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人不信耶穌?
一:人得救的重要內容
聖經説:”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2:8-10)
這段經文主要概括了得救的重要內容:
1.“本乎恩”
神賜人最大的”恩典”是什麼?就是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來到世上,成為人的樣式;忍受了世間各種苦難,為把世人從罪孽中拯救出來;最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且被埋葬了。但祂第三天復活,升上高天,坐在父神的右邊,為眾聖徒祈求,將來還要再來迎接信徒。
神的"救恩”在創世已先就為人類預備了,當我們還在作罪人的時候,主耶穌就為我們死在了十字架上(參見羅馬書5:8)。神的"恩典”在兩千多年前就賜給世人了。所以,人能得救,完全是出於神白白的”恩典”。
2."因著信”
神的"恩典”是極其貴重的"禮物”。祂把"禮物”送到每一個人的家門口,人需要開門接受"禮物”或把"禮物”拿進來。這就是"因著信”的意思。
聖經裡講的"信”,不同於人所理解的”頭腦知道”,而是從心裡真心相信、真誠接受。
當人打開心門,把神所賜的"禮物”接受進來時,神的光就進來了,人便看到自己的罪,願意悔改、甘心接受耶穌做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人已死了的靈就活了過來,就"得救”了。
聖經説:”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以弗所書2:1)
3.”不是出於自己”
神的”恩典”和人的"信心”,都不是來自於人的。"恩典”不是出於人的,可以理解,那"信心”不是出於人的,如何理解呢?
一個人在重生得救之前,因為人的"靈”與神的關係是斷絕的,所以世人”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羅馬書3:11) ,人活在"罪”裡、衹能與神為敵。無論人有多聰明,憑藉人的能力,沒人會明白,也沒有人願意相信神的,除非神的憐憫臨到:祂的靈光照,使人看到自己的"本相”,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保羅説:”我要你們知道,被神的靈感動而說話的人,沒有一個會說’耶穌是可咒詛的’;除非是被聖靈感動,也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哥林多前書12:3)
所以,"信”的能力也不是出於人自己,也是神所賜的”禮物”。
可能會有人説:”我不信,那是神的過錯,因為祂沒有賜給我信的能力。”
神把"救恩”的"禮物”送給世人。人聼了福音,神藉著祂的靈光照了人,同時也賜給人打開”心門”或轉向祂的”能力”。有人願意打開、接受"禮物”,就"得救”了;而有人雖然受聖靈感動,使他看到了自己裡面的污穢,但是,他就是故意硬著心腸不”開門”,拒絕接受"禮物”。
神從起初造人就賜人"自由意志”,祂要人自己選擇,從不強逼人順從祂。
所以,人不能逃避自己的責任。就聖經記載的埃及法老王的事件。神知不知道法老王一定硬著心腸不聽摩西的勸告,不允許以色列百姓離開埃及? 神當然知道。當時神就告訴過摩西,説:”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或作任憑)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出埃及記4:21)
儘管神知道人的心或"軟”,或"硬”,但是,祂仍然施”憐憫”於人,給人機會悔改。埃及法老王得到過十次機會可以悔改,不是嗎? 難道神還不夠忍耐嗎?然而,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是不可以輕慢的。毫無疑問,拒絕神的結果,就是滅亡。但神要成就的事,無人可以阻擋。最後,二百多萬的以色列百姓得到神的保護,毫髮無損地從埃及地拯救了出來。
4. 也不是出於行為
聖經説得很清楚:人”得救”,是因神所賜的"恩”和"信”的能力,既不是出於人自己的聰明,也不是因人有什麼"行善”,免得有人自誇。
保羅說:“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又說:”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馬書4:4;11:6)
就人的本相而言,人是不可能得救的。一方面神是絕對的聖潔,有罪的人根本不能見神;而另一方面,人的本性就是不要神,衹有抵擋神,沒有人願意尋求神的。想想看,哪一個人信主前,是自己有心尋求神的? 有很多人出國後信主,問問他們就知道了。有人出國是為了尋找神的麽?不都是想要讀書、賺錢、過人上人的生活? 或想尋找"自由”、放縱私欲的場所?
聖經説: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2)
另外,哪一個基督徒能靠自己的"善行”得救的? 一個也沒有。為什麼?
首先:世人的"善行”觀念是相對的,與神的標準不同。聖經裡”行善”,不是普通觀念中的作好事。人看為好的,在神眼中不一定是好,甚至可能是違反神的心意。
例如,一個四肢健全、身強力壯的人在路邊向人討錢。一般人會認為給他們錢是"行善做好事”,但是他們討錢可能用於吸毒或賭博,給他錢越多,他犯罪的機會可能越多。否則,他們身體健壯,為什麼不去找工作呢自己賺錢呢?即使一時找不到工作,政府也會給一些生活救濟,不是麼?假如一個人修橋補路"行善”,是為了榮耀自己的名,動機不純,豈不也是神所痛惡的嗎?
其次:人的"善行”無法達到神的絕對標準。即使我們憑著"良心”可以作出一些"善”的事,也達不到神聖潔公義的要求。因為神的"善”沒有一點虛假的參雜,而人的"善”往往出於外表,內心卻並非”善”。否則就沒有”滿嘴人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一說了。
其三:人可以偶爾”行善”一兩次,沒有神的生命和聖靈的幫助,就人的本性,長久做下去是不可能的,因為人的本性就是自私。
神説:”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 事實證明,的確如此。
先知以賽亞説:”我們都像不潔凈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幹,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64:6)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人人知道舌頭是禍患、害人非淺。可是當人早晨醒來,裡面的心思意念就開始犯罪,不是麼? 人可以偶爾說些有修養的鼓勵人、安慰人的話,可一直保持這樣的善言善語卻是不可能的。聖經説:”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話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雅各書3:2)
看見自己喜歡的人有難處,偶爾幫助還可以;但是對那些不可愛的人,給他們幫助是人根本做不到的。而神的要求怎樣呢?祂説:”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甚麽賞賜呢? 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麽?”(馬太福音5:46)
如果按照神的標準,沒有人可以得救。所以,人信耶穌得救,完全是神的憐憫和恩典,因為祂愛世人,是祂在尋找人、要拯救人,....。
5.得救後的"善行”
”行善”不是我們得救的憑據,但卻是我們得救後該有的行為。
神拯救世人,不衹是為了人得"永生”。如果是這樣,那麼人一得救,神就應該把信徒接到天堂去。但是為什麼神沒有這樣做? 祂把信祂的人從世界分別出來,卻還讓祂的兒女繼續活在這個世上呢?
神的目的是,是要祂的兒女在世上傳揚祂的福音。一方面用口傳,將神拯救世人的心意,按照祂啟示的聖經傳達出來;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就是身傳,用神賜予的生命,在實際生活的各個層面,彰顯出神所喜悅的美好"善行”,榮耀神。
一個真正謙卑在神面前,誠心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自己救主和生命主的人,他裡面一定有”聖靈”,就是神的生命;他的生命一定會有改變的,願意脫離罪;一定會愛神所愛的,恨神所恨的;....。
這也是雅各書所告訴人的:説"信”,一定會有行為表現出來,否則,那個"信”是死的,也不叫"信”。"信”,不是靠外表宗教儀式證明,而是裡面生命改變而自然流露出來的美好"見證”,讓人信服。
所以,對已經重生得救的人,神要你我”行善”,不是依照自己理解的"善行”標準,而是按照神的原則,順從聖靈的引導,行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善”。
二:人不信神的理由是什麼?
多年在教會中看到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有些是真正重生得救、非常愛主的牧者和普通信徒,他們不但有愛靈魂的心、把自己完全擺上,他們的言語行為也有很好的見證,不管是帶職的同工,還是全職的傳道人;有的是受過洗、禮拜天在教會出出進進多年、但生活上沒有好的見證,仍然自私自利、為個人著想的掛名神的"僕人”和基督徒;有的是初信主、剛剛重生得救、生命在長大的信徒;還有小部分是帶有各樣需求和目的的非信徒,通常稱他們為"慕道友”。
這些"慕道友”多數在教會一段時間,福音信息聽過無數次,弟兄姐妹給過他們很多關心和幫助,尤其有的弟兄姐妹特別慷慨,願意花錢帶著水果或其他東西去他們家裡探訪;有的請到家裡或餐館吃飯;急難時奉獻金錢給他們;有困難隨叫隨到、幫他們解決、為他們禱告,等等,而這些弟兄姐妹跟他們非親非故。
他們當中,有的人聽了福音,看到基督徒的愛心見證,被聖靈感動,就願意轉向神;但有的人無論聽過多少次福音信息,得到過多少幫助,吃過多少次弟兄姐妹的愛心食物,最終就是不肯接受主耶穌的救恩。
曾認識一個"慕道友”,初來乍到,被朋友邀請到教會。聼道幾乎將近五年,得到過很多弟兄姐妹實質上的愛心幫助。在人看來,此人已經固定參加主日聚會和團契很久,他的心應該差不多被軟化了。未曾想到,當他的一切生活塵埃落定之後,有一天他説:"我實在不喜歡聼你們講的神,每次聼講道、你們唱詩讚美,我渾身不自在,身上都會起雞皮疙瘩,.....” 言外之意,就是正式宣告他要退出教會聚會。但願此人不會一直硬著心腸,有一天想起神的恩典,願意轉回。
看到這些現象,有時不得不想:究竟什麼原因使他們拒絕神的"救恩”呢?這些聽了福音卻不願意相信的人,似乎有很多理由。其中:
第一:因”無神論”的背景?
在一個”無神”環境下長大的人,的確會阻礙人對神的認識。常年耳濡目染,他們腦子浸潤的都是”神不存在,人自己就是神”的概念。
然而,現實中,有很多基督徒也是"無神論”背景的人啊,他們怎麼就信了呢?甚至有很多人是忠心愛主,一生奉獻給神的。但也常常看到,有的人即使出生在基督徒家庭,從小也在教會長大,但是,他們仍然不相信神。就如聖經裡記載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
以利是祭司,也是士師,任職四十年。他的兩個兒子從小在聖殿中長大,也是"祭司”。他們知道神的律法,然而他們卻不信神、輕慢神。
聖經説:”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無賴,不尊重耶和華,也不理會當時祭司待人民的規矩。凡是有人獻祭,在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裡拿著三齒的叉,把叉子插入煎盤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叉子插上來的,祭司都拿去。所有到示羅來的以色列人,祭司都是這樣待他們。還有,在焚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把祭肉交給祭司燒烤吧,因為他不會向你要煮過的肉,單要生的。’ 如果那人對僕人說:’必須先把脂油焚燒了,然後你才可以隨意去拿。’他就說:’不可以,你現在就要給我,否則我就搶去。’ 這樣,那兩個青年人在耶和華面前所犯的罪很大,因為他們藐視獻給耶和華的祭物。”(撒母耳記上2:12-17)
不但如此,他們與會幕前伺候的婦人同寢。父親以利是否有責任呢?從神對他的責備可以知道,他嬌縱兒子,沒有按照神的吩咐教養他們。神説:”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母耳記上2:29)
第二:因基督徒見證不好?
因為別人的行為影響而絆倒? 的確,想認識神的人,他們第一步是希望從基督徒身上看到神的"影子”。關於"絆倒人”的例子,本人在其中一篇分享文章中講了很多。(謹防"絆倒人”的行為和教導)
聖經記載説:”以利的兩個兒子, 藐視耶和華的祭物”,小字說,或作”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參見撒母耳記上2:17)
他們的行為,的確絆倒了以色列百姓。但是,撒母耳是在聖殿,和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一同長大的啊,他應該比那些到聖殿裡獻祭的人更多看到這兩個人的惡行,不是麽?但撒母耳為什麼沒有受到影響,從小到老一直敬畏神呢?
神造人起初就賜人"自由意志”,把”擇惡或擇善”的決定權給了人,目的讓人在最後審判見神的面時,沒有任何藉口可以狡辯,不是麼?
第三:因父母不信神?
從聖經幾個例子中來看,看看這個理由是否很充分?
亞伯拉罕:原住地是迦勒底的吾珥,是一個事奉偶像的地方。他的父親他拉,並不敬拜耶和華,而在那邊事奉別神,就是偶像。(參見約書亞記24:2b) 而亞伯拉罕卻是敬畏神,是呼召他從家鄉出來,他就順服。他從家鄉吾珥出來時,甚至要去哪裡他都不知道。因此他被稱為"信心之父”。他順從神所説的話,神讓他做什麼就做什麼,從不遲疑。
亞伯拉罕并沒有受父親拜偶像的影響,但他對神的敬畏、依靠和順服,的確影響了兒子以撒,以撒也仿效父親的榜樣。而以撒有一對雙胞胎的兒子卻截然不同:長子以掃,對神的事沒有興趣,也不看重神的恩典;但次子雅各卻相反,處心積慮地要得到神的祝福,雖然他的手段不可取。
撒母耳:的父母非常敬畏神。當神應許他母親哈拿的禱告、賜給了她兒子後,他母親就兌現自己在神面前曾許下的諾言,把撒母耳奉獻給了神,斷奶之後就送到了聖殿裡事奉神。
撒母耳年紀老邁,立掃羅為王之後,在他退下士師職位對以色列百姓說的一番話中,不難看到他一生對神的敬畏。
他對百姓説:”我在這裏,你們要在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裏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 若有,我必償還。’ 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裏受過甚麽。’ 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裏沒有找著甚麽,有耶和華和祂的受膏者今日為證。’ 他們說:’願祂為證。’”(撒母耳記上12:3-5)
雖然撒母耳一生順服神,終身事奉神,但他的兩個兒子卻是令人失望。聖經説:”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母耳記8:3) 因此,這就成了以色列百姓當年要求立王的一個藉口。
掃羅:是神揀選的以色列第一位王。然而,他作王後不久,處處違背神的命令:貪婪、撒謊、詭詐、嫉妒,僭越獻祭等,無視神藉著先知撒母耳對他的警告。但是,他的兒子約拿單卻是一個非常敬畏神、信靠神的人。他順服神膏立大偉為王,從不覬覦他應該繼承的王位,反而非常尊重大偉,儘管大偉年小,比他年輕;在父親無故追殺大偉期間,他全力保護大偉的性命;而且,他也從不失言。
從這三個例子中看到,父母是否信神敬畏神,對兒女的確有影響,但不是阻礙兒女認識神、敬畏神的主要原因。
第四:因信神需要捐錢?
通常人們把信這位獨一的真神,誤看作是廟裡的"偶像”,因為人要到廟裡拜偶像,必須要燒香捐錢。可是,從聖經看,神對祂的百姓要的是什麼呢?責備他們不奉獻金銀、牛羊給神麽?
聖經説:”天哪,要聽;地阿,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祂生疏,往後退步。你們為甚麽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麽?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以賽亞書1:2-5)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 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以賽亞書1:11-13;23;28)
神對祂的百姓要到底是什麼呢?祂説:”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以賽亞書1:16)
(如果想多一些瞭解神想要的是什麼,可以讀本人的一篇分享:"神向人要的是什麼?”)
第五:因神的恩典不夠?
這位愛人的神,不但創造宇宙萬物供我們免費享用,每天供應我們日用所需,而且,為了把人從罪中拯救出來、回到祂的身邊、享受與祂永遠同在的祝福,祂把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差遣到世間,被世人侮辱、釘死在十字架上:
保羅説:”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6-8)
難道神的恩典還不夠大的嗎?不但如此,祂又使主耶穌復活,給凡信祂的人帶來盼望;甚至祂賜”聖靈”給每一個願意接受祂恩典的人,要祂的兒女感受到神與他們時時同在、人生之路有方向、不至迷失。難道這麽多的"恩典”還不夠嗎?
三. 人不信神的”根本”原因是什麼?
神藉著聖經向世人宣告,説:"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約翰福音3:16-18)
從經文中看到,神沒有偏待人,祂的恩典是給每一個人的。然而,為什麼人聽到福音,甚至經歷過很多神的恩典,就是不信呢?前面敘述了一些不信的理由,有些成立,但並不充分。那麼,真正使人不信神的”根源”是什麼呢?一言以蔽之:撒旦的工作。
人類始祖亞當夏娃悖逆神犯罪的起初,就是被撒旦誘惑、聽信了撒旦謊言。從此,”罪”使人不但肉體必歸於塵土,人的"靈眼”瞎了,再也看不見神,以致於成了撒旦奴役的工具。
然而,這個偽裝成"光明天使”的撒旦,被神從天上棄絕後,牠從未停止對抗神的活動。牠成了這個世界的”神”,採用各樣手段、利用各種方式欺騙人、迷惑人,使人遠離神、抵擋神。牠主要利用這個敗壞的世界系統,來滿足人的肉體情慾、眼目情慾和今生的驕傲,使人看不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恩,也感受不到自己需要神的拯救,從而甘心情願地跟隨牠,而拒絕神。仔細觀察現今的世界,就可以曉得。
保羅説:”如果我們的福音被蒙蔽了,那是對滅亡的人才蒙蔽的。這些不信的人被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的心眼,使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的福音的光;基督就是神的形象。”(哥林多後書4:3-4)
不信神的人,他們寧可選擇聽信撒旦的謊言,也不要接受神的救贖恩典,撒旦利用的手段是什麼呢?
第一:情慾
如何定義"情慾”呢?聖經説:情欲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奸淫、汙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竟、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等。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加拉太書5:19-21)
撒旦弄瞎了人的”靈眼”,使人衹注重上述這些肉體和眼目情慾上的滿足,牠藉著人墮落的罪性,使人在情慾上放縱;利用宗教、文化、教育等方面使人背離神,從而在地上形成一個由牠控制的一個抵擋神反對神的世界系統。
因為撒旦的迷惑和欺騙,神的”光”照射時,人卻不喜歡,倒喜歡黑暗、"罪中之樂”。
聖經説:”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約翰福音3:19-20)
二十多年前,有一個朋友在教會待了多年。她一個人在這兒,丈夫和孩子在國內。出於關心,常常讓她到家裡吃飯,希望她有一天能信耶穌。每次跟她談信主的事,她都笑笑,婉言轉到別的話題。記得有一個週六,丈夫帶全家去釣魚,也邀請她跟我們同去。她很開心,回來後,在我家吃了晚飯。飯後,她主動講出她不想信耶穌的原因。
"我擔心信了之後,有些受限制。很多事情我不能再做了,就如我跟別人同居這件事情,....” 她很坦誠。
那時我也剛信主不久,不知如何回答和勸導她。跟我講過這件事之後,她告訴我她要去外州,不能再來這個教會了。記得我祇是鼓勵她找一個教會。
這是罪人的正常反應,喜歡活在"罪”中,不願意脫離"罪”。
第二:驕傲
聖經説:”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各書4:6b)
撒旦利用人內心的”驕傲”拒絕神,主要有兩個方面:
1)自認比神“聰明”
這也是撒旦起初對亞當夏娃所用的伎倆。撒旦對夏娃説:”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紀3:5)
所以,有些人不信神,自以為比神聰明、把自己置於神之上,認為神做的事不符合自己的想法,而不曉得自己是被造的塵土之人:生命有限、智力有限、能力有限、....。神是造人的主,祂的意念高過人的意念,祂的道理高過人的道路。如果神的作為符合人的理性,那還是神麽?自己不就是神了嗎?
因為人內心的驕傲,常常對神的作為提出質疑:為什麼神要放一棵不讓亞當夏娃吃的果樹? 為什麼神賜給亞伯拉罕兒子、卻又要他作為祭物獻給神? 神既然是愛有良善,為什麼要以色列人如此地殘忍滅絕迦南人?為什麼神要摩西製造一個銅蛇,衹要那些被毒蛇咬了的人,一望銅蛇,便會得救? 不合情理嘛!爲什麽耶穌要上十字架,才可以拯救人?耶穌在地上行的神跡,都是天方夜譚、不可能的事情;.....。被造的人完全忘記自己的身份是什麼。
前面講到,"信心”也是神所賜的,否則人不但沒有機會"信”,也沒有能力"信”。不信的人,不是他們不能"信”,而是他們狂妄、故意抵擋神。就如聖經所說: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借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的、背後說人的、怨恨 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1:19-31)
2)自認比別人"善良”
撒旦也讓人自認為比別人”善良”,不必信耶穌。
有些非信徒在教會裡看到有的基督徒的"德行”還不如自己,所以認為人信神沒有什麼用。有一個姐妹的丈夫,主日陪太太來教會多年,就是不信。据姐妹説,她的丈夫為人非常好,無論是在工作上還是在家裡。姐妹得病治療,丈夫照顧的是無微不至。
然而,聖經説:”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又説:”世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10;23) 所以,人需要神的憐憫和恩典。
姐妹的丈夫一直不信,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不曉得。至少有人是因為這個原因而不信的。一是,他們不瞭解"善行”是神的標準而非人的標準;二是,他們也不明白,”得救”是靠神的恩典,得救後的”成聖之路、直到見主面”,也要靠神的恩典。因為人信耶穌、重生得救,人在地位上是"聖徒”,在神眼裡被看作義人,靠得是主耶穌寶血的遮蓋,是"蒙恩的罪人”。但是,信徒仍舊活在會朽壞和軟弱的肉體中,”老我”的性情還在;仍面臨世上的誘惑;撒旦在地上到處遊走,尋找可吞吃的人。這就是為什麼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並非是完人,還會軟弱犯罪的原因。
這也是為什麼神把這本祂啟示完的聖經賜給人,讓人有神的原則可循;也把聖靈賜給信祂的人,引導并幫助信徒戰勝”老我”,抵擋世上以及撒旦的誘惑。然而,當信徒不小心犯罪,會被聖靈提醒和責備。為此,神為信徒開了一條出路。使徒約翰説: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裏了。”(約翰一書1:9-10)
四:神的心意是什麼?
保羅説:“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 誠然聽見了。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羅馬書10:16-18)
主耶穌昇天、聖靈降下以後,神的福音通過使徒開始廣傳。有人信了,有人拒絕。聖經説:“他們和保羅約定了日子,就有許多人到他的寓處來,保羅從早到晚對他們講論這事,證明神國的道,引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以耶穌的事勸勉他們。他所說的話,有信的,有不信的。”(使徒行傳28:23-24)……同時,保羅還引用了聖靈藉著先知以賽亞說的話:”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沈,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使徒行傳28:27)
今天,神藉著祂的兒女,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和媒介,不但是藉著教會的講臺,也藉著廣播、電視、手機、網路,等渠道傳福音,但是仍然有人信,有人不信,的確應驗了舊約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不信的人,是因為他們的心被罪蒙蔽,不瞭解神的心意;耳朵發沈,聽不進去福音;眼睛閉著,不去看神的作為。所以他們是硬著頸項不肯信。
然而,如果人肯謙卑下來,就會瞭解,就會聽見,就會看見,就願意回轉過來,神就會"拯救”,就改變人的生命。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聖經也清楚地説:”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上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传4:12)
神的心意是什麼? 神藉著先知說得很清楚。祂説:”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吧!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结书33:11)
神的心意不就是:願萬人悔改得救,不願有一人沉淪嗎?
如上所述,神把"得救之恩”和"信的能力”都白白賜給人了,神也給了人"自由意志”,縱然你有千萬個理由不信,縱然有撒旦的欺騙和誘惑你不信,但人仍然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所以,人不信神、不接受祂賜的"禮物”,最終滅亡下地獄,是人自己要負責,怨不了神,也不該完全怪罪撒旦,不是麼?因為撒旦的引誘是需要人的私欲配合才能達成的。
聖經説:”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2-15)
親愛的朋友,神把"救恩”和"信心”的禮物都白白地賜給了人,你的責任或選擇,就是打開心門,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朋友,你願意麽?切勿隨意拒絕如此貴重的"禮物”,因為這是關乎到你的”生與死”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