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翼法官妄图取代宪法.总统签署美伊备忘录.美联储换将!
*
文章提要:
创始人一再警告不要集中权力,因为他们了解人性。 任何机构都不能免于用自己的判断代替既定规则的诱惑。 事实证明,法官也不例外。
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正确的问题都不应该是裁决是否推进了首选的政治目标。 应该是该裁决是否忠实地适用了颁布的法律。
当美国人开始通过识别任命总统而不是阅读相关法律文本来预测结果时,就出了危险的问题。
宪政的生存最终取决于法律管理人民的原则,而不是通过操纵法律来管理人民。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法治不再是运作原则;它变成了一个笑话。


白宫发布了一段视频,显示唐纳德·特朗普总统签署结束伊朗战争的谅解备忘录。
特朗普在法国参加本周的七国集团峰会,在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在凡尔赛宫内举办的晚宴上签字。






美联储主席凯文·沃什说:“任何机构,领导层的更迭都是重申其使命的自然和及时的机会。 审查当前的做法,并考虑这些做法是否符合我们的目标。”

~~~~~~~~~~~~~~~~~~~~
法官如何操纵法律。
今天,许多法官现在认为自己的角色不是发现法律的真正含义,而是合理化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意味着什么。
作者:Jim Cardoza | 2026年6月17日
是《自由的道德优越》的作者及LibertyPen.com的创始人。 在那里阅读更多他的文章。

美国人被教导正义是盲目的。 我们被告知,法官只是按书面形式适用法律,忠实地解释法规和宪法条款,不考虑政治、意识形态或个人偏好。 形象令人欣慰:一个中立的仲裁者权衡事实和法律,不受党派激情的影响。
然而,任何关注现代司法机构超过几年的人都会认识到一个令人不安的现实。 在该国大多数具有政治意义的案件中,结果往往不能通过法律的明确语言来预测,而是通过审理案件的法官的身份来预测。 在提交第一份简报和口头辩论开始之前,经验丰富的观察员经常问一个简单的问题:“谁任命了法官?”
原因很明显。 在涉及选举、行政权力、移民、环境监管、枪支权利、宗教自由、竞选资金、平权行动、堕胎或行政当局的案件中,司法决定往往与将这些法官安排在法官席上的总统的政治哲学相一致。
——这不是创始人的本意。 宪法是法律,而不是粘土。
词语是精心挑选的。 权力是故意列举的。 明确指定了权利。 目的是建立政府无论谁碰巧担任公职都无法越过的界限。
但上个世纪发生了奇怪的转变。 今天,许多法官现在认为自己的角色不是发现法律的真正含义,而是合理化他们认为法律应该意味着什么。
【创始人设想了一些非常不同的东西。】
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将司法机构描述为“最不危险的分支”,因为它既没有钱包的力量,也没有剑的力量。 法院会行使判决,而不是意志。 他们的任务是解释法律,而不是制定法律。 憲法旨在成為國家的最高法律,對法官和立法者或總統具有約束力。 整个结构依赖于单词具有意义的假设。
毕竟,如果宪法语言意味着法官在任何特定时刻决定它的意思,那么宪法就不再是法律,而是成为一个空容器,用党派政治任命者想要的任何东西来填充。 限制功能消失了。
【司法哲学曾经是关键的。】
原始派法官通常会询问宪法条款在通过时意味着什么。 文字主义法官专注于立法者颁布的词语的普通含义。 无论人们是否同意这些方法,他们都试图将司法决定固定在法官个人偏好之外的东西上。
现在,我们有法官接受“活生生的宪法”的概念。 他们认为宪法条款是不断发展的概念,其含义随着“当代价值观”、社会发展和政治偏好而变化。
这解释了为什么司法任命成为现代美国最具争议的政治斗争之一。 政客们不会花费数百万美元进行激烈的确认战,因为他们认为法官只是叫球和罢工。 他们打架是因为他们明白司法决定可以決定几十年的公共政策。

没有一个足球迷会庆祝新裁判的任命,因为他希望裁判会改写规则手册。 然而,政治活動家經常慶祝司法提名,因為他們期望未來的裁決有利於他們理想的結果。
如果法官只是运用明确的法律语言,就没有什么理由痴迷于谁提名了他们。 然而,双方的政治家显然不这么认为。 法官往往比身穿長袍的政治家更不過。
当联邦上诉法院或最高法院出现空缺时,活动家立即开始计算未来案件的裁决。 辩论很少关注法律工艺或学术卓越。 相反,注意力集中在预期结果上。
被提名人会赞成更广泛的监管权力吗? 被提名人会支持对枪支的限制吗? 被提名人会同情宗教自由主张吗? 被提名人会坚持执行行动吗? 这些问题占主导地位,因为每个人都明白司法哲学经常预测政治结果。
【更具有启示性的是公众对有争议的裁决的反应。】
当法院产生一方赞成的结果时,支持者通常会庆祝司法机构的智慧和独立性。 当同一个法院产生不利的结果时,批评者突然谴责司法行动主义和政治偏见。
这种反应揭示了一个令人不舒服的事实。 许多人认为法院不是适用法律的机构,而是政治行为者,只有当他们提出优惠政策时,他们的决定才有价值。 司法机构本身鼓励这种看法。
考虑以下情况:根据法院的组成,用直截了当的语言编写的宪法条款受到截然不同的解释。 公民可以看到,法律推理只是用来证明预先确定的结论是合理的。
【这种看法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法治取决于公众的信心,即法律纠纷是按照中立原则而不是政治忠诚度解决的。 一旦公民得出结论,法院结果主要反映了法官的意识形态偏好,对法律机构的尊重就会正确地开始受到侵蚀。
如果人们相信法律在法官面前意味着一件事,而在另一名法官面前意味着完全不同的事情,那么一个社会就不能长期保持自由。
【可预测性不仅仅是方便;它对自由至关重要。】
个人可以围绕稳定和可理解的法律来组织他们的生活。 当法律含义根据司法机构的政治组成而变化时,他们不能这样做。
随着司法任命变得比法定语言本身更重要,立法者获得了撰写模糊法律的激励,法官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填空。 权力逐渐从民选代表转移到非民选法院。
创始人一再警告不要集中权力,因为他们了解人性。 任何机构都不能免于用自己的判断代替既定规则的诱惑。 事实证明,法官也不例外。
在任何法律纠纷中,正确的问题都不应该是裁决是否推进了首选的政治目标。 应该是该裁决是否忠实地适用了颁布的法律。
当美国人开始通过识别任命总统而不是阅读相关法律文本来预测结果时,就出了危险的问题。
宪政的生存最终取决于法律管理人民的原则,而不是通过操纵法律来管理人民。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法治不再是运作原则;它变成了一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