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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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失去的老家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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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小院是一幢典型的川北城镇普通民居,在嘉陵江边的一个市区,旁靠码头旁的一条冷清的小街上。小院内部有宽敞的堂屋和紧凑的天井,天井曾种有一颗石榴树。由小街进入小院要穿过一段黑暗狭窄的过道。小院里住着五户人家。小时候后回老家,伯父总是指着小院说,整个小院都是咱家的祖产,包括其它四家所住的房间,不过那些房间被国家“经租”去了。
 
实际上小院只是一幢临街房子的后半部分,前半部分曾是我二祖父家的,是曾祖父留下来的。据说曾祖父是做米生意的,房子前部是店铺和仓库,后面是家眷住地。别小看小街冷冷清清,在过去以水运为主的几百年里,那里曾是繁华热闹市中心地段。我祖父死的早,父亲伯父全靠祖母拉扯带大。祖父和二祖父家分家时,祖父已死,祖母孤儿寡母的没依靠,说不起话,故前面部分被二祖父家占有,进入小院那一段黑暗狭窄的过道分家后留给我家进出的通道。但二祖父吸大烟,解放前早就败家把店铺抵押给他人了,他家后来挤在靠后的几间小屋里。不过祸兮福所起倚,解放后他家的成分低,说起话来仍然比我家底气足。
 
后来我才弄清楚什么“经租房”。1958年前后城市里所有已出租的私人房产由政府接管统一经营出租,收取房租,这类房产被称为经租房。“经租”大概是国家统一经营出租私房的简称。当时各地经租的做法和标准不尽同。政府房管部门负责经租房的经营,如出租、管理、收租、修缮等,并把其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到四十不等发放给经租房的业主。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政府就不再发放租金给经租房的业主。经租房业主从来没有办理过房屋产权的转移出让手续,他们仍然是其被经租房产的合法业主。
 
伯父重庆商科学校毕业,解放前就在银行工作,事事精打细算。所谓长兄如父,家事都他做主,一般不会和父亲商量,父亲也一切都维他是从。老家小院的户主是伯父,父母只是家庭成员,不入户主之列。父母解放后父母参加工作去了外地县城,当时根本没有想过分家的事,故老家小院全归伯父家居住打理。为了多挣些零钱改善生活,伯父把多余的房间出租。先还给父母预留房间,后来见我父母很少回老家,除他家住的两间房和一个阁楼外,其它的所有房子都租出去了,包括原先的厨房和门房。五户人家把小院挤得满满的,进入后首先看到的是灶台餐桌,锅碗杂物,堂屋成了各家共用的厨房餐厅,天井是各家洗漱冲凉的地方。
 
所谓精明过了头,吃亏在前头。1958年私房经租改造,国家当起了二房东,老家小院租给四户人家的房子全部被二房东圈走了。经租时开了许多会学文件精神,最后签了一个协议,说明一切由政府负责经营,租金二八开,政府吃大头,原房东拿零头。上比资本家的工厂被“合营”拿股息不足,但比地主富农的土地被“土改”没收有余。共产党惹不起,谁敢说个不字,大家只有乖乖地在协议上签字画押。由于户主是伯父,房子是以他的名义租出的,这些事当然他做主,未与我父母商量就给办了。由于户口早已迁出,协议上没有我父母的名字,连家庭成员名单也未列入。事后告诉了我父母,我父母当时也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伯父告诉他们不要担心,国家只是经营出租,房子产权未有变动,仍是我们家的。他们根本未曾想到这一经租,他们的老家就实际被共产党夺走,从此再也要不回来了。
 
伯娘虽曾是大家闺秀,但不识字没工作,在家相夫育子。经租时开会都是她去,她家成份太高,胆小怕事,除了催促伯父早早签字把房子交割给政府经营外,该考虑的问题未有细想,该争取的好处也未有捞到。其实伯娘烦透了经营出租房这些杂事的,杂事都是她管,与房客之间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月催收租金她放不下这脸面。交给政府经营,租金少点但省心。再说他家也不缺这些钱,伯父是银行老职员,工资在当时比较起来还算不低的。
 
私有房屋属于生活资料而非生产资料,不是所谓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1954年宪法有“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的明文规定。所以在1958年对私有出租房屋进行改造的时候,是采用“经租”的做法,而没有采用“公私合营”或“土地改革”的做法。对经租房虽有“通过赎买,逐步改变所有制”的意见,但是从未宣布被经租的私有房屋变为“归国家所有”,也没有要求被经租的私房房主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及相应的经济法律手续。
 
文革结束后,政策有所松动,各地开始有条件的返还经租房,华侨、台胞、知名人士、行政级别达到十三级的在政策规定返还之列。有住房确有困难的经租房主通过到房管局去哭闹或通过拉关系收回了经租房的,有没有住房困难的经租房主通过请客送礼开后门把经租房成功收回的也有通过各种办法强行把租客把驱赶走而造成事实上经租房归还的。我父母快到退休的年龄,计划退休后回老家住,看到经租房这些松动,也开始梦想把经租房收回。
 
老家小院里没有厕所,解手要到很远的公共厕所,十分不便。小时候我回老家玩最怕的是晚上起夜,用马桶解手,本来就不习惯,加上地方又不熟,又睡眼朦胧的,起夜不是自己碰这踢那,就是拉得不是地方,搞得伯父家很不安宁。早先没有自来水,还得去很远跳水吃,后来接了自来水管到天井,几家共用。由于多年失修,房子看起来很破旧衰败,只能勉强遮风避雨。以前也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好,但陆续开始有新建楼房出现,有自己的厨房卫生间,对比起来老家小院就实在不宜居的。伯父工作的银行建成了新房,伯父首先想到的是搬到新房去住。可是银行的新房只能分给未有住房的职工,伯父有私房,不合符规定。这时伯父想到了我父母,说你们退休要回老家,我现在把我家住房的户主名义上转给你们,房子仍是两家共有。我父母也未觉得有什么不妥,就同意了。
 
伯父搬进了新房,老家小院的房子一直空着,没有人去住。新房地段很好,做什么都方便,伯父甚是喜欢。几年后,伯父退休前,一方面由于伯父在银行资历最老的员工,另一方面是早先修的楼房面积小,银行又分了一套新房给他。他把这套新房与他的邻居做了交易,然后把墙壁打通,两套房合成一套大房。比较当时多数人的住房,伯父心满意足,可以放心地退休了。
 
我父母与他商议收回经租房的事,他是无动于衷。他说没有文件明确规定我们的经租房属于退还的范围,另外他在银行分房是说没有私房才分到手的,现在去讨回经租房,说不过去的。再说伯父已经被解放以来的各种政治运动整得服服贴贴,干什么都小心翼翼,不敢造次。再说当时那老家小院已破旧,不值钱,谁也没想到今后会被撤迁,房子会值很多钱。他说老家小院的房子你们退休后愿意住随便住,住多久都行。他说要经租房的事他绝对不会出头,你们自己去要他不管。我老妈听此言很生气,这房子你们都不愿住还叫我们去住,你也说得出口。我父母台面上的理由是这老家小院的确是自家的祖产,能要回来就要回来,何乐不为。我父母私底下的意思是退休后也不愿去老家小院住,破旧不说,又太不方便,想要买新房,但钱又不够;如果能把经租房要回来,卖掉还可以凑点钱买套新房的。
 
我父母和伯父理论了很多次,都说不动伯父,只能自己去跑。可是到房管局跑了许多次,人家就是不理。说你不是经租房主,经租协议上没有你们的名字,凭什么退给你们?就是要退经租房,也应该你哥来办理,是不是这个道理?就算你们是两兄弟未分家,你哥也应该出个书面说明,否则口说无凭,我们难办,对不?你退休回老家住,也不属于没房住的困难户,你哥原来住房现在属于你们,你们去住有什么不够?总之,走正常门路,经租房是不可能要回的。
 
谭太外婆家的经租房通过关系请客送礼全部要回,这给我父母新思路。我内弟在公安局工作,即有门路又有经验,说我家的经租房通过关系出点血能够归还。叫他帮忙去打听后回复说,需要你伯父书面说明下情况,如这经租房属于你父亲兄弟俩共同所有,当时你们未有分家,你父亲没签字的原因是当时在外地工作回不了老家等等。另外请客送礼大概需要几千人民币,当时买一台大彩电视机的钱。我父母心动了,再去和伯父商量,说你不出面可以,但能不能写这样一个说明;另外是经租房共有的,请客送礼送的钱能不能分担。伯父死活不写,而且钱也一分不出。他担心的是经租房要回来后给他带来麻烦。
 
我老爸对伯父从来是言听计从的,不敢以理据争。我老妈急了,说经租房你实在不想要也可以,我们自己去要,要回来归我们一家,与你无关。伯父回答说这是我们兄弟俩的祖产,属于谁应由我们兄弟俩说了算,一句话把我老妈拒之千里外。八十年代几千人民币对我父母来说是很大一笔钱,全部由我家出但房子要回后又归两家所有,我老妈心实在不甘。当时整个老家小院买也不过几万元,如果钱花了房又要不回来的话我家就亏大了。尽管我内弟说可以要回来,但他也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特别是我家这种情况,难以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索取属于自己的房产:是兄弟共有但经租协议上却无名,要求归还经租房但却不是住房困难户,户主在但他又不出面。
 
我老妈决定不走后门,还是她自己走前门去房管局再去要。但去了几次找了许多领导陪了许多笑脸无有任何收获,很是挫折。不仅她自己烦,房管局也烦。最后一次实在忍不住发飚了,所谓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奶奶的,大不了我不要这房子了,于是把房管局办公室给砸了,把满桌的文件给撕了,把管事的干部给骂了,就愤然离开了。从此,我们家的经租房的归还梦彻底破碎,再也没有人提及要房的事了。
 
经租房是我家和伯父家共同的伤痛,后辈人之后从不敢在家公然谈论它,谁提父母将跟谁急。后来,老家小院被撤迁,原地盖上了高楼。老家小院就这样永远地失去了。就算今后共产党发慈悲之心,要弥补它过去所做犯下的强夺民财之类的罪过,老家小院也不会有人问及,因为经租协议已被我老妈撕毁,后人手上没有任何的证据说那老家小院曾经属于我们家。
 
我老爸和伯父因病已相继辞世了。他们兄弟感情很深,一生似乎从未红过脸。为经租房的事我家曾有过不满和怨言,但我老爸一直维护伯父,说他有他的立场,他有他的难处。我老妈后来告诉我们老爸私下还是说过伯父“有私心”,“胆小怕事”,“精明过了头”。不过伯父不要另一套私房的立场一如既往,十分坚定。本来旧房撤迁可以补偿两套两室一厅的新房,我家和伯父家各一套,但伯父坚决不要。最后补偿的是一套三室一厅的新房,由我父母居住,房主名义上是我老爸,但实际还是他俩兄弟的。也许伯父是在表明他的立场,如同不要经租房一样,可我老妈私下说,他是舍不得出钱,因为补偿两套房面积超了,要补钱。
 
上次回国,谈到国内高涨的房价,无意中扯到了失去的老家小院。堂哥告诉我,其实后来伯父看到国内房产商品化,腐败现象日趋严重,许多党员干部拥有好几套房产都没出事,而且房子也越来越值钱,伯父对他过去没有争取经租房回归的事还是挺后悔的。是啊,伯父一个平头老百姓,当时怎么会想到社会会有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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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5)
  • 当前共有15条评论
  • 老谭
    百草家也有十几间的房子全给政府占了,看来经租房受害人不少。现在仍有人上访维权或状告政府讨还经租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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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谭
    谢谢海天之间来访留言。非常赞同:政权更迭,社会变迁,其中多少人连生命都如同随风飘舞的草芥,就不要说什么物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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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草园
    呵呵,俺家跟你家情况基本相同。十几间的房子全给政府占了。也去要过,没走后门,根本要不回来。现在那些房子都拆迁盖高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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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天之间
    博主好文!这几十年剪不断理还乱的旧事,娓娓道来,叙述得十分清晰,读之几乎有看一个电视连续剧的感觉:)

    政权更迭,社会变迁,其中多少人连生命都如同随风飘舞的草芥,就不要说什么物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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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HHHS
    社会一直在往前走,所谓的普世价值,同共产主义一样,是不存在的。
    没必要为得到一点而高兴,也没有必要为失去一点而伤心。

    西安有着厚重的历史,曾经在东郊挖出过一缸黄金,据研究是李道宗家的。还有南郊的紫薇花园小区,据说是郭子仪家的后花园,他们的后代能去要回来吗。

    愿天下所有的人能象楼主一样,以平和的心态去对待失去的小院。千万别当钉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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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谭
    谢谢JHHHS来访留言。世时难料,贪官们的贪得的钱财也可能像我老家小院一样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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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谭
    蜜蜂说的对,一个时代的大浪,没有人扛得住。老家也是身外之物。失去就失去了,历史已经过去。不过,记忆却难抹去,故老谭写下此文。谢谢蜜蜂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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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HHHS
    谢谢分享。
    从你家的今天,看到了贪官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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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谭
    我有许多朋友外公家都是地主,没想到绿岛也是其中之一。我家如不是祖父死得早,也是地主的。还好,比地主低一级,但文革时清理阶级队伍就说我父亲是漏划地主。那地主的土地和资本家的工厂是生产资料,因此地主资本家属于共产党的革命对象,绿岛的母亲担惊受怕了几十年呢免不了。经租房是不同的,共产党也拿了去,而我的伯父却不敢要,那个时代就这样子。谢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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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谭
    水晶,城市居民由经租房失去私有房产的很多,故其故事大同小异。谢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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