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认为正确的话,就大声讲出来
这是我的诉求,我的理想。矫枉过正话平权。
1. 保持出生率平等,优生优育:
a. 据说在新加坡,大专以上的女性才允许生二胎。美国应该学学;
b. 取消对单亲家庭子女的补助,不鼓励非婚生育;
c. 父亲必须负担非婚生子女抚育责任。
2. 就业平等:
a. 以能力,而不是以任何种族的比例招募体育,艺术,电视从业人员,例如,NBA, NFL,球员等;
b. 高校招生,学术研究,也不应以种族比例限制;
3. 取消职业政客,专业工会领导
a. 参众两院议员任期不超过三届;
b. 州长,市长任期不超过两届;
c. 如果同一个政党连续任四界,当地社会治安没有明显提高(大案率减少30%)必须换党做;
d. 削减议员和官员的退休金;
e. 美国企业法律已经完善,工会组织是企业的毒瘤,应该取缔。
4. 立 “流浪法” :
a. 不许任何人,团体长期(24小时以上)占用公共场所;
b. 送无家可归者到庇护所;
c. 公共场所吸毒,暴力,罪加一等;
d. 凡吸毒者一律收容,集中戒毒;
e. 严惩贩毒者。
5. 立 “惯犯法” :
a. 非法占有1美分以上,就属于违法;
b. 对惯犯,累犯,的刑期要叠加,从长计算。例如,对被判决过五次有罪的惯犯,直接判终身监禁,不再给他使用假币,拘捕的机会;
c. 对长刑犯(30年以上),送“关塔那摩”监狱,或离岸岛屿监狱关押,自给自足,减少社会负担。
6. 教育扶贫,
a. 确实完成对学龄青少年的强制教育;
b. 减少对贫困人群的财物补助,把再教育和扶贫相结合;
c. 培训所有公民有一技之长,有独立生活能力;
d. 公立学校保证本地居民,不因为经济情况而无法完成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