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到底是「憲法共和」還是代議民主呢

作者: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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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擁護今天在台上主政的川普和他陣營的人,說民主黨人處處針對他們、阻礙他們施政是不對的,還振振有詞地引述所謂專家學者的理論,說美國本來是一個「憲法共和政體」,並非一個「全民民主政體」,所以既然川普執政,可以行使他最大的行政權力去做他想做的事。沒有將議題深究過的人,往往就跟著個別‘專家’的主張,因為自己的利益與立場,特別是宗教立場,而自以為掌握到真理真相了。卻不知道,其實這個所謂「憲法共和體制」的說法,只是將「憲法自由三權分立民主法治體制」的一部分無限放大的自欺欺人的愚蠢行為而已。簡單的調查顯示,大部分美國人都知道,這講法並無新意。

既然尊重憲法,首先就要依從憲法和它的所有修正案行事。對合法法律只能夠繼續執行。對現狀不滿,可以發動修改憲法,通過了,自然就可以改變現實。所以即使是「憲法共和體制」,根本與「憲法自由三權分立法治民主體制」完全沒有差異之處,此其一。

其次就是,透過人民代表主政,而非所謂直接人民民主。人民代表是透過一人一票的選舉委任的,這一點,與美國今天的民主體制現實也沒有矛盾。個別州的憲法容許人民透過公投程序決定議題,但是,因為任何議題若與國家憲法有抵觸,屬於違憲,公投結果也會無效。所以,現實的體制,與這些想突出所謂「憲法共和政體」的自作聰明的人也沒有矛盾,此其二!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運作,透過行政,司法,立法,即是總統帶領施政,法院監督審核,國會兩院立法和修改法律的過程管理國家,這無論你想將美國的體制如何變成「憲法共和體制」的性質,都改變不了其本來的性質,講了等於白講,一廂情願地將自己對美國國家政策的不滿意混淆成民主黨人的民主體制違背了美國立國體制精神而已,自己輸打贏要的心魔在作怪都不知道。

舉個例,擁護川普和他陣營的人,對於他和他的群黨極力阻止愛勃斯坦檔案的公開,一面倒的同情,說這已經過去的事無須追究了,這是什麼門子的「憲法共和體制」呢?此一案件受害人超過一千,今天犧牲自己臉面出來申冤的都還有幾十人,去年還有為此事自殺死的人,怎就變成是已經過去的事呢?先不論川普與此事也沒有關係,既然國會兩院幾乎一致通過而且川普自己簽署成為法律要求全面透明公開,川普自己和透過他的司法部上下其手阻擋這公開過程,被質問時還說會傷害到他的朋友啊,請問如此執法,算是什麼「憲法共和體制」的實施呢?這些包庇川普藏污納垢的所謂川普擁躉們,居心何在呢?

另外,哪怕2020年的總統大選真的有人作弊搶了川普的總統大位,按照「憲法共和體制」的運作原則,一切依照法治標準程序運作,經過六十五次提告仍不能提出半條具體證據讓連他自己委任的法官去立案審理,就算並非事實了,到今天川普為什麼還要口口聲聲說選舉被偷掉呢?這與所謂「憲法共和體制」有何關係呢?

川普和他的陣營不是在搞什麼「憲法共和體制」已經很清楚了。問題反而是你們這些盲目擁護他的人是什麼東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