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李敏之口判刑式诬陷无辜江青而为其母狡辩报复,恰反而反陷其自毁人品而自取其辱
哪些人热衷于凭空捏造或口空无凭式造谣诬蔑毛主席和江青之间,那纯属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由婚恋而结合组建家庭,以及他们夫妻之间,互爱互敬、志同道合而忠贞不渝的爱情呀?那不就唯有当年那些中共敌对势力的蒋统国民党的政治文宣舆论了嘛!
而后来,在毛主席去世之后,在大陆中共党内和党外,那些刻意迎合蒋介石集团之反毛反共反社的政治文宣口吻,而里应外合、遥相呼应地配合者,不正是那些后来政治背叛毛泽东、背叛中共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及其政治宗旨,而投降叛变到了蒋集团残余势力而形同其政治代理人的邓产党伪共集团嘛。他们一直在煞有介事式无根无据无佐证地凭空杜撰些什么“毛江婚姻约法三章”呀,抑或,什么:江青乘贺子珍远赴莫斯科养病的空隙而夺爱呀,等之类,不一而足。这样不奇怪,因为,客观性的事实观察就是:种种迹象早已心照不宣地表面了:所谓邓小平及其所代表的那什么邓产党之本身,八九不离十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蒋反共集团的政治代理人,而实质性伪共乱邦集团。故因邓小平生前具体的言论行径、所作所为等,其政治实质,无不基本一脉相承于蒋统民国旧社会的那套腐朽没落、自废武功的旧货色嘛!其具体就是:对内暴政,纵腐治国,包产到户,否定规划,市场不公,无政府式,任意违法,政治扣帽,欲加之罪,公私不分,化公为私,贪赃枉法,人心涣散,一盘散沙;对外投降,丧权辱国,洋奴哲学,造不如买,贱卖资源,靠洋吃饭,仰人鼻息,受制于人,等之类,毫无新意嘛!即便当今的国民党政治,不也客观性重复着这类惯性劣根性乱像嘛!
那么,其种种凭空捏造式诬陷抹黑江青的造谣舆论,其根本政治目的,就是要达至变相性、影射性抹黑毁誉毛泽东而得逞其“非毛化”态势之延续。正面进攻不下去之后,这不,又来个从毛家内部激化矛盾式,挑拨离间李敏和李纳、那同父异母姐妹之间,客观潜台词性隐患的矛盾,已得逞其间接攻击性诬陷抹黑江青而恶心毛主席...... 客观性摆在大家眼前那些纯属政治性阶级斗争的存在性的具体表现,恰恰事实性透视出:所谓的“中共”早已被蒋国党集团所暗中招降纳叛的伪共性隐形特务或间谍,所渗透得千疮百孔得形同筛子;而思想战线上之被歪曲误导性洗脑而收买或诏安了等,而无异于虚有其名,而实乃蒋国党式假话谎言、坑蒙拐骗的政治意识形态了...... 所以,这不正是这么个 https://mp.weixin.qq.com/s/gnyh9nsLB9tflq4ZQ2AWMA链接的视频中,之意在借李敏之口,而极尽主观臆断般个人情绪化判刑式、诬陷抹黑那无辜地被迫害而死去了的继母江青、而为其生母贺子珍做狡辩式报江青夺爱之恨之能事所在了嘛。然而,问题的客观性因果效应却是:这种个人泄愤式情绪化,而非公非正、罔顾客观历史事实真相的做法,非但得不到任何积极的效果,却反倒适得其反而弄巧成拙!由此反陷她李敏并连带性负面影响到了她的生母贺子珍,而无异于自私自利、谎言歪曲的负面人品形象。该视频的标题为《毛主席为何会选择江青?李敏回忆:平心而论,她开始也不是个坏人》。故而,看官且不妨先来看看该视频中的旁白,是如何政治忽悠如下的吧:
第一,首先,此视频的标题和内容不知是真是假;也不知是否事先经过李敏亲自认可后,才播放出来。我们不妨权且忽略该视频中前半段那些听得或真或假而似是而非的好像式赞美江青式的瞎扯。那么,就权且假设其客观事实性,果真的是经过了李敏认可后,再通过小编这么个平台播放出来的话,那么,客观逻辑上,就必然大大地反陷于李敏毫无起码的道德涵养,而纯属孤证性一面之词地为了掩盖她妈妈曾经的自私自利性,而背叛其父亲毛泽东主席的客观事实真相,而做的毫无起码理性的狡辩了!
同时,也是在严重地伤害她那同父异母的妹妹李纳之间的感情了!以及,也就类似她妈妈贺子珍当初放弃毛泽东的感情那样:而背叛了她父亲的遗志之举了......
否则,人们有权不妨试问:她李敏向记者或者向小编评论江青之前,何曾征求过她妹妹李纳个人的意见了吗?否则,不就没有起码个人涵养了嘛!完全没有了家庭内姊妹间那种起码本该有的互信性“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毛泽东语录)”亲情道德操守的涵养了嘛!
难道这会是李敏她亲生母亲贺子珍妈妈,何曾这么遗嘱她,看去这么胡说八道式诬陷抹黑她的后妈江青妈妈,而伤害其妹妹李纳情感的吗?但愿不该是贺子珍的教唆之过才好。否则,那就活该被后人所政治诟病了……因为,客观事实上,有谁听说过,李纳何曾背地里说过贺子珍的一句不是了吗?没有嘛!
由此可鉴:江青和毛主席共同养育出来的李纳,其个人综合性涵养就远比那倍受贺子珍影响的李敏好得多嘛!也由此可鉴:江青文化教养、政治理论涵养、才干素质以及道德涵养等,也远比贺子珍强嘛!这不正是毛主席始终爱护江青而不离不弃的客观事实真相之所在了嘛......
同时,不也就客观事实的逻辑性比较得出,为何当年如此困难环境下,毛泽东特别需要贺子珍留守身边的关键时刻,却被贺子珍以自己主动宣告离婚的方式,硬性抛弃毛泽东而远走他乡之根本所在了嘛!从纯粹个人爱情的角度而言,贺子珍早就以其具体的言行,而丧失丈夫对他起码的情感信任、这一客观事实了嘛!
因为,假设当年贺子珍之负气出走,仅仅是小编所主次颠倒、所避重就轻而仅仅由于自己所谓“文化水平不高”需要提高而“学习和深造”的话,那么,好好地类似后来的江青那样:首先自身谦虚自量而好学,向毛泽东请教不就行了嘛!何必舍近求远、舍本逐末呢!由此可鉴:她政治眼光的肤浅幼稚!因为,在井冈山期间,她就曾经由于毛泽东被撤职打倒,而休闲养病时,曾经对丈夫特别不耐烦。那不就意味着政治上看不上,而道德情感失守动摇的具体表现了嘛!即便她想养伤治病,那么,根据毛泽东的一再恳请挽留之举,而客观性透过现象看本质,就可见:毛泽东肯定事先征询过随军大夫的意见,而了解到:贺子珍当时的伤病情况,客观上尚未至于那么严重至非出国疗养不可的状况了嘛!更何况:贺子珍一纸回信式宣称“坚决离婚”的个人意志定性式决绝坚定。那么,今天还有啥可如小编所罔顾客观事实般所谓当年毛贺之间“感情深厚”的说法的呀?纯属假话谎言而歪曲历史性质的自欺欺人了嘛!假设果真所谓“感情深厚”的话,后来的毛主席还以至于个人情感上不再坚守贺子珍的回归吗?完全就是孤证性强词夺理的狡辩,而悖论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而欺骗不明真相的后来人,以及欺骗历史了嘛!
试问:天下哪对夫妻日常家庭生活相处中,不闹别扭、不说些情绪性气头上重话,甚至过后还拿这些家庭夫妇之间吵闹这类鸡毛蒜皮的琐事,来与同事或熟人调侃一番的呀?难道那就实质性等于,毛江夫妻之间感悟破裂,而想离婚了吗?太过于主观臆想、瞎蒙瞎猜式一厢情愿、自欺欺人的情绪化狡辩了吧!假设果真如此这般的话,那么,却为何晚年的毛主席越来越信赖并重任江青,且还专门明确地交代华国锋等高层:“有问题,找江青”;“江青无大过… 不要小题大作”;以及“江青政治眼光锐利,你们要向她学习......”等之类的政法性保护和欣赏赞美之词的遗嘱呀?
第二,其次,而小编还再重复政治语法误区式所谓“江青有野心”的说法,完全就类似文盲法盲般不懂装懂笑话!
因为,从语法上而言,所谓的“野心”本身,就是“雄心”或“抱负”的同义词。无非就是取决于什么样的政治立场来说事儿罢了!否则,就纯粹从客观性法理逻辑的角度而言,试问:哪一个加入共产党或其它什么政党政治者,而投入而救国救民的事业者,没有野心或雄心的呀?
故而,只要爱情过程,忠贞不渝、又遵规守法,那么,道义上就根本无关任何大逆不道嫌疑。而从政法的原则角度而言,江青依法依规地执行其岗位职责,而从未参与任何涉嫌违法犯罪性质的暴力武斗打砸抢的客观事实本身,就已经代表政法性正义。
而客观公平公正地相较于贺子珍而言,那么,贺子珍那暴戾粗鲁的坏脾气,话说不上两句,则动辄动手打人骂人,而直至当场被劝架才罢休的客观性丑历史的事实,那江青综合情况好得多了去了!设若按照该视频标题和内容之所谓“李敏回忆:平心而论,她开始也不是个坏人”的话,那么,其遣词造句的口吻,就已经政治定义性鉴定江青为:非好即坏的概念了嘛。那么,客观事实上,李敏又有啥事实依据和资格,来诬陷江青是所谓“坏人”呢?而就可以凭此一厢情愿式主观臆想地认为,江青不具备法理人权资格、可替代那不自量力地宣布离婚而放弃了毛主席的贺子珍啦?否则,客观上完全就是自由恋爱式,嫁给毛主席、成其为毛夫人的江青,就必然被定性成了所谓“坏人”啦?试问:有哪一条具体法理条例这么明确规范了呀?这就客观性反映出:李敏的政治思想意识性、法治意识性,其理论水平实在不敢令人恭维。
即便就仅论对党国和人民的政治贡献,作为妻子和战友之对毛主席之付出而言,客观事实性上,贺子珍也远比不上江青……而江青可是有着杰出的政治作品和专业的艺术遗作,留名于世界,且还是客观性被公认的……而她李敏的妈妈——贺子珍,有吗?
再就是,涉及到当年李敏个人情感上,想为毛主席遗体守灵而不得的遗憾问题,而狡辩性归罪于江青的诬陷,那就更是岂有此理地不可理喻了!因为,那完全该由当时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高层,来决定的政治问题!怎么可能由江青来定夺呢?完全就是“莫须有”式诬陷抹黑嘛!而且,李纳不也没让守灵嘛!毛主席当年仍健在的第二个儿子毛岸青及其儿媳妇,不也跟没有被获准前往守灵嘛!怎么就你李敏就能享有特殊性双重标准呀?那不尽显李敏无异于文盲法盲,而不可理喻了嘛!她还讲起码的道理吗?不就太理屈词穷了嘛!
故而,综上所述,其如下的结论判断就是:
1)重复那种以“死无对证,缺席审判”的非法手段,而主观臆断、瞎蒙瞎猜式凭空捏造或杜撰毛主席涉及与江青的思想意识而所谓“他被困在了自己亲手编织又被时代加固的牢笼里,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的说法,似乎毛主席何曾对谁说过他后悔了这段婚姻、而想重新恢复与贺子珍的夫妻关系似的……完全就八九不离十般属于蒋国党政治文宣所刻意在偷换概念、瞎编杜撰式制造着的似是而非的谣言。
2)空口无凭地凭空捏造式所谓李敏曾申请为父亲守灵,而“却遭到江青无情的拒绝”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之类的胡说八道;并进而还所谓:李敏也“只能混入普通群众的队伍中”云云,之类说道,却 反而负面性反陷李敏于:尽显其不知不觉地暴露出其“红色公主”背景身份而自我优越感的被动,而完全悖论了她父亲生前一再叮嘱他们子女:“要夹着尾巴做人”的遗嘱!而且,其事实逻辑之自我打脸而荒唐性,还在于:且不说李纳也不能获准参与守灵,那毛岸青、绍华夫妇,不也未准参与守灵嘛!
3)假设李敏果真的那么不服气的话,那么,她咋不在后来,当江青被无辜入狱、被迫害、被践踏司法性冤审的过程中,携其母贺子珍一起,到法庭上,于江青当面对质而控诉之、从而以令其罪加一等呢?而却要等到今天以“死无对证,缺席审判”的涉嫌违法违规的手法,来背叛其父亲毛泽东的遗嘱,而无辜罪过其后妈江青妈妈呢?这不就客观性反陷李敏太过于自私自利而非公非正地过于凸显其“红色公主”背景身份,而完全违背她父亲生前一再叮嘱她“要夹着尾巴做人”的遗志,而无异于:反而为虎作伥的叛变言行了嘛!而完全就是:作茧自缚而弄巧成拙,自取其辱之尴尬了嘛......也就是说:李敏的那些言行,无异于政治性将自己沦为了,与蒋介石残余极右性反毛反共反社派为伍,而政治文宣的口吻上,一脉相承而形同帮凶式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般,而意在毁灭其父毛泽东生前所创造出来的政治事业。尽显其自私自利的一面而形同罪人了嘛......这也难怪,为何这些年来,客观上,再不见李敏、李纳姐妹俩,同处于一个公共活动场合之内在因果所在了......
更何况,即便把视频小编试图借李敏之口而诬蔑抹黑江青那种种的这不是、那不是,全都当真的话,却也并没有涉嫌任何实质性违法犯罪行径嘛!那不就:反而客观逻辑性说明了:无论毛主席抑或江青,他们全都是人,而并非神的客观事实了嘛;同时,也客观法理原则的事实逻辑性坐实了:江青非但完全无罪、而无辜被害,且完全遵规守法、政治忠诚于中共事业、爱情忠贞不渝于其丈夫毛泽东,而德才兼备!而涉嫌违法犯罪性知法犯法地迫害江青者,恰恰事实上,正是那疑似蒋介石政治集团之于中共党内代理人的邓产党胡乱邦伪共集团了嘛......