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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的界限--与牧人和右撇子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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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cunliren的文章《文城粉红,万维粉川?》下我提到了右撇子关于公共媒体平台上的言论自由和监管的一些观点,并表示了我的不认同, 牧人和右撇子都站出来表达了他们的观点。我写了一些回复同时又觉得这些议题牵涉到网上每个人权益,属于非常适合众网友讨论和评说的公共议题,既然我们身处民主社会,不如把我的答复和我的观点整理成文发出来,希望经过大家讨论能找出个最大公约数。就算找不出最大公约数,也可以引发人们对这些议题的思辩并体验一下这个民主流程里面最重要的一环。 另发文还有个原因是那里的讨论多了一个“拆除雕像”议题混在一起。

另外,作为万维网的编辑网管,正处于该议题的中心位置,希望小编们也能积极参与讨论或至少表明态度立场。

 

右撇子的观点是众所周知的,从他历次发言中可知,他是赞同对左派激进言论禁言噤声的,他甚至认为墙内的拥共粉红们翻墙出来了就不该享有言论自由(这非常象毛腊肉对自己治下右派的禁言)。其核心论点是: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是网站老板的私有财产,允许你发表什么内容的文章和帖子是网站老板给你的免费特权,老板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不加解释就随时剥夺这个特权。换句话说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没有义务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只有政府公权力才有这个义务。

 

我认为右撇子的观点是极端右倾和违背社会公义的,也是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办成一个公共媒体的网站所应杜绝的!

 

一.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们这里不是在讨论一个对错是非问题,我们是在讨论一个社会公义责任问题,在讨论一个如何坚守普世价值观并在现实里寻找其界限的问题(前提是讨论者也相信普世价值观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 所以这样的问题几乎肯定是见仁见智没有统一标准答案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对普世价值和言论自由的理解,对社会公义责任的理解去在自己心里划那个界限。

你把这个界限划在哪里就决定了你把自己的政治位置放在社会政治光谱的什么点位,尽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划的界限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属于中间位置,遗憾的是每个人在这样认为的时候都忘了自己的那条线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划出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每一个人都应该倾听并接受大众的评判而不是进行自我评判,确切说应该是广泛的大众评判,因为有限的“大众”可能刚好是受某个思潮影响或具有某个倾向的小团体。 这既是该议题应该被广泛讨论的理由,也是我们在这里讨论万维是否偏右和文学城是否偏左的意义(假定万维和文学城给自己的定位都是中立的)。

 

出个测试题:张三说李四是左派,王五说李四是右派,赵六说李四是偏右派,刘七说李四是中间偏右派,冯八说李四是中间派。

问题:假设张三是很多人都公认的中间派,那么从最左倾的那个人开始的递减依次排序是怎样的?

大家可以先自己解答一下。。。(注:答案在评论区沙发)。

 

二.其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混淆一个公众平台媒体(比如万维,推特,脸书等)应有的几个责任,1.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2.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的责任。3.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这些责任既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的。因为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同。作为公共媒体应该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履行这三个责任的执法边界在哪里,从而既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责任义务又能最大化自身商业利益。

1. 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内涵外延是有比较明确的客观标准和有社会共识的,所以各大网站基本都能很好地履行这个责任(属于个人观察)。比如明显的暴力,种族主义,敲诈恐吓,恶意欺骗,造谣,性骚扰等言行,以及明显的水军,僵尸账号,机器人帖子等,这些都是各大网站重点执法打击封禁的,虽然各网站的执法力度不尽相同,但大家对这一点争议不太大,争议多在于如何认定存有异议,特别是西方英文媒体一般对轻微不明显的暴力或种族主义言论不做认定或不执法,比如脸书就拒绝对川普鼓吹暴力的言论做任何事,推特也仅仅是给川普的发言贴个标签,既没删帖也没销户。西方英文媒体的宽容体现了他们对言论自由界限(那个圆圈)的设定是宽大于中文媒体的。

2. 公共道德文明的内涵外延可能有些是有社会共识(在华人社会里),而有些就比较模糊或有伸缩范围,甚至有些属于主观判断。比如什么样尺度的言语是不道德不文明的可能既与文化背景相关也取决于个人主观判断。 在英语的语言环境中fucking”可以经常听到和用到,恐怕很难被归类为不道德不文明,最多属于不够文雅,而在中文语言环境里被很多华人认为不够文明了。在网上论战中,直接用污言秽语伺候对方家人多被认为是不道德不文明的,指名道姓骂人也被不少华人网管看作是不文明。但以比喻法来形容对方的言行或其人像泼妇,流氓恶棍,立牌坊的妓女一般等,再比如五毛,美狗(慕羊犬),共狗蠢猪,弱智等直接称谓,这些似乎被相当部分的网管容忍了。在网管履行第二种责任中,弹性非常大,总的来说,英文媒体的执法尺度要远远宽松于中文媒体,比如最近美国共和党议员努恩斯被推特匿名用户辱骂后要求推特删帖并交出该拥护信息被拒绝,官司打到联邦法院,努恩斯还搬出了总统行政令也被法官拒绝了,这说明了西方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天赋人权看得要高于道德文明(毕竟道德文明属于文化范畴,是随着时代变化的,也是缺乏统一客观标准的),而华人由于受自身文化背景的影响对道德文明的理解和认知要远较西方人保守。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以华人为读者群的中文媒体应该照搬英文媒体的道德文明尺度,我是希望中文媒体在具体个案上能够同时兼顾捍卫言论自由和维护道德文明这两个责任,分清两大类辱骂的个案,一类是有争论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由个人素质/个人情绪控制/个人历史背景等因素导致的,是偶发的;另一类是缺少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是恶意的,有目的的,经常性或密集的。只要仔细观察还是比较容易客观地区分这两大类个案(只是要网管花点时间),我认为对前一类个案应适当宽松,对后一类个案应严格执法。

3. 社会公义的内涵外延是最难有一致认识和社会共识的(也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特别是在华人和西方人之间,认知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少华人都是从自身立场角度来理解和认知社会公义的,甚至有的华人认为社会公义可有可无,也不必是一项责任和义务(比如右撇子)。

社会公义==社会公平正义,我认为,这里的公平正义是对所有社会成员而言,而不是只对左派内部或右派内部小团体而言的,也就是说公平正义不是由左派或右派的价值观来定义的,而是一个左派,右派,极左派,极右派,中间派,骑墙派,花鸟岁月静好派等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只有这样内涵的“公平正义”才是一个外延最小的,被全体社会成员都认同的公平正义,也才能被称之为“社会公义”。所以,有些华人右派以“中共是邪恶的,拥共的左派就是在拥护邪恶,就应该被正义的网站所禁言”类似之理由来剥夺左派的言论自由是有违社会公义的。虽然我本人认同“中共是邪恶的”这个表述,但我也很清楚它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即便不算翻墙的小粉红,只看(华裔美籍+华人绿卡)里面有多少是(拥共+中间+骑墙+岁月静好)的人就知道“中共是邪恶的”这个所谓的正义说法很可能是个较小公约数,事实上,偏左的文学城其访问流量远大于偏右的万维就是个很有说服力的佐证。

社会公义的另一个内涵“公平”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的,如果一个公共网站对极右(或极左)的言论比较宽容,而对极左(或极右)的言论比较压制,那就失去了公平,即没有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也就难免被人评判为偏左或偏右。这一点,英文媒体网站(如推特,脸书)做的要远好于中文媒体网站(如万维,文学城),据我观察推特和脸书对左,右派言论的宽容度几乎是相等的,虽然它们的老板都属于偏左的,但我从没听有人(包括华人,白人,西裔,黑人)说过推特或脸书是打压右翼言论的左翼媒体。

即便是象纽约时报这样非自媒体平台的左翼媒体也主动刊登右派汤姆科顿的文章,而且是在BLM运动的风口浪尖时候,让人不由得对西方媒体人滋滋追求社会公义的努力肃然起敬。而西方媒体人的这些在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做法(刊登违逆自己主要读者群价值理念的文章)却是被西方社会普遍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注:纽时登文一事目前引起了很多争议,但争议是围绕着汤姆科顿文章的极右内容是否适合刊登,而不是围绕着刊登右派文章这个追求社会公义的做法。

 

小结一下。公共媒体网站在履行上述三个责任时,英文媒体对前两个责任的执法要较中文媒体宽松,言论自由的界限比中文媒体大,而对第三个责任的履行,英文媒体要远比中文媒体警觉和严格的多,所以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远比中文媒体好得多。究其根源,中华文化有着“崇尚权力,漠视公义”的悠久历史和传统(所谓成王败寇),不少中文媒体要么是压根就没觉得维护社会公义是自己的责任义务,要么是认为自己网站里的公平正义可以由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来裁判。这些海外中文媒体人虽然都声称信仰普世价值,但其对普世价值内涵的理解却是浅薄的,是受限于自身文化背景的。

 

三.最后说下我的观点。在说之前我想再次强调:这个公共议题的讨论有个前提,那就是讨论者相信普世价值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由于不同的人对普世价值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可能大相径庭,对平等的言论自由是否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也有不同意见,所以不认同这个前提的讨论者参与进来的话可能会使得讨论发散失焦并陷入混乱。

另外,我的观点也是出自我对普世价值观的个人理解,它们是否真的或多大程度上符合普世价值,也是需要被大众审视和评判的。

 

1. 既然是普世价值,它必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 西方的普世价值认为人人生来平等自由,拥有天赋人权,平等的言论自由是这天赋人权的重要体现之一。只要你这个人是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社会公民,只要你的言行没有被社会共识或法律认定为应该被禁止,那么你的言论自由就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不论你和你的言论是左派或右派,是极左派或是极右派,那怕你是被判刑的监狱罪犯,也无一例外!不知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有异议?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那我想问,为什么类似右撇子那样的观点在声称信仰普世价值的华人圈里得到不少认同呢?为什么中文媒体在维护社会公义这个责任和义务上会远比英文媒体忽视和懈怠呢?为什么华人经常把上述三种责任混淆,特别是以前两种责任为重点并以之取代第三种(社会公义)的责任呢? 建议大家仔细想一下看看是不是潜意识里有什么东西蒙蔽了他们的眼睛和思路。

 

2. 右撇子观点包含三个方面:

A.网站免费给博主开博客是网站给博主的特权,既是特权,网站就可以无警告无理由地按自己的意愿收回,因为网站空间和和发博的特权都是老板的私人财产。

B.私人公司的媒体按自己的立场搞言论审查或禁言,那是它的私人权力,就像你个人可以在自己家里搞独裁一样。换句话说,私人公司的媒体没有维护和践行言论自由这个价值观的责任和义务。

C.只有中共那样用国家权力来对你全面禁言销号才是限制言论自由,在美国你被万维禁言了还可以去文学城,被文学城禁言了还可以去脸书,推特,被媒体都禁言了还可以自己开网站发言,所以你是可以“自由发言”的,只要美国政府不对你禁言那你就是有言论自由的。

 

众所周知,右翼的理念就是:在法律规定限制之外(即法律没规定的事务)个人的利益高于公共群体的利益。右翼之所以被称为保守主义者就因为其理念是从公民社会和现代文明建立之前或之初的那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野蛮时代残留下来的,也可以说,拖社会文明进步后腿的基本都是右翼。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应该消灭右翼,社会是个惯性很大的系统,社会文明进步要一步一步走才行,有时还要摸索着走(即走两步退一步)才行,没有右翼拖住左翼的后腿或对左翼进行修正,任由那些激进的左翼是注定会导致社会翻车的。关于左右翼是如何一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宏大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仔细审视右撇子的观点就会发现其核心不仅仅是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右倾,而是个人权利在公众利益面前至高无上甚至可以践踏公众利益的极端右倾。这种极端右倾的东西不但已经被主流社会抛弃,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

 

首先,一个私人公司建立起媒体网站都会有个读者群定位,这个读者群就是该网站的服务公众,如果该网站不履行社会公义搞个人意志的独裁它就会衰落以至无法生存。比如北京之春是个面向反共读者群的网站,它如果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就会吸引所有反共读者,它的老板若是象右撇子观点那样对民运人士的不同派别和观点按自己意志进行筛选审查和打压,它的读者群就会只剩下那些和老板观点相近的少数人。事实上,很多民运网站越办访问量越少以至于天天为生存发愁,原因之一就其网站老板在践行右撇子的理论。同理,万维若是不注重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即便是部分地践行右撇子的理论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右派读者们自嗨的网站。换句话,万维要想吸引全体华人为读者群,就必须对全体华人都履行自己的社会公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私人公司的网站要想办成公共媒体平台,它就不能把免费让用户开博看成是给用户的特权,就不能把网站空间看成是老板的私人财产,特别是当网站一旦成为了一个公众媒体平台时,网站就自动成为社会公器并负有维护宪法和社会公义的责任义务。你去问扎克伯格和多西就知道,他们绝不会把各自的平台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并按自己的意志来管理,他们会告诉你:平台是社会公众的,公司是私人的,公司虽然拥有平台的物权,但这个物权的拥有是以公司肩负起维护公众利益并履行社会公义责任义务为前提的,公司内部的管理可以按照私人公司的原则,但平台的管理必须按照社会公器即公众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

有一种说法是:网站免费给用户开博,但靠博文吸引流量并插播广告赚钱,就已经与用户和读者有了契约,就应该保护所有用户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即便网站不插播广告,只要网站是公共媒体就有义务履行其社会公义的责任并保障所有人的言论自由,这也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


其次,在现代公民社会里,私人公司的内部管理也不能违宪,比如按老板的立场进行言论审查或禁言;个人也不能在自己家里搞独裁,比如按个人意愿强制其他家庭成员服从自己;一个公民个体也不能把个人权利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比如网站老板,政治家或著名政论博主按自己立场删帖禁言等。违反了上述公民原则,都有可能被受损害方起诉。一个例子是川普曾经拉黑了几个专门怼他的推特用户,被这些用户起诉后,联邦法院判川普立即恢复这些用户的评论权。这些用户起诉川普的理由就是,川普的推特账户属于公共论坛,已经不是私人空间了,川普把反对他观点的用户拉黑违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法官接受了这个论点。这个例子极端了一点,因为川普是总统,代表了美国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但川普可以辩称他执政时是代表政府(包括发推的内容属于执政),但当发推个人观点并且不涉及公共政策或政府议题时仅代表个人,该议题下的评论管理就属于私人空间。不过最终法官还是以公众利益为重,认定了川普账号的公共属性,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下载法院判决书来看看。 这个判例的核心就是,虽然推特是私人公司,甚至每一个推特账号也是推特给与该用户的私人空间,但当某账号一旦有了公共属性和利益,它就不再是私人空间了,就要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约束,这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永远大于个人权利的原则。

所以美国社会绝不是象右撇子理解的那样:只有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只有政府禁言销号了才算是限制言论自由,私人公司和个人有权无条件地在自己的空间里按自己立场限制他人言论自由。事实是,美国社会认为私人公司和个人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务时首先是个社会公民并且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说下为什么右撇子的理论会被很多华人认同或默认?为什么中文网站会不自觉地忽视了自己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而英文媒体都很注重甚至是严格履行之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华文化已经把【“权力(或权威)大于一切,权力可以定义和改写公平正义”】这种理念深深地植入了华人的骨髓里(即潜意识里),次要原因是中国一直没有经历过公民社会,华人不知道自己在公民社会里有怎样的义务,错误地以为公民社会就是人人都可以从社会获益而无需向社会付出。

我曾经向我的白人朋友们说过一个论点:华人天生骨子里都是右派,包括我自已。他们几乎都认同(当然一些偏右的白人朋友认为我总的来说并不右倾),但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把我在《从张志新获奖解读中国》一文中阐述的“中共是如何以上述(权力高于一切)理念奴化华人的”解释给他们,然后再说明跑到西方的华人多数都是缺少奴性更加渴望个人自由和注重个人权利的一类人,所以右翼那个“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理念最易被来美华人所接受和认同。如此一来他们才明白了为什么居美华人会在思想深处多数都是右派,也才明白了我的另一个论点:那些支持民主党的华人其实不是支持民主党的理念,而是要么贪图个人好处,要么是希望中美和睦的岁月静好派。 

(说了不少得罪华人的话,大家可以拍砖了!)

 

讲了很多理论,下面说说我认为这些理论应该如何应用到具体实例上。

1. 关于万维禁言小龙鱼和嘎啦哈。

这事的细节原由我不清楚,我认为如果是他们明显违反了法规(包括万维的网规),那是他们咎由自取,也说明万维很好地履行了上述第一种责任。如果是他们在道德文明上触犯了网管的底线,不知是否屡犯,网管是否给警告,如果都没有,我觉得处罚有点重了。如果是因为他们的言论过于极端左倾,以至于越过了万维网的“言论自由边界”,那我觉得万维应该:要么调整自己的“言论自由边界”,要么也同等程度地收紧极端右倾的言论,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 道理前面都说过了。

2. 关于博主在自己的博客空间里可以“独裁地”按自己意志拉黑删帖。

我个人是不赞成博主拥有这个权力的,我给自己开博定的一个规矩就是“不删帖,不拉黑”。虽说博主有责任来维护自己空间的秩序,但因为个人的素质可以相差太多,这个不加区分给与每个人的权力几乎肯定会被滥用,考虑到收回这个权力也不现实(因为网管不可能照顾到那么多空间),我这里提个参考方案给大家讨论:

首先,承认博客空间是个人的私人空间,博主有限制哪些人访问和什么样发言的权力(即拉黑和删帖),前提是博主应该在其空间做出相应说明(声明),网站对这类强调私人性质的博主尽量不把其文章放入首页或导读(即便是政论类文章)。

其次,对于那些没有声明或说明其私人属性意愿的博主空间,采取读者反馈机制来适当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特别是针对其政论类文章的言论,如果该博主滥用了权力,读者可以投诉,网管核实确定是滥用后给与该博主警告,第三次警告就永久取消该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对博主的非政论类文章可以放松限制。

最后,对于网站著名或点击量排前N位且经常发表政论类文章又没有声明私人空间的博主,实行博主反馈机制来帮助其管理自己空间的秩序,即不给予该博主拉黑删帖权力,遇到有来恶意捣乱的访客,博主对其发出警告,第三次警告博主可以反馈给网管,由网管核实确认属于犯规的给与直接销号或观长期禁闭的严厉处罚以震慑此类犯规。

这个方案的主导思想是:除非博主在空间里声明自己的小团体范围,否则凡是政论类文章都被认为涉公共利益,都要某种程度地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独裁权。该方案里网管会比现在的“博主独裁”要稍忙一些,但却很好地避免了博主滥权导致网站读者群分化和对立,也使网站能在“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和“争取左中右各类读者都来访”之间取得平衡。

 

具体应用实例我现只想到这两个,欢迎大家提出其它实例一起在评论区讨论。

 

 

17th June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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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https://www.investing.com/news/economy/unilever-to-stop-us-advertising-on-facebook-twitter-for-rest-of-year-2213773

    Unilever公司因为觉得脸书和推特对清理种族仇恨和暴力言论不力,故停止在两家平台上花钱打广告。

    这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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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如果哪位妄想、妄图创造一套超出美国政府赋予美国人民的“自由系统”,号称“普世”,那一定是狂妄症。就像文革中不少人发明相对论、超级相对论一样。

    狂妄症和自卑感是孪生兄弟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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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What are the rights or freedom from the First Amendment?

    speech;religion;assembly;press;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Bill of Rights protects a person’s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llow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on public issue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are important to democrac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protects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free speech. This amendment says that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establish an official religion and may not limit religious expression.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limit freedom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people to meet peacefull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gives people the right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laws or acts that are not fair. Congress may not

    take away these rights.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nd protects thes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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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只有缺心眼儿、二百六才会认为,让外国人批评美国政府是正当的。

    什么叫做两国交兵?搞搞清楚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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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源自第一条修正案的权力and自由有哪些?

    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表达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请大家注意此处“自由”的英文表达是freedom,而不是free或liberty。

    第一修正案保障个人的表达自由,这个自由允许对公开讨论、争论、辩论公共事务。公开争辩对于民主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修正案还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修正案强调,国会不可通过建立官方宗教机构的法律、不可限制宗教宣传;国会不得通过限制表达自由或和平集会的法律;

    第一修正案赋予人民批评政府、改变法律的权力,或当执法不公时采取行动。国会不能剥夺这些权力。

    联邦宪法的第一修正案保证、保障这些权力。

    对“言论自由”的相关讨论、争论,离开了以上《美国常识》,或不能在以上尝识中找到依据,则均属胡说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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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回复 蒋大公子

    我感觉自从这些左派都走了(或是被驱走了),万维的流量和点击量都下降了。 这对万维有什么好处呢?

    我觉得文学城虽然偏左一点,但容忍右派的限度要比万维宽, 激进右派的文章虽然上不了首页,但至少让你发文,也不会赶人走,

    真不想看到万维慢慢变成一个右派自嗨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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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回复 AYA_

    另外告诉你,那些英文评论是从福布斯网站的一篇文章摘录的,该文章比较中性,左右翼媒体都有刊载。而福布斯,华尔街日报都是偏右的媒体,也是我常看的媒体。看来你对美国的常识少的可怜,说明你要么只看Federalist,要么你根本就不在美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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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回复 AYA_

    3. 再来看谷歌限制Federalist的做法是否公正。 谷歌同时警告了Federalist和ZeroHedge两家网站,ZeroHedge坚持不删除自己的种族主义言论被谷歌禁止做广告,Federalist则随后删除了自己的涉嫌言论并得以继续在谷歌做广告。谷歌先警告再限制的做法是普遍认可的公正做法,也是我在本文中建议的做法。谷歌根据法律和社会共识定下了网站的Policy并公正执法,这属于本文中阐述的网站在履行它的第一种责任,对履行第一种责任连万维的极右派们也没能提出异议。事实上,Federalist在被警告后就删除了其违规言论,说明它也认同自己的言论是不当的应该被限制的,否则Federalist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谷歌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啊。如果你认为谷歌是利用自己强大的市场垄断地位搞一言堂在胁迫Federalist,那你可以去川普那里建议拆分谷歌和脸书嘛,看你的川大爷怎么抽你大耳光的。你可能不知道,一心想拆分谷歌和脸书的是民主党人,川普心想的是让这些放牛娃给他推高股市,心疼它们还来不及呢!

    另外,关于你说谷歌推特和脸书在打压限制右派言论搞舆论操控,这是个认知问题,我不想和你这样认知能力的人争论,我只想请你解释一下为什么美国人民包括共和党人都蜂拥去你说的打压右派言论这些网站而不是去访问Federalist和ZeroHedge网站呢? 为什么两者的流量差距是成千上万倍呢? 你不会跟我说“美国人都是弱智”这种话吧? 读者选择你也不会不知道吧(华人都跑去偏左的文学城就是“读者选择”)? 你这种思想的人在美国社会里是极少数你没有自知之明吗? 你这样的“不食人间烟火”是不是真的如我所说的你并不生活在美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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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回复 AYA_

    2. 本文的议题正是关于公共媒体如何设定自己的“言论自由界限”, 万维有自己的界限--万维网规, 谷歌,推特,脸书也有它们各自的Policy来限制某些言论。 除了明显违法的言论都被限制,万维的网规限制更侧重于道德文明这些“华人社会共识”,而谷歌,推特和脸书的Policy限制更侧重如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等这些西人社会共识。你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英文媒体会对种族和暴力言论零容忍,这种不同的“社会共识”侧重点是由不同的文化历史背景决定的,上万维的访客都是华人这个单一民族,华人也是最安分守己一族,所以万维上的种族矛盾和伴随的暴力行为并不突出。而英文媒体之所以对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有较严格的限制是因为美国的的种族和暴力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已经成为美国社会稳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毒瘤,如果公共英文媒体放任种族和暴力言论在网上泛滥,那这个大毒瘤就会癌变成不可治愈的大癌症,美国就会解体和死亡。当下,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已经被主流社会和两党都认为是应该被限制的不当言论,只有少数极右份子在这些言论的界限上争执,其目的也仅仅是为了反对民主党,根本说不出道理来证明为什么种族主义和暴力言论不应该被限制。 英文媒体主动拿起“限制某些言论”这个权利来限制这些已经有社会共识认为应该被限制的言论,恰恰是它们把自己当成是公民社会里的一个公民,认为自己有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很好体现。当然,对于你这种极端自私的个人主义者来说,公民社会里的公民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和义务都妨碍了你的自由,都是在作恶。我就不继续帮你分析你的恶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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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parker 回复 AYA_

    【“Google威胁保守组织Federalist限制广告收入大家都看到了,这个以"不作恶"开始的公司,一旦拥有绝对市场实力就公然作恶或帮助作恶者(世界人都知道)。”】

    看你满嘴吐沫只按自己主观意念地自说自话,我真觉得回复你都是自我贬低。

    不过,你比上次毫无事实证据地胡言乱语强了一点,这次你还能列出一个事实,虽然你对该事实的理解和认知也是从自己的极端立场出发,没有一点逻辑和Common sense。 不过,鉴于你好歹说出一次有事实的东西,我愿意就Google 警告Federalist这件事回复你, 你的其它自说自话言论会享受到“言论自由”让你自嗨的,但我就恕不回复了。

    1. 虽然Section 230给平台很宽泛的免责,但也给平台限制用户某些言论的权利,当平台行使该权利时既不违法也不违宪,哪怕是象北京之春那样按意识形态和政治立场来管制言论的做法也是合法的做法。你的那种“只要是没经过司法授权的言论限制都是违宪”的观点真是无知荒谬又可笑,你应该先去问问右撇子是否同意你的这个观点,“私人网站有权按自己的立场来决定审查禁言哪些言论”--这可是右撇子主张禁言拥共言论的一个依据。你会不会认为Federalist象北京之春那样禁止与自己意识形态相反的左派文章和言论也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呢?我看你比右撇子还右得多但知识却比他差一截,至少右撇子还知道宪法第一修正案只禁止了政府对言论自由管制,还知道私人网站有权限制其网站的言论。你对美国宪法和Section 230一知半解却不自知地到处拿它们说事,还满脑子极右中共的极权思维逻辑,这是我怀疑你是来大外宣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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