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慨之237 如何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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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游客在日本遇袭,中方要求日方严惩凶手。
“严惩凶手”四个字,在中国人看起来习以为常,但在国际上要求其他国家严惩凶手,则显得蛮横粗俗,而且显得极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在任何法治国家,一个人犯了法,法院会根据法律量刑,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从没有什么严惩或者轻惩的说法。只有在中国这样的非法治国家里,法院才会根据领导的批示判案,一旦领导批示“严惩凶手”,那就得从重判决,不够死刑也得判死刑,一本小黄书也能判个十年八年的,这是中国社会的常态:所谓法,就是领导的想法。
然而,在国际社会也要求其他国家严惩凶手,正说明了中国的外交官员缺少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恰恰说明了中国并不是一个法治国家。
2025.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