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大法官关于进步主义危害的论断切中要害
《华盛顿时报》日前发表社论:“托马斯大法官关于进步主义危害的论断切中要害”。请读社论全文:
周三,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仅用不到2000字的篇幅,便概括了自由主义给美国乃至全世界带来的深重危险。
在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举行的一场纪念《独立宣言》签署250周年的演讲中,托马斯大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以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为代表的人物——尤其是在近代史上——所推崇的那套意识形态所蕴含的根本性问题。
托马斯大法官向听众详尽阐释了这种哲学思想为何与构成美国核心的一切——即让美国成为世界上最自由、最受移民青睐的国家的一切特质——存在着与生俱来的、不可调和的矛盾。
“在威尔逊看来……自由不再是源自上帝的恩赐并先于政府而存在,而变成了必须仰仗政府的恩准才能享有的特权,”托马斯大法官在座无虚席的礼堂中说道。“进步主义……主张我们的权利与尊严并非源自上帝,而是源自政府。它要求民众表现出一种顺从与软弱,而这种姿态与我们那建立在‘权利源于超验力量’这一前提之上的宪法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这正是我们如今在大学生和“Z世代”群体中所目睹的那种对极左思潮表现出的、近乎“《超级名模》式”(Zoolander-like)的迷狂与奴性——他们搭建起“解放巴勒斯坦”的帐篷城,并大肆宣扬对社会主义的热爱,尽管他们从未真正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对于想要用自由去换取各种“免费福利”这一念头,他们更是毫不掩饰。
就连他们赋予自己所选出的纽约市市长的那个绰号——“Mamdaddy”(意为“像妈妈一样的老爸”)——也暴露了他们理想中的政府形态:一个像父母般事无巨细的官僚机构,全权指令民众何时、何地以及可以做什么事。在这种模式下,人们根本无需进行独立思考。
归根结底,这正是自由主义真正的诱惑力所在:它消除了人们进行独立思考的必要。这场运动预设了“人民”无论如何也无法做到这一点。
正如托马斯大法官所言:“在涉足政坛之前,威尔逊曾将美国人民描述为‘自私、无知、胆怯、固执且愚蠢’。”
的确,当今的自由主义——即以众议员亚历山德里娅·奥卡西奥-科尔特斯和参议员伯纳德·桑德斯为代表的那种自由主义——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归属。它更是一站式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与精神追求”综合体。它告诉你该穿什么(巴勒斯坦头巾简直是百搭单品),该憎恨谁(先从唐纳德·川普和犹太人开始),以及在各类议题上该持何种立场(主张取消边境管制,并支持直至临产阵痛发生前都享有堕胎权)。这套理论简直是为那些不假思索、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人量身打造的。
然而,任何只要稍加涉猎、阅读过关于我们近代史的资料的人都深知:自由主义绝非那种仅仅“值得给个机会”去尝试的事物。
托马斯大法官指出:“威尔逊及其一众进步主义者曾斥责美国人未能采纳某种‘欧洲体系’——威尔逊甚至将其誉为‘近乎完美’——然而,正是这种体系所催生的政府,酿造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惨烈的一个世纪。”
“斯大林、希特勒、墨索里尼和毛泽东,无一不与进步主义的兴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且他们无一例外地都对构成我们《独立宣言》基石的‘自然权利’持反对态度。”
托马斯大法官向听众揭示道:正是那些自由主义者,带给了我们那臭名昭著的“隔离但平等”原则——即源自 *Plessy v. Ferguson*(普莱西诉弗格森案)的裁决;也正是这群人,“曾狂热地推崇优生学”。
这场运动的名称本身,便暴露了其追随者们那对“持续变革”近乎偏执的执念——仿佛世间万物皆无保留之价值可言。托马斯大法官评论道:“威尔逊曾宣称‘自然权利必须为历史进步让路’;而正是这种论调,足以被用来为我们历史上所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进行辩护。”
这种所谓的“进步”,其本质在于将“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异化为“政府的人民”——即一群懒惰、懦弱且被过度溺爱的个体;用托马斯大法官的话来说,他们不过是一群“消极的旁观者”罢了。而这,恰恰正是我们如今所“生产”出来的结果。
当大多数人都在默许甚至纵容错误行径之时,若要挺身而出、坚守正道,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智识、情感与精神上的勇气。如今——尤其是当我们即将迎来建国二百五十周年大庆之际——面对着如此众多对“个人选择”及其所带来的“后果”表现出极度排斥与过敏反应的人群,坚守正道,已然成为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 “我们可以小心谨慎,避免做任何招致非议、让我们失去朋友或损害职业前途的事情,”托马斯大法官总结道,“但在我看来,我们必须从自身之中汲取那种与《独立宣言》签署者同等程度的勇气,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为自己的未来,成就正如他们当年为他们的未来所成就的那样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