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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司法部三连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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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司法部三连败


上周四12/04/2025,美国司法部向弗吉尼亚州诺福克市Norfolk组成的大陪审团提交重新起诉纽约司法部长Letitia James的要求被拒绝。


本周四12/11/2025, 美国司法部向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大市Alexandria组成的大陪审团第二次提交起诉纽约州司法部长Letitia James的要求同样被拒绝。


这次司法部向大陪审团两次提出的都是重新起诉该案要求。之前,司法部已经经过大陪审团同意起诉了一次,那次起诉发生在10月,但在11月的庭前程序中,就被法官判定负责发动起诉的临时联邦检察官Lindsay Halligan为违法认命,没有资格发动起诉,而驳回了联邦司法部起诉,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到了法庭,但连正式庭审都还没有开始就夭折了,而这第二次第三次起诉,连大陪审团这关都没有过,也就是到法庭发动起诉这一步都没有做到。所以说,这是川普司法部三连败。


法官判决第一次发动起诉的临时检察官为违法认命,主要是根据是:


宪法规定:联邦检察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认定。总统和司法部长临时认命没有经过参议院认定的代理检察官只能有120天的有效期。过了120后,检察官由地区法官选举产生。


美国司法独立,法院不受总统领导。但是犯罪调查和起诉权属于总统下属的司法部。司法之独立,不但是法院独立,而且还应该是司法犯罪调查和起诉的独立。作为总统下属具有负责司法犯罪调查和起诉权的司法部,必须不受任何外部影响包括任何来自总统的影响,独立公正行使司法犯罪调查和起诉权力。宪法关于联邦检察官必须通过参议院认证的条款,法律关于临时检察官只有120天有效期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总统以及下属司法部门滥用司法犯罪调查和起诉权。没有120天有效期的规定,总统就可以不断通过认命无限期临时检察官,来逃避参议院认证程序,所谓的三权分立就成了白纸一张。


三连败中,最特别的是两个不同的大陪审团在一个星期时间内,分别否决了美国司法部重新起诉纽约司法部长Letitia James 的要求,这事极其罕见。


依据司法部的资料,2016年司法部一共提交了155,615件案子请大陪审团审议批准,只有6件案子被大陪审团拒绝批准。这也就是说,25000个案子里才会有一个被陪审团拒绝批准,被陪审团拒绝的机率为0.00004%. 司法部的起诉要求被大陪审拒绝的机率如此之低,我们可以如此说:只要政府向大陪审团提出起诉要求,100%都会被大陪审团批准。


为什么政府提出的起诉要求100%都会被大陪审团批准? 这是因为通过大陪审团批准的门槛很低。


大陪审团制度来源于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制约限制政府执法机构的司法起诉权, 防止司法起诉权被滥用。有关对政府官员政府部门和有影响人物的调查和起诉,有可能涉及到保护证人的问题,必须使用大陪审团制度。


与法庭审判的陪审团不同,大陪审团需要做出是否同意政府对嫌犯的起诉,而非判决嫌犯是否有罪。


大陪审团不需要一致同意,只需多数同意就可以批准政府的起诉。而庭审的判决需要12个陪审员一致同意才能判决嫌犯是否有罪。


大陪审团审议只有政府检察官在场,它一面倒向政府立场,它不像庭审,它没有辩方立场在场提出不同意见对证据提出挑战和反驳。


大陪审团不决定嫌犯是否有罪,而是决定嫌犯是应该提出起诉,因此只要有合理怀疑Probable cause 就可以批准起诉,而法庭审判的陪审团判决,必须通过更高的门槛:毫无疑问beyond reasonable doubt 的证据, 判决嫌犯有罪。


尽管大陪审团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制约限制政府执法机构滥用起诉权,但因为它的通过门槛如此低,所以在实践中它反而成为政府执法机构利用它发出传票进行司法调查的利器。


川普司法部提交大陪审团重新起诉Letitia James 要求,居然连如此之低的门槛都不能逾越,说明此案川普司法部以司法公权力为川普个人怨恨打击报复Letitia James 的目的之明显,此案政府提交证据之薄弱, 政府起诉法律立场之站不住脚,就连由普通民众组成的大陪审团基于常识都无法接受。


川普司法部以刑事重罪起诉Letitia James,是为了替川普个人报复在她领导下的纽约州司法部办的川普公司银行商业贷款民事欺诈案。


对比一下纽约司法部在Letitia James 领导下 起诉川普公司民事欺诈的案子。此案纽约州司法部一审胜诉。法官以Summary Judgment 判决川普公司民事欺诈成立。所谓Summary Judgment 就是法官看了双方提供给法庭审判的文件后,认为诉方证据确凿坚实,不经过庭审而直接宣判诉讼方胜的结果。该案子川普上诉到纽约上诉法院,上诉法院判决川普公司欺诈成立,但罚金过重,免除了罚金部分。纽约司法部对此不服,已经将此案上诉到纽约最高上诉法院。参看:为什么川普纽民事欺诈官司未审先判?


Letitia James 办川普公司案, 一审胜诉非常容易,法官一面倒向诉方。到了上诉法院虽然罚金被取消,但川普公司欺诈罪仍然成立。


川普司法部办Letitia James案,第一次起诉庭审前就因为负责起诉联邦检察官违法任命而被法团驳回,第二次和第三次起诉连续两次被大陪审团拒绝,搞了三次连庭审的边都还没有摸到,川普司法部实实在在被重重打脸三次。


这个对比结果说明了什么?说明美国250年的法律制度反川黑川!极端MAGA革命要想在美国搞成功,不砸烂“公检法”,重建新的国家机器,必败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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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共有17条评论
  • 马黑 回复 雷歌747

    Letitia James 的案情?多少金额的案情?你搜寻一下写篇文章吧。你每日一篇挺川雄文,这可是个好题目。

    那个案情,连100%都会批准起诉的普通民众组成的两个不同的大陪审团都通不过,还有什么可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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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1阅人

    按照法律,可以三诉还可以四诉五诉,如果不怕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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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雷歌747

    Letitia James 的案子银行有说受害了吗?

    Letitia James的案子一开始就是民事诉讼案,民事诉讼案门槛低。川普司法部搞Letitia James,一开始就是刑事重罪案,搞不下去,这也是一个原因。太想报复了,报复到让她把牢底坐穿。

    起诉川普刑事重罪12个陪审员判决有罪的是纽约州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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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阅人

    尽管我的立场是反川普的,但同时我也同意“美国正在全面的堕落中”——总统、国会、司法全面堕落(实例不胜枚举,所有人都能找到攻击对方的理由)。不同的是,民主党治下是“慢性病式”堕落,川普治下是“杀掉慢性病人式”堕落。

    所以,现在讨论美国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的优越性只能限于“理论上”。

    比如:司法部怎么可以办到“一案三诉”的?这不符合“一案不可两诉”的英式法律原则。美国有无数个城市,川普的司法部是不是可以永远不停试下去?相信总会有一个城市会让它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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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赛昆 回复 雷歌747

    "最终只好变成民事起诉"??

    这位川粉似乎不知道案情就来护驾。

    川骨刺就是刑事犯,他的律师也没否认川普干的事情是刑事犯罪,辩护的理由是"不知情"。最可笑的是:后来最高法院判决“总统职业行为可以免罪(大意如此)”,骨刺就抽自己律师耳光,说自己知情,是总统行为——这货把美国变成一个香蕉国,美国法律连儿戏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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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雷歌747

    整个事情并非像博主说的那样冠冕堂皇。现在法治政治化、党派化乃至区域化倾向非常明显。这个案子在深蓝州会这样,如果换到另一红州,将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包括像文中提到的纽约法院诉川普案,一出纽约州就狗屁不是,马上翻转。你只要看看案情,完全违反常理,没有任何受害者,跟川普公司做生意的德意志银行坚决否认有什么欺诈存在。Letitia James 一开始是想搞成刑事起诉,一心想把川普送进监狱,但所谓的受害银行没一家配合,最终只好变成民事起诉,又疯狂罚款。这才是真正的政治迫害。 反观现在司法部起诉Letitia James 案,她在住房房贷补贴上的欺诈证据确凿,铁板钉钉,博主研究过基本案情吗?

    所以,博主的解读只是表达你的政治立场,而不是解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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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天雅

    我从来不看别人放在留言里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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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白草

    我不阅读你的留言了。你随意说,不要说太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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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Siubuding

    大陪审团门槛都一样高,除非你说大陪审团制度也在深层国家控制之下。说说看Letitia James 案情 比川普案情更严重更多把柄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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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黑 回复 赛昆

    1965年的移民法案是白左的民权运动推动的。没有那个法案,我们华人移民美国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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