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到底是什么?——一种反主权的政治哲学尝试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四)

作者:艾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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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到底是什么?——一种反主权的政治哲学尝试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四)


现代人习惯于把国家看作一种实体。

地图上的边界是国家。

军队是国家。

政府是国家。

法律是国家。

国旗是国家。

久而久之,人们甚至开始相信国家拥有自己的意志、自己的利益、自己的生命。

国家安全。

国家利益。

国家尊严。

国家意志。

仿佛国家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巨大人格。

然而,如果认真追问一句:

国家到底在哪里?

答案却变得十分困难。

国家不在土地之中。

因为土地始终存在,而国家不断变化。

国家不在人民之中。

因为人民更替,而国家依旧延续。

国家不在政府之中。

因为政府可以被推翻。

国家也不在法律之中。

因为法律不断修订。

于是一个奇怪的问题出现了:

国家究竟是什么?

现代政治哲学对此给出的答案几乎是一致的。

国家是一个人格。

霍布斯最清楚地表达了这一点。

在《利维坦》中,国家被定义为一个“人造人格”。

人民通过授权创造出一个更高的人格。

从此,国家获得统一意志。

获得行动能力。

获得统治权。

这便是现代国家理论的诞生时刻。

此后的几百年里,人们争论民主还是君主制,争论自由主义还是社会主义,争论共和还是保守。

但他们很少怀疑这件事情本身:

国家是一个人格。

国家拥有意志。

国家能够行动。

国家能够要求服从。

而这恰恰可能是现代政治最大的神话。

因为所谓人格,意味着能够拥有自己的目的。

一个人有自己的目的。

一个公司有自己的目的。

一个协会有自己的目的。

那么国家的目的是什么?

问题就在这里。

国家从来无法回答。

因为国家并不是一个真实的人。

它不会感受痛苦。

不会感受快乐。

不会经历死亡。

真正痛苦的是具体的人。

真正快乐的是具体的人。

真正死亡的也是具体的人。

国家本身并不生活。

国家本身也不会死亡。

所谓“国家利益”,往往只是某些人的利益。

所谓“国家意志”,往往只是某些人的意志。

所谓“国家尊严”,往往只是某些人的尊严。

一旦把国家人格化,真正的人反而消失了。

于是现代政治产生了一种奇特的倒错。

原本国家是为了人而存在。

结果人开始为了国家而存在。

原本国家是工具。

结果国家变成了目的。

原本国家是仆人。

结果国家变成了主人。

二十世纪的历史几乎就是这种倒错不断扩大的历史。

法西斯主义如此。

共产主义如此。

民族主义如此。

甚至许多自由主义国家也未能完全摆脱这种逻辑。

每当人们说:

“国家需要。”

“国家决定。”

“国家要求。”

国家便开始获得一种神秘的生命。

而这种生命恰恰来自人民让渡出去的生命。

因此,真正需要被质疑的并不是某一种国家形式。

而是国家人格本身。

国家为什么必须是一个人格?

国家为什么必须拥有独立意志?

国家为什么不能只是一个关系网络?

如果放弃人格化思维,国家的面貌便会发生根本变化。

国家不再是主体。

国家只是结构。

国家不再拥有意志。

国家只是协调。

国家不再拥有利益。

国家只是管理利益冲突的机制。

国家不再是行动者。

国家只是行动得以发生的条件。

这意味着一个极其重要的转变:

国家不是一个“谁”。

国家是一个“如何”。

国家不是某个存在物。

国家是一种组织关系。

就像市场不是一个人格。

语言不是一个人格。

互联网不是一个人格。

国家也未必是一个人格。

它更像一种制度性的基础设施。

这种理解将彻底改变政治哲学。

因为一旦国家不再是人格,那么主权就失去了存在基础。

主权本质上是一种人格概念。

只有一个人格,才能拥有最终意志。

只有一个人格,才能拥有最高权威。

只有一个人格,才能成为命令的来源。

如果国家不是人格,那么国家便无法成为主权者。

而只能成为受托关系的集合。

政府不再统治国家。

政府管理国家事务。

议会不再代表国家意志。

议会协调社会利益。

法院不再捍卫国家权威。

法院维护制度信任。

军队不再效忠国家人格。

军队履行共同体赋予的职责。

在这种图景中,国家更像一个信托平台。

不同的人将部分事务交给这个平台处理。

安全交给它。

基础设施交给它。

争端解决交给它。

公共服务交给它。

但没有任何人把自己的全部人格交给它。

国家获得的是事务授权。

而不是生命主权。

这两者之间存在决定性的差异。

授权总是有限的。

主权则倾向于无限。

授权可以撤销。

主权要求服从。

授权服务于目的。

主权创造目的。

因此,一旦从信托逻辑重新理解国家,我们便会发现:

现代政治最深刻的危险,并不是暴政。

而是国家人格化。

因为一切暴政最终都建立在同一个信念之上:

国家拥有独立于人民的存在。

国家拥有高于人民的目的。

国家拥有超越人民的价值。

而一旦接受这一前提,那么无论是民族、阶级、历史还是文明,都可能成为要求牺牲的理由。

相反,如果国家只是一个受托结构,那么事情将完全不同。

国家无法要求牺牲。

因为国家本身不是目的。

国家无法要求忠诚。

因为国家本身不是人格。

国家无法要求崇拜。

因为国家本身不是神。

它只能要求履约。

只能要求合作。

只能要求共同遵守已经形成的授权关系。

这是一种去神圣化的国家观。

也是一种去主权化的国家观。

在这里,国家不再是利维坦。

国家不再是历史主体。

国家不再是民族精神。

国家甚至不再是一个“存在者”。

国家只是人与人之间无数授权、信任、责任与合作关系所形成的制度性网络。

如果说近代政治哲学的问题是:

谁应该统治?

那么未来政治哲学的问题或许应该变成:

哪些事务需要共同处理?

这些事务应当如何被授权?

授权如何被监督?

监督如何被撤销?

国家不再是答案。

国家只是这些问题暂时形成的一种组织形式。

因此,真正颠覆性的结论也许是:

国家从来不是一个主人。

国家甚至不是一个人。

国家只是一种被误认为是人格的信托关系。

而政治哲学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一种关系当成了一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