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范丞丞遭追债 6700 万全解析:从阴阳合同 、 封杀八年到討债风波

作者: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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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近照。右側文件為示意圖。从红毯上的 「 范爷 」 到被公开追债:2018 年税务风波后,范冰冰在大陆无戏可拍,转往海外发展,2025 年凭 《 地母 》 夺下金马影后 。2026 年 9 月,她和弟弟范丞丞又因前公司的 6700 万元判决被投资方点名追债 。(人像来源:范冰冰微博;文件为示意图)

「 范小姐,请还钱!」2026 年 9 月 24 日,《 巴清传 》 投资方嗨乐影视发出公开信,指控范冰冰控股的爱美神公司在北京高院判赔 6700 万元后,破產逃债五年,其间还有超过 2 亿元转入范冰冰的个人工作室 。 这笔债要从 2018 年那场税务风暴说起:她消失四个月,被罚 8.84 亿元,此后在大陆无戏可拍 。 后来她在海外拿下金马影后 、 多伦多致敬奖,这些消息在大陆全网被刪;討债新闻却登上热搜 。 这一次,是正常的商业追债,还是又一次被打压?本文整理完整脉络,並呈现海外媒体的分析 。

【 观 view 国际焦点 】2026 年 9 月 24 日晚,东阳嗨乐影视娱乐有限公司在社交平台发表公开信 〈 范小姐,请还钱!〉,点名范冰冰和她的弟弟范丞丞 。 嗨乐的董事长是陈万寧,也就是写 《 武林外传 》 出名的编剧寧財神,他透过井冈山市信恆传媒中心等主体间接持股约三成 。 公开信的核心诉求是:北京高院 2021 年终审判决的 6700 万元,执行了五年,嗨乐一分钱都没拿到 。

这笔债源自一部至今没有播出的电视剧 。2017 年 4 月,嗨乐和范冰冰控股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约,投资 《 大秦女首富 》,曾用名 《 贏天下 》,也就是后来的 《 巴清传 》。 项目总投资 5 亿元,嗨乐出资 6000 万元 、 佔 12%,合约约定保底收益 2700 万元 。 这部剧拍完后,先是男主角高云翔在澳洲涉性侵案,改由李晨补拍;接著 2018 年范冰冰爆发税务风波,剧集从此无法播出 。

2019 年 4 月双方和解,爱美神分期还款,但付了两次各 1000 万元之后就停了 。 嗨乐在 2019 年 5 月起诉,2021 年 9 月 7 日北京高院以(2021)京民终 633 号判决,判爱美神返还本金 4000 万元和收益 2700 万元,合计 6700 万元,另加逾期违约金 。

公开信指控:钱去了哪里

公开信引用破產管理人委託出具的审计报告(中证天通 〔2025〕 专审 211609 号)和银行流水,提出以下质疑 。

2018 到 2020 年间,爱美神向范冰冰名下两家个人独资工作室(上海和无锡的 「 美涛佳艺 」)累计转帐超过 2 亿元,嗨乐称 「 没有合同 、 没有发票 」。 同一时期,公司向 「 艺人王某 」 及关联方支付 934 万余元,其中 523 万余元直接转入王某母亲的帐户 。 部分海外媒体直接点了一位顶流男艺人的名字,但公开信原文只写 「 王某 」,这一点外界没有证实 。 另外,公司向范丞丞名下的 「 美涛丞星 」 工作室转入近千万元,而且这家工作室登记的手机 、 电话 、 邮箱,和爱美神相关人员是同一套 。 公开信还提到,公司曾在拍卖行花费数百万元买下藏品,这些藏品现在下落不明;另有 512 万元 「《 绿色的夜 》 项目投资款 」 流向一家后来已经註销的公司 。

公开信整理的股权时间线是这样的 。2020 年 9 月,范冰冰把 74.5% 股权转给在公司领薪的员工周海国;同年 11 月,母亲张传美把 25.5% 转给 1950 年出生的邢汝祥,公开信说邢是范家的山东同乡,住处相距只有 1.2 公里 。2022 年 9 月,公司在破產受理前一个月集中核销了 1.74 亿元应收款 。10 月,无锡滨湖区法院受理破產清算 。

裁定书显示,债权人申报约 2.22 亿元,但公司可供清偿的財產只有 22.03 元 。 对于宣告破產的时间,陆媒报道是 2023 年 12 月,公开信和部分报道则引用 2024 年 5 月的裁定,两种说法不一致 。 裁定书写明,管理人 「 未接管到完整的財务帐簿及会计凭证 」,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相关人员 。

公开信最尖锐的一点是:母公司已经破產,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十画文化传媒却一直由范丞丞的工作室每隔几个月匯入 50 万元,用来发工资,范冰冰本人在这家公司的最后一笔工资发放于 2024 年 7 月 。 与此同时,范冰冰的美妆品牌 Fan Beauty 销售额从 2021 年约 3 亿元,增长到 2025 年约 18 亿元 。 嗨乐的质问是:「 赚钱归个人,欠债归公司?」

另外,陆媒新黄河查到,浙江常升影视和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也曾因投资起诉爱美神並且胜诉 。 三个案子合计 1.432 亿元,违约金还没算在內 。

范方回应与 「 限消 」 真相

9 月 25 日,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代表范冰冰 、 周海国和爱美神发表声明,强调 「 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应依法区分 」,主张要追究连带责任必须透过诉讼,不能 「 以舆情裹挟司法 」,並表示会追究 「 僱佣水军 」 等侵权行为 。9 月 26 日嗨乐再次回应,要求范方拿出合同 、 发票和付款凭证,「 拿不出,只能法庭见 」,並表示会另行起诉,主张范冰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

要注意的是,热搜标题 「 涉事公司已被限消 」 容易让人以为范冰冰本人被限制高消费 。 根据天眼查和陆媒报道,目前被限消的是现任股东邢汝祥 。 范冰冰和范丞丞个人並没有被法院判决负债,也没有被限消 。 按照现行制度,只有在债权人另案胜诉 、 证明 「 人格混同 」 或抽逃资產之后,他们个人才需要承担责任 。

回溯源头:2018 年那场 「 消失 」

要理解今天的事,得回到 2018 年 。 那年 5 月,前央视主持人崔永元连续在微博曝光演艺合同,其中一份打码不完整,露出了范冰冰的名字 。 他隨后又爆料 「4 天 6000 万 」 的大小合同 。 后来崔永元自己说,他主要针对的是冯小刚和刘震云,范冰冰是 「 出来挡了一下枪 」,还公开向她道歉 。 但这时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 6 月 3 日下令江苏税务机关调查,范冰冰从此没有再公开露面 。

海外媒体对那四个月的描述,是这个案子最受爭议的部分 。 维基百科整理的报道提到,2018 年 7 月初,范冰冰取消和一家影视公司的会面,告知对方自己已被软禁 。 台湾名嘴许圣梅引述消息说,范冰冰 、 台籍经纪人穆晓光 、 公司会计等五人在不同地点同时消失,后来被带到北京某宾馆 「 协助调查 」。 前媒体人仇子明爆料,范冰冰是在南京德基广场请 「 小神仙 」 沈爱栩算命时被警方带走的,押送时头上罩著头套,这条微博隨后被刪除 。2021 年律师团队披露,沈爱栩被判了 12 年,形容这是一个 「 被害人不报案 、 且拒领发还赃款的案件 」。

整个过程中,官方没有公开任何拘押依据 、 地点或法律文书 。 大纪元等海外媒体普遍认为她遭受的是类似 「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 的法外羈押 。 明镜新闻 、 法广等媒体指出,这种做法和体制內的 「 双规 」 逻辑相似:先限制人身自由,再让当事人 「 配合 」 缴钱 。 这些说法大多来自爆料和传闻,官方从来没有证实,也没有否认 。

10 月 3 日,新华社宣布结果:追缴税款 、 滯纳金加罚款合计约 8.84 亿元(通报称近 9 亿)。 其中罚款部分是拆分合同的 4 倍罚款 2.4 亿元,利用工作室隱匿报酬的 3 倍罚款 2.39 亿元 。 因为是 「 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 」,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同一天,范冰冰发出道歉信,称 「 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群众的关爱,就没有范冰冰 」。 在海外评论圈,这封信被普遍解读为体制下的 「 认罪表太 」。 穆晓光则因为隱匿 、 销毁帐簿被採取刑事强制措施,台湾陆委会表示北京没有依照两岸协议通报 。2023 年穆晓光才首次公开露面,他是否被判刑,官方至今没有说明 。

后续发展也耐人寻味 。2018 年 10 月,国税总局处分了无锡税务局的相关人员 。2024 年 4 月,当年主办此案的江苏省税务局前局长侍鹏也因涉嫌违纪违法被查 。 崔永元则发文称,调查过程中税务总局 「 调转枪口 」 查他的公司 、 审问他的前助理,还点名上海经侦的人员,文章隨即在微信被封 。 维基百科整理的报道还提到,被指为习近平外甥的演员马元当时在微博力挺崔永元,这为 「 高层背景 」 的传闻添了一笔 。

「 范冰冰案 」 变成全行业运动

范冰冰案很快扩大成针对整个影视业的查税风暴 。2018 年底,明镜新闻刊出一封署名 「 中国文化影视產业的一批代表 」 的匿名公开信,写给时任总理李克强,批评国税总局 「 一刀切 」「 运动风暴式 」 追税:以企业销售额的 70% 作为税基,追徵三年 、 税率 40%,推翻地方政府原本承诺的园区税收优惠,「 涉嫌违宪 」。 信中还指控当局动用网络水军引导舆论 。 海外评论普遍认为,当时国库吃紧,明星成了 「 开刀祭旗 」 的对象 。 大纪元的分析直接说 「 国库缺钱,中共或盯上各类明星 」。 据报道,后来大陆艺人补税总额超过 117 亿元 。

封杀八年:一边国际封后,一边全网 404

官方从来没有发过 「 封杀令 」,但范冰冰在大陆实际上没有戏拍,成为外界口中的 「 劣跡艺人 」。 她的电影 《 大轰炸 》 取消了大陆上映,北美版里她的戏份只剩 9 秒 。2019 年她和李晨分手,后来解释是 「 不想连累他 」。

之后她移居香港,转向海外 。2023 年主演韩国导演韩帅的 《 绿夜 》,入选柏林影展 。2025 年担任柏林影展评审 。2025 年 8 月获马六甲州元首册封 「 拿督 」,她出任旅游亲善大使后,当地中国游客明显增加 。

转折点是马来西亚导演张吉安的 《 地母 》。 她自己爭取这个角色,告诉导演 「 你可以摧毁我的脸 」,还说 「 我想要重新来过 」。2025 年 11 月 22 日,她凭这部片获得第 62 届金马奖最佳女主角,但没有亲自到台北领奖 。 新加坡 《 联合早报 》 旗下报道指出,她本人和工作室的庆贺微博不到 12 小时就被下架,网友相关贴文和图片 「 全平台 404」,大陆主流媒体零报道 。 国台办被问到时,只回答 「 正常的 、 合法合规的交流就是正常的 、 合法合规的交流 」。 台湾影评人翁煌德说,大陆影人出席金马 「 已经成为政治问题 」。 当时就有大陆网友抱不平:「 该罚的罚了,该背的锅背了,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她?」

2026 年 9 月,她在多伦多国际电影节获颁 「 特別致敬奖 」,並主演王颖执导 、 与中川雅也合作的 《 疯癲老人日记 》,在影展举行世界首映 。 大纪元等媒体称这是她 「 海外復出最具实质性的突破 」。

仅仅十来天后,討债信登上了热搜 。

这是 「 再度打压 」 吗?各方怎么看

海外舆论和不少同情范冰冰的网友注意到一个明显的不对称:她得金马影后 、 拿国际奖项,在大陆平台被刪帖 、 不准上热搜;而负面的討债消息却能在微博 、 陆媒財经版全面放行,新黄河 、 每日经济新闻 、 界面等媒体集体跟进 。 在有审查的舆论环境里,「 允许什么上热搜 」 本身就是一种讯号 。 大纪元 、 阿波罗新闻网在报道中都把这件事放在 「 税务风波起祸端 、 遭封杀 」 的脉络下敘述 。 从这个角度看,说她在舆论上再次被置于不利位置,是有根据的 。

不过,也有一些事实让 「 官方刻意打压 」 的说法难以简单成立 。 討债方是一家民营公司,它確实有数千万元的真实损失,手上有生效判决,也有审计报告,而且它本身也是 2018 年那场风波的受害者之一 。 根据目前公开的资料,没有证据显示这封信是官方授意的 。 至于热搜放行,也可能只是因为负面新闻本身不在审查范围內,平台乐得让它流量发酵,不一定是谁特別下的指令 。

比较稳妥的说法是:这是一起真实的商业纠纷,但它发生在一个对范冰冰的正面消息长期封锁 、 负面消息却畅行无阻的舆论环境里,所以很自然被许多人解读成 「 又一次被踩 」。

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是海外评论长期批评的 「 法治 」 本身 。2018 年,范冰冰被不透明地限制人身自由四个月,没有公开的法律程序,最后以 「 补税免刑 」 加公开懺悔收场;此后又没有任何正式处分,却实质上被逐出大陆演艺圈,连获奖消息都不能出现 。 反过来说,这次嗨乐的债权,在那样一个体制里走了五年正常司法程序,得到的判决却始终执行不了 。 两件事摆在一起,都显示这套体系要不要执行 、 执行到什么程度,往往取决于规则以外的因素 。

接下来要看什么

接下来有几个关键点 。 一是嗨乐会不会真的提起 「 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 的连带责任诉讼,法院会不会受理 。 二是范方能不能拿出那 2 亿多元转帐的合同和发票 。 三是另外两家债权人会不会跟进 。 四是这场舆论对 Fan Beauty 的销售,以及她在海外的片约有没有影响 。

最后要提醒一点:目前所有关于资金流向的指控,都来自债权人单方面的公开信,范冰冰个人並没有被任何判决认定需要还这笔钱 。 事件还在发展,后续请以最新报道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