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尸案,邓时代人体器官移植的法西斯铁幕
谈起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这是非常著名的悬案。当事人名叫刁爱青,是来自江苏农村的女大学生,在南京大学成教学院就读。但1996年冬天,刁爱青在宿舍附近离奇失踪。随后校方寻人未果,南京市区却在多地连续发现碎尸包裹,多达几十处。其中,有切成2000多片的肉片,用水煮过,还有煮过的头颅,切下来的耳朵,此外还有切割后的参与肢体,内脏,小肠,等等。由于案件的照片极度血腥,很容易引发读者不适,在这里就不展示了。
这个案件一直都是悬案,始终没有告破,这就引发很多作者去分析幕后真凶。有些作者写的文章,是认为被害人刁爱青在失踪前的最后旅程,很可能是去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吃饭,结果意外发生了强奸案,最后被杀害。而事发后,餐馆的老板,也是厨师,一家人联合分尸,消灭现场证据,再四处抛尸。
开始看到这种观点时,觉得多少有些道理。但在查看了很多现场证据和相关报道之后,我逐渐发现,这种对案情的解释是错误的。根据尸体切片的照片来分析,按餐馆老板作案的解释,是厨师把尸体切成了2000多片,而且最初目的是要做成红烧肉,卖给顾客。只是随后发现失败了,这才转而抛尸。但仔细察看很多现场照片,这不可能是厨师作案。因为尸体的骨骼都被剔除的很干净,这不是厨师的刀法和习惯。综合各种证据,只能是外科医务人员,惯用手术刀的专业人士,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而且,根据警方拍摄的照片,抛散到南京多处的残骸,拼装之后的完整尸体形态,死者的右臂有明显的骨折痕迹。根据骨折的角度来分析,这明显是有人施暴,折断了刁爱青的右前臂。折断右前臂的情况,明显不符合强奸案的典型特征。一般来说,强奸案的目标是性侵害,制造骨折不利于犯罪分子实施性侵。从这一特征来分析,所谓餐馆老板在餐馆制造奸杀案的案情解释,难以成立。
此外,尸体的一些部分被水煮过,比如一部分骨骼,内脏,以及身体切片的部分。从常识来看,做餐饮的老板,不可能不知道,不同种类的动物肉味道大不一样,这不能混淆。至于用人肉替换猪肉或牛羊肉,那不可能吃不出来。因此,用水煮烫尸体,只能是为了消灭现场证据。比如凶手的指纹,DNA,以及一些相关的工具,药物,留下的痕迹,等等。这也足以说明,作案者非常专业,对警方的刑侦手段非常了解。因此,作案时做了充足准备,尽量消灭尸体上一切相关证据。这与上面的分析,医务人员的特征,又联系起来了。
从常识分析,做餐饮行业的小店,小老板,一家人都是做小生意,通常都是和气生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样的群体,根本没有这么大的胆量和心理素质,对着一具尸体认真细致地操作,把肉剔的这么干净。厨师不熟悉人体结构,剃成这样的效果,先不说可能不可能,这要掉多少时间?那这不可能毫无声息,掩人耳目。另据媒体报道,事后南京警方对周边很大一片区域,都详细排查,一个人都没有放过。如果的确是餐馆作案,那不可能查不出作案的餐馆。
而另外一些报道,提供了重要线索。有一个页面为“未解之谜”的网站,提供了南大医学教授黎介寿同碎尸案的相关性,这涉及到一次非常重要的异体小肠移植手术。其中披露,就在1996年1月19日,黎介寿院士再次成功为患者进行了换肠手术,这是亚洲第二例人体异体小肠移植手术。而此前,1994年的亚洲第一例手术,也是黎介寿做的。当时黎介寿所在的南大医学院,就在案发地附近,而手术地点,南京军区的部队医院,中山东路305号,同样在案发地附近。
异体器官移植,必须得活体取出相关的重要器官,否则器官很快就会随原主人的死亡而失效。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只有一些意外事故,比如车祸,才能提供器官移植的机会。但这种偶然机会是非常少的,一般指望不上。再就是主动捐献的活体募捐者,但这种机会更少,尤其是重要器官,一旦捐献会导致原主人自身快速死亡。此外,就是死刑犯,在枪决犯人之前,如果犯人和家属同意捐献器官,专业外科医生就会在一旁守候,实行死刑后,外科医生会迅速取出所需器官。但死刑犯数量也很有限,尤其是适合器官移植的候选者,这就更少。因此,在器官移植手术中,器官移植的来源,经常是个难题。
1996年1月19日,黎介寿院士做的这次手术,具体患者是谁?媒体没有任何报道,这也许是牵涉到重要的大人物,看不到任何相关信息。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手术的难度极大,在开创阶段,价格也必然是惊人的,一般人恐怕负担不起这种高昂费用。至于这次手术的器官来源,也没有任何详细报道。
但从时间点和地点来分析,同样是在南大校园,碎尸案的被害者刁爱青,在1996年1月10日突然就失踪了,而且她根本不可能走远,应该就在附近。此后,到1月19日,南京围绕刁爱青所在校园附近的一些地点,突然陆续出现了很多抛尸袋。但几乎与此同时,也是1月19日,就在南大校园,医学院的教授,又成功地实施了一次非常重要的小肠异体移植外科手术。
为什么说这次手术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只有当这第二次异体换肠手术成功,黎介寿的成就才会得到世界公认,南京军区总医院才会被列入全球仅有的9个国家中的24所可以进行异体小肠移植手术的名牌医院行列,成为当时亚洲唯一能正式施行这一手术的医院。也正是在1996年,黎介寿成功地评上了院士,这与这次手术的成功直接相关。
根据案发后警方对尸体的描述,尸体的内脏被煮熟,尤其是肠子,还被专门整理过,整齐地码放在一起。这就非常符合医生的习惯以及器官移植的特征。结合上述证据分析,刁爱青应当是在1月10日失踪当日,突然被人囚禁起来,以便作为接下来的重大手术的活体移植器官来源。如果按照医院标记的手术时间,应该直到1月19日实施手术之前,刁爱青被麻醉,通过外科手术取出小肠,以供移植。随后,便被肢解,是专业外科医生把尸体切成了2000片,并煮熟了一些最重要的部分,以便彻底消灭可能残留的现场证据。
从警方拍摄的重新组合后的尸体残骸照片也可以看出来,死者的右臂有明显的骨折,呈现接近90度的直角形态。这种特征不可能是源于强奸案。很可能是由于被囚禁后刁爱青激烈反抗,或者为了便于医院方面把这名女大学生伪装成骨折病人,导致案犯施暴,干脆将其右臂彻底折断,以便有效控制她。据此推测,刁爱青的身体表面,有可能还存在大量其他施暴证据,导致凶手干脆采用切片加煮熟的方式,彻底去除一切痕迹。
之后,小肠异体移植的重大手术成功进行,而残留尸体也被四处抛出。直到有人报警,被警方发现。但在这个过程里,南京大学,南京警方,反应速度似乎并不是很快。尤其是,他们公布的当事人照片,还是刁爱青高中时期的照片,并不是大学期间的照片。这个现象极度反常,因为刁爱青在高中时的形象与大学期间的形象有较大反差。这样的照片,显然不利于警方快速查找线索。
因此,南京的警方似乎从一开始就被误导了。从当时的情况分析,这个照片肯定不是警方自己找出来的,只能是学校提供的。但由于照片反差较大,就影响了警方发掘重要线索。导致案件的调查期延长,这就更有利于凶手进一步消灭各种现场证据。
从抛尸的过程来分析,本来,凶手似乎是想把尸体的肌肉切片、内脏和软组织都剔掉,尤其是体表的肉片,都煮熟了,再逐渐分散地抛到垃圾站,这样并不会有人发觉这是人体的肌肉和组织。而头部,以及人体的骨架,都可以保留,到最后再处理成骨骼标本。因此,除了煮过的体表切片肌肉组织,案犯还煮过了一些部分,比如右臂和头部,似乎正在实施这个计划。
在医院里,骨骼标本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尤其在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医院,骨骼标本很有价值,管理也并不严格。这就没有什么风险,将来再找机会处理掉,也不用牵涉火化部门和后勤部门的更多知情者,神不知鬼不觉地,外科医生自己就把问题都解决了。
此后,如果始终都没人报警,那也就不会案发,刁爱青很可能会被当成失踪人口处理。实际上,每年都有很多人失踪,包括年轻女大学生,通常根本不会引发轩然大波。但在刁爱青的案例中,在处理尸体时突然出现问题,导致案发。如果不是这样,将来最多是她家里人跑到学校闹一闹,但作为弱势群体,一个无权无势的农民家庭根本也闹不大。最多是学校出点小钱,或者雇佣保安打手连哄带吓,很快也就打发了。
但不知为什么,在最后收尾处理尸体时,具体操作者突然出现差错。在早期扔到垃圾站的切片肌肉组织里,竟然夹带着几根手指。这导致在垃圾站捡起人肉袋子的清洁工阿姨,回家在厨房清洗肉片准备做饭时,发现手指后意识到这是人肉,因而报警。正常来讲,这部分人肉切片不应该夹带手指,应该是只有煮过的肉片。那么拾到肉片的清洁工阿姨,也许就把肉片吃掉了。如果觉得不好吃,也会扔掉,但绝不会报警。像内脏也是一样,要么有人拾到吃掉,要么就扔在垃圾站,很快就会腐烂,没人知道也没人关心这到底是什么。
在发现突然有人报警之后,案犯处理尸体的整个节奏就被彻底打乱了,此后凶手应该是彻底放弃了保留人体标本的设想,决定迅速扔掉剩余的所有尸体骨骼,包括头部,这才出现东一包西一包到处乱扔尸体的现象。在这个过程里,煮过的头部还割掉了一只耳朵,这很可能是因为凶手本来正在准备把头部做成头骨标本,这需要先用水煮整个头颅,但接下来割掉一只耳朵后,原计划就因有人报警而无法实施,因此不再保留头部转而抛尸。此后,南京总共出现多达几十处抛尸地点。这明显是凶手害怕事情败露,开始慌乱,抓紧时间快速清除剩余的一切残余痕迹。
从上面的这些特征来推理分析,南大碎尸案的凶手绝不可能是一两个人所为,这应该是一个团队。仅从几十处抛尸地点来看,参与扔尸体的人就至少得有两三个。因此,这应当是一个专业小组,起码有四五个人参与分尸过程。而且其中的骨干肯定是专业医生,以前就作过很多器官移植活动,对解剖尸体,取活体器官,包括人体结构,如何分尸,都非常了解。当警方开始调查,寻找线索,这个专业小组必然会集体行动,上下动员,想方设法,彻底消灭一切现场证据,确保警方和媒体无法查出真相。
当然,尽管同医院关系密切,这个专业小组的行为并不能被认为是官方的行为。无论哪个医院,包括军队的医院,不可能公开动用体制来参与拘禁女大学生并活摘器官。这是这个小组事后采用把体表肌肉组织切片煮熟后并把分割后的肢体用小包分散扔到垃圾站处理掉的原因。因为这些行为只能是个人的私下行为,看起来必须与医院无关,而且并不需要正式动用医院的官方体制来配合这个小组的行动,这才能掩人耳目,避免走露风声。
有人说,为什么不用医院的焚尸炉处理掉刁爱青的尸体?或干脆动用军区医院的车辆,抛尸灭迹?其要害也就在这里,尽管医院的利益攸关人士会装糊涂,尤其在案发后医院必然和军区抱团,阻碍警方的调查,但不会赤裸裸地直接参与分尸灭迹。从这个意义上来分析,南京警方是既无能,也不是无能。说无能,是因为警方从一开始发现尸体,居然无法让南大校方提供一张刁爱青大学时拍摄的照片,反而搞来一张高中时的照片,四处张贴,寻找线索,这就在无形中阻碍了重要线索的发掘。但他们也不是无能,因为这个案件所牵涉的后台,重量级人物,能量太大,南京警方权力有限,无法调查真相。
有些报道称警方当初已排查到了军区医院,怀疑这里有问题,但无法进去调查。还有一些流传的说法,声称警方在事发两个月之后,到1996年的3月中旬,就在南京大学校内抓到了一名嫌疑人。但此人的供词让警方目瞪口呆,随后警方的调查又证实了这个嫌疑人的口供。但此事牵扯的人太多,后来就只能不了了之。因此,对于南大碎尸案,南京警方也只能装糊涂,没法真正调查这个案件。
还有一些有待证实的信息,比如有人声称,当时做的器官移植手术不止一个,除了黎介寿主持的小肠手术,另有一个肾脏移植手术,由黎介寿的弟弟也是后来的院士,著名肾外科专家黎磊石主持。而黎磊石又于2010年,跳楼自杀,具体原因未知。那么,当时如果确实也有肾脏移植手术,到底跟刁爱青有没有关系?这需要进一步探究。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刁爱青的血型问题。有说法流传,称刁爱青是罕见的熊猫血,在常见人群中仅占千分之四的比率。这种类型,进行器官移植的成功率会极高。而从刁爱青刚进学校时,由于体检的记录,早就被人盯上了,成为候选目标。毕竟,一个小女生来自穷困农村,又缺乏任何家庭背景,毫无反抗能力,这是最好的实验材料。
南大碎尸案这一悬案,幕后情况很可能是高度复杂。当时主持手术的医生,院士,本人是否清楚地知道所使用移植器官的具体来源?这难以核实,因为笼统地讲,这并不是主刀医生团队直接负责的专业职权和工作内容。但由于巨大的利益驱动,医院,甚至校方,虽然不会直接动用官方体制公开支持这种活体器官移植,但私下里,无论知情或不知情,很多人很可能都直接或间接卷入了这次事件。到最后,为了共同的利益,在巨大的经济和权力诱惑面前,这些人都心照不宣,达成默契,“一切向前看”,一起掩盖真相。
至于刁爱青一家,当然也就莫名其妙地,变成了无辜的牺牲品。然而,作为社会底层和农民子弟,刁爱青的“人体器官”活韭菜角色及其无产阶级家人的悲剧,其实也正是邓时代的微观缩影。南大碎尸案,充分显露出邓时代的可怕黑幕。在毛泽东去世后,随着右派官僚政变夺权,走资派群体全面复辟,东亚大陆的新兴官僚阶层和资产阶级霸权,几乎是为所欲为,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地生吞活剥,充分消化无产阶级群体子弟,更不用说一次针对草根女学生的活体器官移植手术。
众所周知,在1949后,中共一直都在高调宣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可是蓦然回首,我们才突然发现,邓小平时代的本质,其实是中共的官僚阶层挂着马克思主义的羊头,卖官僚资产阶级霸权的狗肉。从刁爱青的悲惨遭遇来看,新中国可谓是一夜回到解放前,重新再现了国民党时代的人吃人现象。在无产阶级陷入这种悲惨境地之后,只有充分揭露邓小平的真实面目,彻底颠覆走资派的法西斯铁幕,才会有真正的共产党,才会有真正的新中国。这正是南大碎尸案隐瞒三十多年之后的惊天黑幕,留给中国人民的最惨痛也最重大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