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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子的职业@民国时期众生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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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妇女报刊(1905~1949)的一端看民国时期关于女子职业的记述

(笔者注:读者可以从其独特的包罗万象的资料性和趣味性中窥视到当时社会习俗和市井生活的方方面面。)

关于民国时期的女子职业或者说是谋生手段的报端刊物中,涉及到这类内容的【时报】的「专页」仅有五个。为什么比起其他话题,比如仪容等议论要少得多呢?在笔者看来,那时候的民国时期,女性的职业确实是非常非常的少,因为当时的女子从业范围有限,且多数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谈不上是一种职业。下面我就分别来介绍这几个「专页」。

1939年3月21日「女招待专页」,这个专页的刊头题画为:一些就餐的男士们已经醉得东倒西歪,桌上杯盘狼藉,浓妆艳抹的女招待手持托盘而入。题目「不容易」一文讲的故事道出了女招待工作的艰辛:“不论是怎样的人物,掏粪夫也好,绅士派的先生也好,对任何人都要笑脸相迎,叫声‘二爷’。饭座划拳,要陪着划,可又不能自己老胜利呀,至少要让几拳,让人家欢喜。哪个房间敲盘子,就需要迅速跑到哪间屋子里,一天跑来跑去,屈指计之,不知道若千里路。遇见酒鬼,胡言乱语,还会乱扯乱闹。喊菜名,菜来了,一样一样端上去,人家吃完了,一样一样撤下来,还要倒茶,点烟,打毛巾”。

「招待今昔观」的作者将北京出现女招待的始末,述说得十分详细:“北京之有女招待,远在十年前(笔者注:1929年前后)。而最兴盛期,是在六七年前。女招待盛行时,除去普通馆子都添女招待之外,二荤铺也添女招待,几乎切面铺子和小饭棚子全有女招待。莺莺雀雀,热闹之极。什么东西,是你也有,我也有,那么就需要竞争了。当时各个饭铺纷纷标新立异,有的门前竖起牌子,上写新添女招待,美丽的女招待,更有的写女学士招待。那时,初兴女招待,有些好色之徒,觉得逛窑子最多只能待一个钟头,不如吃女招待,一边喝酒吃饭,一边和女招待逗闷子,混熟了还可以有别的好处,于是一个一个饱吃女招待,只闹得丑生四起,丑态百出。有不喜欢这个调调的人,有时想找一家没用女招待的小馆,简直是个难题。饭店老板,当然愿意饭桌越多越好。可是添了女招待,客人渐渐反倒少了。所以过了一个时期,又都纷纷散去女招待。到现在,前门一代的小馆子,差不多十分之八还保留女招待;东城西城的馆子女招待渐渐绝迹;西单东四的繁华大街,还保留有女招待;宣外还有一家,新南大街有一家,全不如前门了”。

1939年6月20号的「老妈专页」的刊头画,惟妙惟肖地勾画了一个女仆一手托着盘子,一手为坐在沙发上的姥爷点烟,躬身屈膝,模样很是卑贱。老妈子的意思,就是女佣人。「娘姨」一文的作者介绍道:“在江浙一带,叫老妈子为娘姨。种类很多,有粗做娘姨,细作娘姨,梳头娘姨,针线娘姨,烧饭娘姨等等之别,各司其事。每天一大早,那个荐头店(也叫佣工介绍所)门前的两条长板凳上,老得,少的,村的,俏的坐满了一大片,你爱什么样,随便挑吧“。

「也有好人」一文写道:”老妈子里也有好人,勤快干净,能替主人打算,小心做事。好老妈,比家里人都强,应她懂得节俭之道。好老妈,自然不会被免职,那是铁饭碗“。「好的少」,「恶习」,「难选」则是几篇对老妈含贬义的文章,其内容不外乎茶余饭后,人们的风言风语,街头井端的谣传,十分不堪入目。

1939年6月23日,干脆就是「妓女专页」,专页刊头画中一个男士被两名轻薄女子左拉又扯,一看便知是妓女在拉客的场面。「可怜虫」一文讥讽地说道:”以肉体去换生活费,见人强为欢笑,是天下最难的事情。妓女两者得兼,所以谓之可怜虫。俗以火坑喻妓说,足知那是不好受的。多老多难看者,就是个贼也得去奉迎,去接受举动,其苦可知。有鸨母的妓女,若是不好好的招待客人,或是生意淡淡,便要受罚,任什么想不到的责罚都有。也许刚刚受责,立刻就得出来酬应,擦去了眼泪,换上笑容,这是如何的痛苦。没有一个像人的,为了衣食的不周全,为了鸨母的虐待,为了病,为了精神的疲惫,差不多全是脸青而瘦,眼圈如鬼“。

「候补姨太太」谈到了妓女的归宿问题:“妓女多半是给阔人当姨太太,所以姨太太有窑变一名,妓女有候补姨太太之实”。因为“妓女不止摩登,而且一切应酬工架,都受过绝对的训练,比讨小户人家的妞儿,盛强百倍”。不过即使这样,仍被人们认为”等于是秃子当和尚,是一样将就的材料“。

1939年8月1号是「媒人专页」,刊画中是一名媒婆居中,四周四位青年男女被她以一条红带子拉在一起的情景。「陈列品」一文将媒人比作陈列品,已不那么受人“待见”了:“那是古时候的事。想当年,‘大媒’被谓之为‘大宾’,那可了不起。到了女家,女家恭维备至;到了男家,照样是众星捧月,声势赫赫,不可一世。物极必反,一个跟头,由三十三天跌落至十八层地狱,竟自无人理会,成了陈列品”。

「多事」一文作者也道:“谁都知道媒人难做,但是谁都还要做媒,这真是有点莫名其妙。媒,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就得挨骂受褒贬,负责任;打起官司了,还得上公堂,真不是人干的。给人做媒,是多事。所谓‘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双’这话是不是不适用于今日了”。

1940年1月20号「丫头专页」的刊头画是一稚嫩的小姑娘,却要做出一副卑恭的模样,手拿大烟去为其主人服务的悲惨境遇。「虐婢与红楼梦」一文形象地揭示出丫头的悲惨境遇:“好像天经地义一样,对丫头没有不虐待的,其中原因很多。其一,为了省钱而买丫头,因为雇佣女仆每月要发工钱的。但买一个丫头,一劳永逸,以后再也用不着花工钱了,所以帐算起来比较划算。其二,听指挥。雇佣女仆不能任意指使,在她工作范围外的事,你若命令她,她可以不接受。但丫头则不然,做主人的总是想,‘你是我花钱买来的’。于是,叫她往东,不敢往西。其三,丫头是不能辞职的,除非偷跑,但捉回去,更加倒霉;而女仆是合则留,不合则去。其四,丫头买来时,岁数很小,做错了事要挨打,女人主人打溜了手,越打越凶,主人威风与日俱张,丫头的倒霉也就与日俱深了。其五,在以前,打丫头是没有罪的,即或打死两个,也没人敢拦着。因此,丫头就去落到可怜而残酷的深渊里了”。

「逃不出这几关」一文中讲述了丫头们的普遍归宿:“一卖到人家,她这条命就不能认为是她自己的了。她的主人就是活阎罗,要她几时死,她就得几时死。幸而不被打死,或是再长得俊俏一点,结果不是卖给别人做姨太太,就是被姥爷收了房,再不然就是给少爷问了鼎。即使命再好些,得着老爷宠爱,同时太太又呜呼哀哉,然而老爷一死,不给轰出去,就算面子。即使扶了正,养了儿子,旁人还瞧不起她,笑她丫头出身,骂她儿子是丫头养的,依然没有地位”。

综上,从【实报】的关于女性“职业”或者说谋生手段的仅仅五个专页,虽然是报端刊尾,似乎是市井中的闲言闲语,但今天的读者们可以了解到生活在民国时期女性,特别是社会底层阶层的妇女社会存在及其卑微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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