或意识形态标签,尤其当政府自身使用致命武力时。
明尼苏达州官员批评联邦定性过早。明尼阿波利斯市长 Jacob Frey 表示,早期的说法 “与我们看到的情况不符”(2026年1月9日)。
这正常吗?
不正常。
在事实、动机和意图尚未确定的情况下,总统、副总统或国土安全部领导层公开称一名平民为恐怖分子是 极为少见的。
人权观察指出,公开记录 “未显示恐怖意图”,并警告不要在调查结果未出之前就下定论(2026年1月9日)。
为什么仍会这样做?
分析人士指出三种常见原因:
在争议事件中提前控制叙事
维护联邦探员的制度性立场
强调“法治与秩序”的政治信息传递
这些可能在政治上有用,但并不是证据。
结论
在调查完成前将MH枪击事件受害者贴上“恐怖分子”标签,违反正当程序规范。
这不是美国执法问责的常规做法。
公开可得的证据并不符合国内恐怖主义的法律定义。
在宪法体系下,恐怖主义是应当基于事实的法律结论——而不是事先的宣传口号。
References
[1] U.S. Congress, 18 U.S.C. § 2331(5): Definition of Domestic Terrorism, enacted 2001, current through 2026.
[2] PBS NewsHour, “DHS Secretary defends ICE shooting, calls incident ‘domestic terrorism,’” Jan. 8–9, 2026.
[3] Axios, “Noem defiant as administration labels Minneapolis ICE shooting terrorism,” Jan. 10–11, 2026.
[4] The Washington Post, “Video analysis shows moments before fatal ICE shooting in Minneapolis,” Jan. 8–9, 2026.
[5] MPR News (Minnesota Public Radio), “Minnesota officials dispute federal narrative after ICE shooting,” Jan. 7–10, 2026.
[6] Human Rights Watch, “US: Minneapolis ICE shooting raises due-process concerns,” Jan. 9, 2026.
[7] The Guardian (U.S. ed.), “Administration faces criticism over terrorism claims in ICE killing,” Jan. 9–11, 2026.
This content was generated and translated by ChatGPT (OpenA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