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闻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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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简史:12.3 自由在美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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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简史:12.3 自由在美国是什么

蒋闻铭

每一种社会文明,对个人的行为,都多多少少有限制。没有限制的个人自由,是无政府主义,是个人对社会最不通最脑残的诉求。法制社会宣扬的自由,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之下的个人自由。现代社会的法律,对一个人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有严格细致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做的事,个人就有做的自由。宪法规定能做的事,就是你与生俱来的权利。美国社会的个人自由,第一条,是言论自由。 这是美国宪法的第一修正案,第二条,是拥枪的自由,这是宪法第二修正案,接下来,是结社罢工示威游行,还有在哪儿都可以不说话,不回答问题的自由。

个人自由的根本保障,是分权制衡投票直选的民主制度。专制独裁的体制下,法律法规,是当权者的意志,可以随便改,随时改。所以集权统治下的个人自由,是空话。中国现在也有宪法,宪法里也写着个人有言论集会罢工游行的自由。但是你在互联网上说政府的坏话,轻的,微信封号,严重的,派出所请你去喝茶。这些个人自由的条文,不过是独裁政权粉饰门面的虚文。

不自由,毋宁死,是在专制政权的压迫之下,为民主而战的人们摇旗呐喊的口号。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些人流血牺牲,从根本上,要的是民主。自由民主,是要用性命去换的。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有机会和梁启超一样亡命日本,但是去留肝胆两昆仑,他选择了从容赴死。 秋瑾被捕前,也有逃亡的时间机会。事实上执行抓捕她的李钟岳,做法和水浒传里朱仝雷横抓宋江类似,根本就是在帮她逃跑,但是她和谭嗣同一样,抱了杀身成仁的决心,慷慨赴死。汪精卫当年,也是抱着杀身成仁的决心,从日本回国,刺杀大清国的摄政王,被捕后写下了引刀成一块,不负少年头的绝命诗。可惜他运气奇差,活了下来。 不然的话,他也是中国近代史上和谭嗣同秋瑾齐名的仁人志士。

即使在美国,自由民主也还是需要用生命去守护。美国民间,平均每人有1.2枝枪,时不时的就会出枪击案。民间拥枪引发的枪击死亡,实际上是美国人用生命守护自由民主付出的代价。生命的代价,是伤心惨痛的代价。枪击案,特别是中学小学校园的枪击案,每一起,都是令人伤心落泪的惨痛。你可能会说,民间不拥抢,难道自由民主就会消亡吗?当然不会。欧洲日本加拿大,民间就没有拥枪的自由。但是,人民手中的枪,是限制政府权力的高效手段。类似于新冠流行的前三年,中国政府实行的胡作非为的清零封控,不要说平均每人1.2枝枪,就是民间每一百二十人有一杆枪,他也没法搞。

人类社会不是乌托邦,具体的法律条文,哪一条对那一条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客观的是非对错标准。民间拥抢,是宪法的第二修正案,是美国人当初选择的捍卫自由民主的一种特别的手段,无论对错,除非修宪取消,在美国都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自由民主的社会制度,宪政是根本。法制社会,最要紧的,是宪法的权威。既然当初选择了以民间拥枪为手段去限制政府的权力,整个社会就必须承担这种选择的后果。枪击死亡,是美国人为维护宪政民主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法律和道德,是人类社会规范个人行为的两种手段。这两种手段,在现代社会,性质上完全不同。法律是用来要求全体人的,道德信仰价值观念,只能用来要求自己,不可以拿来要求别人。用自己的道德观念价值判断要求别人,是道德绑架。 你可以钉唇环舌环,可以同性恋,可以信山达基教 (Scientology),这些是你的自由。不过我认为这些不是好事情,也是我的自由。社会的道德观念,不强求一致,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大特征。多数人的观念,只要没有形成法律,就不能凌驾于少数人的观念之上,更不能拿来约束要求社会全体。

自由平等,在美国,不是空洞抽象的社会理想,人文理念,而是具体有形,无时无处不在,贯穿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的主流社会意识。这些东西,在集权专制的社会里,不存在。

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实之中,生活在美国的华人,看重中国现在在衣食住行上的便利,看重在中国升官发财的机会,无可厚非。五年前在美国的中国人,以为自由平等,可有可无,其实是蛮自然的。但是经过了中国政府这三年的胡作非为的清零防控,到现在,这样想的人,应该是少多了。利用中美两边的身份,两边得生活上的便利,一点毛病都没有。但是在真正面临放弃美国的时候,现在绝大多数人不会选择放弃。这个选择的根据,不是什么抽象的道德考量,而是具体有形,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利益。自由民主,对生活在美国的每个人,都是实实在在的现实利益。

现代文明和近代中国 (全书目录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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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 当前共有5条评论
  • 蒋闻铭 回复 求真知

    您没看懂我的文章。关键是当初有第二修正案,除非修宪,拥枪就是和言论自由同等的个人权利。您如果,或者任何人,有办法修宪取消第二修正案,我举双手赞成。不然就只能尊重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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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真知 回复 蒋闻铭

    说“拥枪可以限制政府权力”,在现代条件下简直是个笑话。现代国家拥有高度专业化的军队、装甲部队、无人机、网络与情报体系,民间武装根本不可能与之抗衡。以卵击石都算抬举了,根本连“卵”都没资格接触“石”。


    更重要的是,现代社会早已建立起制度化的权力制衡体系——宪法、司法、新闻、选举与公民社会。真正能限制政府权力的,是制度与公众监督,而不是几支民间步枪。拥枪制衡论是现代条件下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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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真知 回复 蒋闻铭

    在我看来,把“拥枪自由”当作限制政府权力的主要方式,是一种过时的想法。现代社会早已发展出更成熟的权力制衡机制——宪法、司法独立、新闻自由、选举制度与公民社会——这些制度性的约束远比私人持枪更安全、更有效。


    事实上,如您所说,欧洲、日本、加拿大等国家都没有民间拥枪自由,却依然能维持稳定的政治秩序和高度的公民自由。这说明,限制政府权力并不依赖于民间武装,而取决于制度建设和公民意识的成熟。


    更何况,枪支泛滥往往带来社会安全风险和悲剧事件,其负面影响远远超过它可能带来的象征性“制衡作用”。在现代条件下,还把“持枪”视为保障自由的核心手段,恐怕只能说是一种历史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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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蒋闻铭 回复 求真知

    您这个逻辑,不知道是怎么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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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真知

    与博主商榷:“你可能会说,民间不拥抢,难道自由民主就会消亡吗?当然不会。欧洲日本加拿大,民间就没有拥枪的自由。但是,人民手中的枪,是限制政府权力的高效手段。”


    您是不是意思说:欧洲日本加拿大,民间就没有拥枪的自由, 意味着没有限制政府权力的高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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