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陈家梁子博主

作者:卜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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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陈家梁子博主

陈先生好,感谢您认真回帖,逐条讨论比泛泛的"同意""不同意"有意思得多。先澄清一句:拙文的靶子始终是"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本身的论证结构——它如何把一条因果陈述和一条道德判决焊在一起,以及援引它的人常常在排除法、样本选取和逻辑推理上留下漏洞——而不是要否定中共现在的合法性。文中专门用美国大选"摇摆州"做对照,第六节末尾也明确写过,这套关于骗与欺的检验标准如果保持自身一致,本就该同等适用于所有政权,"这把刀不能只对着一边磨"。这一点想先说清楚,再逐条回应您提的几处。

一、关于"永乐盛世"与合法性

您把合法性拆成"初始""长期维持"两段,只主张前者,这个收窄本身是合理的处理方式。但拙文举朱棣做反例,打的正是初始夺权那一刻:起兵之初,继承正统的建文帝一方明显占据士大夫舆论和儒家伦理认同的优势,朱棣反倒被普遍视为叛逆。这一刀恰好落在您自己划定的"初始合法性"范围之内,并没有被这个收窄挡住。

更想追问的,是您顺带说的那句"王朝末期一定失去了民心"。这句话如果原样成立,其实是把拙文批评的那个循环,搬到了王朝崩溃的那一端:不论亡于天灾、外敌、财政崩溃还是宫廷政变,事后都可以贴上"失去民心"的标签,不需要独立证据。开国说得民心,亡国说失民心,中间随便怎样都可以往这两头填——这样"民心"就不是在解释王朝兴衰,而是在复述王朝兴衰的结果,给已经发生的事贴一个永远正确、却也永远无法被推翻的标签。想请教您:按这个说法,怎样才算"王朝末期没有失去民心"?如果这个反面情形原则上不可能出现,那这句话本身恐怕就不是一个可以被证据检验的经验命题了。

二、关于组织、情报、物质利益、对手瓦解是否都属于"民心"

这一条我看了两遍,觉得它其实是这次交流里最有意思的一条——不是因为我认同,而是因为您几乎是在现场演示拙文想说的那件事:"民心"这个词有一种近乎无限的弹性,几乎可以把任何促成胜利的因素都吸纳进来。组织效率被吸纳进来了("没有追随者积极响应就没有组织效率")、情报优势被吸纳进来了("情报高效就是得民心的证据")、对手的结构性崩溃也被吸纳进来了("这正是其失去民心的表现")。照这个吸纳速度,物流后勤、粮价、天气、乃至纯粹的军事技术代差,理论上也都能找到"总有人愿意配合"这一层,从而被解释成某种广义的民心。

这恐怕不是给"民心"找到了更多证据,而是在示范这个词为什么没法被证伪:只要赢了,任何促成胜利的因素事后都能被追认为民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输了,任何导致失败的因素事后也都能被追认为失去民心的表现形式。词义本身在随着结果反向膨胀——这正是拙文想批评的核心机制,眼下不是被反驳掉了,反而是被又演示了一遍。

顺带说说您举的那个具体例子——为什么中共能在国民党内部发展间谍,国民党却难以在共产党内发展间谍。间谍的动机历来复杂:信仰、金钱、要挟、个人恩怨、组织本身的保密与反渗透能力差异,都可能起作用。把这个现象唯一地归因于"得民心",还没有独立排除掉这些替代解释,就已经把结论填进去了——这正是拙文第三节批评陈述过的那种排除不完整。

三、关于"丙党模型只适用于民主选举,暴力夺权中不存在"

这一条在史实上恐怕站不住。中国历史上暴力夺权的过程里,从不缺扮演""的第三方武装或地方势力。楚汉相争里的韩信,在拜将之前确实只是个不受重用的下级军官,谈不上手握重兵;但拜将之后独立开辟北方战场,破魏、灭赵、降燕、下齐,平定齐地后拥兵数十万、自成一军,这时候他才真正处在楚汉之间的关键位置——项羽曾派武涉游说他反刘自立或联楚,蒯通更直接劝他"三分天下、鼎足而立",韩信最终选择继续效忠刘邦、发兵会师垓下,才终结了楚汉相持的僵局。这跟"丙党在两大力量势均力敌时起决定性作用"是同一个结构,而且完全不涉及选票,是彻头彻尾的暴力集团博弈。类似的还有清入关之际的吴三桂,以及楚汉相争前期的英布、彭越——都是在两大暴力集团相持不下时,因一方或另一方倒戈而直接决定胜负的第三方力量。Shapley-Shubik框架本身刻画的是任何联盟博弈里"谁是那张能让局面翻盘的关键票",并不限于议会投票,武装集团之间的结盟、倒戈、观望同样完全符合这个结构。所以这一条恐怕是对模型适用范围的误解,不是模型本身的问题。

四、关于"否定中共现在合法性"的说法,以及骗与真心的争论

这一条需要明确澄清:拙文从未论证过"中共现在不具有合法性",通篇甚至没有把矛头对准中共这一个具体对象。第七、八节专门用美国大选的"摇摆州"做对照,指出中美两句结构完全相同的话,一句止步于事实描述,一句被镀上了神圣的道德正当性,这个差异被归因于语言和话语传统,而不是任何一方政权本身。第六节末尾也说得很明白,这套关于欺骗与正当性的检验标准如果保持自身一致,"本就该导向……民心式的正当性,从来都是一种普遍虚构的道德汇率,不因立场而有例外——这把刀不能只对着一边磨"。也就是说,您现在提出的"那今天倡导自由民主者又怎么判定他们是真心还是骗人"这个反问,拙文其实已经先一步替您问过了,给出的答案也是一致的:任何一方,不论左右、不论古今、不论是靠选票还是靠暴力夺权,靠民心叙事获得的正当性,都同样经不起这套检验,没有谁能例外——这不是论证的漏洞,是拙文本来就想走到的地方。

至于"发起者也许当初是真心的,只是后来变心了,或者是自我欺骗"——这一点其实无损于拙文的论证,因为论证从来不要求发起者主观上存心欺骗。一个人真心相信、后来被现实推翻,和一个人存心撒谎,在"当初那份支持是否构成对后来实际发生之事的知情同意"这个问题上,结果是一样的:支持者当初同意的,是发起者描绘的那个(后来没有兑现或走向反面的)图景,不是后来实际发生的那个图景。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承诺的内容有没有兑现,不在于说话者当初是否怀有诚意——诚意只影响我们该不该在道德上谴责发起者本人,不影响"这份同意能否正当化后来的结果"这个独立的问题。

五、关于"那汉朝、明朝也不具有合法性,秦朝、元朝就该永远执政"

这是一个拙文里没有的立场。拙文从未主张"某个政权不具有合法性",也从未主张"只有得民心的政权才有权推翻上一个政权,否则前朝就该永远统治下去"。这个二选一本身是您构造出来的,并非拙文的前提。拙文批评的始终是一种论证方式——用既成的结果回溯性地追认一个原因,再把这个原因镀上道德正当性的光环,这个批评对汉代秦、明代元、中共代国民党、乃至美国大选,用的是同一把尺子,并不会因为拿起这把尺子,就自动导向"前朝应当永远执政"这样的结论——那需要另外一整套关于革命权、抵抗权的理论,跟本文讨论的语言和逻辑问题,不在同一个层面上,不宜混为一谈。

以上五条,供陈先生参考。文章本意是想把"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流传两千年的话,拆开看看它靠什么在起作用,而不是想借它评判哪个具体政权。如果您觉得哪一条我理解有偏差,欢迎继续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