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督徒得救的地位、过程与结果:救恩方法的独特性/中

作者:生命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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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督徒得救的地位、过程与结果:救恩方法的独特性/中(含音频)
——神的“拣选”与“预定”是神永世救恩计划中的重要步骤,出于祂的恩典,是祂主权的作为


■王峙军

 

论基督徒得救的

地位、过程与结果(中)

 

文/王峙军

《生命季刊》第113期

 

请阅读本文上篇:

论基督徒得救的地位、过程与结果(上)

 

本文音频为韩凯弟兄朗读


 

三、救恩方法的独特性

 

新约以弗所书2:8-9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在这两节经文的表述中,包含了基督救恩之方法的独特性。所以,我们这一部分的内容,将从“本乎恩”与“因着信”两个方面来讨论。

 

以弗所书2:8-9两节经文,必须和2:1-7连起来,方能准确理解其意义。

 

2章1-3节告诉我们,尚未得着基督救恩的人(照经文背景特指外邦人),是死在自己的过犯与罪恶中的人,是灵性上的死人,他们随从世界的风俗,顺服撒但的权势,是悖逆之子。而已经得救的人,得救之前也和他们一样,行事为人随着肉体的情欲,本为可怒之子,也就是要承受神公义忿怒的人。

 

这三节经文叫我们看见了人的生命状况的黑暗与绝望。灵性上的死人,在罪恶的泥潭中挣扎的悖逆之人与可怒之子,绝无自我救赎的任何可能。

 

然而,第4节开头的“然而”(δὲ),好像打开了一扇恩典之门,叫我们看见了那位满有怜悯心肠的神,祂因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由于“死”与“活”之间的对比过于强烈,以至于保罗此时情不自禁地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第5节)第6节又说到我们与基督一同复活(得着基督复活的生命),一同坐在天上(有了属天的位分)。神如此施行拯救,目的是“要将祂极丰富的恩典,就是祂在基督耶稣里向我们所施的恩慈,显明给后来的世代看”(第7节)。从死在过犯中的状态,到与基督一同活过来,由“死”而“生”,这奇妙的救恩是如何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呢?8-9节是自然的结论:

 

“(因为)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原来我们之所以能够得救,完全是靠神的恩典,凭圣灵所赐的信心,因信称义,凭信得救。这种靠恩凭信的拯救方法,绝对不是出于人自己,而是神给人的礼物。在得着救恩的事情上,没有人的功德与行为,一丝一毫都没有,神恩独作,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在神所赐的靠恩凭信这个救恩方法中,“恩”和“信”是两个重要的救恩概念。正是这两个概念所包含的因素,决定了基督救恩之方法的独特性。

 

首先我们要问,“我们得救是本乎的恩”的“恩”中包含了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弗所书第1章中找到的答案。

 

在这一章中,我们所看到的神恩典之内容的重要方面:神对我们的拣选和预定。

 

1:4节说到“拣选”:“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拣选”(ἐξελέξατο , ἐκλέγομαιἐκλέγω的过去式中间态陈述语气)一词由介词κ(从…出来)和动词λέγω(说话,呼喊)构成,本意是把人呼喊出来。动词的中间态表明,拣选的工作,是神自己的亲力亲为,好像祂对着“我们”说:你们出来,到我这里来!这节经文清楚地证明:“拣选的教义是神的启示,不是人的推论”(参斯托得《以弗所书注释》,39-40页)。

 

 

1:5节说到“预定”:神“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预定”(προορίσας: προορίζω 的不定过去式主动态主格阳性单数分词),意思是预先命定,预先设定,预先决定。本节的“预定”和第4节的“拣选”,应该是同时发生的事,原因是这两样事都是神在永恒中完成的。神在永恒中预先决定了祂要拣选的人,也拣选了祂预定要“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名分”的人。“得儿子的名分”,即被接纳为嗣子,或收养为儿子。神做这件事,是“借着耶稣基督”完成的。原文在“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后面跟着一个介词短语“归于祂”(εἰς αὐτόν)。中文和合本漏译了这个短语εἰς αὐτόν(归于祂)。但这两个字不应该漏掉。因为神收纳我们为儿子,其终极的目的,就是叫我们“归于祂”,永远地享受与祂的同在,永远地赞美、敬拜祂,永远地荣耀祂。

 

神的“拣选”与“预定”,是神永世救恩计划中的重要步骤,出于祂的恩典,是祂主权的作为。神是满有恩典的神,神的恩典也充满荣耀。因此,1:6上半节,使徒说,“使祂荣耀的恩典得着称赞”(εἰς ἔπαινον δόξης τῆς χάριτος αὐτοῦ,原文直译:使祂恩典的荣耀得着称赞)。1:6下半节把“我们”带进了与“这恩典”的关系中。我们之所以白白地得到这恩典,是因为“这恩典是祂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爱子”是神赐恩的范围。这里的“赐给”,有“白白赏赐”的意思。

 

神在爱子里白白赐给我们的恩典是什么呢?注意,第7节讲到神恩典的高峰——

 

“我们借这爱子的血,得蒙救赎,过犯得以赦免,乃是照祂丰富的恩典。”

 

这一节要告诉我们“这恩典”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这句话的意思是,我们在爱子里蒙了救赎,这救赎是借着耶稣基督的宝血成就的(是以耶稣的宝血为赎价的)。神“在爱子里”赦免了我们的过犯。神儿子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正是神赦免我们的依据。这一切都是“照着神恩典的丰富”(和合本作“丰富的恩典”,原文是“恩典的丰富”)。前面讲到神“恩典的荣耀”,这里又说到祂“恩典的丰富”(τὸ πλοῦτος τῆς χάριτος αὐτοῦ)。

 

神恩典的本质和核心内容,是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中反复强调的。在歌罗西书1:13-14,他说,神“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里。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罗马书把这个真理描述得更加清晰: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罗3:24,25a,26b)。

 

正是基于神拣选、预定、拯救的恩典,保罗在2:8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其次,以弗所书在说过“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之后,紧接着说“也因着信”(διὰ πίστεως)。我们接下来的问题是,基督徒得救“因着信”的“信”,包括哪些特质?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4个方面看:

 

第一,得救的信心,是神所赐的(徒3:16),人借着这信心,方能进入基督救恩(弗2:8);并且,拥有得救的信心,也是神的命令。一个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灵性上死亡的人),不可能自己生发出得救的信心。所以,得救的信心,不是一种先存于人里面的东西,而是那位真实地、客观地存在着的神,按照祂拣选的旨意,把一颗相信祂、依赖祂的心,赏赐给那预定要得儿子名分的人,使人可以因此认识祂、接受祂,并分享祂的生命。约翰一书3:23说,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祂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主耶稣的命令也是,你们当悔改,信福音(可1:15)。顺从神的命令,就带出救恩的果效,否则,就落在神的定罪之下,因为“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3:18)。

 

第二,得救之信心的三个要素。使徒行传16:31说,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这句话里就包含着得救之信心的三个要素:(1)信谁?(2)谁信?(3)信心的果效是什么?

 

信谁?“当信主耶稣”。当信主耶稣,就是相信祂的所是与所为。相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约20:31)。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就了救赎,相信祂从死里复活使我们称义(罗4:25)。

 

 

谁信?“你和你一家”。得救的信心,必须落实在具体的人身上。我们这些原本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都属于“你和你一家”,我们都需要耶稣的拯救,我们都必须相信主耶稣。

 

信心的果效是什么?“都必得救”。借着信心我们接受耶稣为救主,使祂在十字架上救赎的功效成就在我们身上。神因着我们的信,就不再定我们的罪,且把祂借着耶稣基督所显明的义,加在(或算在)我们身上。我们也愿意把自己交托给祂,叫祂来掌管我们的人生。

 

第三,得救的信心使我们与基督建立起真实的生命关系。在“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这句话中,“信(入)祂的(人)”(ὁ πιστεύων εἰς αὐτὸν),是一种关系性的表达,按原文的文法意义,可直译作“持续地信入祂的人”,介词εἰς(进入)表明人因信与基督相互内在,彼此联合,建立了一种生命关系。信,使人不再活在罪中,而是活在基督里。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真实的信心,必须是能够和基督建立起生命关系的信心。这样的信心,不但接受主耶稣基督,并且会遵祂而行(西2:6);这样的信心可以生发仁爱,产生善行。保罗说,唯有使人生发仁爱的信心,才是有功效的(加5:6);雅各也问道,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雅2:14)

 

第四,得救的信心,是圣灵从知、情、意三方面在人心里做成的工作。就“知”而言,此处所指乃为关乎我们信仰的知识内容。加尔文说:“信心不是在于无知,乃是在于知识(《基督教要义》3.2.2)。圣经告诉我们,信心所需要的知识,是神自己提供给我们的。神的普遍启示使人知道有一位造物主存在,神所默示的圣经又使人知道神的属性、人的本性与命运、基督的救恩及人如何才能得救等等。知道这些属灵的知识是十分重要的,正确的信心建基于正确的知识之上,对此,圣经明确教训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使徒彼得也说,“神……叫外邦人从我口中得听福音之道,而且相信”(徒15:7)。圣经作为神的话语,为真实的信心所需要的属灵知识提供了完备的规模。圣灵正是在神话语的根基上建立起人的信心,因为“道是信心的源泉”(加尔文语),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提后3:15)。

 

 

得救的信心除了知识方面的内容之外,还有情感和意志两方面的内容。人头脑中关乎救恩的知识,一旦在心灵里起了作用,人在情感上将会对救恩之道产生认同,必能觉察到自己对救恩的需要,开始渴慕耶稣,希望祂救赎的功效能成就在自己身上。但是仅仅停留在情感的层面仍然不够,因为“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太13:20-21)。如此以来,信心发展的逻辑指向,就自然而然由知识经情感而进入意志的层面了。信心在意志层面的表现是:一个人知道了神的救恩,他在情感上有了认同,产生了需要和渴慕,圣灵便引导他作一个意志上的决定:接受耶稣基督作他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如此,信心使他与耶稣基督建立了生命联系,他的地位和身份就发生了本质的变化。接下来,圣灵将使人的信心产生出彻底信靠和将生命完全交托给神的力量。

 

当我们了解了得救之信心的特点,我们就知道,借着这样的信心,我们的得救是如此的稳妥与可靠。

 

因此,“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的救恩方法,是独一无二的,是神给罪人的礼物。

 

四、基督徒的救恩地位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根据圣经可知,基督徒的救恩,是在神救恩计划中,从得着救恩的地位、进入救恩的过程,和获得救恩结果的三个层面,来实现的。因此,接下来的三个部分,我们将会重点讨论基督徒得救的地位、过程和结果。

 

什么是基督徒救恩地位或得救的地位?

 

救恩地位(Salvation Status/ Position in Salvation)是指,一个死在过犯罪恶中的人,凭着神的怜悯和大爱,被圣灵重生在基督里,因信称义,被神分别为圣之后所拥有的属灵地位。

 

罪人拥有得救的地位,完全是神的恩赐,是圣灵的工作,人一旦“本乎恩,因着信”得着基督的救恩,就被神“迁到祂爱子的国里”(西1:12)——以前是黑暗权势下的罪人,现在成了基督国度的国民;以前是要承受神公义刑罚的可怒之子,现在罪得赦免,成了神的儿女;以前与神为敌,现在借着基督十字架上赎罪牺牲与神和好了;以前是与神所赐之生命隔绝的人,现在因信基督而拥有了永远的生命,因为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一5:12)。

 

 

既然基督徒得救的地位是神的恩赐,是神主权的作为,拥有救恩地位的基督徒,就绝对不能自行改变这个地位,更不可能改变救恩地位的本质。我们拥有了得救的地位,也就有了得救的确据。圣灵会帮助我们确知深信,我们已经拥有得救的地位,使我们借着神的启示之道(就是圣经),更完整地认识自己的得救地位,并靠信心维护这个地位。

 

同时,站在这个地位上,我们会对自己得救之前的光景,有更清楚、更深刻、更真实的认识。我们曾经是悖逆之子,是反叛神恩典的人,是按照人肉体的情欲活在罪污中的人。我们在罪之权势的驱使下,在撒但的辖制下,有能力作恶,没有能力行善。圣经所列出的罪恶清单,就是我们以前的恶行清单。

 

主耶稣所列的从人心里发出的罪恶之清单是: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23;太15:19)。保罗也列出了从人的情欲而来的罪恶之清单: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有古卷在此有凶杀二字)、醉酒、荒宴等类”(加 5:19-21)。

 

虽然这两份清单有不同或重迭之处,但犯罪的结局是相同的,就是“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5:21)。保罗问道: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我们必须诚实地回答保罗,是的,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我们承认,我们原本就是此等“不义的人”,就是“行这样事的人”。但如今我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借着我们神的灵,已经在地位上洗净了自己,并成圣、称义了(林前6:11)。我们必须说,如今我们站在得救的地位上,看清了自己的罪恶,也知道了这罪恶的结局。我们为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的罪流血舍命,充满感恩,同时也像那些听见彼得十字架信息的以色列人一样,“觉得扎心”(徒2:37);我们愿意在基督的十字架前,认罪悔改,并立志恨罪、离罪、脱罪,追求过圣洁生活,“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林后7:1)。

 

 

我们相信,基督徒得救的地位,决定着我们的身份和生命特质,决定着我们在救恩过程中的生命状况和生活实践,也决定着我们最终得着的救恩结果。

 

得救的地位,是基督徒进入救恩过程的基础与起点。而救恩过程,也检验着我们得救之地位的真实性。(待续)

 

注释:

3. 本段的主要内容引自拙作《什么是信心?》(《生命与信仰》总第4期,署名潘恩)。

 

王峙军 牧师,“中国基督徒生命团契”总干事,《生命季刊》主编;“基要福音派传道人联盟”顾问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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