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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庄子》二十三山木10木终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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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庄子》二十三山木10木终说【一】2021-12-12-20-点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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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话题:木终说

解析:《庄子》二十三、山木之——

(十)、木终说——【一】“何谓(指称,意指)‘无受人益难’?”仲尼曰:“始用四(通“驷”:驾驭)达,爵禄并(摒)至(窒)而不穷,物之所利,乃非(诋毁)己也,吾(抵御)命其在外者也。君子不为(伪)盗,贤人不为窃。吾若(选择)取(聚)之,何哉!故曰:‘鸟莫知于(比,表示比较)鷾(yì:鷾鸸ér——燕子)鸸,目之所不宜处,不给视(活着,生存),虽落(通“络”:网,笼)其实(财物,殷实),弃之而走。’其畏人也,而袭(衣上加衣,穿衣)诸(之于)人间。社稷存(止息)焉尔(浅近)!”

“何谓‘无始而非卒’?”仲尼曰:“化(胎儿)其万物而不知其禅(shàn)之者,焉(怎么)知其所终?焉知其所始?正(嫡长,嫡系;通“证”:证明)而待(dāi:停留,滞留)之而已耳(旁侧)。”

“何谓‘人与天一’邪?”仲尼曰:“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人之不能有天,性也,圣人晏(yàn:晴朗;鲜艳,华美;温和,柔和;平静,安逸;晚,迟;尽,完)然体逝而终(死亡)矣!”

即那违背人格尊严脸面之文贼文痞问:“所谓无受人益难乃意指什么?”

子君修身者讲:“宣扬迷信者臆造神鬼作为万物之始祖而实际应用于主子通达神品以驾驭奴才,官爵禄位被王法等级制度摒弃盟约且阻窒责任而试图层层管理以至无穷,奴才之人权被物权所统治而服从于主子之利益,大奴才兼二主子者实在是诋毁其自身,二主子之堪用必然抵御大奴才之听命乃只能是在外表上顺从大主子。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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