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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口费造假帐合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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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马黑兄有一篇力作,《假如我当川普封口案陪审员》,对此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当前的进展,进行了详尽的,几乎不带个人观点的介绍和分析。其中谈到为什么科恩自己垫支的18K,床铺的CFO给了他36K。科恩属于高收入阶层,联邦所得税的边际税率(Marginal Tax Rate)大约39%,纽约市的所得税又特别高,一般中产的边际税率为大约12%。两者相加大约50%。所以床铺公司如果以公司名义给这笔钱造假账,就算科恩的个人收入,其中一半就要交税。而科恩的垫支是他的税后资产,床铺必须给他36K,交过税后才和他的垫支相等。

“热心”的白草留言,一如既往的不知所云。大致意思是,私人掏钱给科恩,大家都知道。公司作为律师费给他,就没人发觉了。对此我实在不敢苟同。朋友的朋友送我去机场,来回我给了100元,他客气一番也就收下了,神不知鬼不觉,哪有IRS(国税局)什么事。床铺这种有钱人,难道国税局还会问他,这18万(注意,不是36万)干嘛了。公司造假账,迟早会发觉,这不来了。再往前还有安然。。。

现在我们不从法律层面讨论,假定床铺漫天过海了,床铺公司付账比床铺个人掏腰包,床铺到底逃了多少税。

床铺公司没有上市,公司的钱和床铺的腰包,本质上没有太大差别,只是前者还未上税(35%),后者已经上税(50%)。这36万,是公司利润,交税后,床铺腰包多了23.4万。床铺从这里掏钱,就不用给科恩36万了,18万就可以了。作为私人往来,不关国税局屁事。

一句话,如果床铺不做假账,认栽赔钱,18万就过了,腰包里还会多出5.4万。从国税局角度看,床铺不造假,它们可收到12.6万,是床铺公司的公司税。他造假,国税局居然收到18万,不过名堂不一样了,是科恩的个人所得税。这老头的“爱国”情操,确实不是你我可以理解的。

马黑兄的回复,就靠谱多了:“有些富人的小气,小气起来我们都想不到。”现在恐怕还要补一句,有些自认为很聪明的富人,还真蠢得可以。

这样的算术,美国的中产或富豪,是每年都会遇到的。

汶川地震后,对中国政府不太感冒的小不死政府,捐了50万。新华社气不过,就在官网上搞了个捐款排行榜,第一名是沙特,大约是千万级的。美国的50万,连许多不入流的小国家都比不上。

某一主流媒体(忘了哪一家)看不过,就写文章说,政府是捐的少了些,可是整个美国社会捐的非常多,他列举那些家喻户晓的大公司,加起来大约有6000多万,为计算方便,就算6400万。这数字,自然就把沙特之流甩了几条马路。小公司还没有算进去。

记者显然不是会计出身,也不是数学家。按美国税法,捐款是可以抵税的。这些公司如果不捐款,这6400万,自己进账只有4160万。眼下之意,因为它们的捐款,美国政府减少税收2240万,等价于美国政府捐款2240万。

汶川地震后,我所在的大华府地区知青协会办了一次义演,共筹得三万多元。会场入口处,有人收捐款。因为知青协会是注册的非盈利机构,捐款是可以抵税的。捐款的同时,就会拿到一张抵税的收据。以我小人之心,如果不抵税,捐款总额少个几千是可能的。本地区税率比纽约低不少。中产的边际税率一般在35%。这三万捐款中,大约有一万是美国政府(含州政府)减少的税收。

经过2017年床铺主导的税法改革,小额捐款已无法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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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 当前共有3条评论
  • 白草

    如果对比富人为了避税成立慈善基金是合法的,伪造文书多付税掩盖封口费却是重罪。美国法律病得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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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回复 白草

    非但没有受害人,还有受益人,国税局多收了5.4万。打个电话给床铺的律师团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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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草

    我认同你的计算,但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假如川普直接从私人账户中转钱18万给律师,当检查官发现这个事实时,是更容易定罪,还是更不容易?


    我的理解是,更容易定罪。这么大的一笔钱,因为是封口费,所以不会申报为选举经费从选举基金专户支出,所以检方更容易定罪。但的确就没有公司相关的伪造文书罪了。


    现在这笔钱是以律师费的名义加倍支出的,按照马黑的介绍,可以理解为川普计算了律师付出的成本(封口费),并加上利润奖金和税收。在法律意义上不是封口费了。检方证明这笔律师费是选举经费其实比前一个假设更困难。


    现在判决出来了,川普又输了一场没有受害人的官司。而且一边把这笔律师费说成是一笔封口费,另一边又按照支票数分拆成34宗罪,荒唐无以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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