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畅: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之理解
舒畅: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之理解
战争是人类历史上最悲惨的事情之一。从有文明记录以来,人类始终无法摆脱战争。无论是古代王朝之间的征战,还是近代以来的大规模战争,战争几乎伴随着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一段和平之后,往往又会爆发新的战争;战争结束之后,又迎来新的和平,如此循环往复。
战争带来的是生灵涂炭、财富毁灭、社会倒退,甚至文明的衰落。更可怕的是,随着核武器的出现,一旦爆发全面核战争,人类文明乃至整个地球生态都可能遭到毁灭性的打击。因此,从整个人类共同利益来看,战争绝不是一件值得颂扬的事情。只要是正常、有理性的人,都应该反对战争、争取和平,而实现和平最好的途径应该是外交谈判、国际合作和和平协商。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社会成立了联合国,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希望通过国际法和国际合作减少战争,用谈判代替武力,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这种努力虽然并不完美,也未能完全阻止战争发生,但至少体现了人类希望摆脱战争、追求和平的共同愿望。
然而,反对战争,并不意味着所有战争都应一律反对。这是因为战争双方往往一方是侵略者,另一方则是抵抗侵略者,不能把所有战争混为一谈,更不能简单地用“反对一切战争”“好战必亡”或“忘战必危”等口号作为判断战争的标准。世界的现实远比几句简单的格言复杂得多,对任何战争都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判断一场战争是否具有正义性,关键在于回答几个最基本的问题:是谁发动了战争?为什么发动战争?战争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其他和平解决方案?战争是否符合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战争是否主要针对军事目标,而不是故意屠杀无辜平民?战争过程中有没有犯下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战争结束后又如何处理战争留下的破坏和创伤?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两个口号就能够回答清楚的。
如果一个专制独裁国家,为了扩张领土、掠夺资源、维护个人统治,或者为了推行某种意识形态和宗教目标而发动战争,那么这种战争就是非正义战争。相反,如果一个国家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土、保护自己的人民而抵抗侵略,那么从国际法和普遍认可的价值原则来看,这种战争就具有正义性。
以俄乌战争为例,我认为俄罗斯侵犯乌克兰国家主权,以武力扩张领土,作为战争发动者理应受到谴责。相反,乌克兰作为被侵略的一方,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土和人民而进行抵抗,具有正义性。世界上任何爱好和平的国家,都应该支持乌克兰,并给予必要援助,帮助其抵抗侵略。当然,这场战争最终将如何结束,并不是“好战必亡”或者“正义必胜”这样幼稚的口号所能决定的。战争的结局受到军事实力、经济实力、国际支持、民心士气、政治决策,甚至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
事实上,如果撇开战争双方来抽象谈论一场战争是正义还是非正义,往往毫无意义。因为同一场战争,对于侵略者来说可能是非正义的,而对于被侵略者来说却是正义的。发动战争的一方如果是为了侵占别国领土、掠夺别国资源,那么这就是非正义战争;而被侵略国家的人民奋起抵抗,则是保卫家园的正义战争。因此,不能抽象地评价一场战争整体是什么性质,而必须看谁是发动者,谁是侵略者,谁是抵抗者。
第二次世界大战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希特勒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对许多国家造成巨大灾难,这是非正义战争;而同盟国进行反法西斯、反侵略战争,则具有正义性。
再以海湾战争为例。萨达姆发动战争侵略科威特,这本身就是一场非正义战争。随后,美国领导多国部队发动“沙漠风暴”军事行动,最终击败伊拉克军队。虽然布什政府当年关于伊拉克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部分理由,后来被证明并不完全符合事实,但我个人认为,推翻萨达姆这样一个长期发动侵略战争、残酷镇压本国人民的独裁政权,总体上仍然有利于地区和平与国际安全。所以美国的沙漠风暴军事行动是一场正义的战争。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再看以哈冲突。10月7日,哈马斯武装分子袭击以色列,造成大量无辜平民死亡,并劫持人质。从这一点来看,哈马斯发动的这次袭击属于非正义战争。以色列随后展开军事反击,其目的在于打击袭击者、营救人质、保障国家安全,因此从战争性质来看,具有正当性和正义性。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在战争过程中所有具体行动都一定完全正确。即使是正义战争,也必须尽量避免伤害无辜平民,并受到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约束。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战争本身极其残酷,不但可能导致大量平民死亡,也会造成经济崩溃、民生困难和社会创伤。因此,我始终坚持,战争能避免就应该避免;一旦战争已经爆发,就应尽可能缩短战争时间,尽快恢复和平。
至于战争最后的结局,也并非总是“正义必胜、邪恶必败”那么简单。从长远来看,正义或许最终能够战胜邪恶;但在某一个历史阶段,为了国家长远利益,为了挽救整个民族,有时也不得不作出艰难选择,甚至暂时放弃部分利益,以换取未来更大的生存空间。这种现实,在历史上并不少见。
任何战争无论战争打得多么激烈,或者是一方彻底失败举旗投降或者是回到谈判桌前。真正结束战争的,往往不是最后一颗子弹,而是双方签署的和平协议。
战争永远不是人类最理想的选择,和平才是全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当侵略发生、国家主权和人民生命受到侵犯时,抵抗侵略、维护国家生存,就是正义的。我们既不能把一切战争都看成正义,也不能把一切战争都简单地视为邪恶。真正值得坚持的,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才能更加理性地认识战争,也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