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说No的权利和尊严
今天是“D-Day”80周年纪念日,全世界的媒体与政要都聚焦到了法国,诺曼底。
不过,今天想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随着一年一度的“骄傲月”的到来,我居住社区的主要街道上,沿途又挂上了象征LGBTQI+群体的假彩虹旗,那是一种“6色彩旗”,比七色彩虹少了一色。如果在Google浏览器敲下“Pride Month”的字样,马上就是满屏的彩条飘扬。
这一切都在提醒你,一个特殊且莫名的月份已经到来。
“骄傲月”始于1969年纽约市曼哈顿下城“石墙酒吧”的同性恋“石墙暴动”。
1999年6月,克林顿总统正式宣布每年6月为同性恋“骄傲月”。到了奥巴马则更进一步,将“骄傲月”扩大到整个LGBT群体。川普成为总统后,最初拒绝政府继续承认“骄傲月”,但后来也许是为了即将到来大选,在推特推文中又予以承认。接下来是拜登,上任总统后立即承认“骄傲月”,并誓言推动美国LGBT权益。
今天,美国驻华使领馆发布了拜登的一段话:
对此,有话要说:
既然“每个人都有权获得尊严和尊重”,那么我不不喜欢甚至反感、远离这类群体也是一种尊严,且这样的权利也应当获得尊重。我尤其反对是:对这类群体还要像“国宝”一样给予特殊关照,甚至在不允许子女监护人介入的前提下去引导未成年人“自由地”选择性别和变性!这已经不仅仅是尊重与保护,而是誓言要将LGBTQI+在美国发扬光大了!
作为一位高龄老人、美国总统、所谓的“基督徒”,拜登在大庭广众之下的个人品行,暂且不去评论,但几年前他在公众场合率领着一众联邦政府官员像演戏一般向少数族裔、LGBTQI+下跪的场景至今仍然历历在目,挥之不去。这样的一群人,他们在表达什么?他们想要将美国引向何处?
在我看来,这是对他自己信仰的悖逆。他真正应该跪的,是上帝。他,以及他们,本该老老实实地跪在上帝面前认真忏悔才对!
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才是儿童的心理健康?什么才是正常的性取向?
上帝创世造人,男女区别明显,彼此互补,合为一体,互为帮手。男子潇洒阳刚、富于担当、充满力量;女子温柔可爱、善解人意、细腻周到。这本是“天造的一对、地造的一双”,可如今的他们却偏偏要将人们引导到一个奇奇怪怪的所在,让人们步入一种“不男不女,不伦不类”的境地,诸如:男子变性女子参加国际体育大赛毫无悬念地赢得比赛,女子更衣室忽然闯进一堂堂男子,却号称自己就是女人……这种人为干预人类本性与性别的企图如此下去,还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更何况,上帝赋予人类“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这地”的使命又当如何得以维系?靠生物“高科技”?靠得住吗?
骄傲,在上帝眼里本是罪,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目无他人”的重罪!可如今却成了举国为LGBTQI+群体庆祝的代名词,真不知道这个群体究竟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值此之际,惟希望“骄傲”尽快过去,连同那满街飘扬的彩旗一并撤下,千万不要再像去年那样,几乎都到了冬天,那沿街的彩旗依然迎风猎猎。设想如若邀请朋友前来,或者陌生人驱车路过,还误以为自己闯入了一个LGBTQI+群体聚集的社区,连带着怀疑自己的朋友是否也成了非正常之人,害得我还要花费口舌为自己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