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之后:从私法授权与信托视角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三)

作者:艾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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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之后:从私法授权与信托视角重新理解政治哲学

(《后启蒙政治哲学》之三)


现代政治哲学几乎全部建立在一个共同前提之上:政治首先是一种公共权力问题。

无论是霍布斯、卢梭还是康德,无论是自由主义、共和主义还是保守主义,他们思考的起点都是同一个问题:

谁拥有统治的权力?

霍布斯回答说,是主权者。

卢梭回答说,是人民。

康德回答说,是理性的公共意志。

施密特则进一步指出,真正的主权者是能够决定例外状态的人。

他们彼此争论不休,但他们从未真正怀疑过“主权”本身。

换言之,现代政治哲学的真正基础并非自由,也并非民主,而是主权。

自由只是主权的形式。

民主只是主权的来源。

法治只是主权的约束方式。

但主权本身始终处于不可怀疑的位置。

因此,从霍布斯到施密特,政治始终被理解为一种统治关系。

即便在最自由主义的理论中,国家仍然拥有一种最终不可挑战的权力。

这种权力被称为主权。

而这恰恰可能是现代政治思想最深刻的盲点。

因为主权这个概念本身,已经预设了政治必须是一种支配结构。

政治的核心被理解为命令与服从。

于是所有政治理论最终都会遇到同一个问题:

谁来限制最终的权力?

霍布斯无法回答。

卢梭无法回答。

施密特也无法回答。

因为对于他们而言,最终权力之所以最终,正是因为它不再受其他权力约束。

于是现代政治哲学始终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

要么相信理性能够约束权力。

要么相信权力能够约束自身。

前者是启蒙主义。

后者是政治神学。

两者都未能摆脱主权的逻辑。

然而,如果我们把目光从公法转向私法,那么政治的图景可能完全不同。

在私法世界中,权力并非实体,而是关系。

代理人拥有权力,但这种权力来自委托。

监护人拥有权力,但这种权力来自照管责任。

受托人拥有权力,但这种权力来自信托义务。

没有任何一种权力天然属于权力拥有者本人。

所有权力都只是某种关系中的暂时位置。

这种思维方式与主权逻辑形成鲜明对照。

主权逻辑认为:

权力先于关系。

因此关系依赖权力。

而信托逻辑认为:

关系先于权力。

因此权力依赖关系。

这看似只是法律技术上的区别,实际上却意味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宇宙。

在主权政治中,问题是:

谁有权统治?

在信托政治中,问题变成:

谁被授权处理什么事务?

前者关注权力归属。

后者关注授权边界。

前者强调服从。

后者强调责任。

前者制造统治者。

后者制造受托人。

从这个角度重新观察国家,一个惊人的结论逐渐浮现:

国家或许根本不应该被理解为主权实体。

国家更接近于一个巨大的信托组织。

政府并不拥有国家。

官员并不拥有权力。

议会并不拥有人民。

他们只是某种受托关系中的执行者。

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现代政治学中的许多核心概念都需要重新解释。

例如民主。

传统民主理论关注的是权力来源。

人民是否同意?

选举是否公平?

授权是否正当?

但信托视角关注的则是另一件事:

即使授权已经产生,受托人是否仍然忠实履行义务?

一个政府即便通过自由选举产生,也仍然可能背叛其受托责任。

因此民主不再仅仅是授权机制。

更是问责机制。

同样,法治也将获得新的含义。

传统法治试图用规则约束权力。

但信托逻辑认为,真正约束权力的并不是规则本身,而是责任结构。

因为规则总会出现漏洞。

法律总会遇到例外。

真正重要的是,即使在规则无法覆盖的地方,受托责任是否仍然存在。

这恰恰触及了施密特留下的问题。

施密特正确地指出,例外状态无法被规范完全吸收。

但他错误地认为,例外状态因此属于主权。

事实上,例外状态并不意味着责任的消失。

它仅仅意味着规则的暂时中断。

一个受托人即使在紧急状态下获得更大的行动空间,也并不因此获得主权。

恰恰相反。

由于缺乏规则约束,他反而承担更重的责任。

这正是私法与公法最根本的区别。

公法在例外状态中扩张权力。

私法在例外状态中强化责任。

因此,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如何消灭例外状态。

而是如何让例外状态仍然处于信托关系之内。

如果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施密特的政治神学便会失去根基。

因为主权的神秘性来自一种假设:

存在某种超越一切关系的最终意志。

而信托理论否认这种存在。

它认为任何权力都来源于关系。

任何授权都服务于目的。

任何受托都承担责任。

不存在脱离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权力。

因此也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主权。

政治哲学由此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重心转移。

从统治转向服务。

从命令转向委托。

从权威转向责任。

从主权转向信托。

这并不意味着政治冲突会消失。

也不意味着强制会消失。

强制仍然存在。

监护人仍然能够限制被监护人的行为。

代理人仍然能够代表委托人作出决定。

政府仍然能够征税、执法和战争。

但这些行为不再被理解为统治权的表现。

而被理解为受托责任的履行。

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政治想象。

在这种想象中,人类不再寻找一个能够统治所有人的主人。

而是在不断构造和重构各种授权关系。

国家不再是利维坦。

政府不再是主权者。

政治也不再是寻找最高权力的学问。

政治成为关于信托、责任与授权的学问。

如果说启蒙试图用理性取代神学,那么未来的政治哲学或许需要进一步完成另一项工作:

用信托取代主权。

因为真正危险的,从来不是例外状态。

而是人们相信,有人能够在例外状态中成为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