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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悔改"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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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个题目,首先要理清什麽是"罪"? 非基督徒与基督徒对"罪"的定义和标准都有本质上的区别。

1. "罪"的定义不同

非基督徒对"罪"的概念,它是一个"法律"名词,而且是法庭上使用的专有名词。"定罪"的范围,通常是指人以过激方式威胁并伤害到他人健康、生命、财产,或国家安全等外在行为。

而基督徒讲的"罪",讲的是"射不中的"的意思,就是达不到神的"公义、良善、圣洁、...."等标准。"定罪"范围:人的所思所行,即,无论是裡面的心思意念,还是外面的言语行为。

因为非基督徒误把世上法律定义的"罪"与圣经所讲的"罪"溷淆一起,不瞭解基督教信仰所讲的"罪",是所有违反神"标准"人裡面和外面的行为,所以,当基督徒传福音给人,讲到"世都犯了罪,....."、要人"认罪悔改"、信耶稣时,他们会特别反感不舒服,觉得刺耳难以接受。他们会脱口而出,说:"我既不偷,也不抢,更没有杀人放火,哪来的罪?

2. "罪"的标准不同

世上法律定"罪"的标准是"相对"的,而且标准很低,不但人裡面的"罪"不算罪:嫉妒、贪恋、淫念、苦毒、自私、虚荣.....等,即使有些外面行出来的"罪"也不算罪,衹要不威胁别人的性命、没有触犯世上的"法律",如:咒駡父母、造谣惑众、家庭暴力、生气发怒、婚外情、骂人、撒谎、酗酒....等。

因为世上法律"定罪"的标准低,就带来很多"不公平"。例如婚外恋:丈夫在感情上出轨,从最初心裡的"淫念"发展到外在行为的"通姦",对太太产生极大的精神伤害,使其天天以泪洗面,茶饭不思,彻夜难眠。对丈夫的这种行为,法律上不定"罪",让良心自我约束。问题是与生俱来的"罪性",人的良心失去对是非的感应功能,早已麻木。再如,不孝敬父母:不纪念父母的养育之恩;年老不照顾他们,甚至有的还咒駡父母,....。由此看到,世上法律对此无所适从,没有办法惩戒,这对太太和父母极为不公平。

目睹现今的家庭、社会、国家的无序溷乱,都是因为没有神的标准可以依循。神不但公平公义、怜悯慈爱、全然圣洁,也是有次有序。家庭的纠纷,皆源于丈夫、妻子、父母、儿女,人不守自己的本分、不尽该有的责任而引发的:妻子不尊重丈夫顺服丈夫;丈夫没有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父母没有在主裡教养儿女,而是把他们当作自己私有财产,任己意待他们;儿女忘恩负义,不孝敬父母,不养育他们,也不看顾他们.....。这些行为按照世上法律,都不是"罪",而在神眼裡却都是"罪"。想想看,神定义的"罪",并非夸大其词,是事实。

圣经説:"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传道书7:20) 

纵观现今的世界,无论是家庭、国家以及世上的灾难,都是由人的"罪"带来的,不但个人受苦,也殃及他人。

神"定罪"的标准是绝对的,是公平的,而且是从人的裡面开始,因为外面一切的"罪行"都是由裡面的"罪性"引发出来的。如:偷窃别人财物,是因为裡面已有"贪心";与别人通姦,是因为裡面已有"淫念";杀人,是因为裡面对人已有忌恨;不孝敬父母,是因为裡面有自私;...

所以,从神所"定罪"绝对标准来看,还有人敢说自己没有"罪"吗?



由于对"罪"的定义和标准的瞭解,再谈基督教信仰的"认罪悔改"也就不难了。有人虽然明白了,可能仍然会觉得"罪"的词太重,总是联繫到触犯法律,喜欢用"错"字替代,轻一些。不管怎样,需要的清楚的是,触犯神的"律法",就是"罪",没有轻重之分。

"认罪悔改",应该是两个词,而且意思也不相同。"认罪",即承认自己的错误;"悔改"是"认罪"之后的行动。

"认罪"和"悔改"两个词又密不可分。没有"认罪","悔改"就无从谈起;没有"悔改"的实际行动,"认罪"就等于零、没有意义。

一般说来,"认罪"或"认错",常人都很难做到,觉得这样做是在"否认"自己、会失去自信;另外,也担心会被人看不起、被轻视。

然而,事实证明,如果人做错了事,为了"面子"而不肯"认罪"或只"认罪"不"悔改",一生必受很多苦、走很多弯路、引发很多祸患。大到国与国之间、在位掌权者之间、官长与百姓之间,小到同事之间、邻舍之间、家庭之间...。

如果举例,比较"直观"的就是夫妻关係。夫妻间的纷争、吵闹、婚姻破裂.....有的甚至走到最后犯罪杀人,并非少见。通常,夫妻关係破裂,往往因为双方长时间各持自己有理,不肯"认罪",以致于关係僵化,久而久之,裂痕加大,难以修复。

但是,假如有人愿意"认罪",目的衹是为了暂时平息争吵、嘴上说说而已,而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错误",就不会有"悔改"的实际行动,"认罪"就等于"空头支票"。

有一部英国连续剧,故事叙述的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妇。太太放弃了很好的工作,把自己未来的美好憧憬,像"押宝"一样"赌"在了婚姻之后丈夫无比的"爱"上。丈夫有稳定的工作,很受公司器重,被派到美国纽约大城市工作。丈夫在太太面前表现的"爱",似乎每天都胜过"昨天"一般。一到纽约,俩人便开着跑车去度"蜜月"。然而,在此期间,太太发现了丈夫的外遇,大失所望。原来丈夫婚前就多次出轨。更是让她难以忍受的,一直与丈夫保持婚外情的那位,竟然从英国也带着男朋友也尾随而来。当太太发现自己一直被蒙在鼓裡、被欺骗,愤怒至极,几次要离丈夫而去。可丈夫不断"认罪"説自己一定会"改邪归正",以后专心爱太太,与太太好好过日子,甚至跪在地上恳求太太的原谅。

这个丈夫的确有"认罪"或"认错",但是之后,他继续欺骗太太、恶习不改,驯找一切机跟那个女人上床。太太除了一心想杀了丈夫、以解心头之恨外,每天昏庸度日。最后,太太找到杀夫之机,未曾想到误杀了丈夫的情妇。故事结尾出奇反转:太太逃脱罪责,而丈夫被误判入狱,也算是使太太解了心头只恨。虽然太太躲过了牢狱之灾,但相信她馀下的日子,会一直活在恐惧、愧疚、痛苦之中,一生不得安宁。

电视剧的悲惨结局,不足为奇,其实也是有些夫妻的真实写照。不得不承认,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的溷乱,都跟个人的"罪性"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傲、自恋....等"罪行"有关。由于人不肯"认罪悔改",从而导致形形色色的悲剧发生。



人不肯"认罪",或只"认罪"不"悔改",是人的本性-"罪性"使然。人类从起初悖逆神的表现就是如此,并使其"罪"代代相传,生生不息。

1..亚当夏娃:

圣经创世纪第叁章1-11节,当亚当夏娃违背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后,他们便看见自己赤身裸体,就藏在伊甸园裡的树木中,躲避神的面,也不敢听到神的声音。神呼唤亚当、问:"你在哪裡、是不是吃了那棵树上的果子"时,其实是神给他机会"认罪悔改"。神全知全能、无处不在,岂会不知道亚当在哪裡,做了什麽事? 而亚当不但不认罪,反而把责任推给妻子夏娃,口气还带着对神的埋怨。亚当説:是"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创世纪3:12)

当神问夏娃时,她的回答"同出一辙",把责任推给了蛇,也不"认罪"。"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作的是甚麽事呢? 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创世纪3:13)

亚当夏娃的问题,不单单他们违背了神的命令,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承认自己的"罪"。从此,罪不但使他们灵眼变瞎、与神分离,"罪"也时时恋慕且辖制人,使人类失去了"不犯罪"的自由。

2. 该隐

亚当夏娃被神逐出伊甸园后,他们生了两个儿子,长子名叫该隐,种地的;次子叫亚伯,牧羊的。"有一天他们俩献供物给神:该隐把地裡的出产拿来,当作礼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把自己羊群中一些头生的,和羊的脂油拿来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礼物;只是没有看中该隐和他的礼物。该隐就非常忿怒,垂头丧气。"(创世纪4:1-5)

神见该隐面有怒色,便质问他:你为甚麽发怒呢? 你为甚麽变了脸色呢?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 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製伏它。"(创世纪4:6-7) 

该隐对神的指责和提醒,不但不"认罪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任凭情绪被"罪"控制,甚至把弟弟杀了。当神问他亚伯在哪裡时,同样给他机会"认罪悔改",而他的回答却非常粗鲁,説:"我不知道,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 (创世纪4:9b)

圣经记载该隐是种地的,献给神的祭物也是地裡的产品。因此,有人解释説,神不悦纳他的供物,是因为他没有献"头生的羊和脂油"。他虽然是种地的,完全可以拿自己地裡的产品跟弟弟亚伯那裡买"头生的羊和脂油",因为这两种祭物是最好的、是神所悦纳的。这种解释显然不符合圣经。在此本人多着一点“笔墨”。

这样解释有背于圣经啓示和神的属性,理由:

其一圣经没有这样记载,説神不悦纳该隐所给的原因是他没有献与弟弟亚伯一样的供物。

更不可以为了支持自己的这种"看见",就套用另外经文来"强解":"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希伯来书11:4)

神指着亚伯的礼物,是要让人看到,从他所献的最好的"礼物"上,看到亚伯对神的敬畏。他的人“对”了,所以他献出的“供物”是美的,并非是"供物"的本身让神喜悦。就如,基督徒在教会的奉献,如果这个人平时生活上根本不按照神的话去行,他即使奉献再多金钱,做很多事工,神必定不悦纳。


实际上,如果该隐敬畏神,他完全可以拿他地裡最好产品、"初熟的果子"献给神,相信神一定悦纳。但圣经衹是説"他拿了地裡出产的东西献给神",可以看出他对神的心如何。后来该隐的所言所行,已经证明他的人有问题。神查看人心肺腑,知道该隐的为人品格,神不会悦纳他的供物,哪怕东西再昂贵。

其二"律法"中的献祭条例,是在摩西时代才颁佈的,该隐时代神还没有献祭规定。即使有了"律法"献祭规条之后,神也没有要求所有人都献"头生的羊和脂油"。

在利未记关于"赎罪祭"的条例中,神对一些没有能力献羊羔的人,有不同的要求,説:"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利未记5:7)

其叁:经文裡清楚写着:神"看中了亚伯和他的礼物;只是没有看中该隐和他的礼物"。显然,神看重的是"人在前,物在后"

圣经裡所启示的神的心意一直都是如此,就是祂看重的先是人,之后才是所献的物。人对神的心态不对,他所给出的东西再好,神都不悦纳,因为这位公平公义的神是不受"贿赂"的。

摩西对以色列民説:"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祂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申命记10:17)

神不会"背乎"祂自己,祂是公平公义且信实的,祂的心意贯穿整个圣经。先知弥迦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的神面前叩拜,当献上甚麽呢?我朝见他的时候,当献上燔祭,当献上一岁的牛犊吗?耶和华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吗?为我的过犯,我可以献上我的长子吗?为我的罪恶,献上我亲生的孩子吗?世人哪!耶和华已经指示你甚麽是善,他向你所要的又是甚麽;无非是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虚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迦书6:6-8)

"献长子"表示对神极其"虔诚"。先知用这种比喻强调的是,无论所献的祭物如何贵重、数量如何之多,如果人不对,没有遵行顺服神的话,神都不会悦纳。

"耶和华看人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表,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b) 所以,该隐的供物不被神悦纳,是因为他的人不对,他献上的供物神自然不接受。当神问他亚伯在哪裡时 (当然神知道亚伯被他所杀,衹是给他一个"认罪"的机会) 他不但不"认罪",反而撒谎説"我不知道",甚至对神的态度更加恶劣、大为不敬地説:"我岂是看守我兄弟的吗?"(创世纪4:9)

3. 扫罗

扫罗是以色列民的第一位王。他在很多事情上不顺从神的命令。例如,在攻打亚马力人时,神藉着撒母耳吩咐他要灭绝这个民族以及他们的牲畜。但扫罗没有遵守,却因怜恤亚马力王亚甲使他存活;因贪心私自留下了一些上好的牲畜以及一切美物。为此,神预先告诉撒母耳扫罗所行的。

当扫罗见到撒母耳时,他却撒谎对撒母耳説:"耶和华的命令我都遵守了。撒母耳说,我耳中听见有羊叫、牛鸣,是从那里来的呢?"(撒母耳记15:1-14)  同样,撒母耳已经从神那裡知道他所做的,衹是给他自动"认罪悔改"的机会。然而,扫罗没有,不但把责任推给百姓,而且继续撒谎説:是他们要留下上好的牛羊,准备献给神的。(撒母耳记上15:15)

所以,撒母耳对扫罗説了这段话:"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像喜悦人听从耶和华的话呢?听从胜过献祭,听命胜过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记上15:22)

当神藉着撒母耳当面指责扫罗时,他似乎也公开"认罪":"对撒母耳说:'我有罪了,我因惧怕百姓,听从他们的话,就违背了耶和华的命令和你的言语。 现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华。'"(撒母耳记上15:24-25) 从他的言语中,不难看出,他的"认罪"衹是敷衍,没有诚实的心,因为他把错误都归咎百姓,自己不承担。更可悲的是,他一生都没有"悔改",最终被神完全弃绝。



基督教信仰所说的"罪",是指违背神的"律法"。"认罪悔改",是神指明人恢复与祂关係的唯一条件,也是人与人之间公平和谐的保证。

1.旧约时代的"认罪悔改"方式

上一篇圣经分享讲到"律法"的真正意义,详细叙述了"十诫"的内容和神颁佈"律法"的目的。"律法"的意义之一,不衹是让人知罪,更重要的是要人"认罪悔改"。

旧约时代,在神颁佈的"赎罪祭"条例裡,神告诉以色列民"认罪"之后该做些什麽,表明要有"悔改"的行动。从圣经利未记几段经文中看到:

1).祭司犯罪:"....受膏的祭司犯罪,使百姓陷在罪里,就当为他所犯的罪,把没有残疾的公牛犊,献给耶和华为赎罪祭。....."(利未记4:1-12)

2). 会众犯罪:".....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牵到会幕前。 ….."(利未记4:13-21)

3). 官长犯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牵一只没有残疾的公山羊为供物。....."(利未记4:22-26)

4). 个人犯罪:"民中若有人行了耶和华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麽事,误犯了罪,所犯的罪自己知道了,就要为所犯的罪牵一只没有残疾的母山羊为供物。....。"(利未记4:27-35)

圣经还强调:"他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耶和华面前为赎愆祭.....。" (利未记5:7)

5). 不仅如此有些罪,神要求的更加严格:"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华,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或是抢夺人的财物;或是欺压邻舍;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说谎起誓,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麽罪。他既犯了罪,有了过犯,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或是因欺压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或是他因甚麽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数归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给祭司为赎愆祭。"(利未记6:2-6) 

2. 新约时代"认罪悔改"的方式

旧约时代,神的"律法"写在"石版"上,以是否守"诫命"的外面行为断定人的罪。"认罪悔改"的形式是献牲畜、以牲畜的血。

而新约时代,主耶稣来到世上,祂将神的"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所有不符合神心意都是"罪",不但是看得见的外在行为,也包括看不见人裡面的所思所想。凡是来到祂面前诚诚实实"认罪悔改"的人,罪都得到赦免,不再用牲畜和其血献祭的形式,也不用祭司替人"赎罪"。主耶稣为世上所有的罪人一次成就,永远有效,完全了神"律法"的一切要求。

所以,祇有接受耶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人的"罪"才得涂抹、可以恢复与神的关係。为什麽一定要通过主耶稣? 

旧约"律法"规定,要"赎罪",就要献牲畜以及牠们血。其实这些都是预表将来要来的那一位,就是耶稣基督。主耶稣降世为人,取了人的样式,就是为了代替人的罪,把人从罪中拯救出来。祂不但把自己作为祭物完全献上,同时祂也是大祭司、替人赎罪。 祂不是用山羊和牛犊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仅一次赎人的罪,就永远有效。(希伯来书9:12) 

所以,新约时代人的"认罪悔改",必须通过主耶稣。祂説:"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 (约翰福音10:9) 原因有二:

其一:主耶稣是无罪无瑕疵的"羔羊"

"罪"被赦免,一定要由无罪的代替有罪的。主耶稣是神,即使祂以人的形象来到地上,祂没有罪,也从未犯罪。祂代替人的罪,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满足的神对"罪"的公义要求。而且,祇有祂的宝血可以除去人的罪孽。旧约所献的牲畜,无论是公牛或是山羊,以及牠们的血,都不能除掉人的罪,衹能每年让人想起自己的罪来。(希伯来书10:3-4)

其二:主耶稣是替人在神面前赎罪的大祭司

旧约时代,"从前那些作祭司的,因为受死亡的限制,不能长久留任,所以人数众多。另一方面,因为耶稣是永远长存的,就拥有他永不更改的祭司职位。"(希伯来书7:23-24) 而且"祂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希伯来书7:27)

虽然主耶稣的死,是为世上所有人的罪,但是,得到赦罪之恩和永生的,祇有那些愿意"认罪悔改"、接受祂做救主和生命的主的人。



"认罪悔改"是基督教信仰最重要的部分之一,不但是蒙福得"永生"的条件,也是基督徒在成圣路上调整自己顺从神心意的必经之路。

1.得"永生"的条件

人得"永生",必须信耶稣,在神面前"认罪悔改",否则,人的罪就不得赦免。主耶稣初出传道时就说:"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马太福音4:17b) 彼得在传福音时强调:"你们应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 (使徒行传3:19a)

主耶稣又説:“健康的人不需要医生,有病的人才需要。我来不是要召义人,而是要召罪人悔改。”(路加福音5:31-32)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3:23) 所以,人首先必须承认自己是个罪人,需要主耶稣的拯救。

主耶稣来到世上,甘愿作世人的替罪羔羊,将所有人的罪都归在祂一人身上,以满足神的公义。因此,凡是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愿意真诚"悔改";相信耶稣是神的儿子,为世人的罪钉死在十字架上,死后叁天复活、升天;愿意接受耶稣为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罪就必得赦免,与神和好,成为神的儿女。

"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

"认罪悔改"不可敷衍,也不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从内心深处对自己的罪"痛悔"。箴言説:"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言28:13)

如果衹是口是心非式的"认罪",圣灵也不会进住人的心裡,自然不会有"悔改"的行动表现出来,那麽这种假"认罪"就没有实际意义,得不到"永生"。

真诚"认罪悔改",一定有生命的改变,即,与悔改的心相称。神藉着圣灵在人生命裡的做工极其奇妙。这种超自然的改变祇有自己知道,神知道。衹举一个常见的例子:信主前出口说谎很自然,内心从不会觉得不安。但是,"认罪悔改"信主后,再说谎,嘴巴张开很难。有时因为"老我"的习惯,还会偶尔说谎,但说了之后,内心非常难过不安。这就是"认罪悔改"后裡面生命的改变,也就是"重生",因为裡面是主耶稣所赐的新生命。

诚实"认罪悔改"是神所喜悦的,也关乎到人得"福"还是遭"祸"的问题。举圣经裡两个例子:

1)大卫王

继扫罗之后的第二位王--大卫,被称是"合神心意"的王。大卫享有这个称呼,并非説他从来不犯罪,而是他犯罪之后的态度和反应。大卫在国泰民安、国家鼎盛时期,忽视了神的"律法",犯了"姦淫罪",跟一位将军 (赫人乌利亚) 的妻子上床。之后,他为了掩盖其罪行,还借别人之手杀了那位将军。对于一国之君,他自己就是"法",占有别人的妻子、杀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根本不算违法。但是,他是神的百姓,是神亲自拣选出来的王,他要遵守神的"法"。当他执迷不悟,神藉先知拿但,指出他的罪行时,他立刻"认罪",知道自己犯了大罪,得罪了神。从他之后所写的诗中,可以瞭解得到他对自己犯罪的"痛悔"。

他説:"神阿,求你按你的慈爱怜恤我,按你丰盛的慈悲涂抹我的过犯。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并洁除我的罪。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以致你责备我的时候显为公义,判断我的时候显为清正。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你所喜爱的是内里诚实。......神阿,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不要丢弃我,使我离开你的面,不要从我收回你的圣灵。你本不喜爱祭物,若喜爱,我就献上。燔祭你也不喜悦。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阿,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篇51:1-17)

从列王记中记载,可以看到大卫王是一个真正"悔改"的人。"......大卫除了赫人乌利亚那件事,都是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列王记上15:5) 

神看一个人是否合祂心意,不是看这个人是否从来不犯罪,实际世上根本没有从不犯罪的人,而是神看重的是这个人犯罪之后是否真诚地"认罪",是而且有实际"悔改"的行动。

虽然神没有放过大卫犯罪该承担的后果,他的后代"刀剑不断",但是因着他在神面前的彻底"认罪悔改",神就保守了他及后代的王位:"耶和华他的神,因大卫的缘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灯光,叫他儿子接续他作王,坚立耶路撒冷。"(列王记上15:4) 而且,主耶稣出自大卫的后代。"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后裔,耶稣基督的家谱:....."(马太福音1:1)

2) 税吏该撒

在新约福音书裡记载了一个税吏"认罪悔改"的故事。

"耶稣进了耶利哥正经过的时候,有一个人名叫撒该、作税吏长、是个财主。"(路加福音19:1-2) 他想认识耶稣,因为个子矮,就爬到树上。耶稣看见他,对他説:"撒该,快下来,今天我必住在你家里。他就急忙下来,欢欢喜喜的接待耶稣。众人看见,都私下议论说,祂竟到罪人家里去住宿。撒该站着,对主说,主阿,我把所有的一半给穷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耶稣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3-10)"

当时该撒是替罗马人收税、欺诈自己同胞的税吏,名声很坏、被人厌恶。但是,他因在主耶稣面前"认罪悔改",就得到了"永生",免除与神永远隔离。

2. "认罪悔改"也是基督徒在成圣路上调整自己顺从神心意的必经之路。

有人认为,既然已经"认罪悔改",罪得神赦免,就不会再犯罪了,或者犯罪也不必再"认罪悔改"。实际上,人真正"认罪悔改"之后,的确神赦免了我们的罪,使我们因着主耶稣的宝血,在神眼裡被看作"义人",地位上也被称为"圣徒"。但由于人还活在肉体中,裡面的"罪性"还在,人还会犯罪。这就是为什麽主耶稣离开世上之前,要求父神把圣灵赐给属于祂的儿女,在成圣路上帮助我们胜过"老我"的罪。当我们因软弱一时"跌倒",而不是故意犯罪时,圣灵会提醒我们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引导我们归回神。神应许説:"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1:9)

神仍然给基督徒在世上成圣路上"认罪悔改"的机会,实在是神的怜悯。但是基督徒要学习保罗,"攻剋己身,叫身服我"(哥林多前书9:27)

为了避免承受"罪"的后果和代价,神藉保罗提醒基督徒:"现在你们要弃绝这一切的事,以及恼恨、愤怒、恶毒、毁谤并口中污秽的言语。不要彼此说谎,因你们已经脱去旧人和旧人的行为,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罗西书3:8-10) 



为什麽"认罪悔改"会蒙福?

1.得到"永生"

如果不肯在神面前认自己的罪,或口头表面上"认罪",心裡没有接受耶稣做救主和生命的主,没有"悔改"的行为,就得不到"永生"。没有"认罪",就得不到主耶稣的赦罪之恩,不但肉体会死,而且因为"罪"的缘故,最终无法逃避神公义的审判和惩罚。

神有极大的怜悯,祂就是爱。祂在创世已先就为世人预备了救恩。祂没有因人的悖逆使人类自生自灭,而是以牺牲祂独生爱子生命的代价,要将世人从罪中拯救出来,与祂永远同住。

2. 神的同在

真实"认罪悔改"、接受主耶稣的救恩,神的圣灵就会进住人的裡面,永远不离开。但是,"罪得赦免",并非是说人没有"罪性"了,人还会软弱犯罪。然而,因为有神的灵--圣灵同在,祂会藉着神的话光照我们的罪,甚至"隐而未现"的罪;提醒我们"认罪悔改";帮助我们顺服神的旨意、胜过罪的诱惑。这就是祝福。

而非基督徒或假基督徒,因为没有"认罪悔改"、得到主耶稣的恩典,当他们偏行己路、得罪神时,不会有圣灵提醒,"罪"的后果势必要承担。

3. 神的引导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内住的圣灵会帮助活出神的话,一生走在正路上,直到见主的面。当犯罪得罪神,或有犯罪念头还没有犯罪行为,圣灵就会提醒回到神面前"认罪悔改"。因而,基督徒不可忽略圣灵的"提醒和责备",神是轻慢不得的,否则,就会失去神的保守和祝福。儘管已经得到"永生,"神的救恩不会失去,但我们在人生路上会承受很多痛苦,受神的很多管教,也必付出犯罪后的极重代价,甚至将来见神的面时会羞愧以致于"站立不稳"。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已经是基督徒,但却常常被肉体的"罪"捆住:做太太的,不尊重丈夫,不体谅他,不尽心料理家务;做丈夫的,不体贴太太,不替她分担一些忧愁和烦恼;做父母的,不看重儿女的品格的建造,不帮助他们认识神、敬畏神;做儿女的,不听父母的教训,不照顾他们;做员工的,不尽自己的本分好好工作;做公民的,不遵纪守法.....,让我们来到神的面前"认罪",求圣灵帮助我们有"悔改"的行动,让世人从我们身上看到圣灵的果子来:就"是仁爱、喜乐、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这样的事,是没有律法禁止的。"(加拉太书5:-22-23) 从而使不信神的人也愿意归向神。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还不是基督徒,从未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过,或是,你以前衹是口头上"认错"过,或"受洗"过,而没有真正从心裡"认罪悔改"、让耶稣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你愿意得到"永生"之福,现在此刻就来到神的面前,发自内心地向祂祷告,説:"亲爱的天父,今天我明白了'认罪悔改'的真意。我承认自己是个罪人,真心愿意接受耶稣做我的救主和我以后生命的主;求圣灵进入我的裡面,保守我一生一世跟随你、不偏离。奉耶稣的名祷告,阿们!"

如果你做了这样一个祷告,感谢神! 求神祝福你,为你在所住附近预备一个正确分享神话语的教会,使你以后在属灵的家裡得到很好的建造和成长。

如果你的心还没有预备好,愿圣灵继续感动你,也希望"大卫的训诲诗"可以帮助你:"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凡心里没有诡诈,耶和华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我向你陈明我的罪,不隐瞒我的恶。我说,我要向耶和华承认我的过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恶。"(诗篇32:1-5)

神的爱不是"廉价"的,人选择"认罪悔改"接受祂,或是拒绝祂,对神的荣耀丝毫不影响,但是,毋庸置疑,对怎样选择的你我有影响。所以,朋友,无论如何记得:到神面前"认罪悔改",必得祝福,不但今生有"永生"、有神的同在,也使你我在活着的时候一直可以走在神的正道上,免除活着受苦,死后落入虫不死、火不灭的地狱裡。

神的恩典是给世上每一个人的,但是否接受这份“礼物”的选择权在自己手里。朋友,你当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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