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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rlie Kirk解释美国是不是基督教立国:Yes,OF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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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问答环节,一位观众向柯克(Kirk)辩称,美国“建立在普通法基础上”,其依据仅是“《独立宣言》只提了四次上帝,而《宪法》根本没提到上帝,它只阐述了政府的结构”。
针对这一论点,柯克首先回应说,在国家建国时,“记住,我们当时是一群州和殖民地的集合体。”他补充道,“在其他任何东西之前,你需要先阅读各州宪法。”解释这些文件的重要性时,柯克说,“在建国时,原有13个州中有9个要求你必须是相信圣经的基督徒,才能在政府中任职。”继续说道,查理(Charlie)确认,原有13个州中除了一个之外,全都要求候选人“必须是新教徒”,澄清只有马里兰州例外,因为它有天主教根源。他补充道,“几乎所有原州宪法——包括宾夕法尼亚州——在最初的州宪法中都有‘我宣信主耶稣基督为我的主和救主’这样的表述。”
然后,柯克解释说,《独立宣言》的56位签署者中有55位“都是相信圣经、参加教会、虔诚的基督徒。”接着他谈及“普通法”问题:“普通法是圣经的延伸产物。所以让我们来看普通法的三个原则:无罪推定、正当程序,以及由同辈组成的陪审团。”柯克继续道,“这三个全都是圣经原则,归根结底源于圣经的终极原则,即无论贫富,你在司法中不得[徇私偏袒],这是《利未记》19章,就在《利未记》19章最著名部分之前,那部分是‘你要爱人如己’。”
基于这一点,柯克解释道,“这些全都是圣经理念,”指的是被描述为“普通法”的概念。他补充说,“它们不是启蒙运动的理念。当时它们有点……被混淆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说上帝在《独立宣言》中只被提到四次。嗯,那可是大事一桩。”柯克引用《独立宣言》继续道,“好吧,自然与自然之神的法则。”
此外,柯克说,《独立宣言》的最后一部分“读起来像是一篇祈祷文”,引用道:“‘我们向上帝至高审判者申诉。’宇宙的审判者是谁?耶稣基督。《启示录》中说,耶稣将坐在他的宝座上审判大地。”他继续道,“所以在宣言中,他们特别以祈祷的形式向上帝基督,我们的主,祈求。”

https://charliejkirk.substack.com/p/america-was-founded-as-a-christ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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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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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ucarl

    美国不是基督教立国,难道是无神论立国,儒教穆斯林或者佛教立国吗?


    问这种问题的人,居心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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