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交往,须慎重!
神在颁布给以色列百姓律法细节的规条中,其中有一条说:”不可并用牛、驴耕地。”(申命记22:10) 原因是两种牲畜强弱、力气不同,耕地的步伐和拉力也不相同。
在新约时代,神启示保罗借此做了一个比喻,提醒信徒:”你们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负一轭,义和不法有甚么相同呢?光明和黑暗怎能相通呢?”l(哥林多后书6:14)
“同负一轭”的本意是,人把”轭”安放在两个不同牲畜的肩上:牛和马,或牛和驴,或马和驴,让它们在一起耕田或拉车。但是,它们难以共负重担,无法同走一个方向,因为他们的性情、力气不同。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生命”或是”种类”不同。
保罗的比喻,是为了提醒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交往要特别谨慎。尤其在”择偶”和生意"伙伴”方面,具有很实际性意义。
一:旧约时代神对百姓的要求
1.刚出埃及进入旷野
当以色列百姓从埃及被神拯救出来,停留在西奈的旷野时,神藉著摩西给他们颁布"十诫”,以及详细的律法典章,并吩咐他们建造会幕。神不断地告诫他们是神特别从万民中拣选出来作神的选民的,不同于其他国民。所以,神要他们在世上过"圣洁”生活,不可拜假神,不可效法外邦人的生活。
神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我是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的耶和华,要作你们的神,所以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未记11:44-45)
神在给以色列百姓颁布的"十诫”中,第一条就警告百姓:”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3-6)
神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那里人的行为,你们不可效法,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利未记18:1-3)
”你们不可做什么虚无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们的地上安什么錾成的石像,向他跪拜,因为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26:1)
并说:”你们若违背耶和华你们神吩咐你们所守的约,去事奉别神,叩拜他,耶和华的怒气必向你们发作,使你们在他所赐的美地上速速灭亡。”(约书亚记23:16)
”你们若离弃耶和华去事奉外邦神,耶和华在降福之后,必转而降祸与你们,把你们灭绝。”(约书亚记24:20)
”你要谨慎,不可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恐怕成为你们中间的网罗,却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不可敬拜别神,因为耶和华是忌邪的神,名为忌邪者。只怕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百姓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们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为妻,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2-16)
2.准备进入迦南地
以色列民经过旷野四十年漂流后,来到离迦南地很近的地方摩押平原。摩西向第二代的以色列百姓重申神的律法典章,回顾神的恩典:如何带领他们出埃及,如何供应和眷顾他们。除此之外,神也藉著摩西告诉他们进入迦南地要注意的事情。
摩西说:”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 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神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他。”(申命记4:15-19)
”你们却要这样待他们: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雕刻的偶像。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记7:5-6)
”他们雕刻的神像,你们要用火焚烧;其上的金银,你不可贪图,也不可收取,免得你因此陷入网罗;这原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可憎的物,你不可带进家去;不然,你就成了当毁灭的,与那物一样。你要十分厌恶,十分憎嫌,因为这是当毁灭的物。”(申命记7:25-26)
摩西吩咐百姓赶出比他们强大的迦南地七国的居民同时,还特别提醒他们不可与迦南人通婚。他说:”耶和华你神将他们交给你击杀,那时你要把他们灭绝净尽,不可与他们立约,也不可怜恤他们。不可与他们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们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因为她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主,去事奉别神,以致耶和华的怒气向你们发作,就速速的将你们灭绝。”(申命记7:2-4)
3. 为什么神不许百姓与迦南人通婚?
1)迦南受咒诅
迦南是挪亚的孙子,含的儿子。当年他和父亲看到挪亚酒醉后赤身裸体,没有用衣服给他遮盖,反而公开张扬嬉笑。对长辈如此不尊重,从而迦南遭到神的咒诅。
后来,迦南的后代就被称为"迦南人”;他们所居住的地方,称为"迦南地”,是非常肥沃滋润、流奶与蜜的美地。当神呼召亚伯拉罕从家乡出来,神就把迦南地应许给了亚伯拉罕的后裔。
迦南人一直是无恶不作、极其邪恶败坏,不但同性恋泛滥,而且崇拜各种偶像,喜欢占卜、观兆等迷信。而神一直忍耐迦南人四百多年,直到他们"恶贯满盈”时,神才带领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百姓,从埃及地出来,进入神所赐的"应许之地”。
2) 迦南人败坏至极
在亚伯拉罕时代,迦南地的两个城,所多玛和俄摩拉,充满了罪恶,同性恋极其猖獗,惹神极其愤怒,以致于神连城带人一起毁灭。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我现在要下去,察看他们所行的,是不是全像那声闻于我的控告;如果不是,我也会知道的。”(创世纪18:20-21)
当亚伯拉罕听说神要毁灭那两座城时,还为他们向神求情。神对亚伯拉罕的回答是,如果他从城里能找出十个敬畏神的人,神都愿意放过他们。而亚伯拉罕实在连十个"义人”也找不到,就知道神要灭掉他们”事出有因”,而非"无缘无故”。所以,神用硫磺将城带人,一并毁灭,只拯救了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和两个女儿。(参考创世18:20-19:29)
然而,迦南人并没有因所多玛和俄摩拉的毁灭吸取教训,仍然继续作恶,甚于以往。神留给了他们四百多年时间的悔改,而他们一直恣意妄为,藐视神的存在。他们的"滔天罪行”、行神所憎恶的事,从经文记载中可以了解到。
神警戒百姓:”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我是耶和华;不可与男人茍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不可与兽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与它淫合,这本是逆性的事。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连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这一切可憎恶的事,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不可行,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地就把你们吐出,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未记18:21-30)
摩西嘱咐百姓,说:”你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著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申命记18:9-14)
3) 为信仰的"纯一”
不但迦南人如此败坏,以色列民所环绕的国民绝大多数也是信奉异教,不信这位独一的真神。因此,为了使百姓保持信仰的纯一、远离罪恶,神不准许他们与这些败坏的异族通婚。
神说:”因为他必使你的儿子离开我,去事奉别的神,以致耶和华向你们发烈怒,就快快地把你们消灭。” (申命记7:4)
摩西照著神的吩咐,警戒以色列百姓:”只要照耶和华你神所吩咐的,将这赫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灭绝净尽,免得他们教导你们学习一切可憎恶的事,就是他们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们得罪耶和华你们的神。”(申命记20:17-18)
4. 背离神的结局
但是,”……以色列民、祭司和利未人没有从当地的民族中分别出来,他们随从迦南人、赫人、比利洗人、耶布斯人、亚扪人、摩押人、埃及人和亚摩利人行可憎的事。他们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子娶了这些外族的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族与当地的民族混杂了;而领袖和官长竟是这不忠的事的罪魁。”(以斯拉记9:1-2)
”所罗门王在法老的女儿之外,又宠爱许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亚扪女子、以东女子、西顿女子、赫人女子。论到这些国的人,耶和华曾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不可与他们往来相通,因为他们必诱惑你们的心去随从他们的神。’所罗门却恋爱这些女子。....所罗门年老的时候,他的妃嫔诱惑他的心,去随从别神,不效法他父亲大卫诚诚实实的顺服耶和华他的神。因为所罗门随从西顿人的女神亚斯他录和亚扪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罗门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不效法他父亲大卫专心顺从耶和华。所罗门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亚扪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对面的山上建筑丘坛。他为那些向自己的神烧香献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来的妃嫔,也是这样行。耶和华向所罗门发怒,因为他的心偏离向他两次显现的耶和华以色列的神。所以耶和华对他说:你既行了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约和律例,我必将你的国夺回,赐给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亲大卫的缘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这事,必从你儿子的手中将国夺回。”(列王记上11:1-12)
神说到做到。到了所罗门儿子罗波安继位后,他手下的大臣,耶罗波安篡位,带领十个支派叛变。从此以色列国被分为南北两国,北方称"以色列国”,南国称"犹大国”。正因所罗门没有遵守神的诫命,从而导致了整个国家的凄惨结果。以致后来,分裂的南北两国又分别被亚述和巴比伦所灭,国民被掳。
导致百姓被掳、国家灭亡的主要原因,就是以色列百姓从君王到百姓都没有听从神的话,没有按照神的心意过圣洁生活。
神藉先知玛拉基说:”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玛拉基书2:11)
神曾预先警戒过百姓:”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领你们去住的那地,把你们吐出。”(利未记20:22)
祭司以斯拉,在为以色列百姓祷告时说:我的神啊,.......你说:’你们进去要得为业之地是污秽的,充满了当地民族的污秽,他们可憎的事使这地从这边到那边都充满了他们的不洁。所以,你们不可把你们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也不可为你们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你们永远不可寻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这样,你们就可以强盛,吃这地的美物,把这地留给你们的子孙作产业,直到永远。’ 神阿,我们因自己的恶行和大罪遭遇了这一切的事,并且你刑罚我们轻于我们罪所当得的,又给我们留下这些人。我们岂可再违背你的命令,与这行可憎之事的民结亲呢? 若这样行,你岂不向我们发怒,将我们灭绝,以致没有一个剩下逃脱的人么?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阿,因你是公义的,我们这剩下的人才得逃脱,正如今日的光景。看哪,我们在你面前有罪恶,因此无人在你面前站立得住。”(以斯拉记9:6-15)
神对所罗门和以色列百姓娶外邦女子为妻之事极为愤怒,是神歧视外邦人吗?显然不是! 神特别强调的是,不可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而神并不反对以色列民娶敬畏神的外邦女子。
旧约"路得记”中记载的一个名叫路得的女子。她是外邦摩押人的一个女子。但是,从她跟婆婆的对话,可以晓得她非常敬畏神。当她的公公、丈夫以及丈夫的哥哥都死后,她随同婆婆从摩押地回犹大地的家乡时,婆婆劝她回娘家找人另嫁。路得对婆婆说了一段很感人的话:”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随你。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路得记1:16)
后来,有一位敬畏神的男人,对路得的品格极为欣赏,就时常帮助她。”波阿斯对路得说:’女儿阿,听我说,不要往别人田里拾取麦穗,也不要离开这里,要常与我使女们在一处;我的仆人在那块田收割,你就跟著他们去,我已经吩咐仆人不可欺负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里喝仆人打来的水。’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对他说:’我既是外邦人,怎么蒙你的恩,这样顾恤我呢?’ 波阿斯回答说:’自从你丈夫死后,凡你向婆婆所行的,并你离开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认识的民中,这些事人全都告诉我了。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赏赐你,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愿你满得他的赏赐。’”(路得记2:8-12)
后来这位敬虔的犹太人就娶了路得为妻,并且生了一个儿子。(路得记4:13) 神使这位敬畏神的外邦女子,成为大卫王的曾祖母,也是主耶稣的肉身祖先。
二:新约时代神对儿女的提醒
雅各说:”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 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各书4:4)
”与世俗为友”,是指跟不信神的人同流合污,随同他们的价值观、思想意识、对事物的看法等等。因此,信仰上混入"世俗”的东西,对神的心不专一,就是属灵上的"淫乱。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约翰一书2:15-16)
基督徒被称为神的儿女,一定要顺从并持守神的话,不可再活在以往的罪中,更不可随从世界的价值观,以及与神的教导想悖的人情、风俗、理念等一切事物。生活中比较难以持守神的话语,通常在"婚姻选择”和"合伙”做生意的两个方面。
1.婚姻选择
婚姻算是人生最大事情之一,因为人到了一定年龄要离开父母,走出原生家庭,要跟一个陌生人去生活大半辈子。所以,选择什么样的配偶,对一个人的一生非常重要。
1).亚伯拉罕为儿娶妻
亚伯拉罕为儿子选妻一事,留下很好的榜样。他所处时期远远早于摩西时代,那时神还没有赐下旧约律法。然而,他却全然相信神对他所说的一切话,神怎样说,他就怎样做。神喜悦他诚实、有信心,因此,他被称为"信心的伟人”
正因亚伯拉罕对神的敬畏、明白神的心意,他在为儿子择偶上,也按照神的旨意行。
神应许亚伯拉罕,说他的后裔要像天上的星那样多时,那时他根本没有儿子。他因著信神所说的话,等了二十五年之久,到了他一百岁时,跟原配太太撒莱才生了儿子,取名叫"以撒”。(创世纪15:4-5;21:1-5)
几十年后,儿子长到三十几岁时,母亲撒拉去世,亚伯拉罕年纪也将近一百四十岁,这时他想到该给儿子娶妻了。所以,有一天,亚伯拉罕对管理他全业最老的仆人说: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地的主起誓,不要为我儿子娶这迦南地中的女子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为我的儿子以撒娶一个妻子。’仆人对他说:’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这地方来,我必须将你的儿子带回你原出之地么? ‘ 亚伯拉罕对他说:’你要谨慎,不要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耶和华天上的主,曾带领我离开父家和本族的地,对我说话向我起誓,说:我要将这地赐给你的后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从那里为我儿子娶一个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来,我使你起的誓就与你无干了,只是不可带我的儿子回那里去。仆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亚伯拉罕的大腿底下,为这事向他起誓。(创世纪24:2-9)
亚伯拉罕打发仆人回到他的本地本族中,为儿子娶妻,为什么他不让儿子娶当地迦南女子,却"舍近求远”呢?原因是:
第一:亚伯拉罕所住的迦南地,曾有两座所多玛和俄摩拉,因充满同性恋和拜偶像,惹神愤怒而被毁灭。显然,亚伯拉罕对迦南人的败坏了如指掌。亚伯拉罕是不希望自己的后代被同化、受迦南人恶行的影响,以致失去神的祝福。
第二:亚伯拉罕提醒仆人,如果从他本族为儿子以撒选到了女人,要仆人把她带到他们所居住的迦南地。因为亚伯拉罕深信,神给他的应许必会成就,他的后代必承受迦南地为产业。
亚伯拉罕生活中对神的敬畏,也大大影响了他的仆人。他为主人所托付的这件事情祷告说:
”耶和华我主人亚伯拉罕的神阿,求你施恩给我主人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我向哪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 愿那女子就作你所预定给你仆人以撒的妻。这样,我便知道你施恩给我主人了。’”(创世纪24:12,14)
不难看出这位仆人的祷告充满了智慧。他为主人儿子选择女孩的标准是勤劳、乐于助人。神应许了他的祷告,就使他看中了利百加,一位具有美德的女子。因亚伯拉罕相信神所说的话,神就祝福他和他的后代。
2).基督徒选择配偶
人,除了父母,即,出生在什么样家庭没有选择外,其馀大多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利。遗憾的是,人在很多选择上没有"智慧”,从而导致家庭的悲剧。
初来美国,跟一个家庭租了一个房间。男方是华人,工作邮递员,每天上班比较早;女方老挝人,不会说国语,在家带孩子。住在他们家期间,几乎每天清晨都听见小俩口用英文吵架,有时还夹杂著孩子的哭声。
有一天,太太敲门,邀我尝尝她做的一种家乡风味肉汤。我很高兴,爽快答应。吃饭期间,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他们常常吵架? 她直言不讳地说,她丈夫在很多方面跟她不同,看问题,花钱,管孩子,对父母等等,更重要的是他丈夫礼拜天不去教会,甚至也不愿意她带孩子去教会。
那时我还没有信主,觉得这个太太言过其实,对先生要求太多。丈夫休息一天,全家一起带孩子出去玩玩岂不是很好吗?礼拜天为什么非要去教会浪费时间呢?
"礼拜天为什么去教会呢?”我问。
"我是基督徒,礼拜天应该去教会敬拜神。”
"你丈夫不是基督徒吗?”
"不知道。跟他认识恋爱时,我说他不是基督徒,不同意跟他交往。但是,他说他愿意跟我去教会,也愿意信耶稣受洗。可是结婚后,他就不去了,说当时是为了娶我才去教会受洗的。”
"他完全是在骗我。”房东太太气愤愤地补了一句。
如果按照房东太太的陈述,他的丈夫根本没有信主,不认识神,也不认识自己,跟神的生命没有任何关系,祇不过为了讨到媳妇采取的手段而已。太太也或多或少被感情迷惑,对丈夫的话信以为真。婚姻的悲剧就这样产生了。
这种情况也是很多基督徒试图尝试的方法,就是以为可以通过婚姻使对方信主。这种幻想很天真、很危险,很多时候不信的一方,结婚后非但不肯接受信仰,反而极力抵挡和反对,甚至影响孩子和信主的一方。生活在这样一个漫长的夫妻关系中,如果信主的坚持原则,家庭和争吵所带来的痛苦,是不堪想像的。有的不堪忍受,导致婚姻破裂,孩子遭殃,实在是可悲!
所以,一对"南辕北辙”、方向不同的夫妻,没有心灵上的"默契”,就难以有和睦幸福可言。这是很多基督徒有过的亲身经历。所以,"择偶”最重要的,是要选择一个真正信主、遵行神话语的人,而不是礼拜天去教堂的"基督教徒”。如果一个基督徒对神真正敬畏,他(她)一定是一个爱神爱人,有愿意牺牲自我、工作踏实,诚实无伪等良好品格的人。
我们不得不承认,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有著根本上的不同:如,人生价值和目标上;在是非、善恶的原则上;对事情的看法上;对生活的态度上;行事为人的动机上;等等。这是因为两个人里面的”生命”完全不同,所思所想所行就完全不同,一个是有神的生命,属于神的,生活上以神的话为绝对标准的;而另外一个跟神的生命无关,属于世界的,完全随著情欲和世界的价值观而行,没有绝对的原则可以参照,自己或别人的观点就是标准。
如果基督徒在选择配偶的事上,没有遵行神的原则,与非基督徒结婚,则在其未来的共同生活习惯上,彼此爱心的建立,感情的交流,行事的志趣,以及对儿女的教养等各方面,皆无法和睦。例如,信主的一方,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礼拜天一定要到教会敬拜,而不信的一方认为去教会是浪费时间,不如在家休息,或出去逛街买东西;信主的会关心他人、眷顾有需要的人,而非信徒认为人活著就是为了自己,别人的需要跟自己无关;信徒不会把吃喝玩乐当作人生首要之事,而非信徒认为吃穿就是他们活著的目的;信徒教养孩子,会注重孩子的品格为主,礼拜天带他们去教会,而非信徒认为孩子的学习成绩第一,礼拜天要在家好好复习功课,多些其他方面学艺,为进名校多花时间预备;....。
也有的基督徒因为与非基督徒成婚,不但没有使配偶信主,反而被不信的配偶拉下水:既不读经,也不祷告,礼拜天也不去教会敬拜,查经团契也不参加,久而久之,自己离开神。
旧约先知尼希米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么? 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神所爱,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尼希米记13:26)
所以,神的告诫说: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是为了信徒的好处。如果遵行,就蒙福;不遵行,自己可能就要承担因错误选择带来的恶果。这是基督徒婚前在选择配偶上该有的"智慧”。如果对方嘴上说是基督徒,但实际生活上却不照著神的话去行,可能对方衹是一个礼拜天的"基督教徒”,就要"三思而后行”;或者有人为了得到心仪的女子或男子,口里说他也愿意信神受洗,这种情况下,基督徒更应谨慎考虑。
而如果遇到喜欢的人,对方还不信主,但却真心想认识神,真心愿意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建立与神的关系。这样,在对方真正信主后,再考虑结婚就比较"智慧”。
如果婚前俩人都没有信主,婚后其中一方信主,那信主的基督徒就要为不信的对方祷告、传福音,同时要按照神的话行,行事为人有美好的见证。不可以保罗说的那段经文做借口,跟不信的对方离婚。这不符合神的心意。
彼得说:”你们作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好使不信道的丈夫受到感动,不是因著你们的言语,而是因著你们的生活,因为他们看见了你们敬畏和纯洁的生活。” (彼得前书3:1-2)
神要信徒尽好自己的本分,,不管弟兄或姐妹,在家里有美好的见证。保罗说:”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 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书7:16)
2. 合伙做生意
基督徒做生意所持守的原则是:不诡诈骗人;不偷税漏税;不拖欠员工工资;凡事规规矩矩、诚实做人。但是,如果与不信神的人合伙做生意,要持守这些原则就比较难。不信神的人,一切从自己的利益或赚钱的利益出发,衹要能赚钱什么都可以做,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所以,双方势必产生分歧。不然,基督徒就要向对方妥协,顺从他们的意见和做法,与他们"同流合污”而得罪神。所以,"信”与"不信”合伙做生意,实际是基督徒把自己放在试探或网罗中。如果双方都是基督徒,都敬畏神、愿意按照神的原则做事,那么这种合作出现分歧的可能性相对比较小,这是一定的。
有人可能会说,人家非基督徒之间合作也不错嘛,也没有什么问题。当然不可否认其说法,因为非基督徒经商的价值观基本相同,目的就是赚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无视道德规范。但是,一旦赚到钱,涉及到利润分配不均时,他们难免会出现冲突。
重点这里谈的是"信”与"不信”者之间的事。非基督徒不信神,没有神的原则,当然不能以神的标准谈论或要求他们。
几年前,有一个非基督徒的朋友执意要跟我们合伙做生意,劝说几次,我们都坚决拒绝,因为我们很清楚这一原则。不信的人做生意大都喜欢"走捷径”,想法设法躲过政府的规定。既然神已经清楚地告诫过,如果我们还执迷不悟的话,不但落入罪中,难以自拔,一定还要承担罪的后果,而且在不信的朋友面前也失去荣耀神的见证。
三:神对信徒为什么要求如此严格?
为什么神希望祂的选民与"外邦人”有分别? 难道神的要求无缘无故、对外邦人有歧视吗? 从上面所述的外邦女子路得的例子看到,显然不是。神的心意,就是希望祂的百姓"圣洁”,因为祂是"圣洁”的。
1.过"圣洁”生活
神要求选民的生活"圣洁”,其心意从旧约到新约是一致的,从未改变,目的就是希望祂的子民蒙福,不要被世界的罪所污染。神把选民从不信之人中分别出来,就是要他们过一个单单敬拜祂、依靠祂的"圣洁”生活。
”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耶和华你 神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申命记7:6)
旧约神将以色列百姓从埃及为奴之地拯救出来,带领他们进入迦南美地,预表新约神将愿意认罪悔改、接受耶稣的人,从罪和死亡中拯救出来,得到神的生命,将来进入到与神永远同在的"迦南美地”,即,”天堂”。
神把属于祂的儿女从"世界”被分别出来,祂要保护他们不被"世俗”污染,远离罪恶,避免承担罪的后果。神对选民的心意永远是良善的。就如世上父母保护自己的儿女一样,有哪个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儿女跟不良人结交做朋友的?或允许自己儿女嫁娶一些道德品格有问题的人?
今天神同样提醒信徒:”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神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你们在外邦人中,应当品行端正,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 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 神。”(彼得前书2:9,12)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祂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著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以弗所书2:1-5)
保罗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哥林多后书6:14)
”义和不义有甚么相交呢?” 世人讲的"义”,是基于自己的相对标准,而基督徒的"义”,是以神的标准,就是神看为善的事。例如,非基督徒认为说谎算不得"不义”,但是,在基督徒的标准上,说谎是"罪”,不符合神的心意,就是"不义”,就是罪。
”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呢?” 一个神的儿女,走在神的路上,有神的话做指引,是光明的;而非基督徒没有神的生命,活在罪的黑暗里,与基督徒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一些思想意识等,完全不同。
主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
保罗提醒基督徒:”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2) 滥交朋友是会败坏品德的。
保罗也说:”你们不要自欺,’滥交朋友是会败坏品德的。’”(哥林多前书15:33)
人人都知道这句成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为伍,必然会被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一些世俗的理念所影响。
2. 为了神儿女蒙福
旧约时,神对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说:”我要加增你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又要将这些地都赐给你的后裔,并且地上万国必因你的后裔得福,都因亚伯拉罕听从我的话,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创世纪26:4-5)
摩西对以色列百姓说:”我今日将祂的律例、诫命、晓谕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孙可以得福,并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的地上,得以长久。”(申命记4:40)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 ”耶和华你们神所吩咐你们行的,你们都要去行,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申命记5:29;33)
”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看为善的,你都要遵行,使你可以享福,并可以进去,得耶和华向你列祖起誓应许的那美地。照耶和华所说的,从你面前撵出你的一切仇敌。”(申命记6:18-19)
新约时代,神藉著雅各说:”惟有详细察看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的,并且时常如此,这人既不是听了就忘,乃是实在行出来,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各书1:25)
信神、敬畏神的人,在很多地方神都给他们"预见”,都写在圣经里。照著去行,人生就少走很多"弯路”,也免遭"罪”带来的悲惨结局。从这个意义上看,这岂不是祝福么?
神藉著保罗对选民提醒,说: ”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 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哥林多后书6:17-18)
"父”的意义是什么呢?不就是"爱护、供应、教训、引导」,眷顾他的儿女一生的路么?这岂不就是福么?
保罗说:”亲爱的弟兄阿,我们既有这等应许,就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7:1)
"应许”是什么呢?就是上面经文神对选民所说的话:如果我们听从祂的话,不沾不洁净的事,神就收纳我们做儿女,祂就做我们的父。
亲爱的朋友,你愿意让这位独一的真神做你的"父”吗?如果你愿意,并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做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你必得到"永生”之福;如果你是基督徒,你我愿意按照神的话去行,你我的人生就必蒙福!
”凡敬畏耶和华,遵行他道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