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应为协助俄罗斯在乌克兰的犯罪承担责任
大西洋理事会“战略诉讼项目”非常驻高级研究员海迪·戴克斯塔尔Haydee Dijkstal和该项目副主任布里特·格罗内迈耶Britt Gronemeyer日前在《大西洋理事会网站》发表评论指出:“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应为协助俄罗斯在乌克兰的犯罪承担责任”。请读她们的评论:
核心要点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应当为其所扮演的角色承担责任,即向俄罗斯提供手段,使其得以在乌克兰针对平民实施国际罪行。
研究人员已收集到证据,表明伊朗官员可能因向俄罗斯提供无人机用于乌克兰战场而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存在多种国际和国内法律机制,可用于追究伊朗相关人员协助俄罗斯实施战争罪行的责任。循着这些法律途径进行追责,有助于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遏制伊朗无人机向乌克兰以外地区扩散。
近几周来,人们不仅在乌克兰上空,甚至在相隔约两千英里之外的海湾国家上空,都能听到伊朗设计的“见证者”(Shahed)系列无人机那低沉的嗡嗡声。在各自参与的战争中,俄罗斯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均利用这种低成本武器及同类装备来针对平民和民用基础设施进行打击;在许多次袭击中,升空执行任务的无人机数量甚至高达数百架。
外界普遍认为,俄罗斯在乌克兰战场上大规模使用伊朗设计的无人机,已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罪行。目前,各方正致力于确保俄罗斯官员为这些罪行承担责任,即便莫斯科与基辅最终达成停火协议,这一追责进程也不会停止。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向俄罗斯提供无人机方面所扮演的角色,也已得到广泛的公认。然而,迄今为止较少受到关注的一点是:伊朗官员在乌克兰所发生的上述罪行中负有怎样的法律共谋责任?这一责任的认定基于现有证据——若非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提供协助与支持,这些罪行根本无从实施。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完全有理由、也应当为其所扮演的角色承担责任——即向俄罗斯提供实施手段,使其得以在乌克兰针对平民犯下上述罪行。国际法体系中包含多种法律机制(其中包括通过国际刑事法院(ICC)进行追责的途径),美国及其他国家应当充分利用这些机制,为上述罪行的受害者寻求正义。仅凭“伸张正义”这一理由,便足以促使相关各方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的责任;然而,除此之外,还存在另一层动机。通过国际法机制追究该政权的责任,有望对伊朗无人机在当前及未来的冲突中被扩散和使用产生震慑效应,从而潜在地挽救平民的生命。
谁是犯罪的实施者?
俄罗斯在乌克兰境内使用无人机实施攻击——旨在针对、伤害并恐吓乌克兰平民——这一事实已得到充分的记录与证实。鉴于其地面攻势陷入僵局,且制造昂贵导弹的能力受到挤压,莫斯科已将廉价无人机(特别是“见证者”[Shahed]系列无人机)确立为其军事行动的核心支柱。
就国际法框架下的法律责任而言,俄罗斯是上述罪行的主要实施者,因为正是它直接对乌克兰平民发动了攻击。这些罪行包括针对平民的攻击、针对民用设施的攻击,以及针对受特别保护对象的攻击。此外,现有证据亦确凿地表明,俄罗斯已犯下危害人类罪,具体罪行包括谋杀以及其他非人道行为。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是如何助长俄罗斯在乌克兰所犯罪行的?
尽管俄罗斯是上述罪行的主要实施者——因为它直接利用由IRI提供的无人机对平民发动了攻击——但伊朗官员仍须作为“共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他们为俄罗斯的犯罪行为提供了协助。那些被用于对乌克兰平民及民用设施实施打击的“见证者”系列无人机,对于上述罪行的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证据显示,自2022年8月以来,IRI一直充当着俄罗斯无人机生产与供应的关键方,并负责为俄罗斯培训无人机操作员。它协助俄罗斯建立了一座“见证者”系列无人机生产工厂,并协助构建了相应的分销供应链与培训体系,致使俄罗斯军方对伊朗无人机的依赖程度日益加深。所有这一切,均是莫斯科与德黑兰之间那段有据可查的、长期军事合作关系的一部分;正是这段关系,使得IRI能够为俄罗斯的暴力行径提供助力。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与俄罗斯在这些努力中的协调正持续进行并日益深化。今年1月,乌克兰军方最高指挥官表示,俄罗斯正计划将其自产的“见证者”(Shahed)型无人机产量翻一番以上,达到每天生产1000架的水平。这表明,伊朗的支持正如何协助提升俄罗斯自身的军事能力,从而使莫斯科能够打击乌克兰前线以外的目标。今年3月,乌克兰总统弗拉基米尔·泽连斯基(Volodymyr Zelenskyy)表示,在伊朗向俄罗斯提供了自产“见证者”型无人机的技术之后,俄军进一步增强了其无人机的性能,并将这些改进成果与伊朗方面进行了分享。这种协调充分展现了两国政府间关系的紧密程度,同时也为俄罗斯未来进一步卷入并协助伊朗的行动敞开了大门。
根据国际法,谁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在乌克兰境内利用“见证者”型无人机所实施的核心国际罪行,俄罗斯军方负有直接且首要的责任。然而,国际法中亦包含相关条款,依据《罗马规约》(该规约确立了国际刑事法院,即ICC)及其他法律文本所确立的“共犯责任”框架,其他行为主体——例如伊朗和俄罗斯的官员及其关联人员——也可能因此被追究责任。
近期,国际人权伙伴组织(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Human Rights)、大西洋理事会战略诉讼项目(Atlantic Council Strategic Litigation Project)以及C4ADS联合发布了一份报告,对上述罪行的相关证据进行了收集与分析。该报告汇编了各类开源信息,并针对伊朗官员在俄罗斯于乌克兰境内所实施的罪行中应承担的责任,出具了一份法律分析报告。报告所发现的证据表明,至少在以下两种刑事责任认定模式下,均可认定伊朗方面负有罪责:
第一种模式涉及因实施了协助和教唆俄罗斯实施罪行的行为而产生的刑事责任。在此方面,该报告审视了有关伊朗向俄罗斯提供无人机支持的各类信息,具体涵盖了无人机的生产、供应以及相关操作使用的培训服务。报告中的证据显示,尽管伊朗和俄罗斯的相关人员理应知晓其行为正在助长相关罪行的发生——尤其是针对平民及民用财产所实施的罪行——但他们依然持续实施并推进了这些行为。
第二种模式涉及“共犯责任”的认定,即当相关行为有助于实现实施罪行的“共同目的”时,便可认定此类责任的存在。在本案中,一个显而易见的“共同目的”便是俄罗斯所制定的计划:即对乌克兰领土使用武力,并对乌克兰发动全面军事入侵。在此,了解伊朗官员参与其无人机的制造、供应及相关培训工作这一事实显得尤为重要。尽管明知俄罗斯利用这些由伊朗提供的无人机发动袭击,直接伤害了平民及民用设施——此举已构成国际罪行——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仍继续支持俄罗斯的侵略目标,并提供了进一步、甚至力度有所升级的支持。
为何追究所有涉案者的责任必不可少?
在针对各类冲突中所涉罪行寻求正义的过程中,相关工作往往主要致力于追究直接实施者的责任,却往往忽视了第三方国家行为体在实施核心国际罪行过程中所起到的助推作用。
在针对乌克兰冲突寻求正义的努力中,这种现象同样存在。尽管目前已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旨在追究俄罗斯政府在乌克兰所犯罪行的责任;但在追究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责任方面——即其对俄罗斯罪行所提供的支持与助推作用(此种作用已达到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相关工作却显得相对滞后。
对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官员及其他伊朗个人因支持俄罗斯罪行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目前的沉默态度在追责体系中留下了一个危险的缺口。若要切实解决伊朗无人机被用于非法袭击民用目标这一普遍性问题,并对这种业已升级的犯罪行径形成有效的震慑,就必须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乌克兰冲突中所涉罪行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审查,并坚决追究其责任。
若不对责任进行全面追究,将面临一个切实的风险:即未来罪行的范围及其给受害者造成的后续伤害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这一风险不仅存在于乌克兰,正如近期所见,也存在于其他重要情境之中;因为俄罗斯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正不断深化相互支持,助推彼此实施非法行径。
目前有哪些可行的问责途径?
在国际和国内层面,现有多种法律工具可为实现问责提供切实有效的途径:
国际法院与法律机构:负责调查俄罗斯公民在乌克兰境内所犯罪行(如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的国际法院及其他法律机构,也应将伊朗公民在这些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纳入考量。此类调查工作包括由国际刑事法院(ICC)或联合国相关机构(例如“乌克兰问题独立国际调查委员会”)所启动的调查;在这些调查中,调查人员与检察官正积极收集并分析各类罪证,旨在将其作为依据,为日后可能提起的刑事指控提供有力支撑。
例如,国际刑事法院目前正在进行的针对“乌克兰局势”的调查,已促使检察官对多名俄罗斯高级官员提起了刑事指控;其中包括俄罗斯总统弗拉基米尔·普京、俄罗斯儿童权利专员,以及多名军方高官——如俄罗斯武装力量的一名中将和俄罗斯海军的一名上将。然而,国际刑事法院的调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其指控对象完全可以涵盖这些罪行的共犯,其中包括伊朗官员。这种做法与国际刑事法院此前对刚果反叛武装头目杰曼·卡坦加(Germain Katanga)提起的指控相吻合;同时也与塞拉利昂特别法庭(另一国际刑事法庭)对利比里亚前总统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作的指控及最终定罪案例相一致。
国内司法措施:各国依据“普遍管辖权”原则,亦可在国内层面针对国际罪行开展类似的调查工作。普遍管辖权是一项法律理论,它赋予各国处理特定罪行的权力——即针对那些被认定性质极其恶劣、危害极其严重的罪行,无论犯罪嫌疑人属于何国国籍、亦无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涉事国家均有权在本土境内对其展开调查并提起公诉。国内司法机关在对国际罪行进行调查时,可采取启动“结构性调查”的方式;此类调查旨在全面审视冲突期间所发生罪行的整体范围,并在尚不明确的情况下,查明并锁定具体的犯罪嫌疑人。
尽管已有多个国家针对俄罗斯在乌克兰境内所犯的罪行启动了结构性调查,但鲜有国家在调查中充分关注并深入追究伊朗官员在这些罪行中所扮演的角色。将现有调查范围扩大至涵盖所有层级的刑事责任——包括在乌克兰境内犯罪的共犯——将使检察官能够逮捕潜在的肇事者;一旦相关官员及其他个人进入其管辖区域,此举也能防止他们获得庇护。在其他情境下,运用结构性调查和普遍管辖权程序,已成功推动了针对国际罪行的起诉工作,例如德国联邦检察官对前叙利亚官员的起诉。
制裁:各国应针对那些协助促成伊朗伊斯兰共和国(IRI)与俄罗斯军方之间武器转让的个人或实体,实施定向制裁。与针对国家的全面性制裁不同,针对俄罗斯个人的定向制裁旨在限制特定个人或实体的旅行、贸易及金融往来。美国、英国、欧盟、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均已采纳“全球马格尼茨基法案”框架下的定向制裁措施,以应对侵犯人权和腐败行为。上述各国均已针对涉嫌协助伊朗军方转让武器的伊朗个人及实体实施了制裁,且应继续维持并深化此类制裁。
运用上述法律工具,追究相关个人及实体对乌克兰平民实施毁灭性且持续不断的袭击所应承担的责任,不仅有助于为乌克兰境内非法袭击的受害者伸张正义,还能有效遏制伊朗无人机向乌克兰境外扩散的势头。此外,这些法律工具也为进一步审视伊朗在其他情境下对各类罪行所提供的类似协助开启了大门——其中包括针对伊朗向叙利亚境内的俄罗斯军方提供武器及其他支援的未决证据,以及近期伊朗无人机在中东其他地区针对平民目标实施袭击的案例。
针对乌克兰境内的国际罪行,坚持要求全面追究责任至关重要,因为这有助于实现多重目标:保护乌克兰平民免受进一步罪行的侵害;为所有受害者伸张具有实质意义的正义;向所有责任方追讨赔偿;寻求安全与持久的和平;并震慑在乌克兰境外可能发生的进一步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