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是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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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苏里州索赔大战:给美国政商界的一堂狠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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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苏里州检察长哈纳威16日宣布,她正准备查扣中国在美资产,以索赔中国因隐瞒新冠疫情而给州政府造成的巨额损失。就在此时,中共国反手提起诉讼,对密苏里州索赔3564亿人民币,并要求支付所有诉讼费用,还保留进一步索赔权利。

这不仅是一场法律战,更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美国政界和商界长期的昏庸与短视。不少政客和企业高管一味追求所谓的经济利益,仍然坚持与极权专制的中国维持科技与经贸联系,却忽视战略自主和国家安全。如今,账单摆在眼前,赔偿和法律风险彻底戳穿了他们的幻想:任何与独裁政权的妥协,都是建立在危险之上的短期利益。

现实表明,美国的科技与经贸必须彻底与极权专制的中共国彻底脱钩,否则再多的利润和订单,也可能转化为无法承受的法律、经济、甚至国家安全与生命的代价。密苏里州的行动,是迟来的警示:那些仍在抱残守缺,坚持所谓“互利共赢”的人,终将为自己的贪婪和昏庸买单。

四年沉默之后,这一次,教训深刻而残酷。美国必须认清:与极权专制政权的“合作”不是战略,而是极高风险;鼠目寸光的利益交换,终将用自己的国家和人民的生命来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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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1)
  • 当前共有11条评论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奥维尔

    说“不是州政府的事”,在直觉上可以理解,但在法律和现实层面并不准确。州政府并不是只能管修路和发执照,它本来就有以公共健康、财政损失和州民利益为由提起诉讼的权限(parens patriae)。疫情对各州造成的直接支出、税收损失和公共卫生负担,客观存在,这并不是“蹭热度”。

    当然,这类诉讼是否可能在司法上产生实质性结果是另一回事。在举证受阻、法制体系不可对接、判决难以执行的前提下,胜诉概率极低,这一点完全可以质疑。但把它简单说成“瞎起哄”,反而模糊了重点。问题不在于州政府有没有资格起诉,而在于当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几乎不可能时,继续假装法律能解决一切,本身就是对风险的误判。

    我认为这更像是一场与政治相关的风险信号的释放,而不是一场指望赢的官司。真正值得我们考虑的,应该不是“州政府该不该出面”,而是在司法无解的情况下,下一步该如何去风险化以避免悲剧version2.0,3.0,4.0等等再次降临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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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维尔

    密苏里州检察长 瞎起哄。

    本来就不是州政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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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俞先生

    你说的完全符合现实。从世卫组织到澳大利亚的调查请求,中共国一直选择拒绝配合或用贸易制裁反击,导致外界无法获取原始资料,也无法独立核验病毒来源。无论是自然动物传染还是实验室泄漏,这些问题在现有条件下都很难得到结论性的确认。

    进入美国法院的诉讼程序,本质上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举证困难、跨法制体系不可互认、关键证据无法调取,这些都决定了诉讼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结果。各州不跟进提起类似诉讼,本身就是对这一现实的理性判断。法律程序在面对系统性不透明和结构性阻断时,作用非常有限。

    所以问题的本质,不在于是否“应该起诉”,而在于如何管理结构性风险。病毒扩散已经造成损失,而对抗性、不透明的制度让未来类似风险仍有可能发生。面对这种局面,单靠司法手段无法解决问题,唯有在技术、供应链和经贸关系上进行主动去风险化,才是理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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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先生 回复 遍地是贪官

    以前世卫组织秘书长谭德赛要求中国提供进一步的原始资料。中国拒绝了。后来澳大利亚要求调查病毒的来源,中国对澳大利亚实施贸易制裁。好像现在无法确定是动物传染还是实验室病毒泄漏。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又会讨论这个问题。估计问题还是无法解决。病毒扩散对美国各州而言都造成损失,但是,其他州没有提起诉讼。估计也是考虑举证困难。中国和西方国家的矛盾越来越多。中国政府不想解决这些矛盾,而是一味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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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遍地是贪官

    即便相关当事人真的出逃海外、作为证人公开作证,问题也并不会因此得到解决。在一个拒绝承认外部司法权、拒绝第三方核验、拒绝证据互认的体系下,证人本身并不构成“可被承认的证据”。无论是地方官员的去向,还是研究人员的爆料,只要不符合其内部叙事,就可以被一概否定。事实在这里不是被反驳,而是被否认其成立资格。

    当一个体系可以对公认的1+1=2直接宣称等于3,指鹿为马,而不承担任何制度成本时,真假就不再是证据问题,而是权力问题。也正因如此,继续寄希望于“更多爆料”“更关键证人”来完成举证,本身就是误判。在这种现实结构下,真相不是难以发现,而是不被允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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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俞先生

    你说的在程序层面是完全成立的。英美法系对举证责任的要求极高,法院不会因为举证困难而降低标准,这在加拿大、美国都是一样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密苏里州的诉讼确实几乎不可能在传统司法意义上取得“实质性胜诉”,而且风险不小。这恰恰说明一个更关键的问题:这类诉讼本来就不是为了在两个完全不对称、不可互认的法制体系之间,得到一个“终局裁判”。

    在现实中,美中之间不存在可共同运作的事实调查机制、证据交换机制和判决执行基础,指望司法层面达成一致,本身就不现实。所以这类诉讼的意义不在“赢”,而在于制度性定性与风险外显。通过诉讼把“无法举证”本身,转化为一个公共、可记录、可被政治和政策层面引用的事实。也就是说,关键证据之所以无法达到法庭标准,就是因为举证条件被系统性阻断。

    从这个角度看,这类诉讼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在为后续的去风险化、制裁、资产限制,从而科技与经贸脱钩提供制度与舆论基础。法院可能驳回诉讼,但“驳回的理由”本身,就会成为政策判断的一部分。换句话说,这不是一场指望靠司法解决的问题,而是一场利用司法程序揭示“司法不可行性”的行动。在两个法制体系无法对接的前提下,真正不现实的,是继续通过正常合作与互信来管理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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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先生 回复 遍地是贪官

    您好!

    我对美国法院要求举证的程序不知道。但是,我经历过加拿大的法院要求的举证。法院不管你举证多么困难,仍然要求指控的一方举证,否则,就驳回诉讼。在很多情况下,对提起诉讼的一方并不公平,但是,法院就是那样要求的。所以,我觉得美国密苏里州提起诉讼要冒很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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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俞先生

    俞先生好!你看是否应该这样理解:
    “病毒是否从武汉传出”,本身不是态度问题,而是举证结构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有没有线索,而在于:在一个信息高度封闭、原始数据不可独立核验、关键样本与记录被长期控制的环境下,外部世界能达到什么样的证据标准。

    在开放的自由民主法制社会,举证可以依赖原始病例数据、完整实验记录、样本溯源、独立复核;但当这些材料要么被延迟披露、要么选择性公开、要么根本无法第三方验证时,讨论就不可能停留在“法庭级别的铁证”,而只能是基于间接证据、概率判断与风险评估的结论。

    换句话说,这不是“证据不存在”,而是举证条件被系统性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社会只能根据已知事实作出理性判断:最早已知聚集性病例、最早的病毒样本、最早的传播链条,都集中在武汉;而对这些关键节点的调查,始终缺乏可独立核验的透明度。

    所以问题真正应该问的是:

    如果结论是清白的,为什么完整举证始终无法被独立完成?

    如果真相经得起检验,为什么举证成本要被人为抬高到几乎不可能?

    在风险治理和公共安全领域,透明性缺失本身就是风险信号。这不是定罪,而是理性判断的最低要求。当连这样的最低要求都无法满足时,从风险管理角度看,经贸与科技的彻底脱钩就成为唯一可行选项。仍然拒绝承认这一点的政界与商界,不是误判,而是贪婪与昏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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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先生

    病毒是从武汉传出来的。问题是怎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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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遍地是贪官 回复 无云夜空

    把意识形态抬到“解释一切”的高度,当然是一种偷懒;对美国制度抱有道德幻想,认为100%完美无缺,也同样不现实。国家行为的底层逻辑,从来是权力、利益与技术结构,而不是价值宣言。但正因为如此,美中科技经贸是否脱钩,本质不是立场问题,而是风险暴露与制度相容性问题。当一个不可问责、不可校验的高度集权专制独裁体系,深度嵌入你的关键技术、供应链和数据结构时,风险是客观且累积的,不因你拒绝“意识形态化”而消失。武汉病毒大流行,就充分暴露了这个关键点。所以,美国当前必须首要考虑的就是去风险化,而美中科技经贸彻底脱钩就是首要。

    AI也许会把人类推向“后历史”(是不是类似于你党的共产主义?),未来回看今天的美中博弈,可能像中世纪领主抢地。但通向那个阶段的过程,本身并不后历史,而是高度政治化、技术化、零和化的过渡期。算力、数据、模型控制权与制度信任,都会在此阶段被激烈争夺。所以问题不在于信不信意识形态,而在于是否看清阶段。在历史尚未结束之前,把关键技术与制度命运绑定在一个结构性高风险体系上,不是理性合作,而是主动暴露弱点。“后历史”可以期待,但前提是,你得先活着走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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