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意何在? --海峡开放,但美国的封锁依然存在

作者:Jinhuas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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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西洋理事会的两位专家,特蕾莎·吕特克芬德Theresa Luetkefend乔·科斯塔(Joe Costa)昨天2026417日在《大西洋理事会网站》发表评论,解释‘霍尔木兹海峡“处于开放状态”,但美国的封锁依然存在’的深意吕特克芬德女士是大西洋理事会“前沿防御”项目副主任,负责领导该项目在防务战略与军事行动领域的相关工作。科斯塔先生是大西洋理事会斯科克罗夫特战略与安全中心“前沿防御”项目主任。他此前曾担任美国国防部长办公室负责规划与态势事务的国防部副助理部长。请读他们的评论:

周五上午,伊朗宣布同意重新开放霍尔木兹海峡——这是一条向全球供应来自海湾地区的石油、液化天然气及其他大宗商品的至关重要的大动脉——此举导致油价应声下跌。美国总统唐纳德·川普对此举表示支持,但他同时也附加了一项附带条件:在美国与伊朗达成最终政治协议之前,美国对伊朗港口的军事封锁将继续维持。川普本周还表示,下一轮美伊谈判可能在数日内启动。然而,如果谈判陷入僵局或最终破裂,美国军方可能会被指派继续执行这项封锁任务。鉴于目前仍存在诸多变数,我们着手解答关于此次封锁的一系列紧迫问题。

此次封锁是如何开始的?

412日,在伊朗与美国的谈判未能达成协议之后,川普宣布对霍尔木兹海峡实施海上封锁。两天后,美国中央司令部司令布拉德利·库珀上将宣布:“针对伊朗港口的封锁已全面实施。”

在川普最初宣布封锁之后,美国军方进一步明确表示,将对所有进出伊朗港口或沿海地区的船只(无论属于哪个国家)实施封锁管制,封锁范围涵盖阿曼湾和阿拉伯海海域。417日,川普表示此次封锁将“仅针对伊朗”继续维持;不过,目前尚不清楚这一表态是否会改变军方的具体执行策略。

美国是否有能力长期维持海上封锁?

是的,如有必要,美国完全有能力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维持此次封锁,尽管这样做可能需要承担牺牲其他战略优先事项的风险。据公开资料显示,美国已部署了超过一万名官兵及十六艘军舰——其中包括十一艘驱逐舰、一艘航空母舰、一艘濒海战斗舰以及三艘两栖攻击舰——以配合执行此次封锁任务。目前,参与此次封锁行动的舰船数量占到了美国海军全球部署舰队总规模的15%。据报道,这些军舰还得到了百余架战斗机、无人自主飞行器、情报/监视/侦察(ISR)飞机以及空中加油机的协同支援。

美国拥有一套“动态兵力管理”机制,使其能够迅速调动兵力,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部署与机动。从理论上讲,那些原本专用于本土防御、威慑中国或其他全球性任务的舰船,可能会被抽调至此,从而使原定任务面临风险。斯考克罗夫特中心(Scowcroft Center)的“前沿防御”项目每周都会发布最新动态,指出“史诗之怒行动”(Operation Epic Fury)已对美国在世界其他地区的相关兵力与资产造成了何种程度的压力;而此次封锁行动很可能进一步加剧这一问题,并对美军的战备状态产生短期及长期的影响。

美国将如何实施此次封锁?

美国已将其兵力部署在海湾地区及霍尔木兹海峡以外,并将采取“远距离封锁”的策略——即在阿拉伯海或地中海海域展开行动的同时,从远距离监控驶离港口的船只。因此,美军无需派遣海军舰船穿越海峡或驶入海湾内部去执行封锁任务。这一策略极大地降低了风险,因为美军兵力既无需面临触雷的危险,也不会暴露在伊朗那些迄今为止对美军构成最大威胁的武器系统面前——即导弹、无人机和快速攻击艇。

封锁行动主要通过“登临、检查、搜查与扣押”(VBSS)行动来实施,这项任务可分别由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负责执行。这几个军种在执行此类任务时存在着重要的差异。海军通常执行的是“非对抗性”VBSS任务,即针对那些配合检查或未进行主动抵抗的船只所展开的行动。而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MEU)——目前已有一支部署在战区,据报道另一支也将在本月底抵达——则具备执行“对抗性”VBSS任务的能力。此外,此次封锁行动中,海岸警卫队的人员也可能随同海军或海军陆战队的舰船共同行动;因为海岸警卫队拥有独立于《美国法典》第10篇(Title 10,该法典篇章主要管辖美军其他所有军种)之外的执法权。不过,目前尚无相关报道证实海岸警卫队已参与其中。

VBSS行动通常始于无线电通信联络。在4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丹·凯恩(Dan Caine)上将介绍称:当有船只试图强行穿越封锁线时,美军部队(主要部署在驱逐舰上)会通过无线电发出警告;若该船只拒绝转向撤离,美军将随即宣布对其进行拦截与扣押。自封锁开始至416日上午,此类警告共发布了13次;在此类初步警告发出后,未有报告显示出现需要美军登船检查的案例。

在登临船只时,美国水兵和海军陆战队员可通过战斗橡皮艇或运输机(特别是“鱼鹰”运输机)抵近目标,并利用快速绳索降落至船上。凯恩强调,美国军方受过专业训练的登临战术包含一系列“武力升级选项”,例如鸣枪示警。

潜在风险有哪些?

局势升级。其中一项风险在于,伊朗可能为回应此次封锁而对美军或海湾国家发动攻击。迄今为止,伊朗一直保持克制,未采取报复行动,且似乎愿意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特别是其在417日宣布,将允许船只在伊朗指定的航线上恢复通航。然而,随着422日停火协议到期日的临近,这一领域仍需密切关注。

VBSS(登临、搜查、扣押)行动。此类行动极具危险性。20241月,两名美国海军“海豹突击队”队员在索马里海岸附近执行登临任务时不幸溺亡。此外,登临小组规模较小,需在狭窄封闭的空间内作业,且可能面临敌对势力的武装抵抗。截至目前,尚未发生任何实际的VBSS行动,因为过往船只均做出了凯恩所称的“明智选择”——即配合并遵守此次封锁。

法律界限。实施封锁的法律基础极其复杂,这不仅是因为封锁的类型繁多,更因为不同类型的封锁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并依据不同的法律基础确立。由美国海军、海军陆战队和海岸警卫队联合发布的《海军作战法指挥官手册》(Commanders Handbook on the Law of Naval Operations)对“封锁”进行了定义,并列出了其必须满足的各项标准。封锁必须由交战国(在此特指美国)正式确立,且须明确列出封锁的起始时间、地理范围以及宽限期等具体细节。此外,实施封锁的国家还必须向所有受影响的国家发出通告。再者,封锁必须具备“有效性”——即实施封锁的军事力量必须具备实际执行封锁的能力;否则,该封锁将被视为非法的“纸上封锁”。封锁还必须体现“公正性”,即对所有国家的船只(包括本国船只在内)一视同仁地予以执行。最后,封锁必须设定明确的限制条件;例如,不得阻断船只进入中立国的港口或沿岸水域,亦不得将“通过饥饿手段迫使平民屈服”作为实施封锁的唯一目的。

根据国际法的准则,封锁被视为一种战争行为;当且仅当其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前文所述的通告义务、有效性、公正性以及其他相关要求)时,方被视为具有合法性。此外,任何封锁行动都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IHL)及其所包含的军事必要性、区分原则和相称性原则。如果平民群体面临食物、医疗或其他物资短缺的情况,国际人道法要求实施封锁的一方必须允许人道主义救援物资自由通行。

盟友与伙伴。此次封锁行动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美国与其盟友及伙伴之间的关系紧张。迄今为止,除以色列以外,尚无任何美国盟友或伙伴公开表示支持此次封锁;与此同时,北约盟国及澳大利亚已明确拒绝参与,而日本和韩国则表达了立场微妙的观点,并未承诺支持该封锁行动。

美军战备状态。目前,“乔治·H·W·布什”号航空母舰(USS George H.W. Bush)正驶往该地区。一旦抵达,美军所有可用航母中将有75%被投入到代号为“史诗之怒”(Epic Fury)的行动中;此外,66%的配备扫雷任务组件的可用濒海战斗舰、50%的可用“复仇者”级扫雷舰,以及75%的可用E-3“哨兵”预警机也将被调遣至此。由于大量消耗了上述军事资产,此次封锁行动将给其他战区的军事行动带来额外的风险,并对美军的长期战备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举例而言,415日,“杰拉尔德·R·福特”号航空母舰(USS Gerald R. Ford)打破了后越战时期的部署纪录,其海上持续部署时间已累计达到296天。“的黎波里”号两栖戒备大队暨海军陆战队远征部队(ARG/MEU)——目前美军现役序列中仅有的三支可部署部队之一——原本计划在印太地区执行任务,却被转而调遣至中东地区。不久之后,由“拳师”号两栖攻击舰(USS Boxer)率领的第二支ARG/MEU部队也可能被调往该地区与其会合。鉴于当前美军在装备维护与人员训练方面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此次部署“拳师”号ARG/MEU部队属于一种“能力透支式”的紧急增援(surge);此举不仅会削弱该部队未来的可用性,还将阻碍美国实现其既定的战略目标——即维持一支由三支ARG/MEU部队构成的、前沿部署且能够对各类危机做出快速反应的常态化战备力量。

此外,由于舰船不得不绕行漫长的航线,美军部队所承受的压力进一步加剧。尽管从美国东海岸出发的舰船通常会穿越地中海和红海前往目的地,但鉴于胡塞武装已对红海航线的安全构成了威胁,目前“乔治·H·W·布什”号航母打击群正绕道好望角,取道另一条航线驶往该地区。这些长期的部署与能力的集中提升,对各军种的维护、训练及部署周期产生了连锁且长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