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式社会管理——岂能称之为“法治”?
我国建国初期,立宪的篇章,曾是“依法治国”的颂歌。然而,从我风华十八岁至人生暮年,每隔一段时间,那些胆战心惊的“严打”、“扫黑”、“巡视”、……,便如同重锤,敲击在现代文明的肌体之上。
我深觉,现代“法治”二字,应是稳定感的锚点,是平等的契约,是对个体权利的约束与尊重,是权力被制度的铁笼所束缚。可当那种治理模式在特定的现实土壤中反复上演,它却越看越透出一股荒诞的熟悉感——与其说是为了建立正义的秩序,还不如说,它更像是一套精密而熟练的“养猪学”。
这种节奏感的运动式治理,将法治的尊严稀释得粉碎,留下的,只剩赤裸裸的周期性收割。法治要求的是长效的透明与公正,而这“养猪”式的治理,只依赖于精确的节奏:默许与放任的“催肥期”里,在日常的缝隙里,灰色地带与违规操作竟能获得神奇的生存空间。规则被模糊,并非管理者视而不见,而是给予提供了一个野蛮生长的“发酵”环境。
当时间节点到来,各种雷霆行动、专项整治粉墨登场。这时候的社会治理,不看法律条文的长期稳定性,只看阶段性的“出栏指标”。在平时的“宽松期”,各路不法分子、地方势力在基层大肆盘剥、欺压百姓,榨取民间财富。老百姓在缝隙中艰难求生,不仅得不到制度的有效庇护,反而饱受各种明暗交加的侵害。
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所谓的法治感受,显得滞后且分裂。平时面对的是肆无忌惮的盘剥,运动时面对的是一刀切的震荡,权益从来不是被日常守护的,而是成了周期性风暴中的配角。
“养肥”之后,权力机器便以正义之名隆重登场。合法的“收割”,名义上是打击不法、匡扶正义,实质上却演变成了一场没收与分赃。
若将这套逻辑拉通,底层百姓的权益是养分,将那些黑恶势力喂肥,而权力则冷静地掌控着节奏。这,所谓的“法治”,不过是一场换了制服、写了红头文件的“圈养与出栏”。
何大才
202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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