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善恶终有报——回顾世纪审判案主角OJ Simpson
OJ Simpson,在90年代残暴杀害前妻,却又因为自己的黑人身份以及请的天价明星律师团,而在那一场被称作世纪审判的案子里成功脱罪。OJ在两个礼拜之前死在了内华达监狱里,终年77岁。这周看了关于OJ Simpson 的纪录片,感概良多,随笔如下:
第一. 1992年洛杉矶黑人暴动为什么会袭击韩国城?
许多中文媒体的说法是,92年洛杉矶暴动是黑人与白人之间种族对立的产物,而韩国人因为长着亚洲人的面孔所以被黑人迁怒导致韩国城被毁。其实真相远非如此。
1992年的洛杉矶黑人暴动的根源是因为一名黑人Rodney.King罗尼.金在1991年3月3日在高速公路上醉酒超速行驶时,被警察逮捕。在逮捕过程中,罗尼.金拒绝服从警察要求他趴在地上的指示而遭到六七名警察的暴打,而恰好路旁的一辆车里有人带有摄像机,把全过程录像了下来。录像被电视台公布后引起了轩然大波,三名执行任务的警察和一名警队队长被送上法庭。警察们最后全部被判无罪释放,这是洛杉矶黑人暴动的最根本原因。但从罗尼金1991年3月被打,到1992年4月警察被法庭宣告无罪,中间还发生了另一件事情。
1991年的3月16日,黑人女孩拉塔莎Latasha Harlins去一个韩国超市买一瓶橙汁。在结账时和老板娘Soon Ja Du 宋佳渡发生了争执。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两人争吵之后把放在结账柜台上的货物摔到了地上。这时拉塔莎已经转身离去背对着宋佳渡。而气愤至极的宋佳渡抓起柜台上的一把手枪,对准拉塔莎的后脑勺开了枪。拉塔莎当场毙命。这个案子全程被监控录像记录下来,没有任何疑点。宋佳渡被判有罪,陪审团建议16年监禁。但是负责这案子的法官婕斯 Joyce Karlin却对宋佳渡格外开恩,只判了宋佳渡5年的监外监控和四百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以及罚款五百美金。当众开枪杀人却被判一天牢都不用坐,这个判例让黑人群体产生了巨大的愤慨。黑人社区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要求剥夺法官婕斯的量刑权。拉塔莎被杀案发生在罗尼金被打案之后,但宣判却是在罗尼金案宣判之前的一个月左右。所以黑人社区与韩国社区的关系因为拉塔莎案件已经极度紧张。一个月后罗尼金案件判罚结果出炉,黑人暴动爆发。黑人针对韩国社区打砸抢,并非分不清白人或韩国人,而是因为拉塔莎案件的缘故。
第二.OJ 案铁证如山为何OJ却能逃脱?
OJ能够犯下杀人罪而且基本上可以说是铁证如山的情况下被判无罪释放,基本上是几个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90年代初的加州警察和黑人族群的关系无比紧张,许多黑人认为警察滥用暴力对黑人有不公正待遇。OJ案恰好处于一个黑白对立的敏感点上,嫌疑犯OJ是黑人,而被杀的两个人——OJ的妻子还有她的朋友,都是白人。这个案子很大程度上被种族对立冲淡了案件本身的凶杀性质。在案子刚发生的时候,全美63%的白人认为OJ有罪,而65%的黑人认为OJ无辜;官司打了一年之后,77%的白人认为OJ有罪,72%的黑人认为OJ无辜。黑白族群对案件的看法深刻对立。在OJ律师团的操控下,这起凶杀案被演化成了黑白种族争夺司法权力的案件。许多黑人深信,让OJ逃脱法律制裁,是对之前无数白人对黑人实施的司法不公的一种最有力的回应。
2).陪审团的选定。检察官为了迎合大众,把陪审团的选择区放在了洛杉矶的市中心,而不是案发的现场社区。洛杉矶市中心是一个以黑人为主的社区。再加上法官要求所有陪审团必须保证能够出席半年以上——光是这条就基本上把有正常职业的潜在陪审团员拒之门外,只剩下一些无业游民或家庭主妇。最后因为OJ案的巨大明星效应,法官又要求这些陪审团员们全程必须住在指定酒店指定房间,期间不能和任何人交流。九个多月的审判下来,陪审员们身心俱疲。再加上组成的素质本身就低下,导致组成了一个判断力低下,能力低下,责任心低下的三低陪审团。
3).检方的失误。检方的失误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从让OJ去试手套,到最关键的取证警探被公开有种族歧视言论的录音带,到血液检测里被发现有太多的添加剂,不一而足。辩方火力全开,大打种族对立牌,把检方列取的证据一一拆卸得支离破碎。
这三大因素合作用在一起,导致OJ成功被陪审团判无罪释放。
至于OJ究竟有没有犯下那些罪行,我们不妨从另一个侧面来看。OJ被当庭宣判无罪,所有支持者都像过节一样拥簇着OJ回到他家里庆祝,包括他的天价明星律师团。但从最开始负责OJ案的辩护律师鲍勃-Bob Shapiro,却没有参加庆祝,而是去接受了电视采访。当采访者问:你当初曾经说这个案子不会被种族因素影响,你现在还这么认为吗?鲍勃沉默一会说,我完全没预料到这个案子会有那么多的种族因素在里面,后面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我能控制的范围。问:你会选择再与Johnnie Cochran共事吗?答:不会。(注:Johnnie Cochran是OJ律师团里做结案陈词的那位黑人律师,他大打种族牌)。问:你会再选择与另一个律师Lee Bailey共事吗?答:我永远也不会再和Lee Bailey 说话。要知道当时鲍勃可是刚刚赢了被称为“世纪审判”官司的律师团成员,可以预料这起案件将会给他带来多少的光环效应和金钱。但他却在胜诉的当天选择和其他律师团成员划清界限。这世界有人以胜负论英雄,但还是有人心存良知。
OJ的天价律师团:左:Lee Bailey. 右:Johnnie Cochran
第三.OJ的不作不死。
照理来说,OJ成功逃脱刑事诉讼,以他的影响力和钱财基础,好好过个享福的下半生不是问题。但OJ逃脱了刑事诉讼,却没逃脱受害者家属随即发起的民事诉讼。OJ对民事诉讼的轻视,导致他没有请大牌律师来帮他应诉。他轻视也是有道理的,因为民事诉讼输了也只是赔钱,并不会蹲监狱。而且罚钱执行起来还要走漫长的法律程序。结果民事诉讼里,面对刑事诉讼案中一样的,几乎是铁证如山的证据,陪审团没费什么力气就一致裁定OJ对他前妻的死亡需要负责,并且一口气判定了OJ需要赔偿受害者家属3千3百万美元——这不但大大出乎OJ意料,甚至也出乎了受害者家属的意料。可见换一个靠谱的陪审团,事情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但OJ就是OJ,不带怕的。他很快就把账面上的钱财席卷一空,把家里的值钱物品让亲戚朋友们带走,然后逃到福罗里达州,住在以他人名义买下的房子里,继续过他的奢侈生活。受害者家属对此一点办法都没有,空有法庭判决书,但一分钱都拿不到。
但OJ大手大脚惯了,案件之后他失去了广告代言,和电视台主持的工作,在案件为他带来的名气慢慢消退之后,收入也急剧减少。他开始打主意要出书,这样版权税能够大捞一笔。OJ的故事的确够狗血,吸引了大批书商想要和他合作写自传。有书商开出先付75万美元头款订金,来换取他的独家版权。OJ于是开始和书商合作写自传。OJ当时觉得自己名气逐渐消退,为了重新吸引眼球,OJ和书商特意决定把书名叫做”If I did it”-“假如是我杀的”。书中安排OJ以第一视角描述他如何杀掉前妻而逃脱罪罚的各种细节。
这时候命运报应的齿轮开始转动。OJ和书商合作的消息传到了受害者家属那里。受害者家属向法院申请要获得这本书的版权,因为OJ发行书将会获得一大笔收入,而他还欠着3千3百万赔偿款。法院批准了这个申请。于是OJ写的自传,落到了受害者家属手里。受害者家属把书出版了,而在封面上特意把”if”这个字印得无比的小。乍然一眼看去,书名就是”I did it”—“是我杀的”。书出版之后一时洛阳纸贵,大家争相传阅。读完书的人都被书中描述的栩栩如生的细节所折服,所有人都相信OJ的确杀了人。
但OJ还是不在乎,无非就是损失了快要到手的一些版权费。在法律上,他仍然是无罪的。他的生活仍然是醉生梦死,夜夜笙歌。
然后几年后,命运的齿轮再次开始转动。还记得上面OJ为了逃避法庭令,把自己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让朋友们带走吗?很明显有些朋友不是很靠谱,这些东西被放在了一些保管仓库里。而过了几年后,朋友和OJ都忘了要继续交仓库保管费。仓库在联系不到人的情况下,就把里面保管的东西拿出来拍卖了。OJ一些比较重要的纪念品,就流入了民间黑市。这其中包括了他作为橄榄球员获得的一座很有纪念意义的奖杯。
时间一晃到了2007年,很偶然的一个机会下,OJ的一个朋友告诉他,在拉斯维加斯的一个黑市卖家手里有他当年的那所奖杯。OJ刚好那个周末要去拉斯维加斯参加一个婚礼,于是他带着自己的几个狐朋狗友一起去了拉斯维加斯。OJ通过中间人,约了那个黑市卖家在酒店房间里见。他特意告诉了自己的朋友,那个卖家拿了一些他自己的纪念品,他需要拿回来。但是因为担心对方会带枪,他特意叮嘱手底下的一个小弟,把枪准备好。等到去到卖家的房间,OJ一看,对方卖的纪念品都是自己的签名卡片啥的。双方互相呛了两句,OJ小弟瞬间拔枪把枪口顶在了对方头上。OJ这时候喊了一句:“所有人都TMD不准离开这个房间”。卖家看见OJ一方亮了枪,瞬间怂了。OJ于是玩儿似的把卖家带来的所有物品都收缴了。他心想,这本来就是我的签名卡,我拿回我的东西,天经地义。
而命运的齿轮偷偷地在这里又给OJ下了个绊子。他不知道的是,1.卖家因为知道OJ名声不好,为了保护自己,也或者是为了收藏OJ的对话,偷偷在抽屉里放了一个录音机,OJ一伙全程说的话都被录了下来。2.卖家带来的物品里,虽然大部分是OJ的签名纪念物,但还有一些是属于别的球员的签名卡。OJ收缴的时候没细看,全都给拿了。而且OJ还顺手把卖家的手机也拿走了。OJ一伙走了之后,卖家气不过于是报警。警察来了很顺利地顺藤摸瓜,把OJ一伙给抓了起来。
接下来就是命运的回赠时刻了。因为有录音纪录的存在,OJ一伙人持枪要挟别人的事实无可辩驳;如果说OJ拿回自己的签名纪念卡,还需要扯皮谁是这些纪念卡的真正原有者,但是因为OJ不小心把别人球员的签名卡一起拿了,所以这变成了无可辩驳的抢劫行为;持枪小弟在检方的诱导下反水作证,OJ是告诉他带枪的人,于是坐实了OJ是整个案件的主谋。
陪审团经过短暂的讨论后,一致判定OJ绑架罪,持械威胁他人,持械抢劫的罪名成立。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奇怪,抢劫罪就算了,绑架罪从何而来?嗯,就从OJ喊的那嗓子:“谁TMD都不准离开这房间”。OJ拿枪限制了他人离开房间的自由,这就是绑架罪(Kidnapping)。
美国法律体系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就是,陪审团只负责判定罪名成立还是不成立,陪审团可以建议刑期,但最终的刑期还是由法官自行裁定。被分配到OJ这个案子的女法官,我猜她是肯定看过OJ的那本作死的书的。她语气平淡地把OJ犯下的每条罪行都读出来,然后按照刑罚的上限一一判罚。最后,OJ在一场没有人受伤,没有人流血,被抢物品不过是几千美金的小案上,被判入狱33年,头9年不得保释。有意思的是,OJ被判入狱33年,刚好和他9年前在民事法庭里被判的33个million对应了起来。
还记得OJ去约见这个黑市卖家的目的吗?是因为朋友告诉他这个卖家手里拿着他的一座获奖纪念杯。但后来事实发现,这个卖家根本就没有拿到那座奖杯。所以OJ被朋友流言所误,想去拿回自己的奖杯,却被关进监狱里33年,最后老死在监狱里。冤吗?说冤也冤,但好像也不怎么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